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閱讀頁

讀《胡喬木書信集》劄記

  ◎虞非子

  《胡喬木書信集》(《胡喬木傳》編寫組編,人民出版社出版,以下簡稱“書信集”)出版於十年前,收入書簡四百三十五封,選編自收集到的一千一百多封胡喬木書信,時間跨度近半個世紀(自一九四五年四月九日至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其中大部分寫於“文革”後時代。全書包括注釋凡五十萬字。無論書信還是注釋,今日讀來,依然有許多非同尋常的史料、令人豁然的亮點,茲劄記、梳理於下。

  一

  “書信集”最後一封是寫給巴金的沒有發出的賀信,也可以說是胡喬木的絕筆:“連日臥病,不克到滬,親臨致賀。”據注釋,“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七日,胡喬木病危,出現幻聽,似從廣播中‘聽到’九月二十五日是巴金八十八歲生日。他硬要身邊守護的人拿來紙筆,極其艱難地寫下”了上麵這十二個字。“字寫得歪歪扭扭,有的還重疊起來,很不好認。接著,他要女兒胡木英按他的口述筆錄:‘寫給巴金文學大傑八十八歲壽辰。’”因巴金生日是十一月二十五日,胡木英把賀信抄清後,“正要與父親再作商量,父親已不省人事。”次日,“胡喬木溘然長逝”。(“書信集”第832頁。以下凡出自“書信集”的引文均隻標頁碼。)

  胡喬木病危時從廣播中聽到的,很可能是紀念魯迅誕生一百一十一周年(魯迅生於一八八一年九月二十五日)的新聞報道,因為“幻聽”,誤以為是報道巴金生日的。令人驚駭的是,這一“幻聽”竟被某高產傳記作家“如實”寫入了胡喬木傳記中,章節標題為“向巴金壽辰發出‘遲到’的賀電”——

  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七日,他(胡喬木)從新華社上海電訊中得知,二十五日是文壇耆宿巴金八十八歲生日,文藝界紛紛向巴老致賀。他也要向巴金致賀,雖說這已是“遲到”的賀電。他要親筆寫賀詞,無奈手已顫抖,無法握管。於是,他隻能輕聲口授電文……

  作者聲稱寫作這部傳記時“采訪了胡喬木夫人穀羽、子女、秘書及有關人士,查閱了大量文獻”,卻將九月二十五日“定為”巴金生日,讓文藝界祝賀,讓新華社報道,讓胡喬木不再“幻聽”卻又“無法握管”……可憐“中共中央一支筆”竟被提前“封筆”,竟被如此“異化”,胡喬木若地下還有知,大概多半也隻能哭笑不得了。

  好在“書信集”提供了較為豐富的一手史料,讓世人得以一窺較為真實的胡喬木。

  二

  胡喬木在生命的最後時刻還惦記著巴老,有文章稱“令人意想不到”,因為胡喬木與巴老不僅有過衝突、交鋒,甚至還“整”過巴老……其實,這一看似“突兀”的“絕筆”,恰恰顯示了“中共中央一支筆”的過人之處。而且,這也是有跡可循的:

  一九八四年一月三日,胡喬木在中共中央黨校作了《關於人道主義和異化問題》的講話,對周揚《關於馬克思主義的幾個理論問題的探討》一文(刊於一九八三年三月十六日《人民日報》)進行了批判。同月二十六日(農曆十二月二十四),即《人民日報》公開發表《關於人道主義和異化問題》的前一天,胡喬木致函周揚提前“祝春節安好”,並隨信“奉呈”了那首後來非常著名的小詩:

  誰讓你逃出劍匣,誰讓你/割傷我的好友的手指?/血從他手上流出,也從/我心頭流出,就在同時。//請原諒!可鋒利不是過失。/傷口會愈合,友情會保持。/雨後的陽光將照見大地/更美了:擁抱著一對戰士。(第541頁)

