正文

惡文當廢,冤屈當申!(反右五十周年祭)

(2008-10-12 06:45:39) 下一個

惡文當廢,冤屈當申!(反右五十周年祭)

 

在我們耙理反右悲劇出爐的運作程序時,無法回避地追尋到其操作軟件: “中共中央關於<<劃分右派分子的標準>>的通知”。

正如葉孝剛等人士指出的:一九五七年的反右運動的前提是違憲的。“全 國人大未曾授權予中共可直接處分公民的權力,中共和各民主黨派都應當是政治上 平等,組織上獨立的政黨。”“任何政黨無視國家法律,直接給公民以處分,都是 違法的。”(葉孝剛在<<新中國第一大冤案>>)。從一九五七年初夏開始至十月中旬, 中共發動的反右派鬥爭已經進入到一個階段性總結定案時。針對全國各地方和部門 各自擬定劃分右派分子標準的混亂做法,中共製定了<<劃分右派分子標準>>並下發 全國。 在這份文件中,第一次將“右派分子”這一普通政治概念確立為犯罪名目。 在其名目下確立了劃分右派分子的六條標準,並對所謂“極右分子” 的四條和有錯誤而不應化為右派者的六條也作了界定。特別需要強調的是, 這份文件也是曠古未有的第一份以言治罪的政黨條文!惡文一出,六月飛雪!小小竇娥怎麽也掂量不出 七百多年後五十幾萬誌士仁人冤之沉重____ 重得壓坍了中國現代的一段曆史!

中共曆來都是以左派自稱的。 自四九年建國到五七年間,中國公共政治平台上哪裏去找什麽右派集團和右派勢力。即使是中共之外的黨派或團體,也都在解 放前後歸順到了中共的領導之下。都是清一色的擁共的。為什麽到了五七年,中國 大地上一下子冒出了五十幾萬甚至更多的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右派分子來? 曆史已經十分清楚地給出了答案:一九五七年的所謂右派分子,是以知識分子為主體的清流之士。 在中共哄騙誘導下,他們出於赤膽,出於忠心,出於公義,也出於純知識分子的天真 ____中共政治謀求開明,納諫從善如流,新中國大有希望____ 以言論文字的形式給中共提出了金子也換不來的寶貴意見。這些善良的人們怎麽也沒有想到這是一個坑啊! 毛澤東為鞏固自己的政權,消滅他定認的敵對政見和異己勢力,竟不惜以執政黨的名譽, 以共和國的名譽,預設了一個“引蛇出洞”的圈套: “歡迎黨內外人士提意見以幫助中共整頓作風”。又是邀請座談,又是召開大會動員, 報刊廣播也大為宣傳,擺出了一付心悅誠至的麵孔。一個月多月之後,毛澤東看到他想收拾的人已經亮相 ,大魚已經上鉤,便迫不急待地在黨內亮出了“反右”底牌。 但還隱瞞著不讓黨外群眾知道。繼續鼓勵善良百姓開口發言。六月八日清早起來,人們讀到的是人民日報社論<<這是為什麽?>>。頓時普天同驚:中共怎麽變臉了? 但一切都太晚了!所有開口的大人物和小草民後來統統中招。五七年擔任中共統戰部長的李維漢在他的回憶錄中寫道: “在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座談會開始時, 毛澤東同誌並沒有擺出要反右,我也不是為了反右而開這個會,不是‘引蛇出洞’。 兩個座談會反映出來的意見,我都及時向中央黨委匯報。”“工商座談會期間, 有人提出真正的資本家與會不多,代表性不夠。於是又不斷擴大規模,找了北京的吳金粹 、天津的董少臣、上海的李康年等一些人到會鳴放,後來這些人都被劃為右派。 這個做法實際上是‘引蛇出洞’,把對敵鬥爭的一套用於人民內部,混淆了敵我。”毛澤東用欺騙的政治手法誘導普通大眾提意見____“犯罪”,然後又創造一個“右派分子” 的罪名出來給這些“罪犯”頭上扣上。中國所謂的“右派”是毛澤東一手“孵化”出來的。

人民日報社論<<這是為什麽?>> 的發表時間可以作為中共發動反右運動的正式開始時。一九五七年六月八日。在此前後,毛澤東早已有收集所謂“右派” 罪行的安排了。時任中共反右領導小組組長鄧小平在他主持一次省市委書記會議上說 “現在的時間比金子還寶貴,要書記們趕快回去收集右派言論,否則晚了, 收集不到了”。一九五七年十月十五日,毛澤東親自製定的中共中央關於 <<劃分右派分子的標準>>的通知正式下發。從時間上看得出來,在四個月的時間裏,中共根據所收集到的所謂 “右派”言論作為參考材料,按著他自己專有的犯罪語言詞典,條分縷析,無限上綱,炮製出了劃分右派分子標準。“右派”, 這個經常被政治家理論家們用來區分政治派別,政治立場或意識形態存異的普通名詞,毛澤東在其後加了“分子”兩字,就變成了專指那些反對中國共產黨,反對社會主義製度,反對無產階級專政、、、的罪犯的法律用語!

中共是這樣給右派分子定位的:

“劃分右派分子的標準

(一)

凡言論、行動屬於下列性質者,應劃為右派分子:

府關於社會經濟的基本政策(如工業化、統購統銷等);否定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

主義建設的成就;堅持資本主義立場,宣揚資本主義製度和資產階級剝削。

交政策;攻擊肅清反革命分子的鬥爭;否定“五大運動”的成就;反對對資產階級

分子和資產階級知識分子的改造;攻擊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人事製度和幹部政策;

要求用資產階級的政治法律和文化教育代替社會主義的政治法律和文化教育。

業的領導;以反對社會主義和共產黨為目的而惡意地攻擊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領導

機關和領導人員、汙蔑工農幹部和革命積極分子、汙蔑共產黨的革命活動和組織原

則。

和人民政府;煽動工人和農民的分裂;煽動各民族之間的分裂;汙蔑社會主義陣營,

煽動社會主義陣營各國人民之間的分裂。

某一基層單位的共產黨的領導;煽動反對共產黨、反對人民政府的騷亂。

機密。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劃為極右分子:

 

 

(摘自中共中央關於<<劃分右派分子的標準>>的通知)

如果說中共中央關於<<劃分右派分子的通知>>僅僅是中共自己黨內的一份文件,正如其它民主黨派自己內部製定的任何文件一樣, 我們無權作任何的挑剔和指責。 但中共作為現代中國社會的執政黨, 在沒有經過最高立法機構按照法律程序批準並確立成法的情況下,把這份黨派文件以國家正式法律條款的形式實施於全國,剝奪了五十幾萬(甚至更多) 的中國公民的合法身份,給他們帶上了罪犯式的 “右派分子”的“帽子”____ 不是正式罪犯的“罪犯”,並把他們投入不是監獄的“監獄” ____交人民群眾管製,或集中關押正式監獄進行勞動改造。因此,我們可以肯定地說 ,這樣的做法是非法的。

