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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n:亲前婚后

(2008-12-03 13:17:45) 下一个

  一见钟情的白牙
  老公是个医生,操刀的那种,擅长修补心肺。我是个平面设计师,从电影海报到公厕标志,都属于本人工作范围。三年前结婚的时候,我们在中产阶级聚集的西湾买了栋四百坪的别墅。搬家那天,老公出现在门口时,背了一个背包,提了两个旅行袋;我雇了一辆货车,货车上的行李卸了三个小时。在客厅终于被行李堆满后,(大部分垃圾都是我的)老公说,“差点忘了最后一样”。然后老公从外面牵进一只披着羊皮的黑狗,老公腼腆的露出白牙对我笑:“不好意思,我爸每次出去溜狗最后都变成被溜,他精力有限,就把比尔下放给我了。”一看到老公那口腼腆的白牙。我自然是英雌无反抗之地,只能对此毫无异议。
  白牙,让我。
  第一次见到老公是六年前的某一天。那时我还是在血(学)海里挣扎的穷学生。日子过得苦不堪言,要钱没钱要本事没本事。某天终于在室友介绍下找到一份学校办公室助理的兼职。说得好听是助理,其实就是打杂,负责接电话换油墨之类的小差事。
  上班第一天,胖胖的女老板带着我在办公室晃了一圈,进行新人简介。我温和有礼,用向来自诩铃铛般的声音对所有人说,“你好,很高兴见到你。”走到最后一间电脑房时,老板比熊还沉厚的声音忽然变得小鸟依人,“安安,这是墨非,我们办公室的电脑管理职员,任何有关电脑的事都可以请教他,墨非人很好。”
  对面的帅哥嘴角弯起,对我露出白牙:“你好,安安,听说你的专业是电脑?”
  “是啊,嗯……”我赶紧挠头发,实在底气不足。不只因为羞愧我那点菜鸟级电脑知识,实在是对面的帅哥,你用那双黑眼睛对我放电就算了,为什么还用那口白牙对着我闪啊闪呢,害得人家心头的小鹿都被撞昏了。
  “那正好,你对我这个职位有兴趣吗?”
  “啊?”
  “是这样,再过三个月我就要离开了,或许你可以接替我。”
  “哦……哦,可是你的工作好像挺难的。”负责整个办公室的所有电脑,从软件到硬件,还有自己的数据网络,对于我这样的菜鸟来说,不是一般恐怖,是万分恐怖。
  “不难,(天哪,又露白牙闪人家!)其实很简单,对学电脑专业的你来说是小菜一碟。”(什么嘛,是满汉全席好不好!!)
  “比……比如说……”我本着给帅哥薄面的原则接话。
  帅哥从身后拉出张椅子,“请坐,我大致演示给你看。”
  我屏住呼吸坐在帅哥旁边。
  帅哥大手握着鼠标慢慢移动,“你看,这是我们办公室的专用服务器,所有的档案都储存在这里……”
  液晶的苹果显示器有够大,俺那对近视眼也有够瞎,只能靠近再靠近,近到闻到旁边飘来隐约的刮胡水味道。
  嗯,嗯,真的不是我丢女性同胞的脸,嗯,嗯,人家不是花痴啦,实在是,生平第一次坐在那么耀眼的雄性动物旁边,在心脏血管快要爆炸的时候,电影小说里的女主角,这时候的反应该是……
  流鼻血?不是。鼻水?也不是!那帅哥手背上的东西是什么?
  是发水啦!从俺湿漉漉的头发上滴下来的水,不偏不倚掉在帅哥握鼠标的手背上,一滴,两滴……
  我终于恍然大悟,脸开始变番茄,“对不起,早上时间来不及,洗了澡忘了吹头发。”
  帅哥不慌不忙的从盒子里掏出纸巾,“没关系,我也常这样。”
  当然,现在真相早已大白,我的恶习是即便晚上洗了澡也让满头湿发自己捂干,老公的美德是即便早上洗了澡也会把最后一丝湿头发烘干。
  关于我们的初遇,当我叫嚣着那是一见白牙误终身时,老公看了我半天,冒出一句,“如果你能改掉漱口后吃东西的坏习惯,你的牙齿也会变白。”
  这算是冷笑话吗?为什么我觉得一点也不好笑。
  咳,咳,言归正传啦,炫耀了半天,故事的重点就是我,和我的帅哥老公,成亲前,结婚后。大部分帅哥都不适合绑来做老公,对于我这样一个看重皮相的色女来说,很庆幸,缇墨非,是个好老公。
  礼拜六的早晨,我和平时一样,准时在8 点醒来。醒来时,身边空了一角,被子里还有余温。老公今天7 点有一个心脏搭桥手术,病人是市区群众口碑不错的老议员,想来这时候医院外已经有当地传媒候着了。管它是市议员还是国会议员,包皮手术还是心脏手术,早餐最重要。
  礼拜六是一周七天我们夫妇俩唯一共享早餐的时间。老公很忙,即便是高级医师,时间表同样不固定,没办法,职位跟个人时间在即将流逝的生命面前,总是显得微不足道,好在我这个老婆申明大义,对此表示理解,给予支持。所以现在我唯一关心的,是在老公回来之前,做一道丰盛的早餐。
  起床的时候,腰酸背疼,昨晚上跟老公从床头做到床尾,床够结实,我的骨头快要散架了。我今年28,老公32,还有本钱纵欲,可以理解。
  带着比尔到小区对面的家庭超市买食材,买了带着湿气的新鲜蘑菇,鸡蛋,西红柿,青椒,火腿……没办法,想来想去,这是老公唯一喜欢吃的,我会做的菜。走在回家的路上,想起老公昨晚上的剧烈运动,今天早上4 个小时的手术,还有那一帮喧闹的媒体,还是打算让他好好进补。于是又回头,找到常去的那家小店,付费请店主布女士帮我做了一道奶油薄饼,一道煎鱼。
  布女士向来同情我老公,她似乎难以理解为什么那个全身镀金的男人会娶了我这个连鱼也不会煎的女人,更甚者,一个长得并不漂亮的女人。
  是的,我之前说过,老公是帅哥。不是亮眼的帅哥,是走在路上女人回头率百分之90的帅哥,另外10%,瞎子和近视除外,一点不夸张。至于我,大概成反比了,回头率10%,瞎子近视在内。老公身高超过六尺,我五尺出头,两人走在一起,曾经被人从背后认成父亲和女儿。大部分人,特别是女人,会用乱点鸳鸯谱来形容我们,但我认为,四个字就够了,天作之合。老公看我喜欢从内到外,我看老公向来从外到内,不是天作之合是什么。
  想当年,遥想当年……

  先天不上镜
  那时候我叫老公缇先生,这个称呼一直延续到今天。老公叫我安安,别误会,我姓安,名安。
  我兼职的那间办公室只是庞大学校的一个分支,主管学术研究项目的合同协定。办公室连我在内一共六个人,二男四女,另外一位持律师资格证的男士姓麦,姑且叫他麦先生。四位女士除了五十岁的已婚大老板,其余三位目前都待字闺中,典型性阴盛阳衰。
  大老板要求所有员工的相片简介都必须放在办公室网页上,所以我这个新人开始上班的第二天,被带到会议室照相。
  我推开会议室门的时候,缇先生斜靠在长桌边,旁边是罗莉小姐。罗莉是办公室的合同起草人,三十岁左右,脸小,身材却很丰满。两人似乎刚说到高兴事,满脸的笑容。罗莉的笑容很灿烂,我后来注意到,缇先生在场的时候,罗莉的笑容都特别灿烂。
  “安安你见到网页上我的照片了吗?”罗莉问我。
  “见到了。”我于是想起那张眼睛被眼镜白光笼罩,好像正在梦游的照片。
  罗莉弩弩嘴,望缇先生,“他照的。”
  缇先生似乎全无所动,裹在牛仔裤下的长腿悠闲的挂在桌边,“放心,我会把你拍得很漂亮的。”
  我点头。我当然放心,曾经有个职业摄影师安慰过我,“安小姐,有的人真人不好看却后天上镜,有的人真人很好看却,你属于第二者。”所以对着面前这个非职业人士,我反正先天不上镜,又有什么好担心的。
  相片拍完了,五分钟搞定。
  缇先生说,“安安小姐,你照相时表情很酷。”
  我打哈哈,“那当然了,你看狮子老虎拍照也从来不笑的。”虽然他今天没有露出闪亮的白牙,不过没化妆的时候被他在放大镜下看,一想到额头上昨晚刚挤破的痘痘,鼻子上没有清洁的黑头,俺实在笑不出来。
  缇先生挑眉毛,“你比狮子老虎好看多了。”
  我正准备暗自飘飘然。
  缇先生又说,“所以不用担心,你即使不笑,照片出来也比狮子老虎好看。”
  所以缇先生的冷笑话功力从那时候到现在,从来没进步过。
  第二天,我在网上看到照片时,差点没昏死过去。孰可忍,孰不可忍。看看他自己的照片,再看看我的照片,这个自恋狂,故意的吧!
  在我准备杀到后面电脑室的时候,罗莉出现了。看到屏幕上我的“猪头照”,罗莉露出惊讶的表情,同情的说,“墨非的技术又退步了。”
  我气愤的翻出缇墨非的照片控诉,“为什么他自己的不是这样,他根本是存心!”
  罗莉忽然开始有点得意,“你冤枉他了,那张照片是我给他照的。”
  “那昨天你为什么不给我照?”
  罗莉耸肩,“因为是墨非他自己要求的。”
  不论如何,即便本人有自知之明,从来不是天仙美女,但是让这种刺激视觉神经的猪头照被万众人日日浏览,绝对不行。所以当天下午快下班的时候,我冲进了缇墨非的电脑室。
  房间里低柔的歌剧咏叹被我的杀气打破。缇墨非停下手中工作,漂亮的黑眼珠闪闪发光,抱着手臂轻松道:“安安小姐,有什么在下可以效劳?”
  “缇先生,我对网页上的照片有异议!”
  “哦,谁的照片,我的,还是你的?”
  这个猪头,还装傻。“我的。”
  “嗯。”他一本正经的点点头,从网页上调出我的照片,放大。
  可以想像吗?没有化妆修饰的生活照突然在眼前被无限倍放大,甚至可以看到脸上的毛细血管,更别提那些惨不忍睹的暗疮黑头。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把鼠标上那只猪蹄砍下来。
  “哪里不满意?”他貌似困惑的问我。
  “全部,我要重照,或者我自己带照片给你放上去。”我忽然觉得难受极了,仿佛自己向来选择忽视的丑陋在显微镜下被毫不留情的曝光。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被上帝恩宠,镀上金色光芒,我只是一个平凡中的平凡。
  办公室静了下来,我不争气的眼睛湿湿,他在看我。
  “对不起,”他忽然说,“明天早晨再上网看,你会满意的。”
  我没有理他,忍住要掉下来的眼泪,转身走了。
  晚上我躺在床上难得的失眠,居然破天荒被一个见面不过两天的男人气哭,为了张无聊的照片,实在有些小题大做。或许我以为在自己身上绝迹的自卑感又跑出来作祟了,难道就因为对方长得好看?未免太肤浅。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又不是没见过帅哥。蓝颜祸水,从明天开始,划清界限。
  第二天清晨八点,远远看到办公室门口站着一个高大人影。近了看,冤家路窄,是缇墨非。
  白体恤外面套着浅灰色格子短袖,牛仔裤,帆布球鞋,俨然阳光青年的打扮。他见到我似乎挺开心,露出白牙对我说早上好。
  露牙也没用,俺是小气鬼,打定主意要跟你划清界限。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我僵硬的回笑,“早上好。”
  他也不说话了,两个人就站在门外当门神。站了半天,我才人头猪脑的想起,现在是上班时间,我为什么要跟他一起在办公室门口罚站。我上前推门,门被锁住了。
  “钥匙呢?”我是新人,要一个礼拜后才能领到钥匙。
  他耸肩,“我没有,让大厦清洁工找经理拿去了。”
  “每天早晨你第一个进办公室,怎么会没有?”
  “昨天我已经把钥匙上交了。”他背靠着墙,用黝黑的眸子看我。
  我没来由的心跳了一下,“为……为什么?”
  “找到接替我职位的新人了,我提前这个月底离职。”
  “哦。”太好了,祸水要走了,我再也不用小鹿乱撞了。咦,等等,月底,今天3 0 号,那不就是明天吗!“你……总算找到接替的新人了,恭喜!”我开始有点语无伦次。
  “我前天向老板推荐你,不过昨天你好像回绝了。”
  “谢谢,不过我实在技术有限,有心无力。”
  说话间,清洁大叔总算把钥匙拿来了。
  “今天办公室的人全都到行政楼开会,就剩你和我,有很多报表我需要在走之前整理好,今天要辛苦你了。”他进电脑室前转身交代。
  无所谓,明天就要走了,他以后也麻烦不到我了,见鬼,心口居然有点郁闷。

