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箏是我國古老的民族樂器之一。關於它的起源和流傳情況,曆來眾說不一,箏最初起源於擊弦樂器,但後來發展卻受到撥弦樂器瑟的影響。東漢應劭《風俗通義·聲音·箏》雲:“謹按《永樂記》:‘箏,五弦,築身也。’今並、涼二州箏形為瑟,不知誰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另據記載,東漢時期,並、涼二州確實出現過瑟形的箏,後來箏在形成和發展中受到築和瑟的影響,甚至最後取代了瑟,但名稱則始終未變。這是比較早的說法之一。最普遍的說法是說箏為秦朝大將蒙恬所創,古箏原隻有五弦,用竹製成,形狀如築,後蒙恬將其改為十弦,變形如琴瑟,以木代竹。唐代以後,古箏的弦數增至十三弦。從《隋書·樂誌》到清代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都從這種說法。
箏作為樂器名,最早見於秦始皇的丞相李斯的《諫逐客書》:“夫擊甕叩缶,彈箏搏髀,而歌呼鳴鳴快耳者,其秦之聲也”,東漢劉熙在《釋名·釋樂器》中又雲箏是因為所發出的音聲錚錚作響而得名的。從李斯等人所述可知,在戰國時期箏作為民間樂器廣泛流行於秦地,故有人又稱之為“秦箏”。
晉人魚豢《魏略》說,春秋時鄭國大夫遊楚也善彈箏。崔豹《古今注》又記述趙國女子羅敷曾彈箏歌《陌上桑》,可能箏是秦地一種古老的民間樂器,所謂蒙恬所創說未必確實,後來傳播到中原各國。
箏最早出現於何時雖已不可確考,但在周代就已經流行於民間了,與居於廟堂之上、為“士”階層所壟斷的琴、瑟相較,箏更加平民化、世俗化,是更年輕的一種樂器。
與古琴、瑟相比,箏的音樂風格別具特色。雖然箏和琴瑟均流行於周代,但由於它們在當時的音樂中所處的地位不同,乃至形成風格上的巨大差異。古琴在周代主要是“士”以上階層使用,雖然比不上鍾鼓那樣占有主體地位,還是頗受重視的,故周代精神保留的較多。瑟與琴同為“士”所享用,但與平民聯係較緊,所以文人氣息略淡了些。箏在周代主要流行於民間,又產生在西秦,形成又稍晚,所以周代精神影響相對要小一些,所以它的音樂不如琴瑟那樣古樸、素雅、蒼老、抑鬱,而是更為洪亮、俊朗、剛健,與晉唐時代人的情緒、氣質更為接近。在演奏技法上,也不像琴瑟那樣滯澀、樸拙、矜持,而是更加流暢、靈活、華麗,出音的密度更高,也與唐代音樂色彩的繁複更為接近;在表現功能上,琴的抒寫情感比較含蓄,它會使人深深地感歎而不至慟哭流涕。瑟則較琴為外露一些,但仍然以內在的深度與力度取勝。箏則更為直接並且外露,其抒情性效果更為強烈,加上音質又具有極強的穿透力和共鳴性,往往使人聽後有不能自禁的深深感動。東晉裴啟《語林》記載:“晉孝武祖宴西堂,詔恒子野彈箏,恒乃撫箏而歌怨詩,悲厲之響,一堂流涕。”唐李嶠《箏》詩:“新曲悵中發,清音指下來,鈿裝模六律,柱列配三才,莫聽西秦奏,箏箏有剩哀。”都說明了箏強烈的抒情功能和巨大的藝術感染力,如果說琴是老者心緒的最適當的傳達者,瑟是壯士情懷的最適當傳達者,那麽箏就是青年情調的最完美表現者。
箏可以說是秦漢時代精神的完美體現者,也可以說是漢唐音樂的中繼者,箏的發展與漢唐外露的時代精神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同時它也不斷吸收琴、瑟以及築的優勢,而逐漸取代了築的樂壇霸主地位。
古箏十大名曲:《漁舟唱晚》、《出水蓮》、《高山流水》、《林衝夜奔》、《侗族舞曲》、《漢宮秋月》、《寒鴉戲水》、《東海漁歌》、《香山射鼓》、《戰台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