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一種微粒, 還是在“以太”媒質中傳播的波? 關於它的爭論, 已有100 多年了。然而, 微粒說較接近人們的直觀, 又由於牛頓支持這種觀點, 加上波動說比較粗糙, 微粒說占據著上風。
最早衝擊微粒學說的科學家是英國醫生托馬斯・揚, 他的興趣十分廣泛, 而且才華橫溢。他從職業角度出發, 研究人的眼睛和聲音。揚發現, 光與聲是類似的。聲音是一種波動, 光也是一種波動, 微粒說解釋一些現象是有困難的。
在實驗方麵, 揚巧妙地設計了一個實驗, 這就是著名的“雙縫幹涉”實驗。實驗非常簡單。它隻需一個點光源和刻有兩個狹縫的板, 以及一塊像屏。按照微粒說來分析, 通過雙狹縫的兩束光重合後會變亮, 其餘地方是不亮的。然而, 實驗的結果是, 當光通過兩
個狹縫就在像屏上形成明暗相間的條紋。
這是一個很奇怪的現象。按照常識和經驗, 房間點兩盞相同的燈, 點兩盞燈的亮度是點一盞燈的亮度的兩倍, 用一個公式表示, 就是1+1=2 。但是, 揚的實驗結果並非如此, 它有兩個結果, 即1+1= 4 ( 亮條紋) 和1+1=0 ( 暗條紋) 。揚認為, 這是一種幹涉現象。所謂幹涉現象就是, 在像屏上同一點, 通過兩條狹縫的兩列波, 必須具有相同的振動頻率和相同的振動方向。由於兩列波行走的距離( 叫做光程差) 是不同的, 如圖所示, AC> AB, 但是對於同一點( 如A) , 它的光程差( 換算一下可變成位相差) 是恒定的。這就好比是, 當滿足1+1 = 4 的條件,A 點就是亮條紋; 當滿足1+1= 0, A 點就是暗條紋。
揚利用幹涉條紋的寬度和兩個小孔間的距離, 計算出各種色光的波長。如紅光波長為0. 00075 毫米, 紫光波長為0. 00039毫米。順便說一下, 量度光的波長的單位用毫米顯得很大, 寫起來零太多了。後來, 人們為了紀念瑞典的物理學家埃斯特朗, 建議用埃來表示波長的單位。1 埃=10 -毫米。這樣, 紅光波長就為7500 埃, 紫光波長為3900 埃。
知道了光的波長是如此之小,人們才明白,盡管光是波, 光線仍沿直線傳播。
非常遺憾的是, 揚的波動理論並未受到人們應有的重視。特別是在牛頓的故鄉, 牛頓的無上權威對光的波動說本身就形成了一種壓製。對此, 揚也很苦惱。後來, 他遠離了光學研究, 並且去了非洲。然而, 僅僅過了十幾年, 人們就對揚的理論刮目相看了。
1814 年, 法國工程師菲涅爾開始了他的科學研究生涯。在不知道托馬斯・揚的光學研究的情況下, 菲涅爾也研究了幹涉現象。他設計了一種雙鏡幹涉的實驗。
這是兩個平麵鏡, 它們的交縫是對齊的, 並有一個很小的角度(0. 5°~1°) 。當一個點光源的光束照射在兩鏡麵上, 在像屏上也能產生幹涉條紋。後來, 菲涅爾又做了改進, 他設計了雙棱鏡幹涉實驗, 實驗效果要更好些。
菲涅爾實驗的成功, 對托馬斯・揚的研究是一個很大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