  下月十四日夜
  两个人的办公室,像坟墓一样冷清,只听见从电脑室里传来的,指尖在键盘上快速移动的声音。我回复了所有的电话留言,打开电脑,随着WINDOWS的启动音乐,显示屏上居然出现了我的照片。那是我吗?照片上那个坐在办公桌前聚精会神望着电脑屏幕的人?是我,只是有些不一样,头发挂在耳后,我第一次发现,自己的鼻梁从侧面看不是那么塌,自己的脖颈原来还很白皙,自己的嘴唇,不化妆的时候也会发出淡淡的粉红。
  我悄悄往电脑室方向望去,不知不觉间嘴角弯起,这个人,照片什么时候偷拍的,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电话响了,我拿起听筒,“你好!基金合约办公室。”
  话筒那边传来温柔女声,“你好,请找缇墨非。”
  “请问哪位找?”
  “告诉他,是甄娜。”
  我把电话转到缇墨非线上,电脑室里隐隐传来低低的说话声。
  三十分钟过去了,电脑室的电话还在占线。重色轻职责的家伙,今天不是很忙吗,居然还有大把闲心跟女朋友讲电话!
  电话再次响起,我接起来的时候声音有些不耐烦。
  电话那边沉默。
  在我以为遇到变态准备挂的时候,听筒里响起久违的男声,“安安,是我,你还好吗?”
  接下来的一天,我在繁忙中梦游。机械的接听每一通电话,机械的回复每一封邮件,机械的把每一份报表输入档案,恍惚中好像有人在旁边问我饿不饿,恍惚中好像有一只温厚的手掌拍了拍我的肩膀。
  终于当一只手掌在我眼前晃动的时候,梦游时间结束。写字台前,缇墨非抱着手臂居高临下看我,“安安小姐,下班时间到了。”
  我像弹簧一样的跳起来收拾东西回家,把包包背好,对缇墨非抱歉道:“缇先生,对不起,我有些急事赶着回家,就在此跟你道别,祝你以后一帆风顺。”
  他没多说,伸出手。
  我把手递给他,他的手温暖,厚实,握着我紧了紧,头顶传来他平淡的声音,“你也是,珍重。”
  我心头某个角落颤动了一下,来不及细想,匆匆走了。忽视了不知是谁何时放在写字台边,凉了的午饭便当,忘了电脑屏幕上有生以来我最漂亮的一张照片。
  当然,这一切都归功于那桩让我恨不得踩风火轮冲回家的,所谓的“急事”。
  到家后,在那间三十平房的小房间里,我再次思考了两个小时,用二个小时下定决心,最后用二十分钟搞定了我的“急事。”那是一则网上广告,内容如下:“A市,女,22,不美不丑,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头脑清醒,四肢简单,身体健康,,愿与同样寂寞的男士共度,酬金另付。对同伴要求如下:身高5 尺5 以上,体重160 磅以下,五官端正,异形谢绝,身体健康,无不可告人之疾病,否则当场退货。(PS:来信请附照片)”
  “与同样寂寞的男士共度,酬金另付”,多么冠冕堂皇,其实是一夜情广告,如果涉及到金钱,露骨一点就是召妓了。22岁的年纪,冲动,执着,狂热,因为现在想来无聊透顶的原因,出现了以上的召妓丑闻。我老公知道吗?知道。天知,地知,我知,他知。全世界除了我,就他一个人知道。因为啊,上天注定这个男人会成为与我扶持到老的亲亲老公。
  现在是一月,下月十四日是情人节。过去五年的每个情人节我都会收到来自同一个人的花,但仅此而已,每个情人节我都是独来独往。在我看来,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和没有劳动的劳动节差别不大。
  “共度春宵”广告发出去后,我的邮箱受到了来自五湖四海,企图偷鸡不蚀半把米的色狼们的攻击。或许对大多数男人来说,他们可以轻易在脑海中对女人胸部以上移花接木,自由发挥想像,然后跟梦境中的女人做爱做的事,管它三七二十一,闭着眼睛自己爽就行了。
  大部分邮件都规矩的附上了照片。玉照上的英雄们如此之美貌,让羞愧的潘安只好绑着石头沉到水里,如此之骚首弄姿,让做了天使的宋玉被人一弹弓打翻下来,恍然间让我有权倾春宫的舍我其谁之感。
  可惜,俺有事先申明,俺虽然四肢简单,但好在头脑清醒。再蠢也知道世界上有个叫PS的东西,PS不成的还可以盗版,比如这位爽快大哥,直接把爱得华。诺顿的玉照拷贝过来了,品味不错,如果是诺顿真人的话,俺倒是可以考虑,伪劣版的,免了吧。
  在经过一个礼拜的筛选后,终于锁定目标,唯一原因是照片上此男看起来,比其它沉鱼落雁的应聘者都要丑,不过,丑得真实。
  性别:男(废话!)
  姓名:TIMOFFY(用英文,假的,废话!)
  年龄:26(草样年华,照片上看起来差不多就成)
  职业:医生(大部分应聘者不是医生就是律师,个个都侮辱俺的智商!什么时候这些钻石王老五都变成找不到女人的铁皮二百五了?)
  身高:6 尺1 (俺才5 尺1 啊,算了,将就吧,反正他快乐所以我不快乐)
  体重:145 磅(得了,压不死人就行)
  于是,经过一番电邮联系,为了保护弱势女性的安全,地点时间我选。
  时间:2 月14日,晚7 点地点:小星星旅馆(忘了说,在警察局对面,安全第一。让我们再次高呼纳税万岁!)
  今年的2 月14日,为了躲避情人的情人节,第一次将不是自己独过。

  风萧萧兮易水寒
  2 月14日,小晴今年的情人节注定会是一个痛苦的情人节。不过有些时候,极致的痛苦预示着过去的结束和将来的开始,对我来说,亦复如是。
  昨天一夜难眠的结果,是将近下午两点,我才从床上醒来。小星星跟我家相隔至少60公里,所以5 点必须出发,还有三个小时。
  我于是用三个小时的时间洗了澡,拉直了天生微卷的长发,化上平时少用的妖艳浓装,假睫毛,烟熏眼,大红唇彩;穿上让我看起来至少老了十岁的黑色紧身连衣裙,金色大珠子项链,棕色长筒靴。我现在不是去和新情人约会,是去和老情人战斗。
  我用120 公里/ 小时的速度终于在5 分到七点的时候,冲到了小星星旅馆的停车场。停车场角落停着一辆再熟悉不过,化成灰俺也认得的黑色跑车,他果然来了。205 号房是吧!我拢拢长发,抿抿嘴唇,昂首挺胸,视死如归的踏上征途。
  “烈女一去兮不复还。荆轲好同志……啊……啊……”我边唱着悲歌边向那辆黑车走去,从手袋里掏出彩色万能喷雾剂,开始在车身上涂鸦。
  涂完,潇洒的把空筒子踢到车下面,再次确定四周无人后,一脚踩在亮得可以当镜子照的车盖上,我踩,我踩,谁叫你不走正道,当了那个猪头人渣的坐骑,助纣为虐,帮他拉风骗女人!!
  最后,看了眼被涂满五彩猪头的车身,被口香糖抹了满脸的车盖,我鼻子里喷出道恶气,往205 杀去。
  打开205 房门的时候,那个人面兽心的家伙好整以暇的坐在床边吞云吐雾。
  “安安,好久不见,你变漂亮了。”我的老情人沙珊冲我打招呼。
  我耸肩,“谢谢,不过你脸上的皱纹好像更多了。”
  “是吗?”他摸摸脸,“刀刻的岁月痕迹,想抹也抹不掉,男人的悲哀啊。”
  我再也无法忍受他的装模作样,小宇宙上升到极致,爆发,“沙珊,我今天没心情和你续旧情,我来是告诉你,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以后你我桥归桥路归路,老死不相往来。”
  沙珊抖抖烟灰,往我身后看去,“是他吗?”
  门口立着道高大身影,我几星期前登广告找的临时情人,来人脸背着光,我看不清楚。
  “不错,就是他,TIMOFFY ,我的爱人。”话出口,我觉得不对,又想不起来哪里不对。我走过去,看也没看的挽住门口男人的手,对沙珊说:“今天是情人节,时间宝贵,房间是我跟TIMOFFY 订的,你请便吧。”
  沙珊抽完最后一口烟,把烟头狠狠按熄,“安安,你没必要作戏给我看,死心吧,我是你第一个男人,你这辈子死也忘不了我!”
  我挽着男人的手臂开始颤抖,我血腥的幻想自己手上有把冲锋枪,在哒哒声中把对面那个王八蛋扫成马蜂窝。
  沙珊走到门口又回头,“安安,下次作戏认真点,找个成熟魅力男士,我太了解你了,这样的青涩小白脸不是你那杯茶!”
  在我大发雌威冲过去之前,沙珊口中的青涩小白脸已经长腿一伸,把门踢合上了。
  我微讶的抬头,对上男人眼睛后,嘴巴张大了就再也合不上,“TI……TI……MOFFY ……”
  我终于知道哪里不对了,“天哪!TI——MO——FFY ”。
  男人微笑,露出白牙,“是我,缇墨非。”
  六年后的现在,小星星旅馆的情人节对我来说依然清晰得仿若昨日重现。如果说每人都是一个圆,孤独的人就只是一个半圆;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有你的另一半在等待,终有一天,你会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圆,这是生命必经的轮回。
  那天的205 号房,我经历了一场生命中的感情风暴。愤怒,羞耻,震惊,尴尬,悲伤,茫然……最后离开的时侯,脑海里始终回响着那句歌词,“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该走的终该要走,该来的终究会来。
  那天,我问缇墨非,“为什么是你?”眼睛里是不可置信和震惊。
  他也问我,“为什么是你?”眼睛里是除了惊讶,还有难以察觉的淡喜。
  我捂着脸,无力呻吟,“照片上不是你……”
  他恢复平静,“我被死党们恶整了。他们告诉我甄娜今天在这里私会男友,甄娜是我妹妹,今年只有十五岁。”
  我倒在床上,用被子蒙着头当鸵鸟,满心满眼,沙珊的阴影依然挥之不去,‘死心吧,我是你第一个男人,你这辈子死也忘不了我!'忘不了吗?为什么可以肯定的说出那样的话。第一个不代表是最后一个,可以磨灭万物的时间为我作证,从今夜开始。
  那晚的后续本属意料之中,却属意料之外。
  我后来知道,2 月16日缇墨非将参加威新兰医学院的毕业典礼,他的一众损友,包括那个不思上进的妹妹甄娜在内,为了给他意外惊喜,泡制出这场荒唐的一夜情戏码。
  我聪明反被聪明误,荣登肥皂剧的女主角宝座。
  两条即将互不相干的平行线在这一夜出现了交集。
  那时候,我愚蠢且偏执的相信,跟沙珊曾经有过的,并且唯一有过的肉体关系是我精神上无法完全摆脱他的原因,我于是决定我可以跟任何一个正常健康的男人发生一夜情,但这个人不是缇墨非,虽然他是最完美的选择。
  “缇先生,对不起,让你看笑话了。”我心力交瘁的准备离开。
  他一贯性的靠在墙边,声音平淡,“我以为我是你的临时情人。”
  “噢,任何人都可以,但是你不行!!你知道这只是一场闹剧!”我语无伦次,只差没揪着头发尖叫,感觉自己好像被剥了壳的鸡蛋,赤裸裸的袒露在他面前。
  “如果现在站在面前的是别人,你打算做什么?”
  “做情人该做的事。”我已经没有力气在他面前维持形像。
  “比方说……”
  “扑过去,亲吻,脱衣服,上床!”
  半晌,他慢吞吞的说:“那你为什么还不扑过来?”
  我怀疑自己听到的,然后我看到他的眼神,是本不该出现在26岁青涩年轻人眼里的深邃,以及某种隐隐燃烧的,愤怒。
  我有些被蛊惑了。
  他伸出手的时候,我把自己交给了他。
  我真的居然跟他在那个情人节的夜里上了床。在他以难以置信的温柔进入我时,我仿佛被雷电击中般想起,“或许这个男人是喜欢我的。”
  可能吗?在擦肩而过的日子里,用一朵花开的时间,喜欢上一个人。
  做完一切后,躺在床上,精神跟肉体好像刚经历了一场翻云覆雨的动荡。我开始抽烟,缇墨非没说什么,只是起床把窗户推开。
  柔和的灯光下,他修长的四肢散发出诱惑的光泽。他回过头来时,我赶紧把目光移开。他坦然的躺回床上,“你是我见过最矛盾的个体。”
  “咦?为什么?”
  “我身上你该摸的不该摸的都摸遍了,居然会因为看到我的裸体脸红。”
  我有些尴尬,“大多数女人都会。”
  “比较少见一个风情万种的成熟女郎会把优雅的高跟鞋踩在人家车上,留下一大堆白色口香糖……”
  我呼气,“你居然看到了!!!”
  “你愿意的时候可以像18岁的小女生为一张照片赌气,也可以想26岁的成熟女人坦荡大方的对我说‘亲吻,脱衣服,上床’。”
  “你到底是在损我还是在夸奖我?”
  “你以为呢?”
  “当然是夸奖。你在夸奖我我神秘多变,性格丰富,有深度!是越翻越往下读的书,是一个大大地……宝藏!哈哈哈!”我用厚颜无耻掩饰被揭露的不自在。
  手被温暖的手掌包裹住,他望进我的眼睛,“安安,确实是夸奖。”
  “哈哈……听说欲望满足后的男人最爱说甜言蜜语。”
  下一刻,他忽然进入了我的身体,我搂着他宽阔的肩。这个男人,在我认识他的时候,一直到现在,总是喜欢把所有的火热埋藏在看不见的里面。
  一个月后,我办好转学手续,递上辞职申请书。在缇墨非进入普杜综合医院的那天,我离开了这个城市。我需要时间,来埋葬我在这个城市过去五年的痛苦,我的精神和灵魂需要得到休息。有一天,我会重新出发,那一天,崭新的我会重新回到这座城市,那时候,如果他还在,或许……缇先生,我会记得你闪亮的白牙。

