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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六論"文人相輕"--二賣(1)

  今年文壇上的戰術,有幾手是恢複了五六年前的太陽社式(2),年紀大又成為一種罪狀了,叫作"倚老賣老"(3)。

  其實呢,罪是並不在"老",而在於"賣"的,假使他在叉麻醬,念彌陀,一字不寫,就決不會惹青年作家的口誅筆伐。如果這推測並不錯,文壇上可又要增添各樣的罪人了,因為現在的作家,有幾位總不免在他的"作品"之外,附送一點特產的贈品。有的賣富,說賣稿的文人的作品,都是要不得的;有人指出了他的詩思不過在太太的奩資中,就有幫閑的來說這人是因為得不到這樣的太太,恰如狐狸的吃不到葡萄,所以隻好說葡萄酸(4)。有的賣窮,或賣病,說他的作品是挨餓三天,吐血十口,這才做出來的,所以與眾不同。有的賣窮和富,說這刊物是因為受了文閥文僚的排擠,自掏腰包,忍痛印出來的,所以又與眾不同(5)。有的賣孝,說自己做這樣的文章,是因為怕父親將來吃苦的緣故(6),那可更了不得,價值簡直和李密的《陳情表》(7)不相上下了。有的就是銜煙鬥,穿洋服,唉聲歎氣,顧影自憐,老是記著自己的韶年玉貌的少年哥兒,這裏和"賣老"相對,姑且叫他"賣俏"罷。不過中國的社會上,"賣老"的真也特別多。女人會穿針,有什麽希奇呢,一到一百多歲,就可以開大會,穿給大家看(8),順便還捐錢了。說中國人"起碼要學狗",倘是小學生的作文,是會遭先生的板子的,但大了幾十年,新聞上就大登特登,還用方體字標題道:"皤然一老蒞故都,吳稚暉語妙天下"(9);勸人解囊賑災的文章,並不少見,而文中自述年紀曰:"餘年九十六歲矣"者,卻隻有馬相伯(10)先生。但普通都不謂之"賣",另有極好的稱呼,叫作"有價值"。

  "老作家"的"老"字,就是一宗罪案,這法律在文壇上已經好幾年了,不過或者指為落伍,或者說是把持,總沒有指出明白的壞處。這回才由上海的青年作家揭發了要點,是在"賣"他的"老"。

  那就不足慮了,很容易掃蕩。中國各業,多老牌子,文壇卻並不然,創作了幾年,就或者做官,或者改業,或者教書,或者卷逃,或者經商,或者造反,或者送命。。。。。。不見了。"老"在那裏的原已寥寥無幾,真有些像耆英會裏的一百多歲的老太婆,居然會活到現在,連"民之父母"也覺得希奇古怪。而且她還會穿針,就尤其希奇古怪,使街頭巷尾弄得鬧嚷嚷。然而呀了,這其實是為了奉旨旌表的緣故,如果一個十六七歲的漂亮姑娘登台穿起針來,看的人也決不會少的。誰有"賣老"的嗎?一遇到少的俏的就倒。

  不過中國的文壇雖然幼稚,昏暗,卻還沒有這麽簡單;讀者雖說被"養成一種’看熱鬧’的情趣"(11),但有辨別力的也不少,而且還在多起來。所以專門"賣老",是不行的,因為文壇究竟不是養老堂,又所以專門"賣俏",也不行的,因為文壇究竟也不是妓院。

  二賣俱非,由非見是,混沌之輩,以為兩傷。

  九月十二日。

  注釋:(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五年十月《文學》月刊第五卷第四號"文學論壇"欄,署名隼。

