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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中南海直接幹預!一案反複三十年(1)

  第一節 報案人反被拘留紀凱夫案驚全國

  “紀凱夫既不在現場,拘留他到底有什麽根據?”“盜案的可能性很小,政治陷害的可能性大。”毛主席仍不放心,又打電報正式指示中南局。

  報案人紀凱夫反被拘留

  1952年4月15日上午10時,李之璉正在宿舍同武漢市公安局副局長侯政同誌談話,這時,錢瑛――中南局組織部副部長、中南局紀委副書記領著市二醫院團支部書記兼保衛委員孫麥齡走過來,很有氣地說:

  “你聽聽武漢市二醫院發生的件怪事,看看怎樣處理。”

  孫麥齡介紹了案情:在4月12日下午6時下班後,醫院職工有的回家,有的到食堂去吃飯。這時醫院發現總務科的存款被盜。保險櫃被打開,將現款1200多萬元人民幣(舊幣)取出,有些錢遺落在走廊上和院長、監委辦公室的地上。醫院工作人員發現地上散落的鈔票後,追尋到辦公室外麵的陽台,看到旁邊的電線磁頭上掛著一個花布包,並發現醫院監委、黨支部書記王清在陽台上站著。工作人員紀凱夫、楊世民等向王清報告此事並取下花布包打開一看,裏麵包的也是鈔票。經檢查,包以及地上的鈔票同保險櫃的存款數目相符。王清即吩咐紀凱夫等把地上的錢撿起,把花布包拿到室內,紀凱夫還打電話報告公安四分局來人查案。四分局來人後作了多方詢問和了解。到底誰偷的錢?看法很不一致,因錢未丟失,未即作處理。14日深夜,公安四分局把紀凱夫(醫院文書、青年團員)拘留。孫麥齡認為在盜案發生時,紀凱夫並不在現場,是盜案發生後才從食堂上樓來,才積極追查盜款,並報告公安分局的。因此他認為拘留紀凱夫是無道理的。特向中南局紀委反映此事。他說錢瑛大姐聽了感到奇怪,叫他詳細向李之璉來匯報,看怎麽辦。

  市公安局侯政副局長聽完孫麥齡的情況介紹後,表示此案還沒反映到市局來。他說回去了解一下到底是怎麽回事並表示基層辦案有時簡單、生硬些,但完全以假亂真的案子則很少見。這樣表示後他先退走了。李之璉對孫麥齡繼續詢問一些情況。李之璉問:

  “紀凱夫既不在現場,拘留他到底有什麽根據?”

  “認為他曆史上有政治問題,還說他本人在盜案發生後,追查盜款人表現特別積極並敢於懷疑監委王清偷錢。”

  “還有什麽事實根據?”李之璉問。

  “他的哥哥叫紀憨,聽說曾是國民黨特務,他本人發現盜案後,到總務科檢查了保險櫃,積極打電話向公安局報案,叫人監視王清的行動,有人認為他這些行為都是別有用心的‘賊喊捉賊’的慣伎。”

  “拘留紀凱夫是公安局的決定還是什麽人的意見?”

  “懷疑紀凱夫是衛生局副局長宋瑛同王清商量的,我當時在場,提出不同意見他們也不考慮。公安四分局很懷疑王清,但宋瑛表示她擔保無問題。”

  “紀凱夫平時工作表現怎樣?”李之璉問。

  “一直表現不錯。名義上他是文書,但什麽都幹,很積極,是青年團員,在解放前同黨的地下組織有聯係。他在重慶時曾在顧執中為校長的民治新聞學校夜校讀書,教育長是陳翰伯;發行過中國學生導報,這是地下黨杜子才等辦的。王清本來對紀凱夫很信任,親自指定他睡在院長、監委辦公室,負責醫院的保衛工作。盜案發生時,他在食堂吃飯,盜案發生後,紀是第八個來到現場的人。因為是下班以後,他看到現場的混亂情況無人負責,就打電話報告公安四分局,還東查西看,同醫生史靈慧等發現在辦公室外的陽台旁掛著一個花布包,並看到王清在那裏站著而且滿頭大汗。他們向王清報告丟了錢,把花布包拿到室內打開,包的也是鈔票。王清吩咐人們把花布包的鈔票和地上散落的錢趕快收起來。而這個辦公室的門是鎖著的,沒有鑰匙的人是進不來的。錢包是什麽人、什麽時候掛到陽台上來的?這是個關鍵問題。”