  重回A 市
  两年的时间可以改变什么?
  对我来说,除了体内某部分细胞衰老外,两年就像飞逝的两个月。不过我毕业了,终于冲出了那所让我有如在地狱中煎熬的电脑学校。与此同时,我申请到了梦想中的艺术学校和平面设计专业。艺术是用金钱堆砌出来的豪华感官享受,艺术学院的高昂学费让多数人望而却步,也让我在温饱三餐中痛苦挣扎。终于某天,我寄出的无数求职信得到了回复,初级电脑工程师职位,薪水可以让我毫无顾忌的吃红烧牛肉,只是工作地点在A 市,我出走的地方。
  A 市离C 市的艺术学校两小时车程,不算太远,我衡量再三,理想跟前途把我重新送回了A 市。
  火车进入A 市的那一瞬间,曾经有过的回忆重新涌入心间,不再有痛苦悲伤,只有淡淡的怅惘。
  在领到第一份薪水前,我在A 市的城边靠近C 市的地方租了一个小公寓。那里的住户多是中下工薪阶层,好像旧时住在大院的戏班子,喧闹,嘈咂,用我最痛恨的HIPHOP,RAP 夜夜荼渎我的耳朵。房间不大,一张床,一张书桌,就几乎满了。
  我没有什么雄心壮志,但是一直坚信某天可以找到自己喜欢的设计工作,凭自己的能力搬出这间大杂院。
  时代更迭,艺术学校的有钱人居然出乎意料的多,我们班上三分之二的同学都是吃穿不错的公子小姐。那些对我来说需要节衣缩食的昂贵画具对他们来说是小菜一碟;我开破车是因为没钱,他们却因为鄙视暴发户的奔驰宝马而开着吸血鬼纹身的旧车满街跑。我虽然满心感慨却又些沾沾自喜,幻想自己仿佛进了流行花园的异类,看到了立体社会的另一面,生活忽然间充满了色彩。
  在平凡世界毫不显眼的我在这里居然颇受欢迎,男生的欢迎,或许因为我是他们中的异类,满足了他们追求独特品味的病态幻想。
  跟两个男生出去吃过饭。第一个男生带我去了一家颇豪华的墨西哥餐厅,整个吃饭过程我就记住了他说的一句话,“我其实很傻。”承认自己傻的人其实不傻,我以前一直这样认为。直到晚饭结束时,他说,“我朋友被送到I 国打仗去了,那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如果他不幸被打死了,我一定让我爸请一只雇佣军团,去把I 国灭了为他报仇,当然我也会去,我可是非常讲义气的。”于是我想他不是傻,只是有点脱线而已。第二个男生带我去海鲜馆吃螃蟹,在他舔着手指上的蟹黄时,他对我说,“安安,喜欢索马里吗?我忽然觉得那是一个求婚的好地方,在战火中让爱情得到升华,多酷啊!”干脆说在战火中得到永生,直接进天堂,不是更酷。
  但我谅解他们,两个都只是22岁的惨绿少年。难道一切真如某人所说,“我太了解你了,这样的青涩小白脸不是你那杯茶”?也许吧。只是偶尔我还是会想起他,那个某些时候看起来像俊美无匹的阳光少年,某些时候却又用仿佛沧桑了十年的蛊惑眼神望着你的26岁青年。我其实一点也不了解他,更多记住的,是他那口会闪得我小鹿乱撞的白牙。
  搬回A 市将近一个月后的某天,我在超市遇到了意想不到的人,罗莉,是的,以前学校办公室的罗莉。很意外,她不仅结了婚,还有了小孩,就是这头目前不停在我们周围蹦来跳去的小魔怪。插句话进来,我不喜欢小孩,一,点,也,不,喜,欢。
  在我看来,所有小孩都是顶着无辜头衔制造麻烦然后偷笑着看你手忙脚乱的魔怪!
  插话完毕。罗莉跟我似乎没有太多可以聊,最后话题转到了我某种程度上希望避免提到的缇墨非身上。罗莉好像久旱逢甘露的开始打开话匣子。
  原来,罗莉暗恋他长达三年。
  原来,在去年用5.5 个小时成功完成一桩心脏移植手术后,他已经提前从实习医生正式转成了住院医师。
  原来,他已经有了一个女朋友。
  原来,据罗莉女人的第六感,他当年对我一见钟情。
  以上所述我都信,除了最后一条。我偏执的认为,一见钟情是最不可信且愚蠢的爱情,缇墨非是聪明人,这样的低级错误他不会犯。
  西区艺术学校深谙商业跟艺术间的互消涨,成为第一所将商业与艺术完美结合到极致的名校。这是我的第一学期,压力很大。昨天教授布置的新工程,就让我头疼到现在。
  一个中型工程,为某医院进行广告策划。这同时也是个公开招标的实案,换句话说,这不仅是一项学术工程,一份家庭作业,更是一份融入现实社会的商业案子。不成功,成绩簿上印一个F ,成功了,除了得到一个大红A ,还可以让渴望机会的新人在广告界崭露头角。
  这样的工程,压力一定会有,却不足以让我头疼,前提是如果那家医院名字不叫普杜。
  3 月12日多云早晨起来的时候,我左眼皮一直跳,我最后不得不贴了一小片红纸。难道连老天也在提醒我今天会出状况?
  不错,就是今天!在经过将近一个月的初期策划后,我们平面设计小组经教授推荐,决定将初期方案在普杜医院公共关系部进行演示。不错,公共关系部,跟心脏外科隔了何止一条黄河,但是,再宽的河也有桥可以过,这座该死的桥将一个叫缇墨非的外科医生沟通到了我面前!不错,缇墨非就是这次普杜综合病院的广告代言人!
  缇墨非又不是外星人,我不仅见过还摸过,问题是!我不想见到他!不是因为那份一夜情,不是因为我在他面前曾经敞开得无所遁形!是因为……
  他有女朋友了。
  我承认自己霸道,外加不可理喻。因为我想不出任何理由为什么他不能有女朋友。
  我此时才承认自己在乎。然而再回首已是百年身,太迟了。

  容易受伤的女人
  出门前,我扯掉眼皮上的红纸,再次对镜自揽。或许两年岁月留下的痕迹没有刻在脸上,却写在了眼睛里,少了三分轻狂,多了三分沉稳和自信。教授说,最基本的艺术眼光,是可以看到浮华的背面。曾经有人用最基本的艺术眼光看过我,只可惜他现在已经视线转移。无论如何,坦然才不至失了分寸,就当他是个老朋友吧。
  普杜综合病院,集中了全国最顶尖的医护,最全面的设备,最完善的管理制度,是A市的钻石标记和骄傲。这次大张旗鼓公开进行广告招标,是为了将名声拓展到海外。普杜人相信,他们软硬件俱全,唯一缺乏的只是宣传。
  就事论事,根据事先收集的资料,缇墨非用5.5 小时成功完成的,不是普通的心脏移植手术,而是国内首例跳动心脏移植手术。28岁的金牌刀手,足以祸害万千红颜的皮相,深邃内敛的人格气质,不论用世俗眼光还是艺术眼光来看,都是绝佳的卖点,这样,广告就已经成功了一半。怪不得投标的广告公司经过初期筛选,仍然有十家在争抢这块肉骨头。
  我到达医院贵宾厅的时候,小组成员都到齐了。大家最后确认,按之前的计划进行分工,方案由四个人分段进行演示,众男士颇有绅士风度,秉持女士优先的原则,一致表态由我充当先锋打头阵。
  演示会开始的倒计时十分钟,我喝完最后一口咖啡,进了洗手间。即将面对普杜公关部十双身经百战的挑剔眼光,说不紧张是自欺欺人。我很紧张,紧张到双腿忽然变得又酸又疼。在演示会钟声响起的时候,我再次抚平及膝的浅蓝色套裙,给自己“你能做到”的心理暗示,推门而出。
  演示厅比想像中大,完全是一个微型剧院,我生平第二次成为台上的女主角。进门一瞬间,我已经迅速打量了席上的所有在座。让我不安的人没有如意料中出现,我呼气,有大石落地的放松,也有一闪而过的失落。
  我站在演讲台前,灯光变暗,大厅里开始安静。一束聚光灯投射过来,让我成为舞台上瞩目的焦点。身后的大屏幕缓缓降下的同时,一道突然而至的热流浸湿了我的大腿。我的脸立刻惨白,我当然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我不能诅咒上帝,只能诅咒我自己,在心底悲歌“”。简短的前奏音乐后,我终于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大厅想起,“各位,早上好!我们是来自西区艺术设计系一年级的平面设计组,我叫安安。今天即将为大家演示的是普杜综合病院平面海报,海外版。一共五组,五个概念。讲解步骤包括构思,立意,关键词,视觉效果,语言冲击……下面由我讲解第一组,普渡……”
  普渡,如果佛要普渡众生,请先渡我吧。
  台上十分钟,有如一个世纪漫长。
  终于,我可以挣扎着用平稳的声调念完最后一句台词,“下面有请我的同事黄金甲为大家进行第二部分讲解,立意,”。在掌声中我扯动脸皮对台下“嫣然一笑”,不过两秒钟,在瞄到倚在大厅尽头门边的那道高大黑影时,我的“嫣然”立马变成“骇然”。
  上帝,不,菩萨!白牙,我看到了,黑暗中亮晶晶的白牙!
  紧接着大厅里传来主持人兴奋的声音,“请允许我给各位一个意外的惊喜,我们今天的男主角,缇医生,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支持我们的工作,来到了现场。”
  我听到自己心脏罢工歇气的声音,投射灯在全场划一个白圈,聚焦在门边。
  缇墨非打着黑领带,穿着白大褂,优雅的站在门边。他微微颌首,接过主持人的话筒,“中途打断各位的演示会,请见谅。”
  在缇墨非成功转移众人视线,现场骚动的时候,我迈着碎步小心翼翼的回到自己座位。我低着头,并着腿,心在跳,血在流。
  缇墨非站在台上讲话,说些什么我一句也没听清楚。我只是忽然悲惨的发现,屁股下面的椅子好像是白色的布艺。难道今天要竖着进来,横着出去?我完了。我拉旁边的黄金甲,“黄金甲……”
  “安安,缇墨非不去做专职模特实在很可惜……”黄金甲又在用他的“专业”眼光进行评判。
  “黄金甲,把你的外套借我一下……”我继续低头,声音低如蚊鸣。
  “啧啧,目光犀利,眼睛里有内容,当模特可惜了。哇,他在往我们这边看耶,安安!”
  这头该死的猪!我一脚踩在黄金甲脚背上,“黄金甲!”
  “干嘛?”黄金甲满是雀斑的脸皱到一起。
  “把你的衣服借我!”
  “为什么?”
  “我……冷气太大,我很冷。”
  “小姐,借给你,难不成让我裸奔?”
  我抬头,傻眼,左看右看,认识的三只男猪个个都只穿了件短袖!
  周围传来一阵掌声,缇墨非讲话完毕,轮到黄金甲上场。黄金甲走时还拍拍肩膀安慰我,“别哭丧着脸,去投诉,让他们把冷气关小点。”
  我只愿一个飞腿把他PIA飞在墙上。我仿佛已经看见白墙上的鲜红蚊子血,我欲哭无泪。
  然后我看到从台上走下来的缇墨非,黑亮的皮鞋,笔直的裤管,笔挺的白大褂……
  白大褂脱了里面还有白衬衫,不用裸奔。我脑海里出现教父老爹VITO的名言:靠近你的朋友,更要靠近你的敌人。
  何况他不是敌人,“就当他是个老朋友吧,也让我切齿,也让我咬牙……”
  他走过来了,就算他没认出我,上帝保佑他从我旁边过。
  如愿以偿,他走到我身后了,我伸手迅速拉了拉他的衣襟,然后眼睁睁看着白布从手中若无其事的滑走。
  他跟我擦身而过,却没有看我一眼。
  我慢慢的摸自己的心口,“不痛,不痛,你变漂亮了,他向来用艺术眼光看人,当然认不出来了。”
  我开始在大厅里荧幕的色彩交换中梦游,这种情况以前发生过几次,最近一次是两年前我接到沙珊的电话后。我最大的强项是可以在灵魂梦游的状态下比平常更有条不紊的完成指定工作。我飞快的将眼睛所能看,耳朵所能听的信息记录下来,迅速的将下一位上台者铁宝宝的演示要点整理好……一切进行得比高级电脑程序还顺利,在最后一位演示者下台之前,我甚至已经完成了今天的演示总结报告。
  我们的演示在断断续续掌声中结束,我听到一位公关部评审者说下个礼拜一会给我们评审结果;我听到在档案整理声中周围的嘈杂逐渐散去;我听到黄金甲问我为什么还不走;我听到自己说需要时间思考细节,让他们先走;我听到有人告诉我最后离开时请记得关灯。
  剧终人散,倘大的演示厅最后只剩我一个。
  浮华的背后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定义,现在对于我来说,是沉寂和灰暗。
  似乎过了很久,我听到门开的声音,一个人走了进来,站在我旁边。我茫然的抬起头,在视线落入对方的闪亮黑色瞳孔后,梦游结束。
  “你似乎打算一辈子待在这里不走了。”缇墨非抱着手臂,居高临下看我。
  我的脸先是一白又是一红,随着白消红涨出现的,是新仇旧恨的杀气,以及怨气。
  我甩过脸不理他,“你走开,我不认识你!”
  “我叫缇墨非,请问小姐芳名?”
  死猪头,脸皮比城墙还厚,两年不见,刚才连一个眼神都吝啬,现在跑来献假殷勤!
  “猪头!!!”我在桌子下跺脚。
  ……
  “猪头小姐,请问我哪里得罪你了?”
  我抬头瞪他,他居然一脸似笑非笑,还是那副懒猪德性,靠在桌边悠闲得不得了。
  我为了他魂不守舍,连生理期都提前到来,他倒好,桌边一站,就开始轻松调戏良家妇女,亏我还有点相信他对我一见钟情,亏我还老是想着他的大白牙,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我准备撒腿走人,不玩了!
  我刚站起来,身后一片凉意,我像被针扎到的猫,背上寒毛直竖,我立马坐了回去。
  我又想起白墙壁上的蚊子血,上帝真主菩萨,保佑他这个时候千万不要看到,士可杀不可辱。我赶紧低头,没注意到他逐渐严肃的脸色,“缇先生,我的工程需要善后,你我的时间宝贵,我们过两天再见。”
  “你怎么了?”头顶传来他低沉的声音。
  完了。
  “你站起来。”声音开始散发寒意。
  ……
  “安安!”天哪,这一声叫得我毛骨悚然。
  “我没事!”我趴在桌子上,临死不屈,我是鸵鸟,我是鸵鸟。
  下一秒钟,天旋地转,我已经被他临空抱起,周围景色迅速倒退,他大步流行往外走。
  我手脚齐挥,拼命挣扎,“放我下来!你做什么!!!缇墨非!!你这个猪头!!!”
  “闭嘴!”他居然一脸阴沉的瞪我,外加吼我,“不想有事就闭嘴,我现在请护士送你去妇产科。”
  从来没看他变过脸,我被他瞪得有些英雌气短,“我……我现在需要去的是洗手间,不是妇产科。”
  他明显的愣了愣,我感到他放在我腰间的手臂稍微放松。“你……”
  我第一次看见缇墨非脸上表情如此丰富,从淡定到阴沉,从阴沉到空白,从空白到发傻。
  “人家……生理期来了……不好意思。”我的脸已经完全埋进他的胸膛。天哪,这就是普杜的金牌刀手缇墨非吗?外科跟妇科,没差很多啊。差吗?有差吗?
  这就是我们相隔两年后的见面方式,天不时,地不利,人不和,糟糕至极,又一出滑稽的肥皂剧。如此之记忆犹新,以至很多年后,每次吵架前,老公都会事先确定,你现在贺尔蒙分泌正常吗?
  我现在还记得,那天我是如何套着长及脚背的白大褂走进洗手间。
  二十分钟后,缇墨非白衬衫袖口挽到手臂,黑领带松了半开,满头大汗的出现在女士洗手间,面无表情的递给我一个牛皮纸袋。
  打开一看,全是粉红粉蓝,日用夜用。居然还有一条跟我那条颜色差不多的蓝色短裙。
  最后我满脸发烧的在袋子底部掏出一条黑色棉质内裤,标签还没拆,上面写着木棉纤维,防菌易清洗。
  我对着马桶吸气,马桶啊,请你连着污水把丢脸丢到家的我一起冲走吧……
  门上传来轻敲,“小姐,你已经换衣服换了半个小时了。”
  我顶着番茄脸出来的时候,缇墨非又是靠在洗手台边。
  “好了?”他看我,脸上居然有点红。
  “好了。”我的声音低得不能再低。
  我们刚打开洗手间门,清洁大妈端端正正站在门口,看见缇墨非,很吃惊,“缇……
  缇医生……刚才,我进不来,门好像被反锁了……“大妈边说边瞟我。
  “这样啊,现在没问题了。”缇墨非还有脸云淡风清的对人家笑。他忘了自己脸上没散的红晕,是人眼睛都能看到。
  再后来的很多年以后,老公坐在床上看报纸,我在床边叠衣服,我夸奖老公那时候买的内裤尺寸完美,增一分嫌长,减一分嫌短。
  老公头也不抬的说:“我经手不忘”。
  “缇先生,你果然经验过盛啊!”在我准备一枕头打过去的时候,老公放下报纸:“你的左髋骨3.3 ,右髋骨3.25,骨骼不对称,易患骨质增生”。
  又是冷笑话?
  一点不好笑。
  后来,我爬到老公身上,扯开他的报纸,“真的吗?”
  “什么?”
  “骨质增生!”
  “真的。”
  “那怎么办?”
  “多做运动。”
  “怎么运动?”
  “这样……”
  灯熄了,缇太太又被缇先生拉去做运动了。

