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愛存在於人與神之間
蘇格拉底曾經在柏拉圖《會飲篇》中問道:“那麽什麽是愛呢?”他回答說,那是既非屬於人也非屬於神,是介乎二者之間的東西;那是一個偉大的精靈,是人神間的溝通者、人神間的信使,神不與人為伍,但通過愛的精靈,神與人的交流與談話不斷進行。
幾千年過去了,當愚昧和浮躁的我們聽到這些話時,仍然有一種如夢初醒的感覺。
我們試著走出浮世的喧囂,回頭審視愛到底是怎幺一回事,終於發覺,真正的愛確實存在於人神之間。初戀時分,戀人將對方看作神。因為強烈的愛將人的禱告、企盼和一切善良的供品,通過戀人的眼睛,帶給了神;神則將他的秘咒、魅力和種種安慰心靈的許諾,通過戀人的眼睛,使熱戀中的人如聆神諭,如癡如狂,如夢如幻,如瘋如魔。
但這種人神間的溝通,很快就為人自己製造的障礙所阻斷 。愚蠢的人類製造了種種社會規範、社會陷阱、家庭磨擦和其它不足道的欲望、享受來阻隔和蒙蔽愛情,又用所謂的“容顏滄桑”、“內心危機”來消褪愛情,使曾經熱戀、曾經忘情、曾經癡迷的心靈如蒙灰幕,不再能從對方巳不那幺清沏的眼睛中看到神諭,以致不再有如林中小溪般深情的汨汨傾述和大山般深情而專注的傾聽。
於是,人們退回了自我,自覺或不自覺地陷入了孤獨。這當然不是表麵的孤獨,而是在那種轟轟烈烈、鬧鬧熱熱、聲勢喧天或燈紅酒綠、輕歌曼舞後麵的,渴求愛的本根的、超越言筌的、比紛紜萬物更為真實的、最深沉的存在卻不得的,更為失望、更為可怕和深重的內心孤獨。有的人為了某些虛幻的東西去恪守、去承受、甚至去獻身;有的人在一種不能感悟到自我的時空中表演著空洞的、夢幻般的熱情;有的人則因囚禁於圍城而默默進行著精神自虐。而這一切也許都與內心無法排遣、無法自省的孤獨互為因果。
麵對空空濛濛的世界中的冷漠與無情,人們必然地再次需要與神溝通。然而,已經再難有十全十美遞傳神諭那樣的知音知己了。這就需要在心靈中塑造一個傳達愛情神諭的形象。小說、戲劇、詩歌、音樂等等在部分地完成著這一任務。但還不夠,還需要在心靈中默默地塑造、希冀、企盼著與之交流、傾吐、並將其完善化的形象,還需要永遠地在精神上、心理上,象虔誠的信徒一樣……等一個人。
這個人,是被神化了的人。是靠心靈語言,靠詩、靠夢與咒語與之交流的人。神是永恒的,俗間的人和凡物卻非永恒。正因為如此,每一個人都在心的、或夢的深處,放置著、構建著、憧憬著一個喻示神意的美好形象,從而獲得神的永恒的支撐。
愛情就這樣成了一種宗教及宗教信仰。愛的偉大功勳在於她克服了人與神之間的一切障礙,在一種神秘主義的氛圍中與神溝通或成為一體,而獲得永恒的、無與倫比的情感力量。在現實中無法實現的,在半神半人的心理狀態中、在夢中、詩中、在審美與宗教的情緒感應中,實現了。
人們對愛情的形式(如婚姻——有類於一種宗教儀式)已隻把它看作形式,並不覺得它的神聖了。但每一個人的心裏,愛的宗教信仰卻未曾泯滅。人把愛變成了宗教。
二、 愛需要一種宗教的熱忱
今天,尤其需要在人類生命中為愛、愛情信仰及其基本特質定位。
愛情不是一種簡單的經驗,而是心靈藉以超越實在與現象界而發現彼岸的一種複雜活動。真正的愛情隻存在於心心相應的感應之中,真正的愛思接千載,視通萬裏,是一種無影無形、超越時空、來去無蹤、綿密悠深的玄冥的存在,深藏於、彌漫於、超越於日常的現象界。它不存在或隻短暫地存在於現實的世俗生活中。現實的愛不是真正的愛,隻是愛的表象、愛的末節、愛的瞬態、愛的瑣屑,真正的愛是如詩般的奇夢,是刹那間意外降臨生命的陶醉、戰栗、崇高和解脫,是悠遠的、永恒的精神範疇的東西,極其類似於某些宗教感情的東西。你在人世間曾有過真正的愛嗎?有的。但它何其短暫!相信每一個人反思他的愛時,都難免這樣感歎。與此同時,每一個人在內心裏在夢裏又確曾有過那種牽心動魄的可望而不可及的纏綿緋惻的愛。
愛的境界與宗教信仰的境界在這種情況下極相類似。愛的境界是在一種反省的刻意的信仰態度下,不由自主地、溺陷地體驗到的。宗教的境界亦複如是。
