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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節 經驗法則

  我粗淺地研究三國曆史以後,產生一種“力微不敢忘老魏”的“豪氣”,總是試圖考證魏延之冤,但苦於找不到證據。

  找來找去,功夫不負苦心人,雖找不到確切證據,但依據還是有的。

  這裏要明確一個概念,依據不等於證據。在強度上,依據弱於證據;就範圍而言,依據寬於證據;依據可以是理論上的,證據必須是客觀存在。證據包括物證和人證兩大類,可分為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兩種。

  用直接證據證明某一結論的過程叫做實證,根據經驗法則和有限的證據,以邏輯推理的方法證明某個結論的過程則叫做論證。今天要實證“魏延謀反”是冤案,是不可能的。諸葛亮、楊儀、魏延等當事人早已作古,已無人證。楊、魏鬥爭的現場、物件以及蜀國的相關檔案也早已湮滅,已無物證。就是那些言之鑿鑿的曆史記載,其實也是漏洞百出,彼此之間、前後之間相互矛盾,充其量是間接證據,而不是直接證據。

  既然對“魏延謀反”之冤不能實證,那麽,能否進行論證呢?論證還是有可能的。

  說諸葛亮突然死亡,楊儀捏造諸葛亮遺命,置魏延於死地,理論上並非說不過去。畢竟,楊儀所說的“丞相遺命”口說無憑,楊儀派費禕給魏延傳達的“丞相遺命”,也口說無憑。

  我認為,這種說法,不僅僅“並非說不過去”,應該可以成立。現在,我們用經驗法則來論證諸葛亮得急病而死,死前並未召開過“秘密榻前會議”,也沒有什麽拋棄魏延的決定這一觀點。

  所謂經驗法則是指,在相同條件下,事件或行為發生的重複性具有相當大的可能性。在統計學(統計學是經驗法則的數學表達)上,這種重複發生的可能性至少要大於95%。現在,我們就來看看諸葛亮不可能拋棄魏延的經驗法則。

  一、如果諸葛亮病重時確實召開過“秘密榻前會議”,為什麽不讓魏延參加?我們看看《三國誌·魏延傳》裏的一句話:“蜀漢建興)十二年,(諸葛)亮北出穀口,(魏)延為前鋒。出(諸葛)亮營十裏,(魏)延夢頭上生角,以問占夢趙直……”

  《三國演義》記載,魏延做此夢的次晨,請行軍司馬趙直解夢,趙直解夢後辭別魏延,正巧碰到前來探聽魏延意圖的費禕。如果《三國演義》這個情節真實的話,魏延做夢是在諸葛亮去世的當夜。

  如果魏延做夢是在諸葛亮去世的當夜,《三國誌·魏延傳》又有一句“出(諸葛)亮營十裏,(魏)延夢頭上生角”,串起來理解,魏延於諸葛亮死亡之日的白天還去過諸葛亮的大本營。做夢,當然是在睡著了的時候。魏延睡覺,當然睡在他自己的軍營裏,不可能騎馬到遙遠的野外去睡。既然魏延在睡覺,說明當時沒有戰鬥。

  這就說明一個問題:魏延的軍營離諸葛亮的大本營不過十華裏之遙,騎馬往來也就一頓飯的工夫。不讓魏延參加會議,不是距離問題,也不是魏延脫不開身。況且,白天魏延還到過諸葛亮的大本營,並沒什麽異常情形。這也就是魏延拒不從“命”的依據。

  那隻能是,魏延離開大本營以後開的會,開完會諸葛亮就去世了,事情怎麽會這麽巧?如果真的這樣,就可以得出一個結論:諸葛亮在玩陰謀,而且這個陰謀太過於神神鬼鬼。魏延白天來過大本營,諸葛亮不開會,老魏一離開,就開起秘密軍事會議來,開完會馬上就死掉。

  這個說法是不符合邏輯的。

  更有悖於情理的是,諸葛亮要在會上作出撤軍,並讓魏延斷後的決定,既然魏延能參會,讓魏延親自到會,當麵布置,不是更有效力嗎?萬一魏延不服從命令,在中軍大帳中解除他的武裝,宣布他謀反,再派個人(比如薑維)持魏延的頭顱去招撫他的部隊,說句“魏延謀反,首惡已辦,其餘不問。”不是安安穩穩、妥妥帖帖嗎?為什麽要畫蛇添足呢?