  以大局为重
  一说缇墨非,如果以老婆看老公的眼光来看,他和天底下大部分选择承担婚姻责任的男人没有太大差别。他同样需要通过工作来养车,养房,养老婆;他同样喜欢在早上出门前喝一杯热咖啡,在晚饭后坐在电视机前享受一瓶喜力根;悠闲的时候他会在院子里修草坪,压力大的时候会带着比尔静静消失两三个小时;高兴的时候喜欢换上礼服弹肖邦的英雄,生气的时候会像孩子一样把书架翻得乱七八糟;情人节的清晨会在我的枕边放一支玫瑰,结婚纪念日会带我到大峡谷的干沙丘顶看月亮……
  咳,咳,天平在倾斜,好像越说越不客观。是的,天下万千老公,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我的老公独一无二。
  二说缇墨非,如果以女人看男人的眼光来看,那好比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亲爱的,“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
  也因为这份远之求近,近之嫌远的朦胧,让我这个把好奇心当生活养料的“冒险家”
  在不知不觉中慢慢沦陷。
  还是回到那个年少轻狂的年代吧,从那条黑色木纤维内裤开始。
  晚上星星挂满天空,月娘露脸的时候,我趴在床上狂想,想那个白牙猪头缇墨非。
  不是我故意去想,而是我不得不想。右边窗户外挂着他经手的木棉内裤,左边白墙上贴着他大爷的无冠肖像。于私,他对我有江湖救急之恩;于公,我的成绩单上能否得A 就看如何让他的猪头形像光辉到极致。左看右看,于公于私,我都应该放弃个人仇恨。(特此声明,任何用情不专,朝三暮四,企图脚踏两条船的男人都是我的阶级敌人,前有老匹夫沙珊,后有人面猪头缇墨非!)
  爽快些,一切。
  我决绝的拨通了黄金甲的电话号码。
  “喂……”
  “我是安安。”
  “安,你终于想通了??
  “我尽力。”
  “太好了!资料收集其实很简单。”
  “既然简单你怎么不上?”
  “我想上可不是缇墨非那杯茶啊。安安,我们的广告创意剑走偏锋,将宝全压在了缇墨非的个人魅力。记住,挖掘再挖掘。”
  “黄金甲,你为什么不改名叫穿山甲?”
  “嘿嘿……”
  “穿山甲,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和缇墨非有一腿?”
  “这个,医院风传,有人看到你和他衣衫不整,满面春色的从女用洗手间走出来……
  安安,大事固然重要,但安全第一,他女朋友……“
  我啪的一声挂上电话,甩甩手,有点麻。
  我瞪着墙上仿佛会发光的白牙,忽然很想知道,缇墨非以基本的艺术的眼光看上的女朋友,到底是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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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来A市两月余,新工作意外的得心应手。老板赏罚分明,给我最实际的物质奖励,月薪上升十个百分点。我对自己的唯一回馈是长板桥下的美容院,美容院橱窗里的某副画,画里的美女,的头发。
  是的,那就是我童年梦想中的发型,小人鱼阿瑞里泡沫般的的波浪及腰长发。
  我起了大早,开了三十公里,花了二十分钟找车位,终于在十点钟准时坐在美容院明晃晃的镜子前面。
  发型师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小美眉,嘴角有一颗可爱的媚痔。我指着橱窗里的美女,“小姐,我的头发要剪成那样!”
  小美眉眉头皱了两秒钟,立马笑道,没问题。
  我的头发在头皮上扎根了五年,没剪没染,即便半夜洗头也习惯自然风干。我有理由相信,换上阿瑞里发型后的我走在大街上,回头率会递增到百分之二十,不包括瞎子和近视在内。当然,前提是只可从背面远观。
  小美眉的嘴皮动得和她的剪刀一样快,上至左邻右舍,下至印度索马里,全在她的废话范围。以至在耳朵被荼毒了三十分钟后,我不得不利用后面进来那几个,貌似皮蛋超人的黑衣人分散她的注意力。
  小美眉轻松瞟了一眼,“哦,那是简白的保镖。”
  “简白?”
  “小熊帮简白,你没听过!!”
  “什么熊?”
  小美眉居然停下剪刀,凑到我面前,“小-熊-帮!”
  我还大雄叮当呢!管它什么帮,我的头发最重要!
  我只好点头,“小雄帮嘛,听过听过,小姐你继续动剪刀好吗?”
  剪刀总算重新回到我的头上,小美眉一脸这才是正道的表情,“简白从半年前开始就常到我们顶楼VIP房来做脸,也是,女为悦己者容,几十岁的人了,找个阿波罗男朋友,不打扮实在没脸见人。”
  这就是岁月留下的痕迹,我果然老了,她说十句,我最多听懂一句。
  “说起那个阿波罗,我也没见过,不过据说又帅又有气质,在普杜当医生,叫什么来着……”
  我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瞳孔慢慢放大……不是吧……
  “福嫂,”小美眉往旁边喊,“小熊女的男人叫什么来着?”
  一个大妈提着拖把从我们旁边目不斜视的走过,“是什么非。”
  “对对,叫是……非。”
  “……墨非?”我听见自己小心翼翼从嗓子里挤出的声音。
  美眉一拍脑袋,“是墨非。”
  “缇~~墨~~非~~~~”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真相。
  “小姐,错了啦,叫是墨非!”
  “缇!墨!非!”我从椅子上站起来,双拳紧握,镜子里出现一个叫妒火攻心的女鬼。
  冷风刮过,女鬼的黑色长发在空中飞舞。
  阴恻恻的声音慢慢从女鬼胸腔里飘出,“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镜子里同时倒映出拿着剪刀,满脸惊恐,一步步后退的小美眉。
  女鬼双手抓住脸颊往两边一扯,露出巨大的狰狞微笑,声音无限温柔,“小朋友,不要怕,乖!”
  过来,告诉姐姐,小熊帮简白,漂亮吗?

  老死不相往来
  我永远都忘不了,某年某月的一个晚上,我站在路灯下对沙珊说:“如果你那么喜欢小孩,我……没关系,我帮你生一个,是你的,我会尝试着去喜欢。”
  沙珊说:“对不起,安安,我不想伤害你,可是我的女朋友怀孕了。”
  我从17岁认识那个男人到现在,第一次从他口中听到“女朋友”三个字。
  我不敢用太多的时间来哀悼沉痛的过去。我用了很长的时间让自己接受,逝去的风景或许被怀恋,但没有必要留恋,因为你无法强迫别人对你好,但有权利对自己好。
  或许上帝在我身上下了一个咒,女人生命中最不能承受的重我需要经历两次。或许女人接纳包容的生理构造,让女人在接受男人某个部分的时候其实已经心甘情愿的接受了他的全部。所以我才会在一个希望带来摆脱的情人节,刚出狼潭又入虎穴,我现在不得不承认,从那个时候开始,或许是在他说“安安,我在夸奖你”的时候,或许是在他用无法想像的温柔进入我时,我就已经开始沦陷。
  只是上帝摆在我面前的命运不公平,我不接受。
  我昨天顶着童年梦想中的阿瑞尔头,在美容院门口等了三个小时,终于如愿以偿看到小熊女简白的时候,也意料不到的看到了缇墨非。他把手搭在她腰上,两人上了皮蛋超人把守的S500 ,绝尘而去。
  缇墨非这个猪头,就算你是我的左手,我也会把它砍下来。
  我以梦游的速度连夜拟好一份详细访问稿,传真到缇墨非办公室,“缇先生,烦劳您抽时间在礼拜一前填好这份问卷,如果没时间,请在明天让我知道,谢谢!”
  我决定了,从明天开始,去它的工程,去它的大红A。我跟那个烂人桥归桥,路归路,!
  第二天晚上回到家时,传真机下面是一张填好的问卷,留言机里有一条缇先生的留言。
  上午八点十五分,来自电话号码7136863970:“安安,问卷已填好。有问题,请致电,谢谢。”
  白色的问卷上是密密地小字,和病人身上的缝合疤痕一样工整。
  请问你如何定义医生这份职业?
  “大自然按恒古制定的平衡法则运转,在物质世界寻找平衡,将疾病痛苦加诸于被选中的不幸者,这不是彩票乐透,众生平等,医生是无力反抗天意病患的代言人,医生的存在是为不幸者谋求平等的生存权利。”
  ……
  请列出你喜欢做的和不喜欢做的事“喜欢:为人拍照留念;不喜欢:被人拍照留念”
  请列出你最喜欢的动物“狮子,老虎”
  请列出你最喜欢的地方“小星星旅馆”
  ……
  越往后看我越火大,最后干脆啪的一声把问卷往墙上砸去。墙上某猪头的肖像已经被我抹掉那几颗最讨厌的白牙,望着那个无齿之徒的照片,我冲出去一把扯下来,在地上疯狂践踏一番后扔进垃圾桶。
  果然是幻想左拥右抱,人面猪头的禽兽!
  两天后,我接到兴奋无比的黄金甲的电话。
  “安安女侠,你一出马,果然手到擒来。我对你的景仰有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
  “你说完了?我要吃饭了。”
  “没有,安女侠且慢,黄金甲还有一事相求。传闻中缇大人生性腼腆,不喜拍照?”
  “长话短说!”缇墨非腼腆?笑掉我的大牙!
  “我们需要为他拍一辑照片。”
  “那是他作为代言人的份内事,不用找我。”
  “我们需要的不是外科医生职业照,我们需要白大褂后面有故事的照片!”
  “让他把衣服脱了就行了。”
  “安安……拜托!”
  “我不干!”
  “安安同学,我以小组长的名义命令你……”
  “猪头小队长,我要吃饭了。你自己好生打扮下去色诱缇墨非吧!”
  三天后,出乎意料的,我收到黄金甲传来的照片。仅有五张,却让我看到一张就移不开眼的,缇墨非的照片。
  两张全景,三张特写。
  放眼所及的旷野,天地间被绿色温和滋润。漆黑钢琴,黑白琴键;修长的睫毛,修长的指节,修长的男性身体;没有弧度的唇角,没有弧度的面部线条,脸上却散发着让人如沐春风的平和怡然。轻抚琴键的温柔仿佛由指尖传到了眼角眉梢……
  照片下方,印着浮动的广告词,“生命中的黑色,我为您抚平;我用我的双手,与您共谱一曲治愈之歌,为您揭开生命的新篇章!”
  寂静的午夜,我听见自己清脆的心跳。
  那时候,那双手也曾经这样划过我的肩背,那双眼睛也曾经触及进我的灵魂,“安安,确实是夸奖……”
  照片纷纷扬扬洒了一地。我一把抓起电话,电话键在我的手指下发出嘶吼。
  凌晨十二点十分,那边居然有人接起了电话,老秘书稳重低沉的声音稍微冻结我即将爆发的激烈,“普杜缇医生办公室,请讲。”
  “西区艺术平面设计组安安,找缇医生。”我尽量让声音像无味的白开水。
  电话那边没有声音,在我以为自己要被拒绝的时候,老秘书说:“安小姐,请稍等。”
  十分钟像十年一样漫长。我的激烈仿佛在等待中被慢慢浇熄,我开始反思在已经决定老死不相往来的时候,我为什么要拨出这通电话。
  然后话筒那边传来他的声音,“安安?”
  张开嘴,甚至不需要动舌头,发音,两个极其简单的单音词,“安-安”。百里外透过穿越千山万水的电话线传进我耳朵里,所有的怨恨暴烈仿佛在这瞬间被抚平。
  我重重呼一口气,慢慢坐在地上,“缇墨非,你到底想要怎样……”
  “这也是我想问你的。”他的声音平静如常。
  我摊牌了,“缇先生,你去找别人吧,这种游戏我玩不起,你知道的。”
  “我见鬼的哪里又得罪你了?”声音表面的平静开始出现裂痕。
  “这话留着对你女朋友说吧!沙猪头!”
  “安-安!三十分钟后,西区艺术外面的咖啡馆,你最好按时出现!”
  “不来又怎样!”
  “你可以试试,我上你家来提人,新帐老帐一起算!!”声音里冰冻三尺的寒气仿佛吹到了我脸上。
  “缇沙猪!你去死吧!我一!定!不!会!来!”我大吼,啪的砸上电话。

