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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檔案櫃破例打開!“四人幫”法庭受審(2)

  黃永勝不僅有一定的軍事決斷才能,而且是政治上的老手。麵對“兩案”預審組,他多次試圖把他在“文革”中所犯下的一切罪行劃為路線問題。他十分清楚,若僅僅是“路線”問題上的錯誤,說不定有朝一日還可以東山再起!

  李作鵬雖不像黃永勝那樣頑固,但也是掙紮了一番才甘心認罪的。

  吳法憲在監獄裏非常乖巧,進門先喊“報告”,見人就呼“首長”,在林彪反革命集團的所有成員中,態度是最好的一個。

  邱會作與黃永勝玩同樣的把戲,與預審人反複兜圈子,想方設法把自己的罪行劃為犯錯誤。不過,很快他就老實交待罪行了,並把自己幹過的哪些壞事,連最殘忍的惡行都寫得一清二楚。

  在林立果的“小艦隊”成員中,江騰蛟、李偉信坦白承認自己有罪,王維國、陳勵耘等12名被告也承認自己有罪,但強調自己上了林彪的當,並且流下了悔恨的淚。王飛在逮捕證上簽名的時候精神已經失常,呆呆地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至此,林彪反革命集團案的罪行全部查清,共計630餘份證據。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的罪行也基本查清。

  金秋,是收獲的季節。

  1980年9月4日,中共中央書記處製定出了新的審判方案。

  9月8日下午3時,人民大會堂的福建廳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華國鋒、鄧小平、葉劍英、李先念、胡耀邦、趙紫陽等人正在聽取彭真關於“兩案”的匯報。

  彭真近兩年來一直負責“兩案”,對案情相當熟悉,他手中拿著的材料都沒有展開,就開始匯報說:“10個主犯情況基本查清楚,起訴書主要解決10個人的問題。”

  會議由華國鋒主持。

  今天,他的神情很嚴肅,態度也很果斷。他說:“今天聽取‘兩案’匯報。關於‘兩案’問題,書記處討論了兩次,9月4日及5日上午。現在主要情況弄清了。10個主犯的罪行基本弄清了。一邊是黃、吳、李、邱加江騰蛟,謀害毛主席有江騰蛟,他是‘三國四方會議’確定謀害毛主席的總聯絡人;一邊是‘四人幫’加陳伯達,陳伯達同林彪、江青的罪行都分不開。五加五,共10個人。送常委的起訴書,提出隻判10個人。除江騰蛟外,9個人都是舉世矚目的。其他人另外審判,由最高人民法院、地方法院和軍事法院分批陸續審判。10人判了,基本問題就解決了。他們的主要罪行基本弄清楚了。林、江是頭子,康、張是軍師,兩派是狼狽為奸的一夥,判刑罪有應得。列入起訴書的罪行,都不牽涉毛、周、中央領導同誌的過錯。這個原則是已報中央批準的起訴書,已把周總理列入了被誣陷的領導人中。現在的起訴書中,有的問題用不用,還要考慮。例如張春橋誣陷小平同誌是‘納吉’的問題,現在查到毛遠新向主席匯報時,毛主席同意了。”

  “納吉”一詞勾起了鄧小平的憤恨。他用手彈了彈煙灰,不悅地說:“‘納吉’的話,張春橋當麵對我說了,可以不去掉。毛遠新的記錄,誰知道他是怎麽去說的!”鄧小平此刻既作為一個證人,更作為一位主要決策者在講話。

  彭真待小平講完看著華國鋒說:“我現在匯報幾個問題。”

  這是今天會議的真正核心,常委們都從低矮柔軟的沙發裏坐直了身體,準備凝神聽取彭真的匯報。

  彭真把一份起訴意見書草稿拿起來晃了晃,用洪亮的聲音解釋說:“起訴意見書上所列的犯罪事實,同毛主席的晚年錯誤劃開了。起訴書不涉及路線問題,工作過錯問題,包括黨紀、軍紀、政紀問題。這次審判隻審罪行,路線錯誤不審。”

  他又作了進一步解釋:“毛主席、周總理和黨中央工作上缺點錯誤,都不提。比如說,整劉少奇時,抓了許多人。江青親自批準抓了11人,已死兩人,另外,林彪在1966年5月18日有個講話,當時講‘政變經’,是在政治局擴大會議上講的,不能上。另外,江青、葉群、陳伯達,過去下發的材料上,講他們是叛徒、托派,他們掌權後銷毀材料,我們無法調查,查不清。”

  彭真放下起訴書草稿前又說了一句:“曆史問題不涉及。”

  這個草稿共列了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四項罪行,60條罪狀,在會前,草稿已送到常委們手中。或增或減都可能,今天主要請常委們定個原則性的調子。

  “什麽時候審?”彭真直接提出最具體的問題。

  彭真緊跟著又追問一句:“是等《若幹曆史問題決議》出台前審?還是後審?怎樣做邏輯上比較順當?”