  二、諸葛亮死前能召開並主持“榻前會議”,說明諸葛亮此時神誌是清醒的,精神狀態是正常的。否則,他不可能召開會議,即使“召開”會議,所作的決定也是無效的。

  那麽,神誌清醒、精神正常的諸葛亮能作出讓魏延進退兩難,實際上拋棄魏延這樣的一個糊塗甚至愚蠢的決定嗎?他可以誅殺魏延,也可將魏延貶為平民,或將其投入監獄,唯獨不會對魏延不管不問,任其漂移不定。如果魏延無奈之下舉兵投降司馬懿,調轉槍頭並帶領魏軍進攻蜀軍,後果將會是如何?這不是不可能的,狗急了也跳牆,兔子急了也咬人,何況大將魏延乎。

  三、發病後、死亡前,如果諸葛亮神誌清醒、精神正常的話,他肯定能認識到,若要除掉魏延,應該在自己生前而不是死後。楊儀手無縛雞之力,薑維資曆太淺,隻有諸葛亮鎮得住魏延,也隻有諸葛亮有資格、有權力、有能力殺得了魏延。

  須知,此時魏延的身份是前軍師、征西大將軍、南鄭侯、假節。也就是說,魏延是蜀漢帝國少數幾個最高級別的爵爺之一,同時還是北伐軍副統帥、總參謀長、先鋒司令,握有皇帝授予的尚方寶劍。

  對於如此重要的人物,恐怕諸葛亮要殺他,也得先捕後殺,經過一定的審判程序。而諸葛亮做事是比較講規矩、講程序的。

  何況,諸葛亮要殺魏延,要什麽樣的理由找不出來?隨便編一個就是,隻要諸葛亮沒死,道理總是在諸葛亮一邊。

  四、魏延是北伐軍的總參謀長,事實上的副統帥,他掌握著國家和軍隊的最高機密,在國內和國際上有巨大的影響。萬一他叛變,蜀國損失的就不是一個人的問題,政治損失和政治後遺症是不可估量的。

  萬一魏延叛變,諸葛亮真的能在陰間地府裏點燃一支煙,瀟灑地揮揮手,神情篤定地說“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

  五、諸葛亮作出拋棄魏延的決定時,並未剝奪魏延的兵權。令魏延斷後,當然不是魏延單槍匹馬斷後,而是帶著他的先鋒部隊掉頭斷後。諸葛亮拋棄的並不是魏延個人和他的幾個兒子,而是魏延和他的先鋒部隊。

  此次諸葛亮帶十萬軍隊北伐,魏延的前鋒部隊至少應該有一萬人吧,而且是北伐軍中最精銳的部隊。當時蜀國的總人口不足一百萬,軍隊外出打仗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擄掠人口。

  一萬青壯年男人對於蜀國的戰鬥力、生產力而言,是什麽概念?那是占總人口1%以上,精精壯壯,能種地,能打仗,還能生孩子的數以萬計的男人。神誌清楚、精神正常的諸葛亮可能會拋棄魏延,但他怎麽可能會拋棄(很可能送給魏國)這一萬精壯男丁?

  六、最令人疑惑不解的是,既然諸葛亮在“秘密榻前會議上”已決定撤軍,為什麽不立即撤而拖延撤,不生前撤而要死後撤呢?連我這麽笨而又絲毫沒有軍事經驗的外科醫生都知道,撤軍最忌的是軍心不穩,秩序混亂。軍心不穩、秩序混亂的撤軍往往成為潰逃,潰逃的結局往往是被殲滅。

  諸葛亮的死對蜀軍來說,如一群羊突然失去了牧羊人,肯定會造成軍心震撼,甚至生出許多變故。既然要撤,不是早撤早好麽?神誌清楚、精神正常的諸葛亮會如此糊塗嗎?