  胡喬木對周揚口誅筆伐之後向周揚賀年贈詩,似乎“令人意想不到”,以致對胡喬木此舉眾說紛紜、褒貶不一。“書信集”注釋說,“此詩表達了胡喬木期望周揚給予理解,並保持戰友情誼的懇切心情。”(第542頁)——選編者將此詩的寫作目的完全歸於胡喬木個人的“期望”,突出胡喬木對“戰友情誼”的重視,未免簡單化了。(順便說一句,融入選編者主觀色彩的注釋出現在史料性文獻中並不恰當,也不符合“書信集”《出版說明》所說“注釋力求把當時的背景、有關情節簡明扼要地交代清楚,以見信件價值”的注釋原則。好在“書信集”中此類注釋並不很多見。)雖然胡喬木在《人民日報》公開發表他的文章前一天致函周揚並贈詩,或許的確也有“打招呼”的意思,但選編者顯然忽略了一點,即胡喬木是一位有著異常豐富的高層政壇閱曆,非常善於領悟頂層領導講(談)話精神的意識形態主管。在當時情況下,無論出於何種目的,即便內心深處如何“戰友情深”,他也絕不會貿然“擁抱”成為批判對象的“戰友”的。換言之,他的這首詩、他的個人“期望”必定是有所“本”的。

  事實也的確如此。一月七日,胡喬木致信鄧小平請示是否公開發表《關於人道主義和異化問題》。十一日,鄧小平在信上批示:

  喬木同誌:這篇文章寫得好,可在《人民日報》發表或轉載。由教育部規定大專學生必讀。文藝、理論界可組織自由參加性質的座談,允許辯論,不打棍子。(第540頁)

  鄧小平的這一批示除了對胡喬木文章的充分肯定,還暗含著對周揚的某種定性或定調,胡喬木不會看不出來;而“一對戰士”這一提法應該是“本”著“允許辯論,不打棍子”這八個字誕生的。顯然,胡喬木這首詩所傳達的遠遠不止是“期望周揚給予理解,並保持戰友情誼的懇切心情”,在某種意義上,這是胡喬木懷著欣悅,以詩的形式寫下的對鄧小平批示的領會、傳達乃至回應(自我表態)——或許,也不僅僅是寫給周揚看的。

  至於這首小詩給周揚帶來怎樣的感受,胡喬木或許並沒有——也很難要求他——設身處地細加考慮……但麵對胡喬木的“擁抱”,切切實實挨了“棍子”且感受不到“雨後陽光”的周揚已疲憊不堪,後一病不起,鬱鬱而終。對此,有人說“令人想起‘臥龍吊孝’這出戲來”,這似乎有些言重。但如果“鋒利不是過失”,那又是什麽呢?或許周揚也想過這個問題,隻是“傷口”再也不會愈合。

  有意思的是,兩個多月後的五月十八日,胡喬木在致胡耀邦的信中表示:“我想在近日內寫一篇《做改革的促進派》的文章……這篇文章我早想寫了,實在這幾年的時間大部分都被起草文件,和生病養病占掉了。人道主義文章是周揚文章和二中全會以後形勢逼出來的,實則這幾年我並未熱心於這些方麵的問題。”(第570頁)胡喬木筆鋒一轉,意在言外,這的確也是他的過人之處;即便從文章作法看,“一支筆”也絕非虛名。

  三

  相對於胡喬木向周揚賀年贈詩,一九八七年胡喬木“力主將吳祖光驅逐出黨,而又自己親身登門將勸退書送到吳祖光的麵前”,似乎更“令人意想不到”。但從“書信集”看,卻也在“情理之中”。

  對於“退黨”問題,胡喬木從“黨的原則”出發,早就有過獨特的思考。一九八三年八月二十三日,胡喬木觀看了長春電影製片廠拍攝的影片《不該發生的故事》,認為該片可以作為整黨教材在全國農村廣泛放映,並在二十八日致信長春廠廠長蘇雲、導演張輝,對該片提出了修改意見:

  《不該發生的故事》片中對自己要求退黨的壞黨員,我想仍應以開除出黨為好,因為黨員本有退黨的自由,如改為留黨察看兩年之類的處分那倒反而要添出許多話來,首先要說服他不退黨(要加演一些戲),這才談得到留黨察看的問題(這還得支部討論通過)。因此,無論從黨的原則講,或從修改處理方便著想,似都以開除出黨比較適當。這對觀眾也是一個震動,增加了整部片子的教育意義……(第533頁)

  顯而易見,這裏講的雖然是電影的修改,強調的卻是“黨的原則”。由此可見,胡喬木秉持其“黨的原則”,“力主將吳祖光驅逐出黨”,也在“情理之中”的。至於親自登門“將勸退書送到吳祖光的麵前”,卻與贈詩周揚以示“友情會保持”截然不同。據“書信集”,胡喬木是在一九八五年六月十九日“說跟祖光同誌訂交”的(《致吳祖光、新鳳霞》,第637頁),同年十月十四日,胡喬木在致吳祖光的信中即對“友誼的基礎”作了“有言在先”的警示:

  這次黨代表會議的確開得很好。會議文件望能認真研習,用一個黨員的標準嚴格解剖和要求自己。這是我們大家都要做到的,也是我們能夠建立友誼的基礎。肺腑之言,當不致逆耳。(第660-661頁)

  吳祖光既然已被“勸退”,兩人之間自然也就失去了“友誼的基礎”。胡喬木是不會拿“黨的原則”去交換友誼的,親自登門“將勸退書送到吳祖光的麵前”自然也不可能是出於個人友情。胡喬木此舉或可這樣解釋:在他看來,組織上最終決定“勸退”而非“開除”,絕對是對吳祖光的“寬大處理”,因此有必要“加演一些戲”——親自登門“將勸退書送到吳祖光的麵前”,意在體現黨對吳祖光的“寬大為懷”,而且“這對觀眾也是一個震動,增加了整部片子的教育意義……”可以想見,若不是“勸退”,而是“開除”,胡喬木是絕對不會親自登門的。

  值得一提的是,胡喬木所秉持的“黨的原則”其實也是他的交友原則、用人原則。當然,胡喬木在堅持其原則的同時,也是很注重策略的,譬如對周揚,譬如對吳祖光,再譬如對王蒙——

  一九八三年三月二十三日,胡喬木在致胡耀邦並中共中央書記處的信中,建議“由賀敬之、王蒙兩位新同誌”主持中宣部召開的文藝工作會議,信中寫道:

  王前不久表示以後專寫革命題材,也不再糾纏於意識流等的嚐試,對較年輕作家的說服力要比老同誌強。(第510頁)

  “政策和策略是黨的生命”,在這一點上,胡喬木可以說是發揮到了極致。

  四

  胡喬木與巴老的正麵衝突、交鋒,發生在一九八一年底,也就是胡喬木說王蒙“對較年輕作家的說服力要比老同誌強”之前一年多。

  十二月二十一日,胡喬木在人民大會堂浙江廳接見出席中國作家協會第三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的部分與會人員,並進行座談。據曹禺當天日記,會上“巴金談‘無為而治’、‘愛護作家’等。喬木同誌大談‘有為而治,治與不治’,實即反駁。”據丹晨《巴金和胡喬木》(載《隨筆》二○○四年第五期),“會後兩人又就此交談,但各持己見。以後,胡喬木又寫信給巴老,連批評帶勸說,希望他放棄‘無為而治’的主張。巴老複信說,各自保留己見吧!”

  胡喬木希望巴老放棄“無為而治”的那封信,“書信集”並未收錄,但通過“書信集”中所收的兩封信,或許可以更清楚地了解胡喬木與巴老衝突、交鋒的深層起因,了解胡喬木為何“連批評帶勸說”竭力希望巴老放棄自己的主張。

  首先來看胡喬木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一日寫給巴老的信:

  十八日手書二十日收到。謝謝您相信我,肯把心裏的話告訴我。我在修改講話稿時努力吸取了您的意見(同時也吸收了文藝界許多同誌提出的意見),雖然很不充分。(第399頁)

  這裏有必要交代一下胡喬木信中所說的“講話稿”。該“講話稿”指的是《當前思想戰線的若幹問題》,即是年八月八日胡喬木在中宣部召集的全國思想戰線問題座談會上的講話。該講話對以《苦戀》為“典型代表”的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潮進行了批判,“深刻闡述了文藝作品怎樣表現‘文化大革命’、反右、反右傾運動等曆史的問題”[《致於藍(一九八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注釋一,第368頁],而在文化藝術界引起了強烈反響和爭議。為此胡喬木又對講話稿作了多次整理、修改。據“書信集”:八月三十一日在致於藍的信中,胡喬木肯定了於藍來信中對其講話的“理解是對的”(即“講話並沒有說今後不能寫上述三個曆史階段的文藝作品,隻是少寫或不寫上述三個曆史階段的文藝作品,特別是不能從消極方麵來寫。”——同上),並說:“……匆匆不及詳談,在整理我的講話時希望能說得稍微充分一些。”(第367頁)九月十日,胡喬木致信胡耀邦、習仲勳、王任重:“我的講話因中央已通報要下發,不得不請澗青同誌等整理了一稿,我又在上麵作了一些修改補充,其中涉及一些重要問題,務請仔細審閱……”(第371頁)九月二十七日,胡喬木致信胡耀邦並轉鄧小平:“八月座談會上的講話稿,再經耀邦、仲勳、任重同誌看後,我又作了一些文字調動和增減,但沒有實質性的改變……現送上,請審閱。”(第373頁)

