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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節

  經

  元年春2,王正月,公即位。

  二月癸亥3,日有食之。

  天王使叔服來會葬4.

  夏四月丁巳5,葬我君僖公。

  天王使毛伯來錫公命6.

  晉侯伐衛。

  叔孫得臣如京師7.

  衛人伐晉。

  秋,公孫敖會晉侯於戚8.

  冬十月丁未9,楚世子商臣弑其君輓10.

  公孫敖如齊。

  1文公:名興,僖公之子,公元前626年—公元前609年在位。《諡法》:“慈惠愛民曰文。”又:“忠信接禮曰文。”2元年:公元前626年。3癸亥:癸亥為三月一日。“二月”或為“三月”之誤。4叔服:周大夫。叔為氏,服是字。會葬:參加魯僖公的葬禮。5丁巳:二十六日。6毛伯:毛國之君,周卿士。命:瑞命。諸侯即位,天子賜之命圭(亦稱信圭),以為瑞節。7叔孫得臣:叔牙之孫。8公孫敖:桓公之孫,慶父之子,字穆叔。戚:衛邑,在今河南濮陽市北。9丁未:十九日。10世子:太子。輓(yūn,又讀jūn):楚成王之名。

  傳

  元年春,王使內史叔服來會葬1.公孫敖聞其能相人也2,見其二子焉3.叔服曰:“穀也食子4,難也收子5.穀也豐下6,必有後於魯國。”

  1內史:官名,佐太宰管理爵祿廢置等政務,並掌頒發王之策命。2相人:給人看相。3見其二子:使兩個兒子見叔服。4食子:謂穀之子孫將使孫叔敖得以血食於後世。即下文“有後於魯國”的意思。穀先孫叔敖而死,見文公十四年《傳》。食:祭祀供養。5收:葬。指為之送終。6豐下:頤部(下巴)豐滿。於是閏三月1,非禮也。先王之正時也,履端於始2,舉正於中3,歸餘於終4.履端於始,序則不愆5.舉正於中,民則不惑6.歸餘於終,事則不悖7.

  1“於是”二句:置閏當在歲終。今在三月,不合於禮。於是:此時。2履端於始:謂推算曆數以冬至為起點。3舉正於中:謂以中星(二十八宿分布四方,每方七宿,七宿居中之星為中星。如火為蒼龍之中星,虛為玄武之中星,昴為白虎之中星)確定分、至(春分、秋分、夏至、冬至),使之分別在四季的第二個月。4歸餘於終:古代以三百六十六日為一年,月球繞地球運行一周需二十九天多一點。一年十二個月,月大三十天,月小二十九天,共計三百五十四天,比實際數字要少,所以用設置閏月的辦法來解決這一問題。三年置一閏,五年置二閏,十七年置五閏。閏月設置在歲終,故曰“歸餘於終”。5序:指四時。則:乃。愆:差錯。6不惑:季節不失,故民不惑。7不悖:四時得序,故事無悖亂。悖:亂。

  夏四月丁巳1,葬僖公。

  1“夏四月”二句:《左傳》不空載經文(即沒有僅載經文,而不作補充說明的傳文)。據此,知僖公末年最後一條傳文應在此處。

  王使毛伯衛來(錫)[賜]公命1.叔孫得臣如周拜2.

  1毛伯衛:王卿士。封於毛,為伯爵,字衛。賜:原本作“錫”,據阮元《校勘記》、楊伯峻說改。2叔孫得臣:叔牙之孫。如周拜:拜謝周王賜命。

  晉文公之季年1,諸侯朝晉。衛成公不朝,使孔達侵鄭2,伐綿、訾及匡3.晉襄公既祥4,使告於諸侯而伐衛,及南陽5.先且居曰6:“效尤7,禍也。請君朝王,臣從師8.”晉侯朝王於溫9,先且居、胥臣伐衛10.五月辛酉朔11,晉師圍戚。六月戊戌12,取之,獲孫昭子13.

  衛人使告於陳。陳共公曰:“更伐之,我辭之14.”衛孔達帥師伐晉。君子以為古15.古者越國而謀16.

  1季年:末年。2孔達:衛大夫。3綿、訾:皆鄭地。未詳何處。匡:衛地,在今河南長垣縣西南十五裏。4既祥:祥祭之後。祥:喪祭名。父母死後十三月而小祥,二十五月大祥。晉文公卒於僖公三十二年十二月,此時小祥之祭已畢。5南陽:衛地,在今河南新鄉一帶。其地在太行之南,黃河之北,故稱南陽。6先且居:先軫之子,晉中軍主帥。7“效尤”二句:此先且居勸晉侯朝王之辭,謂衛不朝晉,而晉伐之;晉不朝王,是仿效衛之過失而招禍。尤:罪。8從:率。9溫:地名,在今河南溫縣西南。10胥臣:臼季。即司空季子。11朔:舊曆每月的第一天。12戊戌:八日。13孫昭子:衛大夫,食邑於戚。14“更伐”二句:轉而伐晉,我再代衛向晉求和。辭之:指為衛求和於晉。衛若戰敗而求和,過於示弱,故使衛伐晉而後求和,以維護尊嚴。15古:合於古道。16越國而謀:謂與他國共謀國事。秋,晉侯疆戚田1,故公孫敖會之。