一九七八年四月,一份來自中共中央的文件<<關於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請示報告>>的通知給十幾萬死裏逃生的“右派分子”們帶來了新生, 他們終於回到“人民中間”來了。而在給右派分子摘帽改正的過程中,右派們又一次與當年的老法師相遇:“根據一九五七年中共中央關於劃分右派分子的標準進行複查和改正、、、” 在這裏我們要指出的是,在二十餘年之後,在反右運動是非曲直已經天下大白,塵埃落定之時,中共還要堅持反右的錯誤立場, 還繼續承用二十餘年前非法製定的“標準”為”右派分子“摘帽改正。因此,我們可以肯定地說,這樣的做法也是非法的。同時,從法律公正的角度看,中共不僅喪失了主持重審冤案的資格,作為冤案的製造者它已經完全失去了在重審反右冤案中的公信力。隻能主動回避重審程序而交由最高法院全權審理____盡管實際上他們還是一家人,至少從麵子上說得過去。

更令人失望可悲的是,一九五七年反右運動的慘痛教訓隻給人民留下了深深的創傷,給共和國的曆史留下了抹不去的恥辱,卻沒有給始作俑者帶來反思的空間和痛改前非的大徹大悟。即使是一九七九年的右派摘帽,他們也隻想乘著半明未明的夜色,給那些已經半死不活,成不了什麽氣候的老大爺,老太婆摘去右派帽子,將他們草草打發了去。即使反右運動發生之後五十年的今天,中共還繼續堅持反右運動正確,隻是“擴大化了”的定論。那份臭名昭著的<<關於右派分子劃分的標準>>文件還將為中共的正確文件保存下來,“右派分子”的罪名也將被“合法”地保存下來。不難想象,一份二十餘年前的非法文件還用來作為二十餘年後的政治是非鑒定標準的荒謬邏輯還將有可能在中國大地上演繹。一旦哪一天中國公民違反了這份黨規,黨照樣會按照“右派分子標準”給他們戴上右派分子帽子____不論他是平民百姓還是達官貴人,共產黨員還是民主黨派人士。

我們認為,中共現在應該做的是:首先,老老實實地承認<<關於劃分右派分子標準>>文件違憲。宣布凡是因此文件所作出的處理均無效(原來的“戴帽”,“摘帽”,“改正”都是無效的,同時也就不存在“甄別”,“平反”問題);第二,誠心誠意地向所有因此文件受到迫害的“右派分子”及其親屬公開道歉;第三,追究反右運動違憲主事者的法律責任。第四,建議政府無條件恢複和賠償所有因此文件所造成的人員,財產,經濟等方麵的傷害和損失。第五,以反右運動為教訓,深刻反思長期以來以黨代國,以黨代政,以黨代法的違憲做法。拿出改革的誠意。還政於民,還權於國。

撫摸著五七年右派冤案的傷疤,我們的心仍然倍感沉痛。難道中國老百姓隻能一次又一次地看著中共犯“錯誤”,一次又一次地等待著中共自己改正“錯誤”?難道每一次中國老百姓遭劫受難之後,就隻能打掉了門牙往肚裏咽?或者擺出一副兒被爹娘誤打之後無所計較“向前看”的“二癩子”相?豈止是反右,建國五十幾年中共所造下的罪孽可以列出一串!是的,我們應該學會寬容,我們應該學會妥協,甚至在尖銳對立的思想政治領域裏也應容忍互存的空間。世界是共容的,而不是非此即彼,非己即敵。暴力革命隻能帶來暴力革命的輪回!我們願意用飽含淚水的眼睛來和中共平靜對視;我們願意裸露出尚未愈合的傷口與中共理性論理。即使這樣做我們可能一無所獲,而我們要讓中共耳邊一直回響著受難者的聲音____文革已經又重演了一次“反右”式的悲劇,難道將來還要一次又一次地演下去嗎?

五七年反右,那是一黜悲劇____政治鬥爭可以殘酷得失去理性,人性和道義;那也是一黜喜劇____獨裁者玩政治可以像幼兒園裏的孩子玩遊戲一樣玩____ 輸了他就賴臉,撒潑;贏了他就高興。啊,他玩得好好開心哇!

今天,我們讀著中共中央<<關於劃分右派分子的標準>>這份文件,隻覺得一股股透頂寒氣!“右派分子”定罪標準下麵羅列的幾個主詞條就得足以讓人心驚肉跳:“反對社會主義製度”;“反對無產階級專政”;“反對共產黨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領導地位”;“以反對社會主義和反對共產黨為目的而分裂人民的團結”;“組織和積極參加反對社會主義反對共產黨的小集團、、、” 。到此,我們才算是真正體會到什麽叫“白色恐怖”!就算犯了其中一條,你的罪也夠得上千刀萬剮了。尤其處在共產黨奪得江山七年之間,中國社會已經經曆了“清匪反霸”,“土改”,“鎮反”,“三反,五反”,“反胡風”數次政治風暴的洗禮,不難想象當時的政治環境是如何之惡劣!普通老百姓的政治心理早已脆弱得如同燈草,把這些碩大的政治罪名帽子給提意見的人戴上,不僅被戴帽的人被嚇死,就連沒戴上帽的人也嚇個半死。誰還敢問於法律,誰還敢問於正義!記得上小學時學校組織集體參加地方政府召開的宣判大會。幾名罪犯被五花大綁,跪在審判台前。一聲“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罪犯被押上了卡車,隆隆而赴黃泉。我等在下麵也麵紅耳熱,雙腳顫抖,仿佛我就是那罪犯一般。回家路上,四出已張貼出了宣判布告,大大的朱筆紅勾特別醒目:“XXX 反對社會主義,反對無產階級專政、、、剝奪政治權力終身、、、執行槍決、、、”林昭是這樣倒下的,張誌新是這樣倒下的。還有千千萬萬不知名的中國良心犯是這樣倒下的。