  (2)太陽社文學團體,一九二七年下半年在上海成立,主要成員有蔣光慈、錢杏邨、孟超等,提倡革命文學。在關於革命文學的論爭中,該社和創造社都曾奚落過魯迅年老。

  (3)"倚老賣老"《星火》第一卷第四期(一九三五年八月)刊有署名巴山(楊邨人)的《文壇三家》一文,就《文壇三戶》含沙射影地攻擊魯迅:"這一種版稅作家,名利雙收,倚老賣老。"(4)指邵洵美。他在自辦的《十日談》旬刊第二期(一九三三年八月二十日)發表文章,攻擊有些人"總是因為沒有飯吃,或是有了飯吃不飽",所以作文賣稿的。他自己卻靠嶽家官僚資本家盛宣懷的錢開書店,辦刊物。魯迅在《登龍術拾遺》中曾諷刺他"有富嶽家,有闊太太,用賠嫁錢,作文學資本",不久,《中央日報》上就刊出署名"聖閑"的《"女婿"的蔓延》一文,攻擊魯迅說:"狐狸吃不到葡萄,說葡萄是酸的,自己娶不到富妻子,於是對於一切有富嶽家的人發生了妒忌"。參看《準風月談後記》。

  (5)指楊邨人、杜衡等辦的《星火》月刊。該刊創刊號所載《〈星火〉前致詞》中說,當時"文壇已經被壟斷","在目前這充滿了黑暗的文壇上,形成了軍閥割據似的局麵的文壇上,並不是每一個誠懇的為文藝而努力的青年都能得到他的應得的立足地。"因此他們要辦一個"完全是自己的刊物","為籌劃開始幾期的印刷費,我們的幾十個同人從最迫切的生活費用上三塊五塊的省下鈔來,逐月積蓄,一直積蓄了幾近半年之久,才算夠上了我們的預算,於是才大膽的把創刊號付印了。"(6)這裏是指楊邨人。他在《讀書雜誌》第三卷第一期(一九三三年一月)發表的《離開政黨生活的戰壕》中說:"回過頭來看我自己,父老家貧弟幼,漂泊半生,一事無成,革命何時才成功,我的家人現在在作餓殍不能過日,將來革命就是成功,以湘鄂西蘇區的情形來推測,我的家人也不免作餓殍作叫化子的。還是:留得青山在,且顧自家人吧了!病中,千思萬想,終於由理智來判定,我脫離中國共產黨了。"參看《準風月談青年與老子》。

  (7)李密(224-287)字令伯,晉初犍為武陽(今四川彭山)人。《晉書李密傳》載:"泰始初詔征為太子洗馬;密以祖母年高,無人奉養,遂不應命,乃上疏。。。。。。。"這一篇奏疏,在《文選》中題為《陳情事表》,在《古文觀止》中題為《陳情表》,其中有"臣無祖母,無以至今日;祖母無臣,無以終餘年"等語。

  (8)一九三四年二月十五日,國民黨政府廣州市長劉紀文為紀念新建市署落成,舉行耆英會;到八十歲以上的老人二百餘人,其中有據說一百零六歲的張蘇氏,尚能穿針,她表演穿針的照片,曾刊在三月十九日《申報圖畫特刊》第二號。

  (9)吳稚暉參看本卷第108頁注(42)。一九三五年九月二十四日《時事新報》"北平特訊"報道他在北平發表的談話:"中國人想要裝老虎或獅子,固然不易,但起碼也應該學一個狗。因為一隻狗你要殺死它的時候,至少你也要有相當的犧牲才行。"(10)馬相伯(1840-1939)江蘇丹徒人,清代舉人,教育家。曾在上海創辦震旦學院、複旦公學。民國時曾任北京大學校長。

  (11)"養成一種’看熱鬧’的情趣"這是炯之(沈從文)《談談上海的刊物》一文中的話。參看本書《七論"文人相輕"--兩傷》中的引文。

  蕭紅作《生死場》序記得已是四年前的事了,時維二月,我和婦孺正陷在上海閘北的火線中(2),眼見中國人的因為逃走或死亡而絕跡。後來仗著幾個朋友的幫助,這才得進平和的英租界,難民雖然滿路,居人卻很安閑。和閘北相距不過四五裏罷,就是一個這麽不同的世界,--我們又怎麽會想到哈爾濱。