  ……

  就在胡喬木一再整理、修改“講話”期間,十月十三日,胡耀邦在中南海勤政殿會見並宴請了巴金等人。作為意識形態主管的胡喬木當時並不在場,且直到一個多月後才輾轉得知胡耀邦與巴金談話的若幹內容。為此,胡喬木在十一月十六日的一封信中,指示秘書黎虹“詢問胡與他(巴金)談話詳情”:

  陳沂同誌告:林默涵告他,據巴金女兒說,耀邦同誌宴請巴金同誌一行(在席間答應將宋慶齡故居撥給新文學資料館,並由中央撥給經費,還說以後有什麽問題可直接來北京解決),望詢問胡與他談話詳情。又汝龍房子已解決否亦望詢告。我不久可能找他談談。(《致黎虹》,第395頁)

  據巴金日記,十一月十八日(其時,巴金在京出席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午陳沂來並轉胡喬木的信,複胡喬木信。”也就是說,胡喬木在讓秘書“詢問胡與他談話詳情”之後給巴老寫了一封信,巴老當天即作了回複,故胡喬木十二月一日給巴老的信開頭便是“十八日手書二十日收到”。遺憾的是,“陳沂來並轉胡喬木的信”,“書信集”未見收錄;且因“書信集”隻收胡喬木本人書簡,不收往來書信,“書信集”中亦未見有相關注釋,故巴老告訴胡喬木的“心裏的話”具體是什麽,也不得而知。

  但可以肯定的是,胡喬木與巴老的十八日往返書信,主要談論的不是“汝龍房子”,而是與“講話”有關的話題。至於胡喬木所說的巴老“心裏的話”,應該就是巴老在胡耀邦宴請時說的那番話。據當事人回憶,那天“胡與他(巴金)談話詳情”是這樣的:

  這次會麵一開始,曆來關懷愛護文藝家的胡耀邦就表示了應當結束當時對某一作品(即《苦戀》——筆者注)的批判的意思(胡耀邦在九月二十五日曾對陳荒煤說:《苦戀》的事情應該了結。——筆者注),並希望在文學界德高望重的巴老能給中青年作家以正確的引導。巴金認為這幾年的文藝,尤其是小說,已經超過了二十世紀三四十年代文藝,在國內外產生積極的影響。認為對中青年作家,應該關心他們。他們熱愛祖國,對人民有深厚的感情,又有寫作才華,他們是中國新文學的希望。有缺點是難免的,也可以批評,但是要吸取以前極左的、打棍子的教訓。總之,要相信他們。他說:“文藝家受了多年的磨難,應該多鼓勵,少批評。特別是對那些有才能、多產的中青年作家……”(見金愛新《巴金與胡耀邦》,載《文匯讀書周報》2005年11月25日)

  胡耀邦是尊重巴老,傾聽並讚同巴老“心裏的話”的。鑒於巴老的巨大影響力,而且他“不是一個人在戰鬥”,胡喬木在修改講話稿時雖“努力吸取了您(巴老)的意見”,但由於雙方觀點的對立和衝突,胡喬木的“吸取”必然也是“很不充分”的,並最終發展到十二月二十一日在人民大會堂浙江廳的正麵交鋒……

  胡喬木的“講話”一改再改,“發表過幾次。每次發表前,作者都曾經作過一些修改和補充”,到一九八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出單行本時,胡喬木在《作者前記》中寫道:現在“作者又作了一些修改和補充。因此,它和最初發表的樣子已經有了不少差異”。一篇文章幾度發表幾度修改,曆時八個多月,這在胡喬木的“筆墨生涯”中,應該也是鮮見的。

  據巴老回憶,“文革”後,“胡(喬木)既是很關心我,也幫了一些忙,像為文學館館址呼籲……但也整了我。”對此,丹晨在《巴金和胡喬木》一文中有過梳理,這裏不再具體展開。總的來說,胡喬木對作為“文學大傑”的巴金是尊重、關心的,但巴老的“無為而治”無疑與胡喬木的“黨的原則”相衝突,因此胡喬木此後針對巴老采取了一些舉動,試圖策略性地限製巴老的影響力,畢竟在胡喬木看來,巴金的“無為而治”是不可能“給中青年作家以正確的引導”了……