  恭候大驾光临
  我的电话本来可以活十年,照这样摔法,可能最多能幸存十天。
  我在小小的房间里左五步右五步,外加不停瞟墙上的钟,我X,居然已经过了五分钟!
  哼!五分钟又怎样,五十分钟俺也不去,以为我是吃素长大的?敢威胁我!
  我咚咚咚的冲到厨房,真逊!只找到煮菜的料酒。管它的,喝了就睡!来吧,敲吧,嚎叫吧!在外面喝西北风吧!
  料酒真TM不是人喝的,灌了两口我就开始受不了。瓶子扔掉,继续在房间里来回压地板。
  什么,又过了五分钟!
  十分钟了……
  十五分钟了,不是吧,到西区要二十分钟呢……
  去去也好!当面揭穿他!
  又过了五分钟……
  对!撕下他的羊皮!不对,先要杯黑咖啡,然后撕开羊皮,然后泼他,死猪也怕滚水烫!!我绝对不是屈服在他的淫威之下!!
  我开始在衣橱里翻箱倒柜,复仇女神的黑衣服,黑皮靴,要跟高可以踢人的……
  出门前我还在镜子里狠狠梳了两把头发,俺的阿瑞尔发型,便宜那头沙猪的眼睛了。
  某公寓楼下,离指定时间最后五分钟,我站在车库里,望着那辆红色小破车,欲哭无泪。
  天哪,地啊,哪个没良心的,把俺的车胎戳破了啊!
  我掏出手机,平静接受自己居然没有缇沙猪私号的事实,平静的拨通了他的办公室电话。
  “请问缇先生离开了吗?”(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的废话)
  “刚走了四十分钟”。
  “哦……谢谢。”(没戏了。)
  “安小姐,缇医生出发前刚从手术台上下来,是六个小时的心脏联合瓣膜手术。”
  “所以?”
  “所以他脾气不太好,请多包涵。”
  我默默合上手机。看表,凌晨一点二十。我默默回到家,端了一张椅子,打开大门,坐在门口,。
  我在想,是不是还应该准备一杯热咖啡呢?
  凌晨一点五十夜,我已经进屋换过两次提神浓茶,外加在身上裹了一件黑毛毡毯。我坐在大门口,等待情郎,不是,原谅我头昏,是等待打算新帐老帐一起算的仇人上门,对了,他什么时候成了我的债主,好像我才是那个准备申冤的可怜人吧?还有,我干嘛乖乖的坐在这里,喝西北风的不该是他吗?唉,我真的昏了。
  在我准备昏倒的最后一秒钟,仇人出现了。
  “你在门口做什么?”仇人的眼睛布满血丝,杀气,一定是杀气。
  “等你啊。”我努力撑开眼皮。
  仇人在原地呆立,一定在争取时间思考对策。
  “进去。”仇人命令道。
  我的脑袋开始鸡啄米,我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拿茶杯,搬椅子。
  仇人接过我手上的椅子,手臂揽着我的腰,好像在打量我。
  “你喝酒?”
  “嘿嘿”,我傻笑,把茶杯举到仇人面前,“用来泼你的。”
  仇人的眉头皱在一起,浓浓的,黑黑的,“你的眉毛挺好看。”我大方赞扬仇人。
  “谢谢,你的第一次赞美。”
  我在仇人搀扶下倒在床上,我换了个舒服姿势,眼睛半眯看仇人,越看越好看,眼睛是红了点,脸色是青了点,鼻子够高,眉毛够长……风景这边独好,头虽然昏,俺的眼睛好像没那么困了。
  “你真的长得不错!”我用艺术的基本的眼光来看,还是不错。
  怎么仇人的脸好像红了?居然转身走了。
  仇人回来的时候,手上端着杯子。
  “什么东西?”
  “醋。”仇人过来扶我。
  我有气无力的挥开仇人的手,对他大嚷,“我不吃,我已经吃够醋了。”
  昏黄灯光下,我看到慢慢弯起的嘴唇和熟悉的白牙,“原来你一天没事喜欢乱吃醋。”
  什么叫乱吃醋?正常人谁喜欢吃醋!醋又酸又涩,那种滋味一点不好受,每次吃醋心里都好难受,每次都会流好多眼泪。看吧,现在又流了……
  “安安?”仇人低声叫我。
  我声音呜咽,“我讨厌缇墨非!!我讨厌……大……大熊女,她长得丑死了……
  跟你一样丑……“
  “你误会了。”
  “没有!”
  “她不是我女朋友。”
  “她是!”
  他把醋杯子放在桌上,开始给我脱鞋,“算了,你睡吧,有话明天早上再说。”
  我任他握着我的脚,英雌从来流血不流泪,我没用,眼泪还在不停掉。
  “安安,洗脸好吗?”
  “不洗。”
  “化学物质留在脸上过夜,伤害皮肤。”
  我扑过去抱住他,脸在他衣服上一阵狂擦,完了,倒回床上。“洗了。”
  “我要睡了。”说完,我最后一次垂下眼皮,见周公去了。
  朦胧中柔软毛毯盖在了身上,朦胧中有人对着杯子说,“还是倒了吧,被你害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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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滴答,滴答,滴答……秒针指正12. 床头柜上的银灰小闹钟开始发出尖锐的魔音穿脑之声。
  一只白皙的手迅速从捂得严实的被子里伸出来,精准按住闹钟死穴。
  我从床上爬起来,照例发昏两分钟,蚊香眼一过,先上洗手间。
  彩条牙膏又被我挤得乱七八糟,安安,你什么时候才能淑女一点呢?我又开始了每天早晨重复千次不厌倦的碎碎念。
  几分钟后,洗手间里原本生气勃勃的刷牙声嘎然而止,我瞪着镜子里满脸五花肉的怪兽,冲到外面,看到半边身体挂在沙发上的缇、墨、非?
  想起来了。我的车胎爆了,我在门口等他,然后他……真的杀上门了?不是吧……
  我小碎步冲到他旁边,定睛一看,又急忙弹开。
  那张标签脸,世界上别无分号,仅此一家。
  我完了。我咬着牙刷,蹑手蹑脚把扔得满地的脏衣服一件件捡起来,还有那些柜子上到处乱放的CD,DVD.天哪,那套阿熊和阿豹,苍天明鉴,那些肌肉裸男全是我借回来观摩写生的,上帝保佑没被他看到。
  总算,呼,呼,举目四望,再无有损形像的明显破绽,待会儿吵起架来也不至没了底气。
  然后我的视线钉在缇墨非头发下的粉红色,倒抽凉气。上帝啊!那是什么!我不要活了!!
  我用猫的身手扑到他旁边,可怜巴巴望那半截蕾丝罩杯。看他睫毛长长,睡得好香,八成是在做他的春秋大波梦吧。
  我努力了三次,每次都是肩带拉到一半徒劳而返。在我欲哭无泪准备放弃的时候,他慢慢睁开眼睛,先看我,又看脑袋后面的粉色东西,然后面无表情,指头勾着胸罩放到我面前,鼻音甚重,“你怎么那么笨呢?”
  说完,又继续倒头就睡。
  我含恨转身走了两步,身后继续传来梦游中的声音,“安安,把脸洗了,吓人得很。”
  我双拳紧握,咬牙切齿,在巨响声中重重甩上洗手间门。

  一吻定江山
  我说过,我住的社区非常嘈杂,大部分居民都是以出卖劳力为生的蓝领,比如我的左邻右舍。有趣的是自认将来总有出头天的左邻喜欢听布鲁斯。斯宾斯丁的古典摇滚;自觉一辈子不愁吃穿就心满意足的右舍喜欢听吹牛老爹的嘻哈宝典,于是每天早晨的八点到九点上班时间段就成了他们的拼歌时间,住在中间偶尔听听古典乐的我自然而然成了发不出任何反抗声音的夹心饼干。
  这个礼拜四我拜访了左邻,开门的是个左臂印着火焰纹身的肌肉大汉,左邻掀着眼皮看了我半眼,鼻子喷出两道热气,第二天清晨布鲁斯大叔叫唤得更卖力了;这个礼拜五我拜访了右舍,开门的是个头上绑着黑发网的八字须瘦子,右舍对我比了一个猩猩走路的嘻哈手势,让我吃了闭门羹。于是乎,此时此刻,吹牛老爹的“哟哟”
  鬼叫声已经快把屋顶掀翻了。
  我洗漱更衣完毕,坐在床上瞪天花板,左边的电吉它高两度,右边的电子打击就非要升三度,我正在想天花板什么时候掉下来的时候。缇墨非忽然从沙发上爬起来,赤着大脚往门外面去了。
  我爬到窗户边,只见还穿着浅蓝医生衫的缇先生从车厢里提出两个大音箱放在车顶。
  交响乐冲天而起,不是吧,那么狠!我后退,捂著耳朵,狮子贝的命运一出,天下谁与针锋。
  不久,缇墨非回来了,没关门,光脚丫,抱着手臂靠在门框边打盹。
  两分钟后,左邻上楼,我看见缇墨非的后脑勺,看见大汉的厚嘴唇翻动几下就走了;再两分钟后,右舍上楼,连门都没靠近,打量缇墨非几眼,也走了。
  然后,社区陷入一片久违的沉寂,这片安静一直延续到我的最后搬离。再然后的某日我遇到同社区某大婶,大婶说,替我谢过你先生。那时候他还不是我先生,现在我是他老婆了却从来不知道他是怎么让那些呱噪大叔老爹闭嘴的。他不说,我也没问。某些时候,“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是宝贵的夫妻相处之道,此乃经验之谈。
  话说回来,关于那天的后续。唉,老夫老妻了,每次想起都仿佛重回花样的少女时代,脸红心跳,暗自偷笑。
  失而复得的宁静是如此珍贵,以至于我坐在床上望了缇墨非睡颜三个小时,忽然没有了因嫉妒而生的戾气。我只是有些悲伤的想,为什么他的女朋友不是我呢?
  中午太阳升至最高点的时候,缇墨非再次睁开眼睛,完全清醒了。
  听到他说对不起的时候,我决定恩怨一笔勾销,跟他好聚好散。(事后证明,他的对不起是只针对他的嗜睡。)
  我甚至给他做了蘑菇青椒蛋煎火腿当午餐。
  我一直记得他吃了第一口时眼睛发亮的惊艳表情。
  “好吃?”
  “好吃。”
  “手术几点?”
  “三点。”
  “医院太可恶了,外科医生难道就你一个?再强也不能这样折腾……”
  瞎子都看得出他眼睛下面的淡淡阴影,脸好像也比上次见着瘦了,每天站在刑台上切猪肉,不被猪油蒙心也会被蒙眼,总有一天被医院那帮吃肉不吐骨头的操死。
  他看起来反倒有点高兴的放一大块煎蛋在嘴里,“外科医生很多,心脏外科孤家寡人就只有我一个,被占便宜也没办法。”
  “那你早点跟王老五说再见吧。”然后被大熊女日夜虐待得尸骨无存!我坏心的想。
  满屋子的酸气飘啊飘,讨厌死了,闻到就呛眼。
  “快了。”他居然厚颜无耻对我笑。
  “吃完就快走”。再不赶他,我怕自己改变初衷,好聚惨散,让他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他熟练的收拾碗盘,熟练的把橱台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好像他已经习惯了几十年。
  讨厌!我讨厌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我喜欢早死早超生,一刀两断!
  我站在门口,低头拉着大门,“再见!不送!”
  在他眼里我一定像极了大熊女家养的皮蛋超人。
  “再见”,他说。
  我想起两年前在学校办公室跟他道别那天,他的手,又大又温暖。他那时候对我说的是,珍重。我居然该死的记得那么清楚。
  我手一抬,僵硬的伸到他面前。爽快些,没有吻别,握手也一样。
  我低着头,不想他看见可耻的眼泪在我眼睛里打转。
  手被握住了。讨厌的眼泪终于掉下来,落在被他握住的手背上。
  然后我的手被举高,他的唇贴了上来。
  我目瞪口呆的看他吻干我手背上的眼泪,然后目瞪口呆的看他深邃的黑色瞳孔越来越近,然后我就被他吻住了。
  嘴唇相吮,舌尖交缠,柔软,甜蜜。有时候,一个温柔的吻比下半身蓬勃的欲望更亲密,更接近爱,更触及灵魂深处。
  “宝贝,听我说。”他捧着我的脸,声音低哑。
  “我想要牵手的女人,从头到尾只有一个,只有你,安安。”
  “那……”我依稀间仿佛还在那个吻中迷醉,“大熊……简,简白。”
  “简白是我阿姨。”
  “你……你怎么不早说?”
  “你昨晚喝醉了。”
  “那……今天早上呢?刚才呢?”
  “我现在正在说。”
  我看到了,我绝对没有看错对面猪头眼睛里一闪而逝的狡诘之光。
  “缇墨非,”我听见自己阴沉的声音,“你昨天说要新仇旧恨一起算……”
  “你听错了……”
  “说……”
  “听错了……”
  ……
  这就是那段让我脸红心跳的后续了。每次我装少女,沉醉在花痴回味的时候。老公总会酸酸的说:“难道我现在的吻让你没感觉?”
  “可是你没有叫人家宝贝,缇先生,叫宝贝嘛……”
  这种程度的肉麻,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老公,包括我自己在内,没人受得了。因为我相信,缇先生爱我,甚过我爱自己。
  “狡辩。”其实是缇先生自己为了掩饰尴尬在狡辩。
  “老公,叫嘛。”
  “我有个案子,要准备一下,乖,明天再叫。”
  缇太太此时总是笑着看缇先生高大的身躯像小白兔一样逃之夭夭。
  我不介意,因为我知道,这时候的宝贝,缇先生没有挂在嘴上,而是放在了心里。
  这就是缇先生的经典战役,让我回味到老的。
  然而,取江山容易,守江山难。一切且待后续。