在特殊的意義上,愛情是人類在信仰領域的一種“精神性存在”的特殊需求。它超越於感性和理性,力圖感悟那不可感悟的,渴求那不可渴求的,達到那不可達到的無限,它是現象界外某種我們無法抗拒的力量。隻要我們耐心傾聽,在每一個愛的溺陷者心中都能聽到靈魂的呻吟,那是一種對無限的不斷渴求、對愛的終極追尋,充滿著喜怒哀樂、悲歡離合、癡迷顛狂的呻吟,那是一種渴慕無限卻又達不到無限的無奈的掙紮。 精神性存在是人類存在的必需,而對無限的渴求則是精神性存在的天性。表象的世界不能最終滿足人的需要,人不可遏製自己形而上的衝動。宗教的存在正因應於此。而愛情,由於它極巧妙圓滿地扮演了那不知其名、不可言傳的“無限”的隱喻和象征,遂成為最能滿足人類精神性存在需求的形式。愛是人類宗教情感的極致。愛是人類的最大宗教。
愛的經驗的基本特色,尤如宗教經驗,是要克服主客(愛與所愛)之間的對立,這種主客合一的境界,由愛的象征(恰如宗教象征)及愛的詮釋(恰如神話的詮釋)得以表達。要了解愛的啟示,尤如神啟,決非主觀的表意,或客觀的說明,而須經由上述經驗所傳達的“超越的向度”,亦即憑借心中隱秘的神意。
愛,尤如宗教,是人類心靈與實在之間的一種複雜的辯證關係,決非三言兩語可以說清。
一切宗教意識都是神秘的。愛的意識也是神秘的。愛是一種不知就裏、渺如天啟、玄冥難測的感覺。發生在兩個人之間的真正愛情,在不知就裏的旁人看來,或許是平常的或平淡的;而在當事者,則極可能是一場驚天動地的大事,其神秘與壯烈程度,與亙古以來人類發生的偉大神話故事一般無二。愛的神秘性所展示的,正是日常經驗中特具宗教意味的、人的被升華了的存在。若非了解上述幾點,宗教無法探究上帝的問題,人類無法探究愛的問題。
愛這種宗教是與各種各樣的精神成分成比例的。停留在禮儀、形式、組織層麵上的人,是愛的宗教的信徒。追溯到教義的人,則成為愛的使徒。獻身於它,不顧一切地完全皈依於她的人,是愛的天使,或佛佗。而彼此離心,就自動離開了它;直到從中解脫,再次在半神半人的意境中尋回神意。
如果對神的愛在你心中滋長,那神也會加愛於你(弗洛姆)。
愛必須“走進”宗教的境地,接獲如神啟的靈感,否則將平淡如水,否則將俗媚無地。
三、 靈魂在真正的愛情中重於一切
刻意追求愛,或愛情至上的人,尤如深具宗教情操的人,在他的信仰裏,愛至高無上、壯懷激烈,其它皆可等閑視之,忽略不計。愛就是他的信仰,愛就是他的功名,愛就是他的一切。他殉道於愛的每一個腳步都是其輝煌或悲壯人生中值得紀念的重要章節。當我們對愛的經驗、愛的情操在哲學上作終極的反省時,似乎不得已地隻能得出這樣極端的結論。
在這方麵,徐誌摩是一個典型。胡適說,徐誌摩有一種“單純的信仰”,這信仰是愛、自由、與美三者的結合,徐誌摩夢想這三個理想的條件能夠會合在一個人的人生裏,所以徐誌摩的詩,以近似宗教的生命莊嚴,表達這生命中最高的境界。他好幾次陳述他對愛的崇高信仰:
“兩個靈魂在上帝的眼前自願的結合,人間再沒有更美的時刻──戀愛神聖就在這絕對性,這完全性……戀愛是生命的精華,戀愛的成功是生命的成功,戀愛的失敗是生命的失敗,這是不容疑義的。”(《愛眉小劄》 1925.8.14)
堅持愛情是值得為之殉道的觀念,幾乎充滿在徐誌摩寫給陸小曼的書信中:“眉,這戀愛是大事情,是難事情,是關乎生死超生死的事情──如其要到真的境界,那才是神聖,那才是不可侵犯。”(《愛眉小劄》 1925.8.11)
“須知真愛不是罪(就怕愛而不真,做到真字的絕對義那才做到愛字),在必要時我們得以身殉,與烈士們愛國,宗教家殉道,同是一個意思。你心上還有芥蒂時,還覺著怕時,那你的思想就沒有完全叫愛染色,你的情沒有到晶瑩剔透的境界,那就比一塊光澤不純的寶石,價值不能怎樣高的……我要的是你的絕對的全部,因為我獻給你的也是全部,那才當的起一個愛字……愛是人生最偉大的一件事實,如何少得一個完全……我不僅要愛的肉眼認識我的肉身,我要你的靈眼認識我的靈魂。”(《愛眉小劄》 1925.8.19)
