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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七論"文人相輕"(2)

  不應該那麽寫凡是有誌於創作的青年,第一個想到的問題,大概總是"應該怎樣寫?"現在市場上陳列著的"小說作法","小說法程"之類,就是專掏這類青年的腰包的。然而,好像沒有效,從"小說作法"學出來的作者,我們至今還沒有聽到過。有些青年是設法去問已經出名的作者,那些答案,還很少見有什麽發表,但結果是不難推想而知的:不得要領。這也難怪,因為創作是並沒有什麽秘訣,能夠交頭接耳,一句話就傳授給別一個的,倘不然,隻要有這秘訣,就真可以登廣告,收學費,開一個三天包成文豪學校了。以中國之大,或者也許會有罷,但是,這其實是騙子。

  在不難推想而知的種種答案中,大概總該有一個是"多看大作家的作品"。這恐怕也很不能滿文學青年的意,因為太寬泛,茫無邊際--然而倒是切實的。凡是已有定評的大作家,他的作品,全部就說明著"應該怎樣寫"。隻是讀者很不容易看出,也就不能領悟。因為在學習者一方麵,是必須知道了"不應該那麽寫",這才會明白原來"應該這麽寫"的。這"不應該那麽寫",如何知道呢?惠列賽耶夫(2)的《果戈理研究》第六章裏,答複著這問題--"應該這麽寫,必須從大作家們的完成了的作品去領會。那麽,不應該那麽寫這一麵,恐怕最好是從那同一作品的未定稿本去學習了。在這裏,簡直好像藝術家在對我們用實物教授。恰如他指著每一行,直接對我們這樣說--’你看--哪,這是應該刪去的。這要縮短,這要改作,因為不自然了。在這裏,還得加些渲染,使形象更加顯豁些。’"這確是極有益處的學習法,而我們中國卻偏偏缺少這樣的教材。近幾年來,石印的手稿是有一些了,但大抵是學者的著述或日記。也許是因為向來崇尚"一揮而就","文不加點"的緣故罷,又大抵是全本幹幹淨淨,看不出苦心刪改的痕跡來。取材於外國呢,則即使精通文字,也無法搜羅名作的初版以至改定版的各種本子的。

  讀書人家的子弟熟悉筆墨,木匠的孩子會玩斧鑿,兵家兒早識刀槍,沒有這樣的環境和遺產,是中國的文學青年的先天的不幸。

  在沒奈何中,想了一個補救法:新聞上的記事,拙劣的小說,那事件,是也有可以寫成一部文藝作品的,不過那記事,那小說,卻並非文藝--這就是"不應該這樣寫"的標本。隻是和"應該那樣寫",卻無從比較了。

  四月二十三日。

  注釋:(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五年六月《文學》月刊第四卷第六號"文學論壇"欄,署名洛。

  (2)惠列賽耶夫(BBBepecae,1867-1945)一譯魏烈薩耶夫,蘇聯作家,文學評論家。

  什麽是"諷刺"?

  --答文學社問我想:一個作者,用了精煉的,或者簡直有些誇張的筆墨--但自然也必須是藝術的地--寫出或一群人的或一麵的真實來,這被寫的一群人,就稱這作品為"諷刺"。

  "諷刺"的生命是真實;不必是曾有的實事,但必須是會有的實情。所以它不是"I造",也不是"誣蔑";既不是"揭發陰私",又不是專記駭人聽聞的所謂"奇聞"或"怪現狀"。它所寫的事情是公然的,也是常見的,平時是誰都不以為奇的,而且自然是誰都毫不注意的。不過這事情在那時卻已經是不合理,可笑,可鄙,甚而至於可惡。但這麽行下來了,習慣了,雖在大庭廣眾之間,誰也不覺得奇怪;現在給它特別一提,就動人。譬如罷,洋服青年拜佛,現在是平常事,道學先生發怒,更是平常事,隻消幾分鍾,這事跡就過去,消滅了。但"諷刺"卻是正在這時候照下來的一張相,一個撅著P股,一個皺著眉心,不但自己和別人看起來有些不很雅觀,連自己看見也覺得不很雅觀;而且流傳開去,對於後日的大講科學和高談養性,也不免有些妨害。倘說,所照的並非真實,是不行的,因為這時有目共睹,誰也會覺得確有這等事;但又不好意思承認這是真實,失了自己的尊嚴。於是挖空心思,給起了一個名目,叫作"諷刺"。其意若曰:它偏要提出這等事,可見也不是好貨。

  有意的偏要提出這等事,而且加以精煉,甚至於誇張,卻確是"諷刺"的本領。同一事件,在拉雜的非藝術的記錄中,是不成為諷刺,誰也不大會受感動的。例如新聞記事,就記憶所及,今年就見過兩件事。其一,是一個青年,冒充了軍官,向各處招搖撞騙,後來破獲了,他就寫懺悔書,說是不過借此謀生,並無他意。其二,是一個竊賊招引學生,教授偷竊之法,家長知道,把自己的子弟禁在家裏了,他還上門來逞凶。較可注意的事件,報上是往往有些特別的批評文字的,但對於這兩件,卻至今沒有說過什麽話,可見是看得很平常,以為不足介意的了。然而這材料,假如到了斯惠夫德(JSwift)(2)或果戈理(NGogol)的手裏,我看是準可以成為出色的諷刺作品的。在或一時代的社會裏,事情越平常,就越普遍,也就愈合於作諷刺。

