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 產品結構不合理
目前,遺址文化產品形式比較單調,不能同市場需求相適應,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麵:
1.產品雷同嚴重
近年來,遺址主題公園建設存在盲目行為,許多遺址公園的主題、表現形式都大同小異,難以給觀眾和消費者帶來新鮮感。遺址博物館的建設和陳列內容也千篇一律,有觀眾感歎:看過一個博物館,就不願再看第二個博物館了。遺址和文物複仿製紀念品的開發也缺乏新意和特色,幾乎在一個遺址旅遊景區就可以買到全國各地的紀念品,缺乏特色和新意製約了紀念品的創收。
2.產品協同性差
人們對遺址的了解,不僅僅局限於到現場的參觀,要全麵深刻的獲得遺址文化的內涵,還必須借助於考古書籍、圖片、期刊、影視、網絡產品等多種方式,但是目前這些產品的開發力度遠遠不夠,不能和主導產品配套,來共同滿足消費者的精神需求。這些產品存在巨大的開發價值和潛力,是產業化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
9.2.2 部門間發展不協調
遺址文化產業部門比例不合理,沒有形成一個相互協調、平衡發展的產業網,致使產業穩定性不強,綜合效益較差。
2002年西安遺址文化產業中參觀遊覽、文化商品和其他經營收入的比值為1:5.14:0.72,這說明以遺址文化內涵為依托的日用品、文具、健身器材、傳統服裝生產部門發展較慢,以古景觀、古場景、古活動的模擬為內容的娛樂經營企業比例偏低。
部門發展速度也極不協調,文化商品增長比例較快,其他娛樂和相關產品增長較慢,1998年其他經營產值占18.06%,而到2002年其他經營產值僅占10.49%,不但沒有增長,反而大幅度下降。
遺址文化產業各部門之間保持一定的差距是符合不平衡發展原理的,但差距的不斷擴大,部門發展過度傾斜,必然不利於整個產業結構的協調,也因此造成結構失衡,降低了遺址文化產業的穩定性和聚合質量。
9.2.3 專業化、集約化程度低
目前遺址文化產業的經營處於一種分散狀態。主要表現在:專門從事遺址展示策劃、組織的公司還比較少,一般是由綜合性的旅行社來完成;文物的複製、仿製品生產仍然受到多種限製,生產的數量有限,遺址紀念品、陳列品,也多數歸於輕工業行列;遺址和文物考古書籍的出版,除文物出版社、紫禁城出版社外,幾乎所有的綜合出版社和專業出版社都出版遺址和文物考古書籍,顯然遺址相關書刊的出版還沒有完全從其他出版業中獨立出來,形成專門的遺址出版行業。
從事文物收藏品、複仿製品、工藝品生產公司大多數是小型公司,這些小公司分散經營,規模較小,經營資產有限,市場開拓能力不足。許多事業、企業掛靠經營,不能按規範操作,造成市場混亂現象。
9.2.4 產業內部關聯度差
產業的高效率運轉,要求產業部門之間有很高的關聯度和協調性,以便有效地促進產業生產、流通、分配及消費的順利進行,從而使遺址文化產業的供給和需求處於相對均衡的發展。
由遺址文化產業結構灰色關聯度分析,可以看出各行業的關聯度係數絕對值較低,說明遺址文化產業中各行業的關聯性不高。參觀遊覽主導行業的前向、後向、旁側的帶動效應不明顯,核心產品、副產品、服務產品不能配套開發,遺址考古、發掘、保護、研究、開發諸環節沒有形成一體化,這嚴重製約了遺址文化產業綜合效益的實現。
9.2.5 結構演化升級緩慢
遺址文化產業結構演化趨勢分析,可以看出,各行業在增長過程中的波動較大,比例結構變化不明顯,遺址文化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緩慢。
由於遺址管理體製改革效果不明顯,製約了遺址文化產業發展,在調整和優化上彈性較小,結構轉換緩慢,使遺址文化產業結構優化滯後於國民經濟的發展。同時,結構轉換效果也不顯著,遺址文化產業相關層,如傳統服裝、玩具、器材部門的研發、設計、生產能力仍然比較薄弱,無力開拓市場,難以與遺址文化產業的核心層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