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與細是相對的,野與文是相對的。所謂“粗野”字就是粗糙的未經加工的帶有原始味道的字詞。美的名字應當是一件精致玲瓏的藝術品,“粗野”是與它格格不入的。用“粗野”字起名有兩種主要表現形式:一是用詞粗魯、俗氣、未經加工。如狗蛋、野貓、牛仔、石頭、黑孩、毛妹等。這些大多是乳名,有的又用作大名。二是雖做了一定的文字加工,但是詞間仍流露出一種野氣,給人冥頑不訓的印象。如雷公、雍糾、胡泥、栗腹、同蹄、裴鰳、類犴、玄囂、古押衙、北郭騷、劉殺鬼、武大烈、於雷娃、任毛小、閃震電、劉黑枷、何恃等。
這些名字,有的顯“凶”,有的露“卑”;有的吵鬧,有的陰森;有的逞威,有的恃氣。給人的感受是醜多於美,惡大於喜。粗野是不文明、不優雅的表現,人們不喜歡粗野的作風,也不喜歡粗野的名字。隨著全民族文化素質的提高,這類名字將逐步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