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民移居國外,曆史悠久。但在唐宋之前,移居於國外的華人,還沒有固定的稱呼。唐宋以後,多數國人自稱為“唐人”,這是因為唐代盛世,聲譽遠播國外,後來海外各國便稱中國人為唐人。
當時的華僑亦自稱唐人,他們對祖國習慣稱呼為“唐山”,因而也就稱自己為“唐山人”。到了明清時期,仍多稱“唐人”、“唐山人”,但也有稱為“華人”、“中華人”的。清朝末年及之後,又有“華民”、“華僑”、“華工”等稱謂。
“華”與“僑”兩個字,就其單詞的含義來說:“華”是中國的古稱,“僑”是客居、寄居的意思。在唐宋之前就把寄居在他鄉的人稱為“僑人”或“僑士”。東晉時,北方流亡者大量南下,皇室統治者便在當時的揚州和荊州設了很多“僑郡”、“僑鄉”來安置他們,這是使用“僑”字的開始。隨著移居國外人數的激增,“華”與“僑”二字被聯在一起,用來稱呼旅居在國外或寄居、客居的華人。在官方文件中正式使用“華僑”一詞是在1883年,鄭觀應在給李鴻章的轉奏清室統治者的奏章中有“華僑”一詞。1904年,清外務部又在一份奏請《在海外設置領事館》的折子裏提到“在海外設領,經費支出無多,而華僑收益甚大”。從此以後,“華僑”一詞便成為普遍寄居海外的中國人的一種專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