  從孫麥齡的介紹看來,李之璉認為,紀凱夫作為一個青年團員,發現公款被盜,無人主持追查破案,主動報告公安機關和積極組織本院人員追查和做善後工作,這種態度是正常的。同時他發現監委王清在這個緊張的時刻的不正常表現,而對他產生懷疑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能以此作為紀凱夫盜款的根據。

  再從時間上說,下班以後,監委王清既不在室內辦公,又不回家吃飯,而在陽台上站著,在他身旁掛著一個花布包,別人在室內一看就可以發現,他站在跟前卻看不到,這是不好解釋的,是不正常的。而這個錢包如果是在下班以前有人掛在這裏的,辦公室的其他人員都會看到這個掛包的人;如果是下班以後有人掛在這裏,那麽王清應該看到是誰掛的。同時,下班以後辦公室門是鎖著的,沒有鑰匙的進不來;而王清站在陽台上,辦公室的門卻鎖著。紀凱夫等打開門,看到陽台上有人,過去看時原來是王清;而這時在室外走廊上已是人聲嘈雜,下午6點以後,天氣還不太熱,而王清見來人滿頭大汗,如果不是有意外的刺激,又何至於這樣緊張?

  從這種種矛盾情況看來,紀凱夫對王清產生懷疑並不是無中生有的。他告訴別人注意王清的行動也不是沒有理由的。隻是根據他對追查盜案很積極和家庭或曆史上有什麽問題,不能作為他有盜款嫌疑的根據。

  “王清到底是怎樣個人?”李之璉問孫麥齡。

  “是部隊轉業幹部。從市檢察院調來,時間還不長。有人說他曾在部隊擔任過團政委。來院後,使人感到他在物質生活方麵要求較高。例如他家中想要套沙發,全院都沒有,不好解決,他很不愉快。有次他到妓院去逛,被公安局查到,經醫院證明後才放回來。這些,在我看來,同大多數解放區來的老幹部不相同。”

  “在盜案發生後第二天,即4月13日早晨,醫院職工在醫院大門前的三角花園練習打腰鼓時,發現了一把開保險櫃的鑰匙。地點恰恰是在盜款發生的當時王清獨自站立的陽台的下麵不遠的地方。而這把鑰匙經查對正是盜款者偽造的那一把。因此,人們懷疑是否盜款人怕被發現,遂將盜款用的鑰匙順手丟到醫院外的花草地上,以消滅物證。這樣,人們更懷疑王清。盜款用的花布包皮,經洗衣工認證,記得是王清家的衣物,曾送醫院洗衣房洗過。”

  孫麥齡還介紹說,盜款發生的過程很短,約在下午6時以後到6時30分之間,這時人們還在樓下食堂吃飯,二樓活動的人很少。院長、監委辦公室和總務科(會計室)都在二樓,隻隔一段走廊。人們分析,從會計室把款偷出來,怕被人發現,拿到院長、監委辦公室隱蔽一下是很容易的。從現場發現的鈔票遺落的方向也正是這一條線。而院長、監委辦公室下班後無人時,門都鎖著,不是辦公室的人沒有鑰匙是進不去的。