言論,可罪至於此嗎? 在中國依言治罪的曆史悠遠流長,而依言治罪的司法實踐的成功經驗和法律理論卻是空白一張。言論屬於意識形態。看不見,摸不著,說時有聲,書之有跡;聽者有應,讀者有銘。即使有人當街呼喊“反對XXXX”,“打倒XXX”。其聲音如果沒有直接把一幢樓房震破震垮或把一個過路的人嚇死(特例別論)或造成其它治安損害,法律應該如何定罪(大凡“反對XXXX”,或“打倒XXX”之類的言論,都是指公共範疇的。而作為公共範疇的思想學術的理論研究和探討____包括社會製度,當政首腦人物是不應該存在禁區的)?而公民在公共場所表達自己個人的政治態度或意見而沒有造成任何刑事或 治安損害的,法律應該如何定罪?如果聽到他的呼喊之後,其它人也跟著一道鼓而應之,但聲響仍然沒有把任何一幢樓房震破震垮或把人嚇死或其它治安損害的。法律應該如何定罪?有人聽了或讀了某人的話而自己去犯了罪,說話的某人是否也有罪?如果把“反對XXXX”,或“打倒XXX”的言論比作一顆中子彈,其穿透力或震撼力(無形的) 會給“XXXX”或“XXX”造成什麽樣的破壞和損失?名譽?公信力?領袖合法性?製度穩定性、、、怎樣進行由此造成的破壞和損失程度的量化評估,法律又該如何定罪、、、正是基於“言論”在法律意義上的這種特殊形態,至少在一九五四年中國的憲法專家們把“言論自由”四個大字寫入了新中國的憲法。也就是說,中國公民開口說話,著書立說受憲法保護,不屬於犯罪。九五七年,中國的社會良心們發憂民之言,述憂國之論,何罪之有?迄今為止,我們還未發現所謂右派言論中有“反對社會義”,“反對無產階級專政、、、”這樣直接的原始的語句來表述意見的。即使真有這樣的事實,作為中國公民個人的政見或社會理想(而沒有直接破壞的行為)去表達又未嚐違法!社會主義和無產階級專政作為一種過渡的社會形態和製度肯定隻是暫時的,而且並不美好____從東歐的社會的實踐運動和中共五十幾年的嚐試來看,可以說是一種理想主義的極端實踐。短短半個多世紀,讓所有所謂社會主義國家的老百姓吃了不少苦頭。東歐人們在一夜間拋棄了它並不是沒有根據的。人類社會的終極形態應該是自由,平等,民主,博愛。它即是人類社會的目標,也是維係這個世界和平的平衡力量。這不是誰的主義或理想,而是從人類社會出現的那一天開始,就賦予於天地之間的。人類生活在這個地球上,首先是以生物人的形式存在,其次是社會人的形式存在。這一客觀的事實已經清楚地給了人類一個啟示:生物世界的正常狀態是平衡,各種生物秉承宇宙的力量和規律,和平自由地生存和發展。誰都不許去剝奪或破壞它們的權力。生物世界隻有在平衡的基礎上才能實現以人為中心的生物和諧。同理:人類社會的正常狀態是平衡,各個國家,各個民族,各個人種,各個宗教,各個性別,各個年齡等也同樣秉承宇宙的力量和規律,和平自由地生存和發展。誰都不能去剝奪或破壞它們的權力。人類社會也隻有在平衡的基礎上實現以人為中心的世界社會和諧。也隻有這樣,人類才能在地球上長久地生存下去。全人類對各種社會發展道路的探索與追尋,如果偏離了這一目標,都是邪路一條!我們對現實世界業已存在的各種社會製度的評價也應遵循這一普世標準:哪一種社會製度更靠近自由,平等,民主,博愛,哪一種社會製度就是更好的。那種自以為是,自詡標新立異,搞多樣化的人,不過是為自己的執迷不悟,摸石過河的愚蠢行為辯解罷了!

毛澤東是個才子,五七年的反右運動可以說是他依言治罪的一次嚐試,而<<關於右派分子的標準>>正是這一嚐試的理論成果。也就是說,凡是當代在中國犯有反對社會主義,反對無產階級專政,反對共產黨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領導地位、、、等等言論的人都可以“右派分子”的罪名和處理方式辦理。很是遺憾,毛澤東理論上的創造是失敗的,同時也導致了反右運動的失敗。暫且不說它徹底違背了憲法賦予人民言論自由的權力一條,就從司法實踐來考察,毛澤東是憑哪一個字,哪一個詞,哪一個句子,哪一段落;或者說憑的是哪一個主語,哪一個謂語,哪一個定語;或者說憑的是哪一個實詞,哪一個虛詞,哪一個語氣詞,哪一個感歎詞;或者說憑的是哪個主動句,哪一個被動句,哪一個祈使句,哪一個獨詞句;或者說憑的是陳述語氣還是虛擬語氣;或者說憑發言者當時提意見時的聲響分貝,語速快慢,該停頓時沒停頓,語氣平和還是強硬、、、等等從章伯均的一段關於“政治設計院”的短短發言中斷定,章伯均是中國最大的反黨,反人民,反社會主義的右派分子。又如何從羅隆基關於“平反委員會”的短短幾句發言中,斷定羅隆基攻擊三反,五反,肅反,反對無產階級專政,實為向黨猖狂進攻。依言治罪,罪在於治!“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我們非常欽佩以言治罪的中共政治家們____他們同時也是一批了不起的語言學家。他們一手握著<<右派分子的劃分標準>>,一手拿著收集來的所謂右派言論對照套定。可是他們發現,要是從手頭掌握的事實按照所謂“標準”來劃分的話,沒有一個人是符合或夠得上“標準”的。或者說,由於<<標準>>是一份僅有一頂頂嚇人的大帽子,,犯罪範圍的大框框,大條條,根本就不具備可操作性。但是,他們出於所謂“黨性”,“原則”,要執行毛澤東的命令,否則就是“溫情主義”。於是,隻要沾到一個“異”字,一個“不”字,就是鑒定是否右派分子的分水嶺。你的意見是說單位領導,你就屬反對黨的領導;你的建議是說改進政府工作的,你就屬反對社會主義製度。以此類推。更可伶那些不說逼著說,不說請著說,不說腹誹說,沒說也就是了的。第一工業機械部的一位十七歲的打字員黃菊英隻說了一句──“美國鞋油真好使。”中共說這是“崇洋媚外”,她不服,頂了幾句,就被說成“態度不好,思想頑固”,跟著就給她扣了頂“右派”帽子,發配北大荒。(見戴煌<<九死一生____我的右派經曆>>)。這樣看似滑稽可笑而讓人心顫的例子舉不甚舉!也隻有在中共政治家兼語言學家的眼裏,才從這樣的言論裏解構出“反對共產黨”,“反對社會主義製度”,“反對無產階級專政”,“反對、、、”的含義。更不要說後來完全脫離右派標準,按毛澤東所謂“右派分子”百分比指標指定右派分子的荒唐做法!冤哪,章伯均!冤哪,林昭!冤哪,我那被“擴大化”了的五十幾萬父