  諷刺作者雖然大抵為被諷刺者所憎恨,但他卻常常是善意的,他的諷刺,在希望他們改善,並非要捺這一群到水底裏。然而待到同群中有諷刺作者出現的時候,這一群卻已是不可收拾,更非筆墨所能救了,所以這努力大抵是徒勞的,而且還適得其反,實際上不過表現了這一群的缺點以至惡德,而對於敵對的別一群,倒反成為有益。我想:從別一群看來,感受是和被諷刺的那一群不同的,他們會覺得"暴露"更多於"諷刺"。

  如果貌似諷刺的作品,而毫無善意,也毫無熱情,隻使讀者覺得一切世事,一無足取,也一無可為,那就並非諷刺了,這便是所謂"冷嘲"。

  五月三日。

  注釋:(1)本篇寫成時未能刊出,後來發表於一九三五年九月《雜文》月刊第三號。參看本書《後記》。

  (2)斯惠夫德(1667-1745)通譯斯威夫特,英國作家。著有長篇小說《格列佛遊記》等。

  從"別字"說開去自從議論寫別字(2)以至現在的提倡手頭字(3),其間的經過,恐怕也有一年多了,我記得自己並沒有說什麽話。這些事情,我是不反對的,但也不熱心,因為我以為方塊字本身就是一個死症,吃點人參,或者想一點什麽方法,固然也許可以拖延一下,然而到底是無可挽救的,所以一向就不大注意這回事。

  前幾天在《自由談》上看見陳友琴(4)先生的《活字與死字》,才又記起了舊事來。他在那裏提到北大招考,投考生寫了誤字,"劉半農教授作打油詩去嘲弄他,固然不應該",但我"曲為之辯,亦大可不必"。那投考生的誤字,是以"倡明"為"昌明",劉教授的打油詩,是解"倡"為"娼妓",我的雜感,是說"倡"不必一定作"娼妓"解,自信還未必是"曲"說;至於"大可不必"之評,那是極有意思的,一個人的言行,從別人看來,"大可不必"之點多得很,要不然,全國的人們就好像是一個了。

  我還沒有明目張膽的提倡過寫別字,假如我在做國文教員,學生寫了錯字,我是要給他改正的,但一麵也知道這不過是治標之法。至於去年的指摘劉教授,卻和保護別字微有不同。(一)我以為既是學者或教授,年齡至少和學生差十年,不但飯菜多吃了萬來碗了,就是每天認一個字,也就要比學生多識三千六百個,比較的高明,是應該的,在考卷裏發見幾個錯字,"大可不必"飄飄然生優越之感,好像得了什麽寶貝一樣。況且(二)現在的學校,科目繁多,和先前專攻八股的私塾,大不相同了,縱使文字不及從前,正也毫不足怪,先前的不寫錯字的書生,他知道五洲的所在,原質的名目嗎?自然,如果精通科學,又擅文章,那也很不壞,但這不能含含胡胡,責之一般的學生,假使他要學的是工程,那麽,他隻要能築堤造路,治河導淮就盡夠了,寫"昌明"為"倡明",誤"留學"為"流學",堤防決不會因此就倒塌的。如果說,別國的學生對於本國的文字,決不致鬧出這樣的大笑話,那自然可以歸罪於中國學生的偏偏不肯學,但也可以歸咎於先生的不善教,要不然,那就隻能如我所說:方塊字本身就是一個死症。

  改白話以至提倡手頭字,其實也不過一點樟腦針,不能起死回生的,但這就又受著纏不清的障害,至今沒有完。還記得提倡白話的時候,保守者對於改革者的第一彈,是說改革者不識字,不通文,所以主張用白話。對於這些打著古文旗子的敵軍,是就用古書作"法寶",這才打退的,以毒攻毒,反而證明了反對白話者自己的不識字,不通文。要不然,這古文旗子恐怕至今還不倒下。去年曹聚仁先生為別字辯護,戰法也是搬古書,弄得文人學士之自以為識得"正字"者,哭笑不得,因為那所謂"正字"就有許多是別字。這確是轟毀舊營壘的利器。現在已經不大有人來辯文的白不白--但"尋開心"者除外--字的別不別了,因為這會引到今文《尚書》(5),骨甲文字(6)去,麻煩得很。這就是改革者的勝利--至於這改革的損益,自然又作別論。