  “因此,在辦公室陽台上發現王清和錢包,有人說‘這是人、贓俱獲’。所以人們認為王清的嫌疑是很大的。”孫麥齡又補充說。

  聽到這裏,李之璉更覺奇怪,既然王清有這樣重大的嫌疑,又為什麽拘留紀凱夫?我又提出這問題。

  “那是宋瑛的主意。我已經說過了。是她和王清商量的,我也在場,我不同意她的看法,宋瑛還對我很不滿。”

  “她對紀凱夫為什麽這樣肯定?”我問。

  “在去年10月,有人揭發宋瑛在任第一醫院院長時的問題,信是寄給中央的,中央批回來查處。宋瑛把二院的紀凱夫、王守正、馬駿三人找到衛生局。追查是否他們所寄,並對證筆跡。紀凱夫等很反感,覺得人權受到侵犯。實際上並不是他們所寫,因而紀凱夫就控告宋瑛侵犯人權,所以宋瑛對紀凱夫是早有成見的。”

  “大家對此案又有什麽反映呢?”李之璉繼續問孫麥齡。

  “一般人雖對王清懷疑,但公開不敢講。因為他是黨政領導,私下有很多議論。比如說偷錢用的包袱皮是王清家的,就是洗衣工友提出來的。還有的醫生在盜案發生之前幾分鍾就看到王清在他的門口探望;發現走廊上有散落的鈔票時,又有人看到一個高大的人影進了院長、監委辦公室,有人也猜測就是王清。”

  “對紀凱夫人們並沒有什麽懷疑。因為在盜款案發生時,他在食堂帶著一個職工的小孩吃飯。他抱著小孩上樓發現走廊上的鈔票已是第八個人了。發現院長、監委辦公室地上有鈔票和王清站立在陽台上和身旁掛著的錢包的,也不是他一個人。”孫麥齡舉了幾個人的名字,還畫了現場的詳細平麵圖並標出距離。他在說明現場情況時,還介紹了公安四分局帶警犬來偵察,從錢包中發現的一個皮帶圈由警犬嗅過後,它走到王清身邊時狂叫不走。而公安局的同誌將現場五個人的皮帶解下來檢查,恰恰王清的皮帶上缺一小圈,並從皮帶圈的顏色、寬度和皮質等方麵相比較,都和王清的皮帶相符。但由於王清是醫院的領導人,公安四分局沒有當場宣布偵察結果。

  而紀凱夫對王清的懷疑則報告了黨支部委員、團支部書記兼保衛委員孫麥齡並提請他注意王清的行動。

  孫麥齡說,從現場來看,懷疑紀凱夫的人不多,他的被捕出人意料。因為是在“鎮反”運動中,也沒有人敢說什麽了。他認為,從盜款的現場看,王清的嫌疑最大,而紀凱夫則和盜案現場無關。如果是他指使別人盜款,那麽被指使者又是誰?逮捕紀凱夫無事實根據,也無道理。

  李之璉聽了孫麥齡這些反映的分析,感到他講的有道理。但還需要從多方麵去驗證和作進一步的調查才能肯定下來。飯後李之璉同四區委書記蘇葦在電話上聯係後,即同孫麥齡一起去中共武漢市四區委。

  區委於晚7時召開了會議。由書記蘇葦主持,武漢市紀委的紀律檢查處長王世勳、市衛生局副局長宋瑛、公安四分局負責人和區委有關同誌都參加了。蘇葦講了開會的目的,即請孫麥齡介紹二醫院盜案的發生及處理經過。他仔細講了他所了解的情況和對紀凱夫、王清兩人嫌疑的分析以及他自己的看法。公安四分局的同誌匯報了對此案調查的情況同孫麥齡所講是一致的。並認為不需要拘留紀凱夫。區委領導人多次啟發與會者發表意見。人們都表示,從孫麥齡所介紹的情況看來,拘留紀凱夫的確根據不足,所說家庭問題、本人曆史問題等等都是虛的,它同現場的盜竊活動都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而王清的疑點和王清的行為則都是現場的表現。因此隻拘留紀凱夫而對王清不加審查則不應該。要把問題進一步弄清楚,還需大量的工作,把所有疑點進一步查實,才能定性。

