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生產周期性長,風險大,尤其是火災事故造成的林木損失最大,嚴重影響了林業生產的發展。為了保障林業再生產的順利進行,1985年8月31日,江西省林業工業公司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江西分公司聯合下發《關於森工采育林場試辦森林保險的聯合通知》,森林保險工作正式啟動。縣林業公司采取積極而穩妥的態度,選擇部分山場,主要試辦杉樹火災保險。保險公司本著“低保額、低保費、低成本”的原則,根據樹齡設定保險金額,火災保險費率和應交保險費等。
2009年,國家進一步加大了森林保險資金扶持力度,森林保險的保險費由中央、省、縣三級財政及縣林業公司自身承擔,其中商品林的保險費由中央財政承擔30%、省級財政承擔40%、縣級財政承擔7%、縣林業公司承擔23%,公益林的保險費由中央財政承擔30%、省級財政承擔60%、縣級財政承擔10%。為了提高林業的抵禦風險能力,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縣林業公司加強了林業保險體係建設,2012年森林保險實現全覆蓋。
§§第五章 森林資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