  如果諸葛亮決定撤軍,而又拖延至自己死後撤軍,隻有一種解釋,那就是他堅決地要死在前線,以一條老命為自己的理想殉葬。撤退涉及北伐軍的安危,恐怕諸葛亮不會如此“徇私”。

  七、《三國誌·魏延傳》記載:“亮適卒,秘不發喪,儀令禕往揣延意指。”意思是說,諸葛亮剛去世,楊儀就派費禕到魏延營中打探魏延的意圖。

  這就怪了,如果有什麽會議決議,你費禕光明正大地傳達就是,把紅頭文件拿出來就是,聽不聽是他魏延的事。你拿出丞相生前命令魏延撤軍、斷後的如山鐵證來,想必魏延是不敢公然反抗的。

  如果魏延在紅頭文件麵前公然反抗,倒是坐實魏延謀反,不是正好收拾他,還鬼鬼祟祟去打聽什麽意圖?就算沒有什麽紅頭文件,你揣張丞相的撤軍手令抖給魏延,他不能說反就反吧?如果諸葛亮開了“秘密榻前會議”,而又故意不形成會議決議,那就說諸葛亮故意逼魏延謀反。

  上文說過,逼魏延在自己死後謀反的代價實在太大,諸葛亮不至於這麽蠢。費禕不同意與魏延聯名奪取軍權,騙魏延說,自己回去再與楊儀商量商量,魏延也沒對費老弟怎麽樣。請看,費禕出了魏延軍營,慌裏慌張地飛馬而去,是不是心裏有鬼?

  八、《三國演義》第一百四回記載,諸葛亮病重期間,後主派尚書李福到軍中探望,並詢問諸葛亮身後事的安排,諸葛亮讓李福帶回自己的臨終遺表(相當於今天的政治遺囑)。遺表的內容有兩段:“伏聞生死有常,難逃定數……(第一段)。臣家成都,有桑八百株……(第二段)。”

  《三國誌》中的諸葛亮傳、蔣琬傳、費禕傳都沒有李福探病的記載。《三國演義》裏提到的政治遺囑,在《三國誌·諸葛亮傳》也隻有《三國演義》中記載的第二段,沒有第一段,而且是在敘述完諸葛亮的生平事跡後補記的:“初,亮自表後主曰……”

  這個“初”在古代漢語中,起補敘的作用,相當於電視劇的鏡頭回放,說明這個表章早就上給了後主,而不是臨死前上的。正史上怎麽也找不到諸葛亮臨死前政治活動和政治安排的記載。

  《三國演義》中,諸葛亮臨死前的政治遺言和政治安排,應是羅貫中的穿鑿附會。既然這些所謂的諸葛亮死前的政治安排是附會的、事實上不存在的,那就提示諸葛亮死前,沒有生病——加重——死亡的這樣一個過程。

  九、按照《三國演義》的說法,諸葛亮料定自己死後魏延必反。這就怪了,哪有料定魏延必反,等他的克星——諸葛亮自己死後再讓他反的?何況,魏延的反,不是一個團長連長造反,那是國家的副統帥、軍隊的首席戰將造反,那是什麽概念?又會造成什麽後果?

  另一種說法是,諸葛亮料定魏延不會叛蜀,而是繼續北伐。這也說不通,魏延帶著他所屬的萬把人,如何北伐?這不是肉包子打狗嗎?即使留下來屯墾,也會被司馬懿的大部隊包了餃子。