言論為政____她是美女,也是禍水。在中國幾千年曆代政治實踐活動中,獲得言論為政成功的範例少之又少。沒有民主製度作基礎,言論為政隻能是棠花一現的政治秀,隻能是閃爍在曆史長河裏的幾粒星光。而更多的記錄是,統治者為被統治者的建議,質詢,批評,甚至是非暴力的反對,基本是持消極,對立,排斥的態度。在專製社會裏,言論為政的負麵就是執政者。統治者注重和反感的往往不是意見的本身,而是意見所隱含著的另一種力量____挑戰!專製者永遠認為自己是至高無上的,也是世界上最聰明的!他的“龍顏”,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尤其是中國的開元君王,剛才脫下灰塵撲撲的征戰盔甲,穿上繡著金色舞龍的絲綢黃袍,言論挑戰在他們的眼裏,就是殺氣騰騰的敵人,不可饒恕的罪行。正如我們今天看到的中共對重審反右運動呼聲的反應一樣,他們不去思考這些呼聲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而是考慮到:“不能給黨抹黑”(中宣部語)而禁止出現在中國媒體上。對此,往往采用最方便最簡單的也是最解氣的方法:殺人!“<<國語>>卷一周語上:厲王虐,國人謗王。邵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王喜,告邵公曰:‘吾能弭謗矣,乃不敢言’”。毛澤東並不比曆代封建君主們高明,甚至比他們還要愚蠢殘酷!因言罰罪或殺人,開口就是上千上萬!於是,“言必及禍”幾乎成了中國曆代政治環境定律。

可以說,一九五七年的反右運動是千百年來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言論相持古老命題的繼續。言論為政,統治者渴望。他渴望言者為其美飾,渴望言者為其袒護,以維護他地位的合法性,長久性。言論為政,也是被統治者所渴望的,尤其是社會文化群體,他們渴望言者參政以體現自己的存在;議政以體現自己的理念;監政以體現自己的權力;甚至是反政以體現自己的力量!言論為政對統治者來說是一把是雙刃劍:它可以此獲得支援而致天下太平,也可以此招損而致天下大亂。言論為政對被統治者來說也是一把雙刃劍:它可以讓你從權力中心獲得某種有益於全社會或某部分或某個體的改進或恩惠,也可以讓你從權力中心引來個人或集團的殺身之禍!言論為政,兩相對峙,總是充滿了硝煙和鮮血。盡管如此,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言論為政的相持一直處在起伏消長之中,從來也沒有中斷過。

為政言論往往是以挑戰的姿態出現,又是以爭議性為特征。受多種因素製約,為政言論的受體在理解判斷上又往往站在兩個極端:正麵肯定或反麵否定。同時,受體在處理為政言論時,也因民主因素的多寡而行成涇渭:一種是,在態度上:積極的言論____歡迎;消極的言論____反對。在方式上,無論正麵或反麵,皆視為共有權力而加以尊重。一視同仁,不加排斥,更不加罪罰。另一種是,在態度上:積極的言論____歡迎;消極的言論____排斥,並且罪罰或從肉體上消滅之。還有一種是,不論積極或消極,統統視為反動,對立,一概加以排斥,並且加以罪罰,或從肉體上消滅之。現代文明的政治家們從言論為政,負麵教訓多於正麵經驗的曆史中,深感言論為政的可愛,也深感言論為政的艱繁____它是鮮花,美女;也可能是毒藥,刀劍。但有一條是清醒的:言論為政是每一個公民的權力,不能因言論的錯誤或反動而加害公民。所以,在現代民主國家裏,製定法律的專家們對言論為政慎而又慎。即使是涉及到“煽動”,“誹謗”,“侮辱”等有犯罪嫌疑的言論,都盡可能站在謹慎,保守的立場上去擇取寬容的選擇。他們寧可認為自己還不夠聰明,寧可認為自己今天還未找到合適的罪名去給看來是存在問題的言論定罪。寧可讓執政集團或領袖個人的利益吃點虧也不願意扼殺言論,更不願利用國家機器去傷害言者的生命。“為川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或者說,寧可相信自己國家的製度是穩定的,國家的力量是強大的,再糟糕的為政言論是顛覆不了的(當然,如果言論為政者放棄了言論的努力,而改換成行動為政,那就應另當別論了)。那種視為政言論為行動為政的苗頭,哪裏或誰對政府的某事某人稍有一點異意,立即動用強大的行政手段手段加以沫滅,並將言論為政者控製或關押起來甚至殺害的做法,不僅是違背普世價值的行為,也反映出執政者的非法性和內心的虛弱。“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夫民慮之於心而宣之於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 同時,言論自由本身就存在著一種權力互製的關係:你有言論自由,我也具此權力。你可以言是,我可以言否。你對我可以支持,你錯我可以反對。我發輿論說你實行的製度不好,我說你執政有問題等,你可以發輿論反駁我,質問我為什麽反對。我又反抗辯道,你怎麽怎麽不好,哪些哪些事情幹糟了;你又可以反駁說,我幹的事事都好、、、言論規言論,幹事規幹事。你我每天一樣工作,吃飯,喝酒,睡覺,生兒育女。太陽照樣天從東邊升起。而不是利用手中的權力,對言論為政者先以暴力恐怖的語言相威脅。諸如“反對”,“攻擊”,“誣蔑”,“煽動”,。然後對他們進行精神和肉體的懲罰。所以,言論自由的互製關係在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是平等的。同時,他們之間的互動關係又可以這樣來描述:被統治者用言論自由來爭取言論自由;統治者用言論自由來限製言論自由。而破壞這種平衡關係最大的敵人主要來自於統治者。可以說,在當今世界上,言論為政的自由程度就是檢驗一個國家民主程度的試金石。誰還視為政言論為犯罪,並且以刑法相處言論者,誰就是逆世界民主潮流而動的專製暴君!民主國家的警察把遊行示威的人抓起來並不是因為他們的演講或口號錯誤或反動,而是他們在遊行示威的過程中對公共秩序或財產造成了破壞。判他們的罪是刑事罪而不是言論罪。

我們多麽渴望這樣的情景在中國大地上出現:無論你是什麽黨派,什麽階層,什麽地位,什麽職業,什麽性別,什麽民族;早上,我們可以是在政治論壇上爭吵論戰的政敵;晚上,我們可以是坐在酒吧裏一道喝酒的朋友。

我們在此呼籲中共:惡文當廢,冤屈當申!放棄錯誤,與民妥協____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

3-18-2007

 

 

 

 

 

 

惡文當廢,冤屈當申!

 

趙女

在我們耙理反右悲劇出爐的運作程序時,無法回避地追尋到其操作軟件:<<劃分右派分子的標準>>的通知”。

“中共中央關於

正如葉孝剛等人士指出的:一九五七年的反右運動的前提是違憲的。“全(葉孝剛在<<新中國第一大冤案>>)。從一九五七年初夏開始至十月中旬,<<劃分右派分子標準>>並下發 在這份文件中,第一次將“右派分子”這一普通政治概念確立為犯罪名目。____ 重得壓坍了中國現代的一段曆史!

