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110)
2016 (1)
朋友突然送個EMAIL給我問我怎麽看待麥當娜領養孩子的事。我正在忙於工作,就隨手回了一句 “那是很個人的行為。孩子沒飯吃就會死掉,如果有人養,也養得起,那畢竟是好事呢” 。
我想象他在網絡的另一端熱血沸騰。因為不善言詞的他寫了一個史無前例的長長的EMAIL來闡述自己的觀點。朋友不是中國人,我把他的話翻譯如下
“我堅決反對明星們利用自己的特權去領養孩子。當我們都知道麥當娜那些離經叛道的台上台下表演時,我覺得孩子不會在好的環境裏長大。
明星去那裏(貧窮國家)選孩子象選寵物一樣。如果他們真想幫助孩子,他們應該把孩子送還給他們的生身父母,給他們捐錢。他們如果願意的話,他們的錢可以救活一個窮國。
他們隻不過是炒作罷了。
我建議窮國拒絕麥當娜的申請,並且讓那些躍躍欲試的其他明星進行合理的背景考察。”
我一直想讓自己少跟人爭辯,這次我忽然又忍不住。寫了個EMAIL問他 “按你的說法,如果麥當娜不配做人的養母,她自然也不配做人的母親。為了一視同仁,我們也不能欺負麥當娜是個明星不是?我們是不是要讓每個要做母親的人都要由官方發個執照才能生孩子。現在的法律要改一改了” 。
寫完後,朋友真的生氣了。他直接電話給我要跟我吵架了。我以工作忙為借口逃脫了。
臨下班時,我給他寫了個EMAIL
“我記得自己看過一個電影。電影裏的男主人公從中國大陸去香港謀生,他結識了早年去香港的一個女孩子。他們時常說說話。那個女孩子拚命勸他進英文夜校學英文,這樣他就有可能去給麥當勞打工賺好多錢了。他聽了。拿自己的血汗錢付學費。似乎沒什麽幫助。多年以後,男主人公做的什麽事感動了她。女孩子承認當初自己是從男主人公的學費裏拿了傭金的。她說的時候很慚愧。男主人公說‘其實我早就知道。我想,在香港,我就你這麽一個朋友,如果我說出來了,你不理我,我就一個朋友都沒有了。’
我覺得生活就是這樣的。你沒有更好的選擇。而且最殘酷的是,你知道對方別有用心,你也不能就這麽說不。因為人就是需要別人的。你不可能與世隔絕。有時候一個幫助是可以救命的。有比這種幫助更珍貴的嗎?”
我決心明天見到朋友一句話也不說。因為我覺得這場仗是打不完的。
"薩沙的心真的疼痛了,他不知是發生了什麽,事情竟是這麽一團糟。切莫以為薩沙這種混血兒沒有心肝,他們的心也是知冷知暖知好歹的。他知道王琦瑤欺他,心裏有恨,又有可憐。他有氣沒地方出,心裏憋得難受。他在馬路上走著,沒有地方去,街上的人都比他快樂,不像他。眼前老有著王琦瑤的麵影,浮腫的,有孕斑,還有淚痕。薩沙知道這淚痕裏全是算計他的壞主意,卻還是可憐她。他眼裏含了一包淚,壓抑得要命。後來他走累了,肚子咕咕叫著,又饑又渴的。"--王安憶"長恨歌",第1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