  一句話,無論諸葛亮料定魏延反還是不反,這種“料定”是要冒巨大風險的。諸葛亮對魏延的性格品行再了解不過,犯上作亂的事,魏延不是沒做過。

  “諸葛一生惟謹慎”是曆史的公認,無論諸葛亮生前料定魏延反還是不反,拋棄魏延,讓魏延自尋死路還是自謀生路,對於謹小慎微的諸葛亮是不可思議的。

  十、有一種說法,諸葛亮死前上表給後主,指定、安排蔣琬為自己的接班人,然後讓魏延、楊儀狗咬狗,一石二鳥而手不沾血,為蔣琬順利接班鋪平道路。

  這種說法能成立嗎?《三國誌·蔣琬傳》有一段記載……八年(指蜀漢建興八年,即公元230年),(蔣琬)代(張)裔為長史,加撫軍將軍。(諸葛)亮數外出,(蔣)琬常足食足兵以相供給。(諸葛)亮每言:“公琰(蔣琬字公琰)托誌忠雅,當與吾共讚王業者也。”(諸葛亮)密表後主曰:“臣若不幸,後事宜以付琬。”

  在《三國誌·蔣琬傳》的這段記述中,並沒有說明諸葛亮推薦蔣琬接班的具體時間。蔣琬任丞相長史至諸葛亮去世有四年的時間,不能肯定推薦信是諸葛亮死前寫的。

  最大的可能,諸葛亮給後主的推薦信是蔣琬剛任丞相長史時寫的。諸葛亮推薦蔣琬任丞相府秘書長,就決定蔣琬作為自己的接班人。這個時候,諸葛亮就已經在作身後的人事安排。

  在三國那個禮樂崩壞、綱紀墜隳的年代,諸葛亮至少在表麵上,為人是光明磊落的。史書上沒有記載他在政權內部玩什麽陰謀詭計,他的廢李嚴、廢廖立,都是光明正大、依法辦事,而且實行溫和的人道主義,從不趕盡殺絕。

  諸葛亮治蜀,奉行的是“依法治國”,處置作奸犯科者時,是重程序、重證據的。“二桃殺三士”這種陰謀詭計,與諸葛亮的政治性格(性格和品格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和行政風格是格格不入的。諸葛亮這個人不喜歡走極端,相對來說比較溫和,讓自己的左膀右臂家破人亡,恐怕做不出來。

  更重要的是,讓魏延、楊儀火並,無論是白狗咬死黑狗,還是黑狗咬死白狗,或者同歸於盡,對北伐軍和整個蜀國的命運的影響實在太大,這個賭局結局的不確定性太大,風險太大。謹小慎微的諸葛亮不可能讓國家和軍隊去冒這個險。

  基於上述十個經驗法則,我們可以進行一個演繹推理。

  大前提:神誌清楚、精神狀態正常的諸葛亮不可能作出拋棄魏延及其先鋒部隊這樣不合常理的決定。

  小前提:已經作出了這個不合常理的決定。

  結論:這個不合常理的決定不是諸葛亮做出的,至少不是在諸葛亮神誌清醒、精神狀態正常時做出的。

  事理,事理,任何事情都是有理可說,有理可推的。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它的依據;任何事件的發生,都有它的理由,這就是事情的常理。所謂常理,就是絕大多數正常人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會如此做的一般規律。如果說諸葛亮死前曾召開過“秘密榻前會議”,作出過拋棄魏延的決定,太不符合常理,太不符合經驗法則。

  所以,我認為,根本就不存在什麽諸葛亮病重時的“秘密榻前會議”。即使有所謂的“秘密榻前會議”,也是在諸葛亮處於昏迷狀態或諸葛亮死後,由楊儀召開並主持的。這是楊儀、費禕、薑維“三人幫”搗的鬼,他們三人聯手炮製榻前會議決議的目的,是杜撰諸葛亮遺命來對付魏延,如果魏延不服從安排,則除之而後快。

  得出上述結論,是基於推理。論證與推理不同,多少總得有些證據。可惜古人寫史,惜墨如金,對曆史人物死亡狀況的記述甚少,最多來一句“吐血三升”之類,更無病曆檔案保存。

  我根本不相信,打死也不相信,諸葛亮在神誌清醒、精神正常的狀態下會作出拋棄魏延的愚蠢決策。因此,總想在曆史著作中找出諸葛亮死前沒有召開過“秘密榻前會議”的證據來。

  這就要回到諸葛亮的死因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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