  老鼠搬家
  生活中多一个朋友,会多一份温暖;生活中多一个亲人,会多一份责任;如果生活中多一个男朋友,那你拥有的,将是生命从内到外,质的改变。
  起床的时候,会想今天在哪里见面;穿衣服的时候,会想他喜欢什么样的颜色;吃饭的时候,会想可以为他学做新的菜色;工作的时候,会把手机摆在办公桌上;购物的时候,会不知不觉走进男装店;买菜的时候,会在购物框里多加一瓶巧克力酱……
  快乐的时候,会迫不及待想要跟他一起分享,悲伤的时候,会发现多出了一个可以倚靠的肩膀。或许,找到另外半个圈的生命,才算完成了最终的圆满。
  现在为大家讲述,因为缇墨非,我生活中多出来的第一个故事,的故事。
  我知道缇墨非有医生宿舍。虽然暂时没有入侵其领地的打算,不过据探子回报,此宿舍非彼宿舍。他这个级别的刀手,住房环境徘徊在五个星星和四个星星之间。想来俺的寒屋跟他的豪宅相差不是一星半点。但是,有人偏偏嫌富爱贫,一周七天六天往我家跑。没想到,有一天爱屋及乌这个成语也会被用在我身上,没见过猪走路也吃过猪肉,想来一定是俺在艺术学校待太久沾染上艺术气息,魅力值大增的缘故。
  先是某个周末的午后,接到缇某人睡眼惺忪的电话,说想吃蘑菇鸡蛋火腿,好吧,想吃就来吧。之后,是某个工作日的下午,再之后,变成每天的某个不特定时辰。
  于是,我家开始多了一个专吃蘑菇鸡蛋火腿的食客;无所谓,多个盘子多副刀叉。
  然后又是某个周末的午后,书桌下面出现一个蓝盒子,这是什么?
  变线器。(理直气壮的)
  不懂。
  各用各的电脑,可以同时上网。(目不斜视的)
  你在你家上你的,我在我家上我的,不需要变线器吧。
  我要在你家跟你同时上网。(不容反驳的)
  完全不懂你在说什么。
  不懂就算了,你脑力有限。(同情的看我)
  于是这是蓝盒子的登场,接下来,又出现了鼠标的登场,天线的登场……直到某天我猛然警觉房间越来越窄,莫明其妙的东西越来越多。
  书柜里的心肝五脏,衣柜里的黑领带,鞋架上的白球鞋,厨柜里奇形怪状的刀,洗手间的吉列刮胡水。
  怪不得某人说我脑力有限。连食客从什么时候变成住客都不知道。
  我想起老鼠搬家的故事,缇先生跟老鼠居然颇具共通性。
  山中还有老虎,猴子居然就开始称霸王!老虎该发威了!
  “缇先生,我的生日快到了。”
  “我记得。”
  “我的生日礼物呢?”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我现在就想知道。”
  “有话你就直说吧。”
  “邀请我上你家参观。”
  “哪个家?”
  “医院的家。”
  “安安小姐,我邀请你上我家参观。”
  “时间?”
  “明天有手术,后天也有,这个礼拜都比较忙……”
  “不用麻烦了,就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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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拜天下午五点今天缇墨非开了一辆新车,车头是车厢的三分之一,车胎是普通的两倍大。没错,这是一辆家用卡车,他把之前的黑色宝马760 换成了这辆银色道奇V8 卡车。天哪,我不得不实话实说,从远处看长得极像变形金刚里面的狂派坏蛋威震天,要多丑有多丑。我数落了这辆车的一大堆缺点,比如制造噪音,浪费汽油,转弯危险,面相凶恶,最重要的!此车号称“奶爸一号”,是那种左手一男娃,右手一女娃,屁股后面一队奶娃的欧巴桑的最爱。想到以后我会坐在他旁边变成“奶妈二号”,我就一阵恶寒。缇墨非回答说,车是男人的载体,男人肩膀上有了责任,不能吃苦耐劳的车无法负荷。
  唉,缇先生不仅冷笑话不好笑,连说的正常话都艰涩难懂。
  “你肩膀上的责任很重吗?”
  “从现在开始要负责你的喜怒哀乐,你说重不重?”
  然后我就把头靠在他宽厚的肩上,如果他是奶爸一号,我愿意一辈子当他旁边的奶妈二号。
  下午六点的时候,我们带着大包小包在超市买的食材出现在普杜医生宿舍。缇墨非在下面停车,我先拿了钥匙,轻松提着最轻那袋白菜出现在一楼。
  似乎所有的大厦管理员都是大叔,这位也不例外。
  “小姐,你上几楼?”大叔看我面生,用疑惑的眼光打量我。
  “五楼2 号。”
  大叔推高眼镜,“我不记得缇医生有请菲佣。”
  我立马面黑黑,头顶有乌鸦飞过。
  一只大手从后面揽上我的腰,“张叔,这位是安安小姐,我女朋友。”
  然后我们在张叔放大的瞳孔注视下进了电梯。
  我在电梯里亮得像镜子的墙上看见自己的脸,虽然瘦小可眼睛很亮很有神啊;鼻子虽然不高却也不是很塌啊,死大叔哪只眼睛看到人家长得像菲佣。然后我又看到旁边的缇墨非,都是他,没事长那副尊容,气质美女往他旁边一站就都成了菲佣。真是家门不幸。
  我刚郁闷的揪了揪自己的阿瑞里头,缇墨非忽然拉过我就在电梯里吻了起来。
  我正纳闷他怎么突然兽性大发的时候,电梯开,五楼到。
  走到门口,他揉我的头发,“一天没事别乱想。”
  我摸心口,暖呼呼的。这个人啊,怎么说他呢。
  缇墨非的房门开了,意料中,也是意料外。
  很空,却没想到会那么空。可以当镜子照的地板,雪一样的白墙壁。客厅里还剩架黑钢琴,卧室里还剩张大床。想想我家已经快变杂货铺的小房间,我回头瞪他。
  果然功力高深,短短三个礼拜,就神不知鬼不觉的这边厢搬空了,那边厢塞满了。
  他难得没有靠在墙边养神,甚至开始挽袖子,“想吃什么?今天我下厨。”
  “你家有油盐酱醋么?”
  “没有。”他老实的说。
  “那我们还能做什么?”
  “卧室里有床。”他好心提醒我。
  “我家也有床。”
  “可是我却每夜睡沙发。”
  “你的虎背熊腰会把我的床压垮。”
  “这张床很结实。想不想试试?”
  然后我们就试床去了。
  我喜欢他的吻。有情,让我觉得自己好像是正被他捧在掌心的最珍贵;有欲,当一个女人觉得正被自己所爱的人强烈需要时,那是很幸运的事。我喜欢他的抚摸,我喜欢感觉自己的肌肤在他有力的指掌间颤栗;当男人把你的快乐驾凌于他自己的欲望之上时,你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之一。
  不知是谁的最后一件衣服落在地上的时候,客厅传来钥匙开门的声音。
  “这时候?见鬼了!”他非常不爽的诅咒,两步跨下床把卧室门关上。
  “会是谁?”
  “简白。”
  我想起在长板桥下的惊鸿一瞥,那个美则美矣,却少了几丝人气的贵妇,小熊帮简白。

  山雨欲来风满楼
  空荡荡的房间里气氛紧张。左边是小熊帮五人,小熊女坐中间,四个皮蛋超人在她身后一字排开。右边是安安二人组,我虽然没椅子可坐,站乓谎?皇淦?疲缓慰錾?
  后还有白衣蓝裤的牛仔缇墨非。
  算算时间,双方已经对峙了三十秒。
  情况变成这样真是出乎意料,几分钟前我还跟缇墨非在床上柔情缱绻,接着不速之客突然闯入,来人是他的阿姨简白。我对简白的印象停留在冷漠高贵的名媛上。我预想中的情形是在优雅贵妇人面前装一回淑女,毕竟她是缇墨非阿姨,怎么辛苦也得捞点印象分。
  原来战斗还没开始地雷就已经被埋下了。导火线源于小熊女在看到我第一眼时候的怪叫,“墨非,你上哪儿去找了这么个妖怪回来吓我!!”
  我当时被她吼得发傻,脑子里嗡嗡作响,半天说不出话。
  所幸缇墨非帮理不帮亲,冷着脸对小熊女说:“阿姨,她叫安安,是我女朋友,请你善待她。”
  小熊女于是转移怒气,用她那双埃及妖后般的眼睛狂瞪我到现在。
  我X,今天一定是犯小人,先被大叔当成菲佣,现在又莫明其妙被大妈误认为妖怪。
  那双充满挑衅的眼睛激起了我体内蜇伏已久的英雌之气。这是女人跟女人间的战斗,不是男人待的地方。我豪气干云的对缇墨非说:“缇先生,你不介意的话去练练琴,我会速战速决的。”
  缇墨非似乎愣了愣,然后冲我露出白牙,在我耳边道:“我阿姨面恶心善,很容易摆平,不用急,慢慢来。”
  现在大厅东角就只剩我一人孤身奋战。事实再一次证明,蓝颜祸水。
  上次长板桥一瞥让我惊艳,今天是我第一次正面看清小熊女简白。上海滩时代的柳叶眉,描得精细的杏仁眼,高颧骨,高鼻子,是美女;曾经的美女,典型的不能说话,一开口就露馅的残泵琅?N魃匠倌海?荒茉豆鄄豢少敉嫜伞N揖此?晴灸??
  阿姨,不叫她大熊婆。我决定先礼后兵。
  房间另一边,开始响起肖邦的波兰舞曲。
  “简阿姨,我叫安安,不知您大驾光临,得罪之处请多多包涵。”够低调了吧,大熊婆。
  “哼哼,妖怪,死心吧,你配不上我家墨非。”难以想像,幼稚可笑的三岁小孩腔会从这种贵妇嘴里说出来。而且,妖怪,竟敢又叫我妖怪!我忍你!看在缇墨非面子上,我忍!
  “小熊帮简白,请问我哪点配不上他?”
  “去洗手间,照照镜子就知道了。”
  我跟她素昧平生,第一次见面就因为我的长相而完全否定我的一切,将我的尊严任意践踏。混帮派的就可以这么蛮横无理吗?想当年!
  琴声开始变快,就像我现在的心情,。
  就在我准备发飙的时候,我看到大熊婆手上的一颗极为眼熟的戒指。
  我睁大眼睛瞪她的戒指,“那是哪儿来的?”
  大熊婆变脸速度一流,从满脸刻薄鄙夷变成骄傲自豪,最后还很得意的把手在我面前晃两圈,生怕我看不清楚,“虎头戒指,小妖怪,没见过吧!”
  我冲到她面前,就差脸没贴到戒指上了,我仔仔细细看了两遍,好不容易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安小虎跟你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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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个好像坐云霄飞车的夜晚。在缇墨非弹完最后一支马祖卡的时候,我跟大熊婆简白手挽手亲昵的出现在他面前。他眼里闪过兴味,挑着眉毛看我们半晌,我知道简白跟我一样,都在求神拜佛希望他弹琴时不会一心两用,我们东边说的话不会顺风传到他西边的耳朵里面。然后,他耸耸肩说:“徐福记的火锅不错,你们要不要去试试。”
  于是我们一行三人在皮蛋超人的簇拥下出现在徐福记。
  饭间,简白夸我金玉其内,夸缇墨非慧眼识英雄。我夸简白喜怒哀乐写在脸上,是性情中人。一时间好像形势逆转,两个几分钟前恨不得撕裂对方的女人开始并肩作战,将暗箭一致对准过气香馍馍缇先生。
  缇墨非仿佛全无所觉,若无其事的帮我们把烫好的菜放在盘子里,云淡风轻的提醒我们大肠胆固醇过高,多食不宜;轻松的用筷子夹出蟹肉,留下仿佛完整无损的蟹壳。
  缇先生吃饭八成跟他动手术一样,干净利落,不该留的一定不留。
  他吃得从容,对面的我和简白看得冷汗涔涔。
  好不容易,鸿门宴结束,我们在门口道别,简白闪进S500 ,一溜烟不见了。再次留下我孤身作战,只不过这次对象换了,不是面恶心善,容易摆平的阿姨,是弄不好面善心恶,我基本上搞不定的亲亲爱人,缇墨非。
  天啊,地哪,没良心的啊,变种版的现代罗密欧与朱丽叶突发情况,你让我怎么搞定啊!
  我今晚上特别卖力,的收拾房间。我展示了被自己衣服挤得滴水不漏的右边衣橱,然后大方指着我拼命省出的左边衣橱,看,都是你的了!你的领带啊,西装啊,牛仔裤啊,再不用悄悄跟我的衣服混在一起,全都可以光明正大的挂在里面了。
  他大爷也不客气,呼呼两下就在左边挂了三条领带,一件亚麻衬衫,一条牛仔裤。
  我看右边的层层叠层层,又看左边的一件一条,目瞪口呆。
  “你其它的衣服呢?”
  “我的衣服就这些。”
  乱说!从看到他那天开始,他每天穿的衣服都不一样好不好!
  “你上班穿的黑西装呢?”
  “全在干洗店。”
  “你……你昨天的蓝色T恤呢?”还有那条让他的长腿看起来秀色可餐的灰色直筒裤呢?
  他指门口的垃圾袋,在里面。
  我哗哗几下打开垃圾袋,差点没晕死过去,全是衣服裤子,袜子,居然还有四角内裤!怪不得最近三五不时看他拿垃圾袋出去扔,全是他头天才穿的衣服。
  “你的衣服都用扔,不用洗的?”相信吗?居然有这种人!新买的衣服穿一次就扔的!某天我一定要找机会看看他的存折上到底有几个零。
  他的回答居然是家里没洗衣机。我真想一腿把他PIA飞到墙上去,没有洗衣机,社区里东南西北,四家洗衣房是坐在那里镇邪的啊?
  然后我总算反应过来,又是他该死的洁癖在作祟,外加懒惰!对不起,插话时间,我忍不住要抱怨他究竟有多懒,甚至已经懒到了某种境界。知道他为什么有软骨症老是靠桌子靠墙壁的吗?因为他是懒猪原则的忠实信徒。能躺绝对不坐,能坐绝对不站。即使后面是豺狼虎豹,有得靠就一定要靠。看到了吧,现在,就是现在,他已经挂着长腿靠在沙发上开始为梦周公作准备了。
  就在我抓起一垃圾袋衣服准备给他砸过去的时候,我忽然想起自己现在是变种版的朱丽叶,还有更重要的事等待跟变种罗密欧解决。我忍气吞声放低垃圾袋,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用他的老话,新帐老帐,以后再算。
  终于,沙发上伟大的缇先生总算跟周公会面去了。
  我无语了,难道是父债女还,老爹造孽太多?唉,上帝,你怎么就忍心让我爱上了这头猪呢!