  陳友琴先生的《死字和活字》,便是在這決戰之後,重整陣容的最穩的方法,他已經不想從根本上斤斤計較字的錯不錯,即別不別了。他隻問字的活不活;不活,就算錯。他引了一段何仲英先生的《中國文字學大綱》來做自己的代表(7)--"。。。。。。古人用通借,也是寫別字,也是不該。不過積古相沿,一向通行,到如今沒有法子強人改正。假使個個字都能夠改正,是《易經》裏所說的’爸父之蠱’。縱使不能,豈可在古人寫的別字以外再加許多別字呢?古人寫的別字,通行到如今,全國相同,所以還可以解得。今人若添寫許多別字,各處用各處的方音去寫,別省別縣的人,就不能懂得了,後來全國的文字,必定彼此不同,這不是一種大障礙嗎?。。。。。。"這頭幾句,恕我老實的說罷,是有些可笑的。假如我們先不問有沒有法子強人改正,自己先來改正一部古書試試罷,第一個問題是拿什麽做"正字",《說文》,金文,(8)骨甲文,還是簡直用陳先生的所謂"活字"呢?縱使大家願意依,主張者自己先就沒法改,不能"爸父之蠱"(9)。所以陳先生的代表的接著的主張是已經錯定了的,就一任他錯下去,但是錯不得添,以免將來破壞文字的統一。是非不談,專論利害,也並不算壞,但直白的說起來,卻隻是維持現狀說而已。

  維持現狀說是任何時候都有的,讚成者也不會少,然而在任何時候都沒有效,因為在實際上決定做不到。假使古時候用此法,就沒有今之現狀,今用此法,也就沒有將來的現狀,直至遼遠的將來,一切都和太古無異。以文字論,則未有文字之時,就不會象形以造"文",更不會孳乳而成"字",(10)篆決不解散而為隸,隸更不簡單化為現在之所謂"真書"(11)。文化的改革如長江大河的流行,無法遏止,假使能夠遏止,那就成為死水,縱不幹涸,也必腐敗的。當然,在流行時,倘無弊害,豈不更是非常之好?然而在實際上,卻斷沒有這樣的事。回複故道的事是沒有的,一定有遷移;維持現狀的事也是沒有的,一定有改變。有百利而無一弊的事也是沒有的,隻可權大小。況且我們的方塊字,古人寫了別字,今人也寫別字,可見要寫別字的病根,是在方塊字本身的,別字病將與方塊字本身並存,除了改革這方塊字之外,實在並沒有救濟的十全好方法。

  複古是難了,何先生也承認。不過現狀卻也維持不下去,因為我們現在一般讀書人之所謂"正字",其實不過是前清取士的規定,一切指示,都在薄薄的三本所謂"翰苑分書"的《字學舉隅》(12)中,但二十年來,在不聲不響中又有了一點改變。從古訖今,什麽都在改變,但必須在不聲不響中,倘一道破,就一定有窒礙,維持現狀說來了,複古說也來了。這些說頭自然也無效。但一時不失其為一種窒礙卻也是真的,它能夠使一部分的有誌於改革者遲疑一下子,從招潮者變為乘潮者。

  我在這裏,要說的隻是維持現狀說聽去好像很穩健,但實際上卻是行不通的,史實在不斷的證明著它隻是一種"並無其事":僅在這一些。

  三月二十一日。

  注釋:(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五年四月二十日上海《芒種》半月刊第一卷第四期,署名旅隼。

  (2)議論寫別字一九三三年十月,劉半農在《論語》第二十六期發表的《閱卷雜詩(六首)》,對當年北京大學招考時學生在國文試卷中所寫的別字大加嘲弄。魯迅在同年十月十六日《申報自由談》發表《"感舊"以後(下)》(後收入《準風月談》),對劉的這種態度進行了批評;接著曹聚仁就"別字"問題在十月二十二日、二十八日《申報自由談》發表了《談"別字"》和《再張目一下--續談別字》兩篇文章。

  (3)提倡手頭字一九三五年初,一部分文化教育界人士及雜誌社曾發起推行手頭字運動,主張將手頭字正式用於出版物,並發表了第一期推行的三百個字。據他們發表的《推行手頭字緣起》說,手頭字是"手頭上大家都這麽寫,可是書本上並不這麽印"的字。

  (4)陳友琴安徽南陵人。當時是上海務本女子中學教員。他的《活字與死字》發表於一九三五年三月十六日、十八日、十九日的《申報自由談》。

  (5)今文《尚書》《尚書》是我國上古曆史文件和部分追記古代事跡著作的匯編,有今文、古文之別:今文《尚書》係漢初伏勝所傳,歐陽氏及大小夏侯氏所習,以漢代當時通行的隸書抄寫;古文《尚書》傳為漢代孔安國在孔子宅壁中所得,用秦漢以前的古文字書寫(後來流傳的古文《尚書》,相傳為東晉梅賾偽造)。據《漢書藝文誌》稱:"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文字異者七百有餘。"(6)骨甲文字即甲骨文,又稱"卜辭",殷商時代在龜甲和獸骨上所刻記載占卜情況的文字,一八九九年始於河南安陽(殷代故都)發現,是我國目前所見最早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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