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紅樓夢》的作者,前人曾經慨歎:“《紅樓夢》,稱古今第一,惜文獻無征,不能評其為人”。
乾隆甲辰(1784年)抄本夢覺主人序曰:“說夢者誰?或言彼、或言此”,一時間歧說紛出,不一而足。
首次以木活字刊印《紅樓夢》的程偉元和高鶚在其刊印本序中說:“作者相傳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書內記曹雪芹先生刪改數過。”這是最早認為《紅樓夢》是曹雪芹所作的研究者。
幫助曹雪芹整理書稿,並多次“批閱”《石頭記》的脂硯齋,在《石頭記》的這個“緣起”上批道:“若雲曹雪芹批閱增刪,然則開卷至此這一篇楔子文字誰撰?足見作者狡猾之甚!後文如此處者不少,這正是作者用煙雲模糊處……”後來的研究者“弁山樵子”據此認為:“此書確為曹雪芹所撰,謂前人所作而托詞修改者,實雪芹恐招怨當世而為是,言(即虛妄之言)耳。”
最早確認《紅樓夢》作者為曹雪芹的,有康熙第十四子胤禛的孫子永忠(1753~1793年)和生於乾隆五年(1740年)左右的永忠從弟、都統傅傑之子明義。永忠在所著《延芬室集》有《因墨香得觀紅樓夢小說吊雪芹》(墨香名額爾赫宜,是曹雪芹好友敦氏兄弟的幼叔)絕句三首,而明義在《題紅樓夢》詩二十首小序中也道“曹子雪芹出所撰《紅樓夢》一部”。
“五四”以前人們探討曹雪芹的家世,多從袁枚的《隨園詩話》中得到根據,但袁枚表述的不盡屬實,又引起更多人的疑問。1921年11月,胡適在他的《紅樓夢考證》中考證出“《紅樓夢》是曹雪芹著的”,後來魯迅又確認了這個考證(見《中國小說的曆史的變遷》),從此,在大多數人的腦子裏打下了深刻的烙印,曹雪芹作為《紅樓夢》的作者已是不爭的事實。胡適之後,又有不少紅學家和考古專家,根據這個線索,努力探索,發掘出更多的史料,梳理出更多的證據,不僅證明《紅樓夢》是曹雪芹所著,而且對曹雪芹的家世和生年做了更深入的了解。
雖然胡適、魯迅的論定有許多證據,也獲得了多數人的認可,但提出疑問的也還是大有人在,蔡元培在他所著《石頭記索隱》六版自序中說:“要之未可以全書屬之曹氏也”。王夢阮《紅樓夢索隱》提要雲:“意此書但經雪芹,初創造另有人”。1979年戴不凡連續發表題為《揭開<紅樓夢>作者之謎》和《石兄與曹雪芹》,舊話重提,重新對曹雪芹著《紅樓夢》一說提出質疑。
對於《紅樓夢》的著作權問題,一個半世紀以來,一直是個不解之謎,成為文史研究者爭論的焦點。
《大英百科》評價說,《紅樓夢》的價值等於一整個的歐洲。《紅樓夢》是一部大書。幾千年中國文學史,假如我們隻有一部《紅樓夢》,它的光輝也足以照亮古今中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