  彭真是主張先審的。從國內看,先審有利於解決好敵我矛盾;從國際影響看,可以以正視聽,揭穿外國報紙胡扯我們審不下去的諾言。既然是定調會,他就來個先入為主。交出自己的底。

  他說:“我們還是現在審好。中央領導同誌對外講過多次要審。為什麽總不審?人家無非認為是罪行不夠,或內部意見不一致。何時審,請中央決定,我讚成盡快審判!”

  接著,他又提出了新的問題:“怎麽個審法?是一案起訴,還是兩案起訴呢?是一案判決,還是兩案判決呢?我看是一案起訴,分庭審理一案判決。”

  過了一會兒,見沒有人馬上表態,他又繼續講下去:“這兩個案子沒法分開,你把這兩個分開,康生、謝富治死了。這兩個算哪一夥的?一案好處理!這兩個集團有矛盾。矛盾在哪?他們作賊上一致,分贓上有矛盾。”

  至於為何要分庭審理,彭真理由是:“黃、吳、李、邱、江,軍隊審。這幾個人一定要審,判刑可以輕一點。他們同江青不一樣,曆史上還做過一點好事,打過仗。”說到這裏,他補充說道:“時間上一定要抓緊,9、10月份開始!”

  他端起溫熱的茶杯,剛舉到嘴邊又停了下來,他突然又補上一句:“公開審判好!都公布!這一段時間工作,證據是站得住腳的!”

  會議室出現短暫的寂靜。有人已習慣地把目光投向了鄧小平。鄧小平坐在一張靠背椅上,左手中的香煙已燒到了煙蒂,他已經沉浸在深深的思考之中。

  忽然,鄧小平伸手揚起起訴書草稿,果斷地說:“這個起訴書可以用了。但是,不能有一絲虛假,不能僥幸。”

  他像是提醒,又似乎是指示,他明白這幾個案犯是不好對付的。

  胡耀邦說:“外國人不能參加,這涉及到國家機密。”

  “會議結束後,擴大範圍,征求黨外人士的意見。”

  中共中央主席華國鋒隻最後說:“還是一案起訴。10月初就審吧,不要再拖啦!”

  鄧小平呷了一口水,目光轉向彭真說:“起訴書內容不要涉及毛主席、周總理,一定要特別慎重,否則,造成的後果難以估計。”

  最後,鄧小平又回答了彭真的問題:“先審!”“搞特別法庭,一審終審?”

  李先念:“同意上麵的意見。”

  幾天前,趙紫陽剛擔任國務院總理,資格最嫩,他說:“我沒啥意見。”

  主持人華國鋒最後說:“那就這樣定了。”

  彭真代表“兩案”審判指導委員會人員表了態,說:“基本上就這樣,經過我們的工作,根據指示,再推敲。”

  會議開始散的時候,鄧小平已經起身了,又補充了一句:“請彭真同誌一抓到底,幕後指揮員嘛!”

  1980年9月28日,在公安預審和檢察偵訊結束後,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作出決定,審判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的主犯。會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建議,作出《關於成立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的決定》;任命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黃火青兼特別檢察廳廳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江華兼特別法庭庭長;決定特別法庭設兩個審判庭,任命曾漢周為第一審判庭審判長,伍修權為第二審判庭審判長;決定特別法庭的判決為終審判決。

  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的審判拉開了序幕。

  1980年11月8日下午,過早入境的西伯利亞的寒流悄悄從東北方向侵入北京城,天空中一片灰白,風不大,但很陰冷。街上行人都穿上厚厚的棉衣,馬路兩旁的警察比平時多出好幾倍,威武地立定在原地。見多識廣的北京人並不在意,隻把這當成一個普通的行動。