  會議最後決定,由孫麥齡將紀凱夫保釋。

  是王清盜竊案,還是紀凱夫陰謀陷害案

  宋瑛不同意四區委和四分局釋放紀凱夫,但又不在區委會上表示不同意見。會後她向副市長周季方去報告。周季方是參加過紅軍長征的老同誌,是市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領導人。宋瑛對處理此案有意見找主管的領導人去反映,當然是合理的。但有意見,為什麽在區委會上征求意見時不肯講?而區委的處置並沒有否定紀凱夫的可疑點,隻是認為作為拘留的根據還不充分,而且同對王清的處置相比較就顯得太不公正了。保釋紀凱夫並不是就此結案,而是繼續偵察,求得根據更確實後再作處理,這也是無可非議的。

  宋瑛向周季方的報告,完全不介紹區委會討論的全麵情況,也不分析王清的疑點和紀凱夫的疑點在同現場的關係上有何不同。她隻肯定地向周季方報告說:“……很顯然是紀凱夫陷害王清的。紀一貫在醫院表現不好,有政治問題並同院裏兩個壞分子勾結在一起,總務科被公安局捉走的一個人同紀關係甚密……第四區委相信有政治問題的紀凱夫,不相信老黨員王清,說是王清偷的錢,硬要四分局把紀放了,他已一天不到醫院,家裏也不見人,晚12點以後還未回家,恐怕逃走出事……公安四分局懷疑紀凱夫盜款,將其扣押,後由中南局組織部秘書李之璉責令孫麥齡一同去四分局,保釋紀凱夫。公安四分局不同意放,但後來還是放了……紀凱夫的社會關係很複雜,其哥哥紀憨政治上有嚴重問題。他們兩人住在醫院外,又不易監視,怕他跑了。”等等。

  周季方聽了宋瑛的這種報告,不分析、不研究,輕信其真,立即找公安局長朱滌新。因朱不在,即直接找了社會處長田光來,下令把紀凱夫再次關押。

  4月17日,紀凱夫第二次被捕。當天晚7時,四區委原定召開各有關方麵的會議討論此案的下一步工作。大家到會後,知道紀凱夫又被拘留,而且是副市長直接下令,並宣布此事區委不要再管,由市裏直接處理。區委就不好再做什麽了。

  中共武漢市文化教育黨組第二天開會時,批準了副市長周季方的這種做法。黨組書記、市長吳德峰同誌也積極支持副市長。他當時毫不懷疑王清,隻懷疑紀凱夫。當然這和宋瑛的反映有關。中共武漢市委對這種做法也無條件地同意,並於4月30日,在市委書記張平化同誌主持下召開會議,肯定市府的處置是正確的。張平化說:

  “……照目前情況看,盜案的可能性是很小的,主要便是鑰匙問題,王清配鑰匙的可能是很小的……說是盜竊,為什麽不從總務科處下樓,經過走廊易可(被)發現。因此,由公安局處理此案,一切材料交公安局。”

  他這意思是說,這不是個盜案,說王清偷錢是不可能的。這是個政治陷害案。他們認為,查處此案主要是從政治上追究反革命線索,現場情況並不重要。

  由於意見分歧,形成尖銳的對立。這些不同意見,又經過直接和間接的各種渠道很快傳到王清本人耳中。於是就更形成了此案的複雜性。

  紀凱夫在公安局被關押,就一直從政治上被追究,晝夜逼供,失去了被告人正常的提出證人、證物的申訴權利。

  王清從此更看到有機可乘,在市衛生局一些人的鼓動和幫助下就向中央、中南局和市委寫信,控告李之璉和市紀委的王世勳等“包庇特務(紀凱夫),陷害老幹部(他本人)”,要求組織上查處我們對此案的錯誤態度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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