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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古代對黃帝的祭祀(2)

  第二種情形是在明堂中祭祀五帝,如晉武帝三年於明堂立五帝位,傅玄還撰有“祠天地五郊犧牲歌”,“祠天地五郊送神歌”“享天地五郊歌”。宋孝武帝大明五年(461)在明堂中也曾設五帝位。齊高祖建元元年(479)祭五帝之神於明堂,以有功德之君配祀。梁武帝也祀五帝於明堂,服大裘冕以祭,沈約撰有五帝歌各一首。這時的明堂就是太廟,帝王在太廟裏麵祭祀黃帝,表明當時人們仍然以黃帝為始祖。這一做法繼承和深化了秦漢時期祭祀五帝的傳統。

  第三,有的帝王到傳說有黃帝遺跡的地方進行祭祀。北魏皇帝借東巡的機會,曾經在今河北涿鹿的橋山先後四次拜祭黃帝。《魏書·太宗紀》記載:太宗明元皇帝在神瑞二年(415)和泰常七年(422)兩次駕“幸橋山,遣使者祠黃帝、唐堯廟”。《魏書·世祖紀》記載:北魏太武帝拓跋燾神□元年(428),“八月,東幸廣寧,臨觀溫泉,以太牢祭黃帝、堯、舜廟。”《魏書·禮誌四》記載,北魏文成帝拓跋□和平元年(460),“帝東巡,曆橋山,祀黃帝”。

  魏晉時期,因襲了黃帝作為天神享祀的傳統,對黃帝的祀典主要表現為祭天隨祀、明堂拜祀和迎氣之祀,各朝取舍又有不同。曹魏祭祀缺乏連續性,其“郊祀天地明堂,是時魏都洛京,而神□兆域明堂靈台,皆因漢舊事”(《宋書·禮誌三》)。晉初“郊祀權用魏禮”,但不久又不采漢鄭玄的“六天說”,認為“五帝,即天也,五氣時異,故殊其號。雖名有五,其實一神。明堂南郊,宜除五帝之坐。五郊改五精之號,皆同稱昊天上帝,各設一坐而已”。《通誌》亦載“泰始二年詔定郊祀南郊宜除五帝坐”(《通誌·禮一》),太康十年(289),又因“往者從議除明堂五帝位,考之禮文正經不通”,“宣帝以神武創業,即已配天,複以先帝配天,於義亦不安,於是又複明堂及南郊五帝位。晉惠帝時也一度“明堂除五帝之坐”,但不久又更詔“明堂及郊祀五帝如舊儀”(《晉書·禮誌上》)。

  在西晉五十年間,曾兩次廢止祭天時黃帝作為五帝之一隨祀,但由於後世祭祀多襲用舊典,黃帝享祀日久,從而出現時廢時舉的現象。這反映出在魏晉時期,對五帝的理解已出現分歧,鄭玄的“六天說”與王肅“五帝不得為天”的分歧影響到西晉及以後的祭典,西晉王朝在兩說之間搖擺不定。

  南北朝時期,祀典中明確出現了“五人帝”的提法,黃帝一方麵以五方上帝之一享祀,另一方麵又以五人帝之一身份配祭,可謂是王學與鄭學折中的反映。這一時期,黃帝作為五方上帝之一隨祀,亦曾出現反複。梁朝因五精上帝俱是天帝,“於壇則尊,於下則卑。且南郊所祭天皇,其五帝別有明堂之祀”,又除南郊五帝祀,加十二辰座。陳代梁後,又“除十二辰座,加五帝座,其餘準梁之舊”。南北朝時,黃帝作為五人帝之一配祭表現在郊迎製度上,五郊分迎五精上帝,黃帝同時又作為人帝配祭,並以五官、三辰、七宿從祀(以上魏晉南北朝祭祀黃帝演變,據李桂民碩士論文《黃帝的史實及黃帝崇拜觀念的演變》,西北大學,2000年)。