  1疆戚田:取戚田而劃定疆界。

  初,楚子將以商臣為大子1,訪諸令尹子上2.子上曰:“君之齒未也3,而又多愛4,黜乃亂也5.楚國之舉6,恒在少者。且是人也,蜂目而豺聲,忍人也7,不可立也。”弗聽。

  既8,又欲立王子職而黜大子商臣9.商臣聞之而未察10,告其師潘崇曰:“若之何而察之?”潘崇曰:“享江(芉)[羋]而勿敬也11.”從之。江(芉)[羋]怒曰:“呼12,役夫13!宜君王之欲殺女而立職也14!”告潘崇曰:“信矣。”潘崇曰:“能事諸乎15?”曰:“不能。”“能行乎16?”曰:“不能。”“能行大事乎17?”曰:“能。”

  冬十月,以宮甲圍成王18.王請食熊蹯而死19,弗聽。丁未,王縊。諡之曰“靈20”,不瞑21;曰“成22”,乃瞑。

  穆王立23,以其為大子之室與潘崇24,使為大師25,且掌環列之尹26.

  1楚子:楚成王。2訪:詢問,征求意見。3齒:年,年齡。未:未到確定太子之時。4愛:指內寵。5黜乃亂也:若立後來所生愛子而廢商臣,則生亂。6舉:立。7忍人:狠心之人。8既:既而,不久。9王子職:商臣之庶弟。10察:審。謂確定。11江羋(mǐ):楚成王之妹,嫁於江。羋:原本作“芉”,據阮元《校勘記》改。12呼:同“籲”。恨怒之聲。13役夫:賤者之稱。14“宜君王”句:楚王本無意殺商臣,江羋怒,故甚其辭。15諸:之,代指王子職。16行:出亡。17行大事:指發動政變。18宮甲:太子宮中的士兵。19熊蹯(fán):熊掌。蹯:野獸的足掌。熊掌難以煮爛,王請食之,欲拖以待變。20靈:《諡法》:“亂而不損曰靈。”21瞑:閉目。22成:《諡法》:“安民立政曰成。”23穆王:即商臣。24為大子之室:指為太子時所有的財產。室:家產。25大師:即太師。官名,主持國政。26列環之尹:宮廷侍衛長官。列兵環繞王宮,故曰環列。尹:長官。

  穆伯如齊1.始聘焉,禮也。凡君即位,卿出並聘2,踐修舊好3,要結外援4,好事鄰國,以衛社稷,忠信卑讓之道也。忠,德之正也。信,德之固也5.卑讓,德之基也6.

  1穆伯:公孫敖。2並聘:遍聘諸國。並:遍。3踐修舊好:保持從前的友好關係。踐:循。4要結:結交。5固:保障。6基:根基。

  殽之役1,晉人既歸秦帥2,秦大夫及左右皆言於秦伯曰3:“是敗也,孟明之罪也,必殺之。”秦伯曰:“是孤之罪也。周芮良夫之詩曰4:‘大風有隧5,貪人敗類6.聽言則對7,誦言如醉8.匪用其良9,覆俾我悖10.’是貪故也,孤之謂矣11.孤實貪以禍夫子12,夫子何罪?”複使為政13.

  1殽之役:在僖公三十三年。2秦帥:秦軍統帥孟明視、西乞術、白乙丙。三人皆在殽之戰中被俘。3秦伯:秦穆公。4芮良夫:周厲王時卿士。下引芮良夫詩見《詩·大雅·桑柔》。5有隧:形容迅疾。6類:法,法度。7聽言則對:順從之言,則喜而對答。聽:從,順。8誦言如醉:規諫之言,則如同醉酒而毫無反應。誦:諷,諫。9匪:不。10覆:反。悖:行為悖亂。11矣:也。12夫子:古代對男子的尊稱。此指孟明。13此條本與下年傳文相接,為後人所割裂。

  經

  二年春1,王二月甲子2,晉侯及秦師戰於彭衙3,秦師敗績4.

  丁醜5,作僖公主6.

  三月乙巳7,及晉處父盟8.

  夏六月,公孫敖會宋公、陳侯、鄭伯、晉士縠,盟於垂隴9.

  自十有二月不雨10,至於秋七月11.

  八月丁卯12,大事於大廟13,躋僖公14.

  冬,晉人、宋人、陳人、鄭人伐秦。

  公子遂如齊納幣15.

  1二年:公元前625年。2甲子:八日。3彭衙:秦邑,在今陝西白水縣東北四十裏。4敗績:大崩曰敗績。5丁醜:二十一日。6主:亦稱“神主”,死者之牌位,以木為之,三年喪畢,入藏於廟。7乙巳:十九日。8處父:陽處父,晉之正卿。9垂隴:鄭地,在今河南滎陽市東北。10不雨:不書“旱”而稱“不雨”,因五穀尚有收獲。11七月:周之七月,當夏之五月。12丁卯:十四日。13大事:指禘。按魯禮:三年之喪(實際上是二十五個月)畢,而祫於大廟,然後進行禘祀,祭祀之後,三年之喪即畢。大廟:太廟,周公之廟。14躋(jī)僖公:將僖公的牌位升於閔公之上。躋:升。僖公雖為閔公之兄,而繼閔公即位,廟次應在閔公之下,今升在閔公之上,故《春秋》書之以示譏。15納幣:古代婚禮有六,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納幣即納征。男方派人至女家納幣以訂婚。幣:指帛。也泛指玉、馬、皮、圭、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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