  由16輛汽車組成的車隊浩浩蕩蕩地向北京的西北方向駛去。黑色小轎車窗簾低垂,沿途經過十字路口,一律綠燈閃爍。每隔幾米遠就立著的武裝軍人目送車子通過。

  晚上8點鍾,車隊在嚴密的警護下駛到秦城監獄。監獄負責人已在事前接到押解犯人的通知,但是按章辦事,仔仔細細,翻來覆去驗證來人的各種證件,在值班室辦理了有關手續,車隊才通過灰磚砌成的拱形門進入監獄。

  監獄裏,黃永勝、吳法憲、邱會作、李作鵬已經吃過晚飯。押解人員告訴他:“馬上收拾一下生活用品和換洗衣服準備出庭受審!”四人照吩咐的做了,隨後,被押上汽車。

  這次押解行動是由當時的解放軍軍事檢察院副檢察長,“兩案”審判辦公室負責人之一,特別檢察廳檢察員圖們指揮的。

  車隊有前導車開路,指揮車居中指揮,兩輛機動車和救護車守在最後,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分別押在一輛車裏,每部車的前後各有一輛警戒車。車隊正以每小時50公裏的速度勻速向城裏開來。

  沿途兩旁,哨兵排成兩列,不許任何車輛和行人與車隊接觸,每個重要地段都布滿了警車和武裝部隊的卡車,隨時準備應付突發事件,巡邏車拉著警笛、閃著警燈,在路上來回巡邏。

  當晚8時35分,車隊順利地駛入空軍學院,圖們將軍高度警惕的心此刻才稍微放鬆一些,他讓電台發出“安全到達目標”的信號。

  兩天後,囚車上的這十名罪犯將要受到曆史的審判。

  第二節 四妖困獸猶鬥兩案公正審判

  江華望了望攝像機的鏡頭,莊嚴地宣布:“現在開庭!”“傳被告江青到庭!”她竟神經質似地反複喊道:“革命無罪,造反有理。”

  十個鐵格裏站著江青等罪犯

  1980年11月20日下午。深秋的北京翠柳早已被秋風吹黃,秋菊仍在挺立怒放。在季節上說,這天隻是北京的一個普通日子,但是,在共和國的曆史上卻異常凸現,這一天,開始了對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案的曆史審判。

  午飯以後,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江騰蛟被押上幾輛轎車。緊接著,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陳伯達也被武裝人員押上車。

  車子出了空軍學院,沿著正義路的街道,緩緩蜿蜒而進。

  小轎車在交通警察的指揮下,穿過行人與自行車的縫隙,很快,拐進一座灰磚砌就的拱門,進入一個戒備森嚴的小院子,這個小院子就是正義路甲一號,審判“兩案”的特別法庭就設在小院的禮堂內。

  先是從轎車上押下5名男子,接著,又是隨車趕到的四男一女。這正是“兩案”的10名主犯。

  他們大部分身穿卡基布軍裝,但是沒有佩帶現役軍人鮮豔的紅領章,他們被帶進了小院子。

  多日前“公審辦公室”已著手考慮出席旁聽人員了。凡是收到旁聽證的同誌都早早趕到小禮堂。

  出席旁聽的所有人都是懷著激動心情走進禮堂的。人們快步走到自己的座位上,不時地與老戰友、老熟人點頭招呼,互致問候。

  在正式開庭前的這段間隙,人們有時間開始打量布置得十分莊嚴的禮堂。

  主席台的幕布上,掛著一個特別的大國徽,國徽下是台階狀地擺放著特製的,可供60人使用的桌子和椅子。在主席台靠近樂池的地方,圍著一排低矮的灰白色鐵欄杆,欄杆分成十格,三麵有護欄,每個格子裏擺著一把木椅子。旁邊豎著一塊木牌,寫著“被告人”三個黑字,這就是10名主犯受審判的位子。再往下跨一個台階,便是能容納千名觀眾的旁聽席。

  禮堂裏人們不停地在談論、等待。隨著一陣長長的警鈴響過,人們頓時安靜下來。過了少許幾分鍾,又是一陣長長的警鈴聲。鈴聲過後,身著統一服裝的法官和檢察官魚貫而入,他們非常熟悉地找到了自己的座位。

  他們的兩種顏色的服裝把呈八字形的座席一分為二,左邊的一半是法官,右邊的一半是檢察官。書記員和辯護律師也都分別在主席台下靠牆左右兩側的書記席和辯護律師席上坐了下來。