 

中共曆來都是以左派自稱的。 自四九年建國到五七年間,中國公共政治平____中共政治謀求開明,納諫從善如流,新中國大有希望____以言論文字<<這是為什麽?>>。頓時普天同驚:中共怎麽變臉了?。____“犯罪”,然後又創造一個“右

台上哪裏去找什麽右派集團和右派勢力。即使是中共之外的黨派或團體,也都在解

放前後歸順到了中共的領導之下。都是清一色的擁共的。為什麽到了五七年,中國

大地上一下子冒出了五十幾萬甚至更多的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右派分子來?曆史已經

十分清楚地給出了答案:一九五七年的所謂右派分子,是以知識分子為主體的清流

之士。在中共哄騙誘導下,他們出於赤膽,出於忠心,出於公義,也出於純知識分

子的天真

的形式給中共提出了金子也換不來的寶貴意見。這些善良的人們怎麽也沒有想到這

是一個坑啊!毛澤東為鞏固自己的政權,消滅他定認的敵對政見和異己勢力,竟不

惜以執政黨的名譽,以共和國的名譽,預設了一個“引蛇出洞”的圈套:“歡迎黨

內外人士提意見以幫助中共整頓作風”。又是邀請座談,又是召開大會動員,報刊

廣播也大為宣傳,擺出了一付心悅誠至的麵孔。一個月多月之後,毛澤東看到他想

收拾的人已經亮相,大魚已經上鉤,便迫不急待地在黨內亮出了“反右”底牌。但

還隱瞞著不讓黨外群眾知道。繼續鼓勵善良百姓開口發言。六月八日清早起來,人

們讀到的是人民日報社論

但一切都太晚了!所有開口的大人物和小草民後來統統中招。五七年擔任中共統戰

部長的李維漢在他的回憶錄中寫道:“在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座談會開始時

,毛澤東同誌並沒有擺出要反右,我也不是為了反右而開這個會,不是‘引蛇出洞’。

兩個座談會反映出來的意見,我都及時向中央黨委匯報。”“工商座談會期間,有

人提出真正的資本家與會不多,代表性不夠。於是又不斷擴大規模,找了北京的吳金

粹、天津的董少臣、上海的李康年等一些人到會鳴放,後來這些人都被劃為右派。

這個做法實際上是‘引蛇出洞’,把對敵鬥爭的一套用於人民內部,混淆了敵我。”

毛澤東用欺騙的政治手法誘導普通大眾提意見

派分子”的罪名出來給這些“罪犯”頭上扣上。中國所謂的“右派”是毛澤東一手

“孵化”出來的。

人民日報社論<<這是為什麽?>>的發表時間可以作為中共發動反右運 “現在的時間比金子還寶貴,要書記們趕快回去收集右派言論,否則晚了,收<<劃分右派>>的通知正式下發。從時間上看得出來,在四個月的時間裏,中共根據

中共是這樣給右派分子定位的:

“劃分右派分子的標準

(一)

凡言論、行動屬於下列性質者,應劃為右派分子:

府關於社會經濟的基本政策(如工業化、統購統銷等);否定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

主義建設的成就;堅持資本主義立場,宣揚資本主義製度和資產階級剝削。

交政策;攻擊肅清反革命分子的鬥爭;否定“五大運動”的成就;反對對資產階級

分子和資產階級知識分子的改造;攻擊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人事製度和幹部政策;

要求用資產階級的政治法律和文化教育代替社會主義的政治法律和文化教育。

業的領導;以反對社會主義和共產黨為目的而惡意地攻擊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領導

機關和領導人員、汙蔑工農幹部和革命積極分子、汙蔑共產黨的革命活動和組織原

則。

和人民政府;煽動工人和農民的分裂;煽動各民族之間的分裂;汙蔑社會主義陣營,

煽動社會主義陣營各國人民之間的分裂。

某一基層單位的共產黨的領導;煽動反對共產黨、反對人民政府的騷亂。

機密。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劃為極右分子:

 

(摘自中共中央關於<<劃分右派分子的標準>>的通知)

如果說中共中央關於<<劃分右派分子的通知>>僅僅是中共自己黨內的一份 但中共作為現代中國社會的執政黨,在沒有經過最高立法機構按照法律程序(甚至更多) 的中國公民的合法身份,給他們帶上了罪犯式的____ 不是正式罪犯的“罪犯”,並把他們投入不是監獄的“監獄”____交人民群眾管製,或集中關押正式監獄進行勞動改造。因此,我們可以肯定地

一九七八年四月,一份來自中共中央的文件<<關於全部摘掉“右派”分子>>的通知給十幾萬死裏逃生的“右派分子”們帶來了新生,他們終____盡管實際上他們還是一家人,至少從麵

更令人失望可悲的是,一九五七年反右運動的慘痛教訓隻給人民留下了深深<<關於右派分子劃分的標準

>>文件還將為中共的正確文件保存下來,“右派分子”的罪名也將被“合法”地保____不論他是平

我們認為,中共現在應該做的是:首先,老老實實地承認<<關於劃分右派>>文件違憲。宣布凡是因此文件所作出的處理均無效(原來的“戴帽”,

“摘帽”,“改正”都是無效的

誠心誠意地向所有因此文件受到迫害的“右派分子”及其親屬公開道歉;第三,追

究反右運動違憲主事者的法律責任。第四,建議政府無條件恢複和賠償所有因此文

件所造成的人員,財產,經濟等方麵的傷害和損失。第五,以反右運動為教訓,深

刻反思長期以來以黨代國,以黨代政,以黨代法的違憲做法。拿出改革的誠意。還

政於民,還權於國。

,同時也就不存在“甄別”,“平反”問題);第二,

撫摸著五七年右派冤案的傷疤,我們的心仍然倍感沉痛。難道中國老百姓____文革已經

五七年反右,那是一黜悲劇____政治鬥爭可以殘酷得失去理性,人性和道____獨裁者玩政治可以像幼兒園裏的孩子玩遊戲一樣玩____

今天,我們讀著中共中央<<關於劃分右派分子的標準>>這份文件,隻覺得 。到此,我們才算是XXX 反對社會主義,反對無產階級專政、、、剝奪政治權力終身、、、

言論,可罪至於此嗎? 在中國依言治罪的曆史悠遠流長,而依言治罪的司XXXX”,XXX”。其聲音如果沒有直接把一幢樓房震破震垮或把一個過路的人嚇死()或造成其它治安損害,法律應該如何定罪(大凡“反對XXXX”,或“打倒X

法實踐的成功經驗和法律理論卻是空白一張。言論屬於意識形態,看不見,摸不著,

說時有聲,書之有跡;聽者有應,讀者有銘。即使有人當街呼喊“反對

“打倒

例別論

XX”之類的言論,都是指公共範疇的。而作為公共範疇的思想學術的理論研究和探____包括社會製度,當政首腦人物是不應該存在禁區的)?而公民在公共場所表達(而沒有直接破壞的行為)去表達又未嚐違法!社會主義和無產階級專____從東歐的

 

毛澤東是個才子,五七年的反右運動可以說是他依言治罪的一次嚐試,而

<<關於右派分子的標準>>正是這一嚐試的理論成果。也就是說,凡是當代在中國犯

我們非常欽佩以言治罪的中共政治家們____他們同時也是一批了不起的語<<右派分子的劃分標準>>,一手拿著收集來的所謂右派言論<<標準>>是一份僅有一頂頂.

