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的“惡劣”字包括兩層意思,一是指品行方麵的,二是指造成“惡劣”後果的。用這兩種意思起名,都會令正直、善良的人們產生反感,因而是不可取的。如豎刁、刁協(邪)、唐狡、狂狡、熊疑、趙奢、田橫、吳賤安、李混子等,是用“惡劣”的品行字命名。這樣的名字,有的令人望而生“畏”,不敢接近;有的令人見而設防,小心“上當”;有的令人望而生“鄙”,一種“鄙視”、瞧不起的情緒油然而生。這些情感,對於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都是不利的。對人名的感受,自然會影響到對“主人”的態度。因此,這類人名在社會實踐中發揮著消極的作用,而無積極的效果,應當廢止。表示後果“惡劣”的名字,如崔夭、陳完、閔損、趙衰、楊棄、普窮、葉光、田蕪、營終、寒貧、周公卒、孔翁歸、國歸父、郭則沉、陳大悲、熊負羈、畢祖朽等。這些名字,有的以死而終,令人沮喪;有的“衰”“沉”,情緒低落,容易給人造成頹喪感、壓抑感、失落感,而毫無生氣和鼓舞向上的力量,所以也是不可取的。應當說明的是,這些名字中有的含有幾種意義,上述分析僅取其一。如周公卒,起名的本意可能是願作周公帳下的一名小卒,但“卒”的另一義為“死亡”,從這個角度講,周公卒就是詛咒周公早日死亡。同樣,孔翁歸、國歸父的“歸”,也有“歸天”“歸陰”(即死去)的意思,與周公卒屬同一類型。總之,不管用哪種形式的“惡劣”字取名,都是消極的、有害的,都應當歸入清掃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