  這本稿子的到了我的桌上,已是今年的春天,我早重回閘北,周圍又複熙熙攘攘的時候了。但卻看見了五年以前,以及更早的哈爾濱。這自然還不過是略圖,敘事和寫景,勝於人物的描寫,然而北方人民的對於生的堅強,對於死的掙紮,卻往往已經力透紙背;女性作者的細致的觀察和越軌的筆致,又增加了不少明麗和新鮮。精神是健全的,就是深惡文藝和功利有關的人,如果看起來,他不幸得很,他也難免不能毫無所得。

  聽說文學社曾經願意給她付印,稿子呈到中央宣傳部書報檢查委員會那裏去,擱了半年,結果是不許可。人常常會事後才聰明,回想起來,這正是當然的事:對於生的堅強和死的掙紮,恐怕也確是大背"訓政"(3)之道的。今年五月,隻為了《略談皇帝》(4)這一篇文章,這一個氣焰萬丈的委員會就忽然煙消火滅,便是"以身作則"的實地大教訓。奴隸社(5)以汗血換來的幾文錢,想為這本書出版,卻又在我們的上司"以身作則"的半年之後了,還要我寫幾句序。然而這幾天,卻又謠言蜂起,閘北的熙熙攘攘的居民,又在抱頭鼠竄了,路上是駱驛不絕的行李車和人,路旁是黃白兩色的外人,含笑在賞鑒這禮讓之邦的盛況。自以為居於安全地帶的報館的報紙,則稱這些逃命者為"庸人"或"愚民"。我卻以為他們也許是聰明的,至少,是已經憑著經驗,知道了煌煌的官樣文章之不可信。他們還有些記性。

  現在是一九三五年十一月十四的夜裏,我在燈下再看完了《生死場》。周圍像死一般寂靜,聽慣的鄰人的談話聲沒有了,食物的叫賣聲也沒有了,不過偶有遠遠的幾聲犬吠。想起來,英法租界當不是這情形,哈爾濱也不是這情形;我和那裏的居人,彼此都懷著不同的心情,住在不同的世界。然而我的心現在卻好像古井中水,不生微波,麻木的寫了以上那些字。這正是奴隸的心!--但是,如果還是攪亂了讀者的心呢?那麽,我們還決不是奴才。

  不過與其聽我還在安坐中的牢騷話,不如快看下麵的《生死場》,她才會給你們以堅強和掙紮的力氣。魯迅。

  注釋:(1)本篇最初印入《生死場》。

  蕭紅(1911-1942),原名張薨瑩,黑龍江呼蘭縣人,小說家。《生死場》是她所著的中篇小說,《奴隸叢書》之一,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上海容光書局出版。

  (2)指一九三二年"一二八"上海戰爭。

  (3)"訓政"孫中山提出的建國程序分為軍政、訓政、憲政三個時期,在"訓政時期"由政府對民眾進行行使民權的訓練。國民黨政府曾於一九三一年六月公布所謂《訓政時期約法》,借"訓政"為名,剝奪人民一切民主權利,長期實行獨裁統治。

  (4)《略談皇帝》應作《閑話皇帝》。一九三五年五月,上海《新生》周刊第二卷第十五期發表易水(艾寒鬆)的《閑話皇帝》一文,泛論古今中外的君主製度,涉及日本天皇,當時日本駐上海總領事即以"侮辱天皇,妨害邦交"為名提出抗議。國民黨政府屈從壓力,並趁機壓製進步輿論,將《新生》周刊查封,由法院判處該刊主編杜重遠一年二個月徒刑。國民黨中央宣傳委員會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也因"失責"而撤銷。參看本書《後記》及其注(13)。

  (5)奴隸社一九三五年魯迅為編印幾個青年作者的作品而擬定的一個社團名稱。以奴隸社名義出版的《奴隸叢書》,除《生死場》外,還有葉紫的《豐收》和田軍的《八月的鄉村》。

  隱士隱士,曆來算是一個美名,但有時也當作一個笑柄。最顯著的,則有刺陳眉公的"翩然一隻雲中鶴,飛去飛來宰相衙"的詩,至今也還有人提及。(2)我以為這是一種誤解。因為一方麵,是"自視太高",於是別方麵也就"求之太高",彼此"忘其所以",不能"心照",而又不能"不宣",從此口舌也多起來了。