言學家。他們一手握著

對照套定。可是他們發現,要是從手頭掌握的事實按照所謂“標準”來劃分的話,

沒有一個人是符合或夠得上“標準”的。或者說,由於

嚇人的大帽子,,犯罪範圍的大框框,大條條,根本就不具備可操作性。但是,他

們出於所謂“黨性”,“原則”,要執行毛澤東的命令,否則就是“溫情主義”。

於是,隻要沾到一個“異”字,一個“不”字,就是鑒定是否右派分子的分水嶺

你的意見是說單位領導,你就屬反對黨的領導;你的建議是說改進政府工作的,你

就屬反對社會主義製度。以此類推。更可伶那些不說逼著說,不說請著說,不說腹

誹說,沒說也就是了的。第一工業機械部的一位十七歲的打字員黃菊英隻說了一句

──“美國鞋油真好使。”中共說這是“崇洋媚外”,她不服,頂了幾句,就被說

成“態度不好,思想頑固”,跟著就給她扣了頂“右派”帽子,發配北大荒。

也隻有在中共政治家兼語言學家的眼裏,才從這樣的言論裏解構出“反對共產黨”,

“反對社會主義製度”,“反對無產階級專政”,“反對、、、”的含義。更不要

說後來完全脫離右派標準,按毛澤東所謂“右派分子”百分比指標指定右派分子的

荒唐做法!冤哪,章伯均!冤哪,林昭!冤哪,我那被“擴大化”了的五十幾萬父

老兄弟姐妹!

(見戴<<九死一生____我的右派經曆>>)。這樣看似滑稽可笑而讓人心顫的例子舉不甚舉!

言論為政____她是美女,也是禍水。在中國幾千年曆代政治實踐活動中,____挑戰!專製者永遠認為自己是至(中宣部語)而禁止出現在中國媒體上。對此,往往<<國語>>卷一周語上:厲王虐,

可以說,一九五七年的反右運動是千百年來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言論相

為政言論往往是以挑戰的姿態出現,又是以爭議性為特征。受多種因素製____歡迎;消極的言論____反對。在方式上,無論正麵或反麵,皆視為____歡迎;消極的言論____排斥,並且罪罰或從肉體上消滅之。還有一____它是鮮花,美女;也可能是(當然,如果)。那種視為 同時,言論自由本身就存

我們多麽渴望這樣的情景在中國大地上出現:無論你是什麽黨派,什麽階

我們在此呼籲中共:惡文當廢,冤屈當申!放棄錯誤,與民妥協____這是

3-18-2007

一個很好的機會!

層,什麽地位,什麽職業,什麽性別,什麽民族;早上,我們可以是在政治論壇上

爭吵論戰的政敵;晚上,我們可以是坐在酒吧裏一道喝酒的朋友。

約,為政言論的受體在理解判斷上又往往站在兩個極端:正麵肯定或反麵否定。同

時,受體在處理為政言論時,也因民主因素的多寡而行成涇渭:一種是,在態度上:

積極的言論

共有權力而加以尊重。一視同仁,不加排斥,更不加罪罰。另一種是,在態度上:

積極的言論

種是,不論積極或消極,統統視為反動,對立,一概加以排斥,並且加以罪罰,或

從肉體上消滅之。現代文明的政治家們從言論為政,負麵教訓多於正麵經驗的曆史

中,深感言論為政的可愛,也深感言論為政的艱繁

毒藥,刀劍。但有一條是清醒的:言論為政是每一個公民的權力,不能因言論的錯

誤或反動而加害公民。所以,在現代民主國家裏,製定法律的專家們對言論為政慎

而又慎。即使是涉及到“煽動”,“誹謗”,“侮辱”等有犯罪嫌疑的言論,都盡

可能站在謹慎,保守的立場上去擇取寬容的選擇。他們寧可認為自己還不夠聰明,

寧可認為自己今天還未找到合適的罪名去給看來是存在問題的言論定罪。寧可讓執

政集團或領袖個人的利益吃點虧也不願意扼殺言論,更不願利用國家機器去傷害言

者的生命。“為川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或者說,寧可相信自己國家的

製度是穩定的,國家的力量是強大的,再糟糕的為政言論是顛覆不了的

言論為政者放棄了言論的努力,而改換成行動為政,那就應另當別論了

政言論為行動為政的苗頭,哪裏或誰對政府的某事某人稍有一點異意,立即動用強大

的行政手段手段加以沫滅,並將言論為政者控製或關押起來甚至殺害的做法,不僅

是違背普世價值的行為,也反映出執政者的非法性和內心的虛弱。“防民之口,甚於

防川”。“夫民慮之於心而宣

之於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

在著一種權力互製的關係:你有言論自由,我也具此權力。你可以言是,我可以言

否。你對我可以支持,你錯我可以反對。我發輿論說你實行的製度不好,我說你執

政有問題等,你可以發輿論反駁我,質問我為什麽反對。我又反抗辯道,你怎麽怎

麽不好,哪些哪些事情幹糟了;你又可以反駁說,我幹的事事都好、、、言論規言

論,幹事規幹事。你我每天一樣工作,吃飯,喝酒,睡覺,生兒育女。太陽照樣每

天從東邊升起。而不是利用手中的權力,對言論為政者先以暴力恐怖的語言相威脅。

諸如“反對”,“攻擊”,“誣蔑”,“煽動”,。然後對他們進行精神和肉體的

懲罰。所以,言論自由的互製關係在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是平等的。同時,他們

之間的互動關係又可以這樣來描述:被統治者用言論自由來爭取言論自由;統治者

用言論自由來限製言論自由。而破壞這種平衡關係最大的敵人主要來自於統治者。可

以說,在當今世界上,言論為政的自由程度就是檢驗一個國家民主程度的試金石。誰

還視為政言論為犯罪,並且以刑法相處言論者,誰就是逆世界民主潮流而動的專製

暴君!民主國家的警察把遊行示威的人抓起來並不是因為他們的演講或口號錯誤或

反動,而是他們在遊行示威的過程中對公共秩序或財產造成了破壞。判他們的罪是

刑事罪而不是言論罪。

持古老命題的繼續。言論為政,統治者渴望。他渴望言者為其美飾,渴望言者為其

袒護,以維護他地位的合法性,長久性。言論為政,也是被統治者所渴望的,尤其

是社會文化群體,他們渴望言者參政以體現自己的存在;議政以體現自己的理念;