徐誌摩有為情殉道而死的想法,他把自由、愛情、美神聖化、宗教化。他在《起造一座牆》中以詩的語言表達了這種宗教觀:“你我千萬不可褻瀆那一個字,別忘了在上帝跟前起的誓。我不僅要你最柔軟的柔情,蕉衣似的永遠裹著我的心;我要你的愛有鈍鋼似的牆,在這流動的生裏起造一座牆;任憑秋風吹盡滿園的黃葉,任憑白蟻蛀爛千年的畫壁;就使有一天霹靂震翻了宇宙,也鎮不動你我‘愛牆’內的自由!”(1925)
愛至高無上。愛情達到了激情所最高的強度之後,就能夠使人產生出一種超越常規的活力和勇氣,義無返顧地走進另一個世界,使他們不顧一切藐視一切。
湯顯祖在《牡丹亭》傳奇的題詞中說:“情不知其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以死,死而不可複生者,皆非情之至也”。在情之至者看來,“得以身殉”乃最自然不過事。生死直如小事一樁耳。
舊的神祗消失了,新的神祗代興了。顯然,人類從不曾放棄愛所一向展現的宗教向度,盡管愛的觀念、性的觀念因革遞興。每一個人都曾經滄海,每一個人都可能把他最珍貴的一段情感放在隱秘的內心深處,當作神聖的祭品永遠置於心靈的聖壇。我們渴求著許許多多失落的事物。在這些渴求裏,占有核心地位的,似乎就正是揉和著宗教感情與愛的神秘經驗的那些東西。
如果有一天,在人們的愛情世界裏不再有神了,那就是說,世界上已不再有愛了。
愛是如此珍貴的一種東西,以致使那些等閑視之(無論在婚姻狀態之中或婚姻狀態之外)的人在實際上被剝奪了深刻地擁有它的權利。不畏艱難不怕煎熬不惜舍身的人,可以飛升至愛的聖地。若非破釜沉舟不顧一切刻意尋覓的人,因為他從未祈禱從未粉身碎骨生死相許,雖然自以為已得所愛,其實仍隻是淺嚐則止才得門徑未得三昧。他永遠領受不到那種強烈得無以複加撼天地動鬼神的感情。一個未曾達到某種境界的人,怎麽可以領悟到那個境界彌為珍貴的東西呢。“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試問等閑之人如何能達到如此壯烈如此酣暢的境界?人海茫茫,除了那殉道似的溺陷者,誰能真正做到為之牽心動魄,傾注精魂?
隻有有勇氣的人才能經曆真正的愛情。為什麽說得這樣嚴重?蓋因為真正的愛情也許要你把自己的一切押上,也許要耗去你全部的地位、名譽、精神、時間、財富和情感,甚至,或許要你改變自己,重新作一次人。真正的愛情也許讓你最難以完成的,是拋棄平庸的人生、平庸的禮俗,離經叛道,眾叛親離,輿論也把你釘在恥辱柱上。一個人的愛情觀是與他對整個人生的態度分不開的。這樣的愛情,確實是需要勇氣的。在愛情的困難及因之產生的社會壓力麵前退縮的人,算不得勇敢的人。他也完全可能在科學的困難、正義的困難麵前退縮。因為在愛情困難麵前退縮的人,極可能缺乏基本的精神力量;那麽,又怎能保證他在別的事情上不畏葸不前呢?
愛是靈魂的悸動,唯有靈魂使人的愛情神聖化、情操化、永恒化。情侶們惟在愛情中,在靈魂的結合中,才能創造和享受到新的價值觀——那是一種外表是現實的,內核卻遠離凡塵的價值觀。愛使相愛的人升華,平凡演成崇高,渺小成為偉大,塵世幻成天堂。靈魂在真正的愛情中重於一切。它是愛情之神。兩個人萍水相逢,相見恨晚,引致山洪瀑發般的愛情震撼,以致演出可歌可泣的動人故事,這本身就隻能是靈魂的偉力才能達致的事件。愛之“癡”成為真正愛情的主要特征,這種對靈魂的專注和獻身精神,正是一種不折不扣的宗教精神。沒有了這種精神,就不再是一個“教徒”了。對愛需要一種宗教的熱忱。漫漫人生,沒有直達靈魂的愛,很難找到活下去的理由。
從宗教的眼光看來,愛是一種命定的靈魂召喚,是無法抗拒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真正的愛是大幸,也是不幸。真正的愛會使人九死一生。然幸與不幸,又何必多所計較?既然愛是對人間得失的超越而指向永恒的涅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