  台下的觀眾開始屏住呼吸,不論是白發蒼蒼的老幹部,還是年紀輕輕的公務人員,都瞪大著眼睛等待曆史性時刻的到來。

  耀眼的燈光把法庭上下照得通明。事先指定的攝像人員已打開機蓋。此刻,偌大的禮堂隻能聽到人們手腕上手表的滴答聲。

  手表的分針指向2時55分,坐在主席台中央的法庭庭長江華和檢察廳廳長黃火青僅一步之隔。兩人同時掃視了台前台下,然後目光相遇,在刹那的接觸間,交換了同意開庭的意見。

  2時56分,書記員郭文誌用十分純熟的普通話向江華報告:“特別檢察廳廳長、副廳長、檢察員現已到庭支持公訴。本案辯護人已到庭。本案被告人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陳伯達、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江騰蛟現已傳喚到法庭候審室候審。”

  江華望了望攝像機的鏡頭,莊嚴地宣布:“現在開庭!”

  這時,特別法庭是悄無聲息,每個人的臉上都是肅穆的表情。

  稍作停頓,江華大聲命令:“傳被告人王洪文到庭!”

  語音落下,書記員將提押票交給嚴陣以待的值班法警;法警旋即來到候審室,押解著王洪文,穿過旁聽席中長長的走廊,送進被告席中的一個鐵欄格子裏,麵對主席台站好。

  這個以造反起家攀上政治舞台的家夥,當年英俊的相貌蕩然無存,頭發剃成了平頭,臉上時而充滿殺氣,時而雙眼無神。

  第二個被押上來的是油光滿麵的文痞姚文元。他始終一副腦滿腸肥的紅臉商人形象,隻是一雙金魚眼皮比過去更鼓飽了。

  花白頭發的江騰蛟,矮小的個子,依然眨巴著小眼。

  邱會作一臉陰沉,拖著腿蹣蹣跚跚,垂頭喪氣。

  綽號“吳胖子”的吳法憲架著肥胖臃腫的身軀,兩片厚嘴唇始終半張著,走起路來活像企鵝左右搖晃。

  然後依次是:黃永勝佝僂著腰,陳伯達縮著脖子,李作鵬垂著眼皮,張春橋陰陽怪氣。最後一個,江青被押了上來。她身著黑色上衣,頭發梳得精光,戴一副深色寬邊眼鏡,故意挺直腰板,揚著煞白的臉。她試圖以此來掩蓋內心的慌張和恐懼。

  10名被告依次帶到席位上,這一過程似乎太迅速,以致觀眾席上許多受過迫害的同誌因沒能仔細瞅瞅這夥當年猖狂的家夥而深感遺撼。

  大家看不見被告的臉,不過可以從背影上分別出每一個人。

  也許是與幾十年的軍事生涯有關係吧,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江騰蛟顯然比其他幾名被告站得直。

  江青仍喜歡招搖,站在被告席裏還不時用手捋捋烏黑發亮的頭發,似乎當眾證明關於自己帶的是假發純屬謠傳。據說,江青生活上很會保養自己,每天燉8隻雞,隻喝雞汁,所以給她的頭發帶來光澤。洗澡也模仿楊貴妃,全部用的牛奶。

  江華命令他們:“坐下!”10名被告才頹然坐下。

  北京電報大樓的鍾聲敲過3點。

  江華大聲宣布:“根據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於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於今天3時許,對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提起公訴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公開審判!”

  依照法律程序,江華宣讀了特別法庭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和特別檢察廳廳長、副廳長、檢察員及書記員、辯護人名單。

  10名主犯聽得非常認真,他們仔細傾聽每個人的名字,回憶這其中有哪些是他們認識的人。

  江華、黃火青、史進前等人都是他們認識的,都受過他們的迫害。

  這就出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在法庭上主持審判的法官、檢察官、辯護人都是與主犯罪行有牽連的司法人員,打破了古今中外皆遵循的“回避”製度。

  若幹年後,一位外國記者向中國的一位領導人提問:“‘兩案’審判不采取回避製度不影響司法公正嗎?”

  這位領導人斬釘截鐵地回答:“這是代表共和國起訴!”

  是的,假若強調回避,中國真的很難找到合適的人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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