監政以體現自己的權力;甚至是反政以體現自己的力量!言論為政對統治者來說是

一把是雙刃劍:它可以此獲得支援而致天下太平,也可以此招損而致天下大亂。

言論為政對被統治者來說也是一把雙刃劍:它可以讓你從權力中心獲得某種有益於

全社會或某部分或某個體的改進或恩惠,也可以讓你從權力中心引來個人或集團的

殺身之禍!言論為政,兩相對峙,總是充滿了硝煙和鮮血。盡管如此,統治者和被統治

者之間言論為政的相持一直處在起伏消長之中,從來也沒有中斷過。

獲得言論為政成功的範例少之又少。沒有民主製度作基礎,言論為政隻能是棠花一

現的政治秀,隻能是閃爍在曆史長河裏的幾粒星光。而更多的記錄是,統治者為被

統治者的建議,質詢,批評,甚至是非暴力的反對,基本是持消極,對立,排斥的

態度。在專製社會裏,言論為政的負麵就是執政者。統治者注重和反感的往往不是

意見的本身,而是意見所隱含著的另一種力量

高無上的,也是世界上最聰明的!他的“龍顏”,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尤其是中國

的開元君王,剛才脫下灰塵撲撲的征戰盔甲,穿上繡著金色舞龍的絲綢黃袍,言論

挑戰在他們的眼裏,就是殺氣騰騰的敵人,不可饒恕的罪行。正如我們今天看到的

中共對重審反右運動呼聲的反應一樣,他們不去思考這些呼聲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而是考慮到:“不能給黨抹黑”

采用最方便最簡單的也是最解氣的方法:殺人!“

國人謗王。邵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

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王喜,告邵公曰:‘吾能弭謗矣,乃不敢言’”。毛澤東

並不比曆代封建君主們高明,甚至比他們還要愚蠢殘酷!因言罰罪或殺人,開口就

是上千上萬!於是,“言必及禍”幾乎成了中國曆代政治環境定律。

有反對社會主義,反對無產階級專政,反對共產黨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領導地位、、、

等等言論的人都可以“右派分子”的罪名和處理方式辦理。很是遺憾,毛澤東理論

上的創造是失敗的,同時也導致了反右運動的失敗。暫且不說它徹底違背了憲法賦

予人民言論自由的權力一條,就從司法實踐來考察,毛澤東是憑哪一個字,哪

一個詞,哪一個句子,哪一段落;或者說憑的是哪一個主語,哪一個謂語,哪一個

定語;或者說憑的是哪一個實詞,哪一個虛詞,哪一個語氣詞,哪一個感歎詞;或

者說憑的是哪個主動句,哪一個被動句,哪一個祈使句,哪一個獨詞句;或者說憑

的是陳述語氣還是虛擬語氣;或者說憑發言者當時提意見時的聲響分貝,語速快慢,

該停頓時沒停頓,語氣平和還是強硬、、、等等從章伯均的一段關於“政治設計院”

的短短發言中斷定,章伯均是中國最大的反黨,反人民,反社會主義的右派分子。

又如何從羅隆基關於“平反委員會”的短短幾句發言中,斷定羅隆基攻擊三反,五

反,肅反,反對無產階級專政,實為向黨猖狂進攻。依言治罪,罪在於治!“欲加

之罪,何患無辭”!

自己個人的政治態度或意見而沒有造成任何治安損害的,法律應該如何定罪?如果

聽到他的呼喊之後,其它人也跟著一道鼓而應之,但聲響仍然沒有把任何一幢樓房

震破震垮或把人嚇死或其它治安損害的。法律應該如何定罪?有人聽了某人的一句

話而自己去犯了罪,說話的某人是否也有罪?正是基於“言論”在法律意義上的這

種特殊形態,至少在一九五四年中國的憲法專家們把“言論自由”四個大字寫入了

新中國的憲法。也就是說,中國公民開口說話,著書立說受憲法保護,不屬於犯罪。

九五七年,中國的社會良心們發憂民之言,述憂國之論,何罪之有?迄今為止,我

們還未發現所謂右派言論中有“反對社會主義”,“反對無產階級專政、、、”這

樣直接的原始的語句來表述意見的。即使真有這樣的事實,作為中國公民個人的政

見或社會理想

政作為一種過渡的社會形態和製度肯定隻是暫時的,並且不是完美的

社會的實踐運動和中共五十幾年的嚐試來看,可以說是一種理想主義的極端實踐。

短短半個多世紀,讓所有所謂社會主義國家的老百姓吃了不少苦頭。東歐人們在一

夜間拋棄了它並不是沒有根據的。人類社會的終極形態應該是自由,平等,民主,

博愛。它即是人類社會的目標,也是維係這個世界和平的平衡力量。這不是誰的主義

或理想,而是從人類社會出現的那一天開始,就存在於天地之間的。人類生活在這

個地球上,首先是以生物人的形式存在,其次是社會人的形式存在。這一客觀的事

實已經清楚地給了人類一個啟示:生物世界的正常狀態是平衡,各種生物秉承宇宙

的力量和規律,和平自由地生存和發展。誰都不許去剝奪或破壞它們的權力。生物

世界隻有在平衡的基礎上才能實現以人為中心的生物和諧。同理:人類社會的正常

狀態是平衡,各個國家,各個民族,各個人種,各個宗教,各個性別,各個年齡等

也同樣秉承宇宙的力量和規律,和平自由地生存和發展。誰都不能去剝奪或破壞它

們的權力。人類社會也隻有在平衡的基礎上實現以人為中心的世界社會和諧。也隻

有這樣,人類才能在地球上長久地生存下去。全人類對各種社會發展道路的探索與

追尋,如果偏離了這一目標,都是邪路一條!我們對現實世界業已存在的各種社會

製度的評價也應遵循這一普世標準:哪一種社會製度更靠近自由,平等,民主,博

愛,哪一種社會製度就是更好的。那種自以為是,自詡標新立異,搞多樣化的人,

不過是為自己的執迷不悟,摸石過河的愚蠢行為辯解罷了!

一股股透頂寒氣!“右派分子”定罪標準下麵羅列的幾個主詞條就得足以讓人心驚

肉跳:“反對社會主義製度”;“反對無產階級專政”;“反對共產黨在國家政治

生活中的領導地位”;“以反對社會主義和反對共產黨為目的而分裂人民的團結”;

“組織和積極參加反對社會主義反對共產黨的小集團、、、”

真正體會到什麽叫“白色恐怖”!就算犯了其中一條,你的罪也夠得上千刀萬剮了。

尤其處在共產黨奪得江山七年之間,中國社會已經經曆了“清匪反霸”,“土改”,

“鎮反”,“三反,五反”,“反胡風”數次政治風暴的洗禮,不難想象當時的政

治環境是如何之惡劣!普通老百姓的政治心理早已脆弱得如同燈草,把這些碩大的

政治罪名帽子給提意見的人戴上,不僅被戴帽的人被嚇死,就連沒戴上帽的人也嚇

個半死。誰還敢問於法律,誰還敢問於正義!記得上小學時學校組織集體參加地方

政府召開的宣判大會。幾名罪犯被五花大綁,跪在審判台前。一聲“判處死刑,立

即執行”。罪犯被押上了卡車,隆隆而赴黃泉。我等在下麵也麵紅耳熱,雙腳顫抖,

仿佛我就是那罪犯一般。回家路上,四出已張貼出了宣判布告,大大的朱筆紅勾特

別醒目:“

執行槍決、、、”林昭是這樣倒下的,張誌新是這樣倒下的。還有千千萬萬不知名

的中國良心犯是這樣倒下的。

義;那也是一黜喜劇

了他就賴臉,撒潑;贏了他就高興。啊,他玩得好好開心哇!