  隋唐時期對黃帝的祭祀沿襲南北朝,更進一步製度化、規範化。從南郊祭天和五郊之祭來看,隋唐都沿襲了在南郊祭天以五帝配,以及四時迎氣之祭的做法。隋代郊迎製度因循前朝,以四立之日及季夏,各於其方之近郊為兆,迎其帝而祭之。《隋書·禮儀誌二》記載了隋代郊壇情況:“隋五時迎氣。青郊為壇,國東春明門外道北,去宮八裏,高八尺。赤郊為壇,國南明德門外道西,去宮十三裏,高七尺。黃郊為壇,國南安化門外道西,去宮十二裏,高七尺。白郊為壇,國西開遠門外道南,去宮八裏,高九尺。黑郊為壇,宮北十一裏醜地。高六尺。並廣四丈。”不過當時皇帝較少親祠,往往由貴臣禮官攝行。唐代《開元禮》明確規定,冬至南郊祭天,要設昊天上帝神座和五方帝神座,五郊之黃郊多定在季夏土王日舉行。根據五行理論,五行輪流居統治地位,土王日的“王”指當政為王,就是說夏六月土為王時。唐武德、貞觀年間,仍歲祀五帝。武則天臨朝時,五帝不再稱天。《通典·禮典三》:“永昌元年九月敕:天無二稱,帝是通名,承前諸儒,互生同異。乃以五方之帝,亦謂為天,假有經傳互文,終是名實未當。稱號不別,尊卑相渾。自今郊祀之禮,唯昊天上帝稱天,自餘五帝皆稱帝。”《開元禮》所定歲祀五帝之禮與武德、貞觀之製基本相同,略為:“立春日祀青帝於東郊,以太昊配,句芒、歲皇、三辰、七宿從祀;立夏日祀赤帝於南郊,炎帝配,祝融、熒惑、三辰、七宿從祀;季夏日祀黃帝於南郊,軒轅配,後土、鎮星從祀;立秋日祀白帝於西郊,少昊配,蓐收、太白、三辰、七宿從祀;立冬日祀黑帝於北郊,顓頊配,玄冥、辰星、三辰、七宿從祀。”(《文獻通考·郊社十一》)

  唐代五郊祀中最重東郊,《新唐書·玄宗紀》有開元十六年(728)正月“丁醜,迎氣於東郊”。《舊唐書·禮儀誌四》:“玄宗開元二十六年,又親往東郊迎氣,祀青帝,以句芒配,歲星及三辰七宿從祀。其壇本在春明門外,玄宗以祀所隘狹,始移於□水之東麵,而值望春宮。其壇一成,壇上及四麵皆青色。句芒壇在東南。”《舊唐書·歸崇敬傳》:“漢魏、周、隋,共行此禮。國家土德乘時,亦以每歲六月土王之日祀黃帝於南郊,以後土配,所謂合禮。”唐代土德,所以又比較重視黃帝之祀。

  從黃帝陵廟致祭來看,隋代廢止了祀黃帝於明堂的做法,主要在圜丘祭天、孟夏雩祭和郊迎製度中祭祀黃帝。自隋唐起,朝廷在曆代帝王陵寢所在地進行祭祀。唐玄宗時製定的《開元禮》曾明確了一些帝王陵寢的所在地,但對於黃帝陵所在地尚未能確定,唐代宗大曆五年(770)□坊節度使臧希讓上言:“坊州有軒轅黃帝陵闕,請置廟,四方饗祭,列於祀典。”這裏所說的坊州黃帝陵闕就是今黃陵橋山黃帝陵。唐代宗批準了這一請求,從而使此地黃帝陵廟致祭被納入祭典。

  隋唐時期的黃帝祭祀還出現了一種新現象,那就是中央開始設立專門的三皇廟和五帝廟。隋代以祭祀先代帝王為常祀,在京城立有三皇五帝廟,另立廟祭祀三皇以前諸帝。唐玄宗時,除在京師祭祀三皇五帝外,又下詔在京師設三皇以前帝王廟,與三皇五帝廟相近,按時致祭。

  四、宋元明清時期

  宋元時期對黃帝的祭祀與前代相比稍有變化。從整體上來看,第一,沿襲了南郊祭天時五帝附祭和四時迎氣之黃郊;第二,曆代帝王廟中黃帝作為五帝之一受到祭祀;第三,黃帝陵廟致祭。在這整個布局中,原來的明堂報享五帝的製度逐漸消失,而曆代帝王祭祀的地位上升。

  在宋元時期的黃帝祭禮中,黃帝陵陵廟致祭受到了高度重視。趙匡胤對軒轅黃帝的祭祀是很重視的,宋李昉《黃帝廟碑序》中記載,在開寶五年(972)時,趙匡胤降旨:凡前代帝王功德昭著澤及人民者都應崇奉,不得使其廟貌荒廢。當時軒轅黃帝廟被列為重點加以整修維護。同時規定朝廷對軒轅黃帝廟每三年祭祀一次。為了祭祀方便,把唐代宗大曆中設置的黃帝廟從橋山西麓移到今天黃帝廟所在地。

  元代對黃帝陵廟的祭祀也很重視。《元典章》中規定:伏羲、神農、黃帝是開天辟地的先祖,國家應當祭祀。但是三皇被視為醫家的祖先,不再由皇帝親祭,而改由十大醫師主祭。在各地仿照“孔子廟”設立“三皇廟”,與社稷壇鼎足而立。“三皇廟”很快普及到了民間。各地“三皇廟”有時也稱“藥皇廟”。