  通觀胡喬木對周揚、吳祖光、王蒙的有利、有理、有節的策略,其“絕筆”也就不是什麽“令人意想不到”的事了。說句未必恰當的比喻,在胡喬木,如果說原則是其筋骨,友情是其皮肉,那麽策略則是其血脈了。

  五

  胡喬木雖然身居高位,長期參與高層決策,對政策的把握和對策略的運用非常精到,但他也並不總是以“黨的原則”居高臨下的,其內心還是非常希望文化界人士能將他視為一個知識分子,視為平等的朋友,能夠相互交流、切磋學術文化的。胡喬木與文化人的通信甚豐,這裏茲舉兩例:

  一九八七年八月三十日,胡喬木在回複沈昌文等《讀書》編輯部負責人的信中表達了“平等相待”的意願:“……來信對一個投稿人的禮貌用語似越常規,以後希望平等相待,此不特沒有平等就沒有民主,彼此說話亦有許多不方便也。”(第743頁)

  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日,胡喬木“因事忙,未能早日踐約”去黃永玉處“拜領您為我作的畫”,還特地致信黃永玉“深感歉疚”,並勸慰黃永玉“世事不能盡如人意是常事,亦是常理,望為祖國、人民和藝術而善自排遣”。(第341頁)此信一看就是“致友人書簡”,勸慰之言也非官腔,雖然“望為祖國、人民”幾個字有些“高屋建瓴”,但緊隨其後的“善自排遣”四字卻別具一格,有一種與友人交心的意蘊。一九八四年三月一日,胡喬木讀完小書《太陽下的風景》,又給作者黃永玉寫了一封近兩千字的長信,以“一名義務校對”的身份指出了書中的不少錯誤(包括“誤字”),“希望它在國內再版時……更為完美”,因為“我太愛你的散文了,愛美的人是不會樂意看到他所愛的對象的外表上有任何斑點的……”(第557頁)這封“順著書頁”一一指正的長信中所包含的友情,也是著實令人感歎的。

  ——這,也是必須看到的胡喬木的一麵。

  六

  當然,“書信集”最具史料價值的還是與高層決策有關的那些書簡及其注釋,特別是注釋中披露的高層批示。

  例如,據“書信集”,早在新中國成立之初,新聞總署就擬訂了“關於統一發布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各機關重要新聞的暫行辦法草案”。據胡喬木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致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朱德的信,“其中需統一發布的項目中原有負責人重要言行一項,在討論時刪去了,因估計現在要求李濟深、黃炎培等不直接在報紙上自由發表談話是不適當的,但對於黨內則應要求統一發布。”(第24頁)信中提到的李濟深時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黃炎培時任政務院副總理兼輕工業部部長,兩人均非中共黨員。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閱後,將信中所說草案“擬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通過後……”改為“擬由政務院呈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批準後……”並批示給周恩來:“似宜由政務院決定呈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批準即可,不必經過政府委員會,請酌定,並告喬木。”周恩來接著批示:“照主席規定辦理。”(第25頁)這封信對於理解新中國成立之初多黨合作的情況及執政黨的態度無疑是有幫助的。

  又如,一九八二年討論憲法修改時,“烏蘭夫、劉瀾濤聯名給鄧小平寫信說,今日政協會議後有同誌‘提出以下兩點意見,我們同意,茲報請審示:一、各級政協委員列席同級的人大會議;二、政協委員在政協會議上發表的意見不受追究。建議將此兩點補充寫入憲法。’”鄧小平就此批示:‘喬木同誌閱,我認為這兩條不宜寫入憲法,實際上這樣做就行了。’”胡喬木在將鄧小平批件送彭真、烏蘭夫、劉瀾濤、陸定一閱時,附信說“我同意小平同誌批示”,並就“這兩條不宜寫入憲法”解釋說:“政協委員人數很多,難保有時沒有個別委員發言過於離譜,需要當時予以辯駁。如定在憲法上則有可能造成被動。”(第442-443頁)這就有助於人們了解為何憲法隻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種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而對政協委員則無相應規定。

  總之,“書信集”雖然由於各種原因漏收、未收(包括有些信件尚未征集到)一些重要信件,選編者對一些重要往來信件的來龍去脈也缺乏必要的交代,但仍不失為一部具有相當史料價值的文獻資料,尤其是在檔案、史料的建立、保存及編輯出版仍需進一步完善的中國,其價值更為明顯。因為從“書信集”看,檔案、史料的建立、保存及編輯出版至少在當時還存在以下三方麵的問題:

  一是“缺漏”。胡喬木一九八○年十一月六日致鄧小平並轉中央政治局的信中有這樣一段話,可見史料之“缺漏”:

  關於編輯建國以來或有關“文化大革命”的材料書,我們同意應該現在就著手編。但編這樣的材料書困難很多,因“文化大革命”正式文件很少,檔案也很不完全,建國以來中央會議很少紀錄,多數重要史實要靠調查核實……(第296頁)

  二是“失真”。胡喬木一九八六年五月十日致信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並鄧力群,在該信附言中,胡喬木強調,在編輯出版國家領導人對外賓的講話時“盡可能不要改話加話”,可見“改話加話”等“失真”的情況至少在當時是有所存在的。胡喬木說:

  ……國家領導人對外賓的講話,可以摘,但盡可能不要改話加話,因對方已有紀錄,如數字略有出入關係不大,以免在國外形成中國人的講話可以隨便改的印象。(第687-688頁)

  三是“滅失”。胡喬木一九八七年七月十六日致信中組部長宋平,希望搶救即將被銷毀的信件——

  我有一些很值得保存的信件(如郭老和其他文人學者的來信),經“文革”抄家後至今隻發還毛主席的部分信件(其餘存檔案館可以索取清樣),但上述信件據檔案館王明哲同誌(時任中共中央檔案館館長——“書信集”原注)說都已連同檢討等等送交中組部,聽說不久即將全部銷毀,急待搶救。請批示有關同誌辦理。估計不止我一人有這樣的問題。(第296頁)

  無論這批“很值得保存的信件”“連同檢討”後來是否得以保全(“書信集”選編者對此未作交代),胡喬木信中提到的“銷毀”一事都是令人震驚的,這也更增加了現有這部“書信集”的分量。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夜改定

  能容忍異己我們才成了朋友

  徐誌摩任北京《晨報副刊》主筆時,曾組織一次“蘇俄仇友”大討論。包括徐誌摩在內的許多自由主義朋友邀請胡適參加這次“反赤化”的討論,胡適遲疑很久,始終沒有加入。後來,《晨報》因刊登反蘇言論,“左翼”青年在遊行中縱火焚燒了報館。本來已對“左翼”抱有好感的胡適憤怒地寫信給陳獨秀:“我也知道你們主張一階級專製的人已不信仰自由這個詞了。我也知道我今天向你討論自由,也許為你所笑。但我要你知道,這一點在我算一個根本的信仰。我們兩個老朋友,政治主張上盡管不同,事業上盡管不同,所以仍不失其為老朋友,正因為你我腦子背後多少總還同有一點容忍異己的態度,至少我可以說,我的根本信仰是承認別人有嚐試的自由,如果連一點最低限度的相同點都掃除了,我們不但不能做朋友,簡直要做仇敵了。”

  
更多

編輯推薦

1中國股民、基民常備手冊
2拿起來就放不下的60...
3青少年不可不知的10...
4章澤
5周秦漢唐文明簡本
6從日記到作文
7西安古鎮
8共產國際和中國革命的關係
9曆史上最具影響力的倫...
10西安文物考古研究(下)
看過本書的人還看過
  • 西安文物考古研究上)

    作者:西安文物保護考古所  

    科普教育 【已完結】

    本書共收入論文41篇,分7個欄目,即考古學探索、文物研究、古史探微、遺址調查報告、地方史研究、文物保護修複技術、文物管理工作。

  • 浙江抗戰損失初步研究

    作者:袁成毅  

    科普教育 【已完結】

    Preface Scholars could wish that American students and the public at large were more familiar...

  • 中國古代皇家禮儀

    作者:孫福喜  

    科普教育 【已完結】

    本書內容包括尊君肅臣話朝儀;演軍用兵禮儀;尊長敬老禮儀;尊崇備至的皇親國戚禮儀;任官禮儀;交聘禮儀等十個部分。

  • 中國古代喪葬習俗

    作者:周蘇平  

    科普教育 【已完結】

    該書勾勒了古代喪葬習俗的主要內容,包括繁縟的喪儀、喪服與守孝、追悼亡靈的祭祀、等級鮮明的墓葬製度、形形色色的安葬方式等九部分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