  肯亚的斑马
  话说这头,我们小组代表西区艺术提交的普杜宣传案不但经过初审,甚至过关斩将的冲过了二审,目前正进行最关键的终审。
  想来普杜公关部头到尾需要的,就是以缇墨非个人魅力为卖点的策划,所以黄?
  甲所担心的剑走偏锋反而押对了宝,正中公关部下怀。不巧,跟我们进入终审的唯一竞争对手雷普广告,推出的广告词同样聚焦缇墨非:“墨非定律:如果坏事可能发生,它就一定会发生;如果您看到死神在向您招手,他就一定会离你越来越近。
  打破墨非定律的最佳途径,墨非邀请您与他在死神的刀尖上共舞。“
  所以雷普是很有竞争实力的对手,他们的总监付小姐,更是曾经一手主导QBM电脑,BG时装的业界有名人士,跟我们相比,他们是前辈中的巨头,有更丰富的经验,唯一欠缺的,只是缇墨非的全力合作。
  三天前,缇墨非到东非肯亚开会,我才第一次知道他在两年前就已经加入无国界医生组织。当他亲口证实时,我也不知道该是喜还是忧。世上有成千上万的医生,自愿加入MSS 的每年只有区区三千人左右。城市医院里的手术台虽然辛苦,但比起硝烟中的战场,瘟疫横行的灾区,没水没电的贫苦地区自然有天堂跟地狱之差。
  除了嗜睡和浪费时间在那些贪生怕死的有钱人身上之外,总算多少他也为世界劳苦大众作了点贡献。每次这样想,我就像自己中了彩票一样开始沾沾自喜;可一想到每年都会有两个月担惊受怕,我就开始愁眉苦脸。
  缇墨非不痛不痒的说,“两个月,眼睛一闭就过去了。”
  那当然,对于他这个与猪同种,贪睡起来雷都打不动的家伙来说,自然是眼睛一闭就过去了。
  唉,生命中多一个人,就无法避免的要多承担一份喜怒哀乐。
  总算今年的两月之期要到年底才会来,暂且先搁一边吧。我现在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前不久刚遇到简白,扯出了让人头大的变种罗密欧也朱丽叶,事情还没开始解决,缇墨非就要飞肯亚,一飞就是半个月;结果他上飞机的第二天,我就接到黄金甲的密报,雷普为了取得跟缇墨非的合作,顺利夺标普杜工程,付小姐已经亲自出动,追到肯亚,陪缇墨非看斑马去了。
  我当然全力相信缇先生不会吃里扒外,敢给我窝里反。结果黄金甲那个该死的传了张付小姐的照片给我,“漂亮不?”
  “丑死了,比如花还丑!”
  “那我就放心了,相信缇先生对着如花美眉,一定是再世柳下惠,面不改色心不跳,坐怀不乱。”
  “穿山甲,你够狠!够阴险!”
  “同袍一场,我也想看你吊到金龟子嘛。机票我帮你出了,明天下午三点,去不去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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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自然不是顾忌如花,更不是为了变成缇先生的贴身保镖特别关照他。我只是百无聊奈时不小心在网上看到了一匹,长得特别像我的梦中情人皮耶罗。所以为了亲爱的斑马王子,我坐在了前往肯亚的606 次航班上。
  飞了12个小时,到达肯亚内毕罗时是当地时间下午7 点,天上在下小雨。来时做过功课,缇墨非所在的树顶酒店离此地两小时车程,如果一切顺利,9 点左右就能见到他。
  来前并没有知会他,希望我的到来对他来说是一个惊喜。
  习惯果然是世上最可怕的慢性毒药,没有他的房间再狭窄也变得很空旷。短短一个月,缇墨非像野兽一般,在我存在的每个角落不声不响的留下属于他的痕迹,让我不知不觉学会了依赖,懂得了享受关怀。对曾经视独立为理所当然的我来说,就像心灵深处的某块铁甲被攻破,甜蜜中同时夹杂着自己不愿正视的恐慌。
  事实是,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他甚至从来没说过‘我爱你’,或是‘我喜欢你’。
  都是这场下得不干不脆的雨,让向来缺心少肺的我也开始多愁善感起来。
  陌生的天空,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行人。黄色出租车在雨中悠闲穿梭,我忽然恨死了司机的漫不经心,我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到缇墨非身边,我疯狂的想见到他。
  树顶酒店不是大厦,是只有一层的栋栋平房。出租车停在酒店门口的时候,雨下得更大了。我把背包顶在头上用了将近十分钟才冲进酒店大堂。
  前厅中央摆着跟雨季不相称的火红玫瑰花,前厅服务是个耳朵上吊着巨大耳环的年轻女孩,女孩见我全身湿透,请人帮我送来了干毛巾,“小姐,办理手续需要时间,你需不需要到休息厅换身干燥衣服?”
  我无奈看自己湿透的帆布背包,对小姐无奈摊手,“你看,这是我唯一的行李,今天倒霉透了。”
  小姐告诉我她们酒店有全市唯一一家免税商店,或许我该去买件衣服。
  我自然是谢绝了,几分钟后就能见到缇墨非,有温暖的被子,有温暖的怀抱,还需要衣服做什么。然后我开始坐在沙发边擦头发,大厅隔壁隐约传来明亮的灯光,以及悠扬的提琴声,仔细听,居然是皮亚佐拉的“CAMABRE ”。我不自觉的往隔壁走去,当手风琴声忽然响起的时候,我看到了缇墨非。
  熟悉的眉眼,熟悉的茶色头发。正式场合一贯的白衬衫,黑西装,仿佛简单的工笔画,寥寥两笔,就是一身的修长挺拔。抬抬手臂,动动长腿,动作懒散有余,热情不足,岂止不足,根本没有。
  是的,缇墨非在跳舞,跟雷普付小姐,没看错的话,那确实是黄金甲推崇备至的如花。
  探戈,濒临做爱边缘的探戈,被他跳得好像在做高中广播体操。可怜的如花。如花可以忍,我不能忍!
  我回到大厅,走到前台,“小姐,请问那家免税商店在哪里?”
  异国的土地,多了梦幻,少了真实。
  唉,亲爱的,看你为我们选择了一个多么壮烈的见面方式。
  十五分钟后,我从商店里重新走出来。
  火红色的裙子,今天我是第三次穿;高叉开到大腿,低胸露出半个胸脯的礼服,今天却是第一次。久违的高跟舞鞋,套上脚的那一瞬间,让我热血沸腾。前台的花瓶里,手指微动,我把玫瑰插在鬓边,回头看张着小嘴的前台小姐,微笑,“可以吗?”
  小姐重重点头,“当然。”
  我呼气,抬头挺胸,往一墙之隔,灯火辉煌中暗香浮动的异世界走去。

  不惩不足以立戒
  一堵木墙,隔开的是两个世界。午夜十二点的钟声响了吗?
  出乎意料的,在踏进舞场的那一瞬间,无数道目光聚集到我身上。跟上次普杜的演示会不同,这些目光里多了打量,少了审视;多了玩味,少了峡痢N铱?荚谥芪?
  突然增多的人群里寻找缇墨非,在环视了大厅两圈都没看到熟悉的茶色头发后,我有些着急起来,甚至怀疑几分钟前看到的人影只是思念的幻象。
  舞池里的人们摆好姿势,新的舞曲响起。
  在我准备往目光所不能及的舞台后面走去的时候,一道黑影出现在我面前。那是一个高大的,看起来像极了白瑞德的男人。
  “小姐,能荣幸的请你跳支舞吗?”男人伸出手。
  “对不起,我在找人。”
  “你这样是找不到人的。”
  是的,即使脚下的鞋子让我好像在踩高跷,在这个高人一等的国度里,我还是什么也看不到。
  我于是把手递给男人,男人把手搭在我腰上,熟练的顿了顿,下一个节奏响起时,男人脚尖一转,带着我在舞池里旋转起来。
  我仿佛听到自己的鞋尖跟木地板摩擦出的火花,我甚至感到自己的裙边在像火焰一样跳跃飞扬,这是我曾经沉醉其中的梦想世界。但此时此刻,我完全在神游九天。
  我后悔这条恶心的裙子为什么叉开那么高,还有胸口的肌肤为什么白得那么刺眼,然后我就开始诅咒该死的缇墨非,像幽灵一样把我引诱到这里,自己却消失得无影无踪,任我被丛林野兽瓜分。
  几分钟前我嘲笑某人的体操探戈,我自己现在的姿势同样可以跟僵尸媲美。我甚至一脚踩在对面可怜男人的脚背上,我抱歉的抬头,男人笑笑,一句话也没说。
  音乐在利落的提琴声中收尾,男人贴住我的大腿,我犹豫了两秒钟,还是抬高腿,配合音乐,任男人勾着我的腰,往后仰去。
  有人试过倒立么?可以想象到倒立时的视线范围么?那就是我目前所看到的,180 度逆转的,亮得发光的黑皮鞋,笔直得可以媲美刀背的裤管,然后是酒杯里的琥珀色液体,握着酒杯,骨节分明的长指……
  我不打算再折磨自己的眼睛,我一个翻转,回头就看到头顶闪着寒光的白牙,以及白牙上面漆黑幽深的眼睛。
  我完了。
  等等,又没杀人防火做坏事,有什么完不完的。
  我清喉咙,给自己增加底气,“缇……缇墨非!我来了!”我悄悄拉旁边的裙摆,低一点,再低一点,会被看到。
  “来做什么。跳跳舞,谈谈情?”缇墨非不痛不痒的说,完全看不出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这跟我见面就给他一个熊抱的最初设想完全不一样。阴阳怪气的死猪头!
  旁边的“白瑞特”完全无视四周流转的诡异气氛,居然又把狼抓搭在我的腰上,“原来这位小姐要找的人是缇医生。缇医生,我总算顺利把她带到你面前,能为我们介绍一下吗?”
  “这位是安小姐。安小姐,这位是白瑞特医生。”缇墨非冷淡简介,面无表情到底。
  不是吧,真的叫“白瑞特”?难道连瑞特也穿越了,那斯嘉丽呢?我赶忙抓紧时间打量。
  白瑞特迅速接受到我“仰慕”的眼光,“安小姐,下支‘CAMBALACHE’,请继续赏脸。”
  “不行。”
  我跟白瑞特同时瞪大眼睛看缇墨非。
  他仰头喝完杯子里的酒,长臂一伸,把我勾到他怀里,“她是我的女朋友,所以下支舞,只能跟我跳。”
  然后我就被沙猪缇先生重新带回到舞池中,然后我就开始跟缇先生进行贴身肉搏。
  “你看起来不太高兴。”更正,是很不高兴。
  “被你的意外惊喜给激动到了。”手风琴响起,他右手一带,我跟他贴紧,面对面。
  “你不高兴我来?”
  “这里是肯亚内毕罗,不是法国巴黎。”
  “有人在肯亚内毕罗也可以跳探戈。”提琴声也响了,我推开他,往后移动两步。
  “可惜没有安安小姐跳得激情。”他又把我拉回来,我半个身体挂在他身上,他的嘴唇近在咫尺。
  我后退,“哪有你跟付小姐那么享受!”
  他前进,眼睛里隐隐有火焰跳动。欲望若隐若现的乐声中,他从后面环住我,手臂像铁钳一样箍在我腰上,在我耳朵边低声道:“安安,别太过分了。”
  我想挣扎,他的手已经移到我胸口下方,声音里带着陌生的蛊惑,“而且穿成这样,不罚不足以立戒。”
  “你疯了,周围全是人!”
  话声未落,我倒抽凉气,他的另一只手竟然在我裙下缓缓滑过,身体里某根敏感的弦快要断了。这个发起疯来不顾时间地点的疯子,绑着天使翅膀的魔鬼!我挣扎得更厉害。
  “别再动了,”耳边响起他低沉的声音。
  然后我感到了身后某处的坚硬。我的脸立刻好像火烧,这算不算是自作自受?我该骄傲自己的魅力还是该鄙视他的兽性大发,我无可奈何,只好一边诅咒一边不敢再动。
  几十秒钟仿佛过了几十年,最后,头顶传来他一声叹息,他从我的鬓边取下红色玫瑰花,递到我眼前,“从你第一次出现,我就知道,我这辈子,算是完了。”
  这又算不算是兽性大发时候的表白,“一见钟情”这四个字发音真的那么困难?永远不按理出牌的缇先生。
  当天晚上,我们在人们暧昧的目光中离开,我看到白瑞特的惊讶,看到付小姐鄙视中的嫉妒。
  当天晚上,我在肯亚的树顶酒店,在大象斑马的听证下,第一次强烈体验到什么叫小别盛新婚。
  第二天早晨,我瘫在床边抓着一堆火红色的破布,欲哭无泪,“缇墨非,怎么会这样?”
  缇先生对着镜子边打领带边说,“都是这件衣服惹的祸,。”
  ……
  “其实,缇墨非,你是不是当初对我一见钟情?”
  “有吗?我什么时候说过。”