  宋元時期,除了朝廷對黃帝三年一祭外,還有一些名人到黃帝陵拜謁黃帝。如“文能治國,武能保疆”的北宋名臣範仲淹,於宋仁宗寶元三年(1040)到陝西就任後,專程上橋山致祭黃帝陵。元朝末年的著名道士張三豐,也曾經來到橋山,瞻仰了軒轅黃帝廟。

  明代對黃帝的祭祀有較大的變化。首先是明代取消了郊天禮中用五方帝從祀的做法。圜丘祭天為古時最隆重的禮儀,且最早配祭黃帝,而後演變為配祭五帝。明太祖朱元璋即位後,大興百神之祀,命李善長研究祭天之禮。李善長提出祭祀昊天上帝不必以五帝從祀。朱元璋采納其建議,進一步簡化繁縟禮儀,“□正祀典,凡天皇、太一、六天、五帝之類,皆為革除”,改變了祭祀天地時以五方帝從祀的傳統。明代也沒有五時迎氣的做法。其次,明代發展了在中央設曆代帝王廟祭祀曆代帝王的做法。明洪武六年(1373),朱元璋建帝王廟於京師,祀三皇五帝及漢唐創業之君,每歲春秋致祭。“帝以五帝三皇及漢唐創業之君,俱宜於京師立廟致祭,遂建曆代帝王廟於欽天山之陽。”七年,又“令帝王廟皆塑袞冕坐像,惟伏羲、神農未有衣裳之製,不必加冕服”。洪武二十一年(1388),因京師帝王廟發生火災,改建於雞鳴山。明成祖遷都北京,在京城建曆代帝王廟前,一度將曆代帝王附屬於天地祭祀。嘉靖十一年(1532),複在北京建曆代帝王廟,恢複常規的致祭。再次,明代對黃帝陵寢也非常重視。朱元璋即位之初,就認為軒轅黃帝不僅是醫家的祖師,也是中華民族的遠古祖先。洪武三年(1370),他派遣使臣到全國各地調查,查明各行省有先代帝王陵寢79處。洪武四年(1371),“禮部定議,合祀帝王三十五。在河南者十:陳祀伏羲、商高宗,孟津祀漢光武,洛陽祀漢明帝、章帝,鄭祀周世宗,鞏祀宋太祖、太宗、真宗、仁宗;在山西者一:滎河祀商湯;在山東者二:東平祀唐堯,曲阜祀少昊;在北平者三:內黃祀商中宗,滑祀顓頊、高辛;在湖廣者二:酃祀神農,寧遠祀虞舜;在浙江者二:會稽祀夏禹、宋孝宗;在陝西者十五:中部祀黃帝,鹹陽祀周文王、武王、成王、康王、宣王、漢高帝、景帝,鹹寧祀漢文帝,興平祀漢武帝,長安祀漢宣帝,三原祀唐高祖,醴泉祀唐太宗,蒲城祀唐憲宗,涇陽祀唐宣宗”(《明史·禮誌四》)。又派遣秘書監丞陶誼等人對橋山黃帝陵廟進行勘察、修葺,籌備祭祀儀式。同年,朱元璋降旨廢除了各地建立的“三皇廟”和“由十大醫師祭祖”的禮製,規定祭祀黃帝由皇帝或派遣大臣祭祀。橋山黃帝陵列為國家祭祀始祖的聖地,要求每次祭陵的祭文、祭祀日期、祭品名稱、數量和主祭、陪祭官員姓名都要刻石立碑。又特遣中書省管勾甘赴黃帝陵致祭,這次祭祀留下了我們所見的最早的一篇祭祀黃帝的祭文。為了保護祭祖聖地,黃帝陵廟設五品護陵官二人。後來縣令即為護陵官,由五品官擔任。洪武七年(1374),明太祖降旨在軒轅廟大殿內塑造軒轅黃帝坐像一尊,以利後世瞻仰祭奠。

  此後,三年一大祭,大祭時由皇帝親寫祭文,由太常寺派遣大臣攜帶香帛、貢品前來橋山祭祀。明朝諸帝對黃陵祭祀不斷,洪武四年、二十九年,永樂十二年(1414),宣德元年(1426),景泰元年(1450),天順六年(1462),正德元年(1506)、十一年(1516),嘉靖十年(1513)、三十一年(1552),隆慶四年(1570),萬曆元年(1573)、二十八年(1600),天啟元年(1621),均遣使赴黃帝陵祭祀。今黃陵保存有明太祖、成祖、宣宗、代宗、英宗、武宗、世宗、穆宗、神宗、熹宗等皇帝遣使到黃陵致祭的碑文。

  清代對於黃帝的祭祀沿襲明代,集中在兩大項:一項是中央曆代帝王廟展祭,多由皇帝主祭,春秋兩次祭祀。一項是黃帝陵廟致祭,多由皇帝派專員致祭,一般是每三年一次,也有臨時祭告。其他常年春秋之祭由地方官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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