隻能一次又一次地看著中共犯“錯誤”,一次又一次地等待著中共自己改正“錯誤”?

難道每一次中國老百姓遭劫受難之後,就隻能打掉了門牙往肚裏咽?或者擺出一副

兒被爹娘誤打之後無所計較“向前看”的“二癩子”相?豈止是反右,建國五十幾

年中共所造下的罪孽可以列出一串!是的,我們應該學會寬容,我們應該學會妥協,

甚至在尖銳對立的思想政治領域裏也應容忍互存的空間。世界是共容的,而不是非

此即彼,非己即敵。暴力革命隻能帶來暴力革命的輪回!我們願意用飽含淚水的眼

睛來和中共平靜對視,我們願意裸露出尚未愈合的傷口與中共理性論理。即使這樣

做我們可能一無所獲,而我們要讓中共耳邊一直回響著受難者的聲音

又重演了一次“反右”式的悲劇,難道將來還要一次又一次地演下去嗎?

分子標準

存下來。不難想象,一份二十餘年前的非法文件還用來作為二十餘年後的政治是非

鑒定標準的荒謬邏輯還將有可能在中國大地上演繹。一旦哪一天中國公民違反了這

份黨規,黨照樣會按照“右派分子標準”給他們戴上右派分子帽子

民百姓還是達官貴人,共產黨員還是民主黨派人士。

的創傷,給共和國的曆史留下了抹不去的恥辱,卻沒有給始作俑者帶來反思的空間

和痛改前非的大徹大悟。即使是一九七九年的右派摘帽,他們也隻想乘著半明未明

的夜色,給那些已經半死不活,成不了什麽氣候的老大爺,老太婆摘去右派帽子,

將他們草草打發了去。即使反右運動發生之後五十年的今天,中共還繼續堅持反右

運動正確,隻是“擴大化了”的定論。那份臭名昭著的

帽子的請示報告

於回到“人民中間”來了。而在給右派分子摘帽改正的過程中,右派們又一次與當

年的老法師相遇:“根據一九五七年中共中央關於劃分右派分子的標準進行複查和

正、、、”在這裏,我們要指出的是,在二十餘年之後,在反右運動是非曲直已

經天下大白,塵埃落定之時,中共還要堅持反右的錯誤立場,還繼續承用二十餘年

前的非法製定的“標準”為”右派分子“摘帽改正。因此,我們可以肯定地說,這

樣的做法也是非法的。同時,從法律公正的角度看,中共不僅喪失了主持重審冤案

的資格,作為冤案的製造者已經完全失去了在重審反右冤案中的共信力。隻能主動

回避重審程序而交由最高法院全權審理

子上說得過去。

文件,正如其它民主黨派自己內部製定的任何文件一樣,我們無權作任何的挑剔和

指責。

批準並剝奪了五十幾萬

“右派分子”的“帽子”

說,這樣的做法是非法的。

4)在曆史上一貫反共反人民,在這次右派進攻中又積極進行反動活動的分子。
3)進行反黨反社會主義活動特別惡劣、特別堅決的分子。
2)提出反黨反社會主義的綱領性意見,並積極鼓吹這種意見的分子。
1)右派活動中的野心家、為首分子、主謀分子和骨幹分子。
6)為犯有上述罪行的右派分子出主意,拉關係,通情報,向他們報告革命組織的
5)組織和積極參加反對社會主義、反對共產黨的小集團;蓄謀推翻某一部門或者
4)以反對社會主義和反對共產黨為目的而分裂人民的團結。煽動群眾反對共產黨
3)反對共產黨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領導地位。反對共產黨對於經濟事業和文化事
2)反對無產階級專政、反對民主集中製。攻擊反帝國主義的鬥爭和人民政府的外
1)反對社會主義製度。反對城市和農村中的社會主義革命,反對共產黨和人民政

動的正式開始時。一九五七年六月八日。在此前後,毛澤東早已有收集所謂“右派”

罪行的安排了。時任中共反右領導小組組長鄧小平在他主持一次省市委書記會議上

說:

集不到了”。一九五七年十月十五日,毛澤東親自製定的中共中央關於

分子的標準

所收集到的所謂“右派”言論作為參考材料,按著他自己專有的犯罪語言詞典,條

分縷析,無限上綱,炮製出了劃分右派分子標準。“右派”,這個經常被政治家理

論家們用來區分政治派別,政治立場或意識形態存異的普通名詞,毛澤東在其後加

了“分子”兩字,就變成了專指那些反對中國共產黨,反對社會主義製度,反對無

產階級專政、、、的罪犯的法律用語!

國人大未曾授權予中共可直接處分公民的權力,中共和各民主黨派都應當是政治上

平等,組織上獨立的政黨。”“任何政黨無視國家法律,直接給公民以處分,都是

違法的。”

中共發動的反右派鬥爭已經進入到一個階段性總結定案時。針對全國各地方和部門

各自擬定劃分右派分子標準的混亂做法,中共製定了

全國。

在其名目下確立了劃分右派分子的六條標準,並對所謂“極右分子”的四條和有錯

誤而不應化為右派者的六條也作了界定。特別需要強調的是,這份文件也是曠古未

有的第一份以言治罪的政黨條文!惡文一出,六月飛雪!小小竇娥怎麽也掂量不出

七百多年後五十幾萬誌士仁人冤之沉重

(反右五十周年祭)

老兄弟姐妹!

4)在曆史上一貫反共反人民,在這次右派進攻中又積極進行反動活動的分子。
3)進行反黨反社會主義活動特別惡劣、特別堅決的分子。
2)提出反黨反社會主義的綱領性意見,並積極鼓吹這種意見的分子。
1)右派活動中的野心家、為首分子、主謀分子和骨幹分子。
6)為犯有上述罪行的右派分子出主意,拉關係,通情報,向他們報告革命組織的
5)組織和積極參加反對社會主義、反對共產黨的小集團;蓄謀推翻某一部門或者
4)以反對社會主義和反對共產黨為目的而分裂人民的團結。煽動群眾反對共產黨
3)反對共產黨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領導地位。反對共產黨對於經濟事業和文化事
2)反對無產階級專政、反對民主集中製。攻擊反帝國主義的鬥爭和人民政府的外
1)反對社會主義製度。反對城市和農村中的社會主義革命,反對共產黨和人民政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