  非隱士的心目中的隱士,是聲聞不彰,息影山林的人物。但這種人物,世間是不會知道的。一到掛上隱士的招牌,則即使他並不"飛去飛來",也一定難免有些表白,張揚;或是他的幫閑們的開鑼喝道--隱士家裏也會有幫閑,說起來似乎不近情理,但一到招牌可以換飯的時候,那是立刻就有幫閑的,這叫作"啃招牌邊"。這一點,也頗為非隱士的人們所詬病,以為隱士身上而有油可揩,則隱士之闊綽可想了。其實這也是一種"求之太高"的誤解,和硬要有名的隱士,老死山林中者相同。凡是有名的隱士,他總是已經有了"悠哉遊哉,聊以卒歲"(3)的幸福的。倘不然,朝砍柴,晝耕田,晚澆菜,夜織屨,又那有吸煙品茗,吟詩作文的閑暇?陶淵明(4)先生是我們中國赫赫有名的大隱,一名"田園詩人",自然,他並不辦期刊,也趕不上吃"庚款"(5),然而他有奴子。漢晉時候的奴子,是不但侍候主人,並且給主人種地,營商的,正是生財器具。所以雖是淵明先生,也還略略有些生財之道在,要不然,他老人家不但沒有酒喝,而且沒有飯吃,早已在東籬旁邊餓死了。

  所以我們倘要看看隱君子風,實際上也隻能看看這樣的隱君子,真的"隱君子"(6)是沒法看到的。古今著作,足以汗牛而充棟(7),但我們可能找出樵夫漁父的著作來?他們的著作是砍柴和打魚。至於那些文士詩翁,自稱什麽釣徒樵子的,倒大抵是悠遊自得的封翁或公子,何嚐捏過釣竿或斧頭柄。要在他們身上賞鑒隱逸氣,我敢說,這隻能怪自己胡塗。

  登仕,是*n飯之道,歸隱,也是*n飯之道。假使無法*n飯,那就連"隱"也隱不成了。"飛去飛來",正是因為要"隱",也就是因為要*n飯;肩出"隱士"的招牌來,掛在"城市山林"裏,這就正是所謂"隱",也就是*n飯之道。幫閑們或開鑼,或喝道,那是因為自己還不配"隱",所以隻好揩一點"隱"油,其實也還不外乎*n飯之道。漢唐以來,實際上是入仕並不算鄙,隱居也不算高,而且也不算窮,必須欲"隱"而不得,這才看作士人的末路。唐末有一位詩人左偃(8),自述他悲慘的境遇道:"謀隱謀官兩無成",是用七個字道破了所謂"隱"的秘密的。

  "謀隱"無成,才是淪落,可見"隱"總和享福有些相關,至少是不必十分掙紮謀生,頗有悠閑的餘裕。但讚頌悠閑,鼓吹煙茗,(9)卻又是掙紮之一種,不過掙紮得隱藏一些。雖"隱",也仍然要*n飯,所以招牌還是要油漆,要保護的。泰山崩,黃河溢,隱士們目無見,耳無聞,但苟有議及自己們或他的一夥的,則雖千裏之外,半句之微,他便耳聰目明,奮袂而起,好像事件之大,遠勝於宇宙之滅亡者,也就為了這緣故。其實連和蒼蠅也何嚐有什麽相關。(10)明白這一點,對於所謂"隱士"也就毫不詫異了,心照不宣,彼此都省事。

  一月二十五日。

  注釋:(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五年二月二十日上海《太白》半月刊第一卷第十一期,署名長庚。

  (2)陳眉公陳繼儒(1558-1639),字仲醇,號眉公,華亭(今上海市鬆江)人。明代文學家、書畫家。曾隱居小昆山,但又常周旋官紳間。"翩然一隻雲中鶴,飛去飛來宰相衙"是清代蔣士銓所作傳奇《臨川夢隱奸》一出出場詩的末兩句,全詩為:"妝點山林大架子,附庸風雅小名家。終南捷徑無心走,處士虛聲盡力誇。獺祭詩書充著作,蠅營鍾鼎潤煙霞。翩然一隻雲間鶴,飛去飛來宰相衙。"按鬆江古名雲間,所以這詩曾被人認為是刺陳眉公的。一九三五年一月十六日《申報自由談》刊登再青(阿英)的《明末的反山人文學》一文中,曾引用這一首詩。

  (3)"悠哉遊哉,聊以卒歲"語出《左傳》襄公二十一年:"詩曰:’優哉遊哉,聊以卒歲’。"按現在的通行本《詩經》中並無"聊以卒歲"句;"優哉遊哉"則見於《小雅采菽》。

  (4)陶淵明參看本卷第173頁注(5)。南朝梁鍾嶸在《詩品》中稱他為"古今隱逸詩人之宗"。

  (5)"庚款"指美英等國退還的庚子賠款。一九○○年(庚子)八國聯軍入侵我國,次年強迫清政府訂立《辛醜條約》,其中規定付給各國"償款"銀四億五千萬兩。後來英、美等國宣布將賠款中尚未付給的部分"退還",作為在我國興辦學校、圖書館、醫院等機構和設立各科學術文化獎金的經費。

  (6)"隱君子"即隱士。語見《史記老莊申韓列傳》:"老子,隱君子也。"(7)汗牛充棟語出柳宗元《陸文通先生墓表》:"其為書,處則充棟宇,出則汗牛馬。"(8)左偃南唐詩人。《全唐詩》載有他的詩十首。"謀隱謀官兩無成",原作"謀身謀隱兩無成",是他的七律《寄韓侍郎》中的一句。

  (9)讚頌悠閑,鼓吹煙茗周作人、林語堂等人長期提倡悠閑的生活情趣。一九三四年林語堂創辦《人間世》半月刊,更大肆提倡"以閑適為格調"的小品文。在他所辦的《人間世》、《論語》等刊物上,經常登載反映閑適生活的談煙說茗一類文字。

  (10)《人間世》的《發刊詞》中,曾說該刊內容"包括一切,宇宙之大,蒼蠅之微,皆可取材,故名之為人間世。"徐懋庸作《打雜集》序我覺得中國有時是極愛平等的國度。有什麽稍稍顯得特出,就有人拿了長刀來削平它。以人而論,孫桂雲(2)是賽跑的好手,一過上海,不知怎的就萎靡不振,待到到得日本,不能跑了;阮玲玉算是比較的有成績的明星,但"人言可畏",到底非一口氣吃下三瓶安眠藥片不可。自然,也有例外,是捧了起來。但這捧了起來,卻不過為了接著摔得粉碎。大約還有人記得"美人魚"(3)罷,簡直捧得令觀者發生肉麻之感,連看見姓名也會覺得有些滑稽。契訶夫說過:"被昏蛋所稱讚,不如戰死在他手裏。"(4)真是傷心而且悟道之言。但中國又是極愛中庸的國度,所以極端的昏蛋是沒有的,他不和你來戰,所以決不會爽爽快快的戰死,如果受不住,隻好自己吃安眠藥片。

  在所謂文壇上當然也不會有什麽兩樣:翻譯較多的時候,就有人來削翻譯,說它害了創作;近一兩年,作短文的較多了,就又有人來削"雜文"(5),說這是作者的墮落的表現,因為既非詩歌小說,又非戲劇,所以不入文藝之林,他還一片婆心,勸人學學托爾斯泰,做《戰爭與和平》似的偉大的創作去。這一流論客,在禮儀上,別人當然不該說他是"昏蛋"的。批評家嗎?他謙虛得很,自己不承認。攻擊雜文的文字雖然也隻能說是雜文,但他又決不是雜文作家,因為他不相信自己也相率而墮落。如果恭維他為詩歌小說戲劇之類的偉大的創作者,那麽,恭維者之為"昏蛋"也無疑了。歸根結底,不是東西而已。不是東西之談也要算是"人言",這就使弱者覺得倒是安眠藥片較為可愛的緣故。不過這並非戰死。問是有人要問的:給誰害死的呢?種種議論的結果,凶手有三位:曰,萬惡的社會;曰,本人自己;曰,安眠藥片。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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