  我的宝地
  上帝把贫穷与疾病留给非洲,却赋予了这个不得宠的孩子世上最美丽的土地。在这里,浮躁的人心得到净化,仿佛重归大地母亲怀抱,找到了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每个人心中都有有一块宝地,就在肯亚,因为在这里,我收获了我的爱情。
  我在灰暗的雨夜带着帆布背包孤独来到这里,回去的时候无名指上多了一枚戒指,旁边多了一个承诺与我相持到白头的老公。
  我永远记得肯亚透着绿色清香的土地,我永远记得肯亚没有一丝沉重的天空。以至在离现在也很远的很多年后,我对一个有着和他父亲相同茶色头发的青年说:“肯亚是我的宝地,以后把我的骨灰也撒在哪里吧。”
  来到肯亚的第二天,因为头天晚上那场大雨,我开始重感冒。缇墨非于是取消了接下来几天的行程,和我待在酒店房间里。所谓的重感冒,在我看来只是多打几个喷嚏,多流几滴鼻涕,多些性感沙哑的鼻音。在缇墨非看来,仿佛已经成了一个严重的个案。
  晚上睡到半夜,他会突然用梦游的声音念,把被子盖好;早晨起来,他会在给我拿药的时候绊着地上的衣服把自己摔清醒;中午他会拴着围裙在厨房里,一边看稀饭火候一边靠着厨台打盹,(他坚持酒店的羊片太膻,自己去十里外的超市买了青豆回来熬粥);到了晚上,他会看我半天然后突然冲进浴室冲冷水澡,再然后找出各种借口赖在沙发上过夜。
  原来一场不痛不痒的病可以让懒猪变成老黄牛;还可以让野兽变成绅士。
  我于是意识到,如果他喜欢多办实事少废话,有没有那句“我爱你”又有什么差别呢。
  这样无比享受的过了五天,我的感冒被他完全驱逐出境,我的幸福时光也就此打住。
  懒猪果然是懒猪,永远江山易该本性难移,他又开始变本加厉的梦游;野兽果然是野兽,他又开始找出各种借口重新挤上床然后把我吃个精光。
  我当初追来肯亚的第一动机完全变成了多余,可怜的如花小姐,无数个提议无数次被无条件拒绝。
  最后某个清晨,在缇先生的睡眠时间被坚持不懈的门铃声打断后,他终于忍无可忍:“付小姐,肯亚之行是我的私人时间,我没有必要也不愿意履行任何普杜的公关义务。”于是,当天下午如花小姐终于打倒回府,虽然到现在我也没想明白,她离开的时候眼眶为什么是红的。
  我只好问缇先生,缇先生一边重新往床上倒一边说,“她的红眼病发了。”
  我不知道他是在发梦还是在说清醒话。不过我相信有个关于红眼病的故事曾经在肯亚发生。他没说,我也没有继续追问。
  幸福没有冲昏我的头脑,天晴的时候也要记得在车里放一把雨伞。是时候解决变种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恩怨情仇了,就在两天后我的生日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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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我的生日,是跟缇墨非一起庆祝的第一年,也希望不是最后一年,这是我许下的最诚实的生日愿望。
  早上我睁开眼睛的时候,缇先生理所当然还在外太空梦游。两个人待久了才会发现,他睡相颇好,一个人静静的睡,不打呼噜,不流口水;只是有个习惯,上半夜喜欢朝着左边睡,下半夜就换成对着右边,但不论朝那边都要抱一个枕头。我常常坏心的想,或许时光倒流二十年,他手上的就不是枕头而是小熊或布娃娃。我曾经试过在他睡着后,轻易拖走那个宝贝枕头,搞笑的是,第二天醒来,枕头又奇迹般的回到他身上去了。
  现在是早上时间8 :30,我睡意全无,已经在脑子里对今天的安排重复确认了三遍。
  我今天会穿他最喜欢的蓝色,化他最中意的自然妆,去可以看到天上红鸟飞过的湖边喝咖啡,然后一起去布鲁园区看斑马,当然还有动物园里少见的纯种野猪;再然后我会找一个非常祥和宁静的地方,坦白从宽。
  唉,听起来像流水帐,实在不怎么样。可我在这里完全沦为他的附属,人生地不熟,没钱没门路(又心疼的想起花了三千大洋,被他销毁的礼服),再好的打算也是空想,只能一切从简,倘若最后万事顺利,就谢天谢地了。
  两个小时后,缇墨非醒来时,我已经蓝衣飘飘的坐在他面前,“早安,墨非甜心。”我给了他一个有史以来最淑女的微笑。
  大概是我看错了,他居然瑟索了一下。可怜的家伙,起床气还没过吧。
  “衣服都给你准备好了,清新自然的白T 恤,休闲舒适的浅灰色长裤,成熟稳重的卡其布白球鞋,来,需要我帮你穿吗?”
  “不需要”,他赶紧说。然后古怪的看我半天,又接着冒出一句,“安安,生日快乐!”
  于是,战斗的一天在“生日快乐”中正式拉开序幕。
  一切按计划进行,我们来到苏络湖畔,他要了数十年如一日的无糖黑咖啡,我要了清淡的桔子茶。
  他起身去买我最爱的香蕉蛋糕,我赶紧摇头,今天不吃了。他皱眉头问为什么,我说从现在开始要减肥。
  “你再减就变排骨了!”他看起来居然有点生气。完了,也不理我,自己进去买了一大袋东西出来,巧克力玛芬,苹果克松,香蕉蛋糕,外加一杯热巧克力。“吃了!”
  某人的沙猪病又犯,算了,看在我今天低人一等的份上,帐留到以后算。
  我不情不愿的拿了香蕉蛋糕,开始嘀咕,“人家这几天又肥了好几磅……”
  “看得出来,胸部大了,我喜欢就行了。”
  “可是屁股也大了,看起来好丑。”
  “那更好,反正就我一个人看。”
  我忍,我忍他!忍到下午,忍过今晚上。
  唉,这就是进展不尽如人意的咖啡时间。还有,据说本该红鸟成群飞的天上,连乌鸦也没出现一只。
  接下来,是布鲁园的斑马时间。
  今天一定是老天爷故意跟我开玩笑,两个小时的车程来到这里,那么大一片空草地上,居然只有三匹斑马,有一匹还特别的老。
  其它的呢?
  向导笑嘻嘻的说,可能睡觉去了。
  睡觉?我好像从来没看到过睡觉的斑马。只能仰天长叹,我的斑马王子……偷瞄缇墨非,没什么反应耶。也是,喜欢逛动物园的男人老早绝种了,只能看,不能瞄准射击,多没意思啊。
  在好不容易转了几个圈来到野猪园后,我已经沮丧得没了语言。
  这次倒是真的在睡觉,只看到几个尾巴有一扇没一扇的猪屁股。
  “墨非~~~ 怎么会这样嘛”,我用连自己都听得快呕吐的声音对缇墨非撒娇。
  是的,这就是从> 的书里学来的第三招。
  只不过,我现在已经在心里把那个作者的祖宗十八代XX了无数遍。因为撒娇这一招完全没用,我这次没有看错,缇先生确实在抖,估计因为我那几句恐怖的“墨非”
  早就抖落了一地鸡皮疙瘩。
  “安安,”他忽然朝我走来,拉着我头也不回的往前走,走到一块空地时,他总算停了下来。
  “安安,你今天到底要怎样,有话直说!”
  我观望四周环境,天哪,除了几块丑陋的石头,全是光秃秃的草地。没有浪漫的红色,没有清新的绿色,更没有平静的蓝色,简直就是用来决斗时当场血溅三尺的破地方……
  “安安!”缇墨非开始丧失耐心,“咖啡也喝了,斑马野猪也看了,我实在绞尽脑汁也想不透,你今天到底哪根神经出了问题?”
  “我……我们换个环境,这地方不适合讲话!”
  “怎么不适合?”
  “它,它会听到!”我指大石头后面一只探头探脑的肥野兔。
  缇墨非脸色开始发青,他几步走到石头边坐下,“安安,今天话不讲清楚,我们哪儿也不去,就这样。”
  好吧,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豁出去了!
  “左青龙,右白虎,老牛在腰间!”我开始高声念,我甚至不敢看缇墨非得表情,一鼓作气接着道:“人挡杀人,鬼阻杀鬼,正气在中间!”
  缇墨非站起来了,大步迈到我面前,大掌探上我的额头,脸色发白,“安安,你哪里不舒服?头痛不痛,心跳很快么,过来,先坐下……”
  我挣脱他的手跳到一边,“缇墨非,这几句话是老虎堂的旗号,你听过没有?”
  “我他妈见鬼的没听过!”他吼了起来,又过来拉我。
  “那安小虎呢?听过没有?”我的声音很轻,周围仿佛忽然静了下来,静得只能听见心跳的声音。
  我第一次那么仔细的看他睁大的眼睛,不是人们常见的棕色,是非常,非常漂亮的黑色,黑玛瑙一般的颜色,这双眼睛,今天以后还会再那么专注的看我么?我鼓足勇气,继续往下说:“十年前黑道上以亡命闻名的老虎堂,你应该还有印象吧,绑架过缇伯母,就是你母亲的老虎堂……”
  “你是安小虎的……女儿?”
  “是。”完了吧,一切都完了。“因为绑架你母亲那票案子,我爸爸被抓了,加上之前的几桩伤人案,杀人案,一共判了二十年,爸爸现在还待在江安监狱里。”
  缇墨非转过身。
  我绝望的继续,“我出生在老虎堂,成长在老虎堂,直到十年前老虎堂解散,我的前半生跟你的,是全然不同的两种颜色。”
  缇墨非回过头来,目光里没了平日的全无所谓,神情里是我从未见过的凝重,“如果我没有记错,安小虎最初是我阿姨简白的男朋友。”
  “你知道?”
  “因为简白,安小虎认识了我的母亲。然后出现了所谓的绑架,实质是两个人的私奔。”
  难以置信,简白十年来日防夜防的事,他居然根本就知道。
  “这都是那天在医生宿舍才知道的?”
  “不,是母亲临走前告诉我的,安小虎被抓后不久,我母亲就离开缇家,加入了红十字救援会当义工,三年前在坦桑尼亚感染重型登革热,因为救治不及时逝世。”
  “对不起,”我低下头,我多么希望时光逆转,我从来就没有遇到过简白,我什么都不知道,他就是他,缇墨非,一名普杜医院的外科医生。
  “你……一直都知道我是安小虎的女儿?”
  “猜到过,在你跟简白见面以后。不过并不打算细想。”
  “什……什么意思?”
  “你不觉得背负过去而活是辛苦且毫无意义的吗?”
  我的眼睛开始发酸,我一定是听错了,上帝玩弄了我几十年,在这时候会突然大发慈悲眷顾我吗?
  “安安,如果我跟你说我不介意,你信不信?”
  “可是你母亲,你父亲,你的家……”破裂的,逝去的,都是因为我的……
  “任何事件的发生都不具有偶然性,在发生前一定有迹可寻。即便安小虎死了,即便你我从此形同路人,发生的也不能改变,逝去的也不能重来,更何况,某种程度上来说,安小虎也同样是个受害者。唯一确定的是,我们的幸福是那三个人的共同希望,不是吗?”
  原来,从始至终,弹指间灰飞烟灭,可以潇洒的提起放下,即便世界末日也能慢啖咖啡,笑看风云的人,是缇墨非。
  “如果我跟你说我不介意,安安,你相信我吗?”
  这不就是我费尽心思,做尽一切,拼命希望从他口中听到的话?为什么,在好不容易听到这句日盼夜盼的话,我却开始前所未有的动摇。于是我听见了自己的声音,开始了第一次正视内心的自我剖白,“我信你,可是我不相信自己。缇墨非,你知道吗?我从头到尾都是一个用铁皮钢盔武装自己的胆小鬼,外表的坚强只是因为害怕内心受到伤害;看到你的耀眼我会自卑,希望自己可以变漂亮;看到你周围的女人,我会嫉妒,嫉妒得发狂却不得不假装不在意……我……”
  接下来,我来不及说的话却被他温柔的打断了。
  “安安,还记得我在小星星旅馆对你说的么?我说过,你是我见过的最矛盾的个体。
  不管你是带着盔甲站在我面前,还是把最柔软的心放在我面前,不论坚强,柔软,甚至自卑,那都是让你存在的一部分,我全都无条件接受,因为这个人是你,是我唯一喜欢,并且想要真心疼爱的人。“
  缇墨非,也许我从来没有真正努力去了解他,直到这一刻。
  我打定主意不在今天流的眼泪又开始拼命往下掉。芸芸众生,前世要造多少座桥,铺多少路,栽多少棵树,才换得今生的擦肩而过;老天原来没有遗忘我,我不止跟他擦肩而过,甚至走到了他心里,走进了他的生命里。
  他慢慢微笑着向我走来,“安安,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也一直对自己缺乏信心。”
  “为什么?”我用手背抹掉眼泪。
  “因为我长得太帅,女孩子怕有一天谋杀亲夫,所以都不敢嫁我。”
  “是你不要人家吧。”
  “还有啊,我又懒又怕脏,只好老是乱花钱解决问题,将来老了生活没保障,一般女孩子谁敢嫁我?”
  “那到是。”
  “再有啊,我嗜睡又好色,最大的梦想是吃饱了就睡,睡饱了就做。但凡女孩子大概都受不了吧?”
  “你这方面确实有待改进。”
  “最可怕的是,我阴险又闷骚。老是心里想一套,嘴上说一套,行动又换另外一套。
  哪个女孩子想嫁这样的中山狼啊?“
  “嗯,这就严重了,一定要好好考虑。”
  缇墨非最后站在我面前,低声道:“所以,安安,像我这样的男人,你不要谁还会要呢?”
  我刚抹掉的眼泪又开始哗哗流,“缇墨非,或许事情来得太突然,我们需要缓冲,再好好考虑下吧。”
  缇墨非忽然一把抱住我,像个孩子似的撒起娇来:“安安,不管,摸也摸过,亲也亲过了,睡也睡过了,你要负责,我这辈子就缠定你,不打算换人了!”
  宽阔的胸膛散发着滚烫的温度,强壮的手臂紧紧箍这我,好像生怕一放我就会跑开……
  我心头仿佛忽然间爆发出压制已久的岩浆,他的爱情如此直接不顾一切,我又何必继续矫情。爱了就爱了吧!缇墨非,我安安何德何能,蒙你相知相爱,今生除了相守,何以为报。
  我伸开手臂环在他结实的腰上,把脸摩挲在他胸口,“缇墨非,今天是我生日,你有什么表示吗?”
  “安安女王殿下,”他忽然单膝跪在地上,拉过我的手吻在手背上,“不知缇墨非是否有此荣幸让您下嫁?”
  “……缇墨非”,我终于哭出声来。“墨非……”
  我曾经鄙视在被求婚时流泪的女人,我曾经认为求婚只是男人为了自己的荣誉和责任走出的过场。
  但是,现在我知道,那一刻的眼泪,是女人这辈子最珍贵的眼泪。
  缇墨非把一枚镶着蓝宝石的戒指套在我的无名指上,看进我的眼睛:“肯亚的大地见证,缇墨非发誓,从今天开始,愿意守护安安一生一世,愿意陪安安白头到老。”
  是的,这就是缇先生对我的求婚场面,没有悠扬的音乐,没有浪漫的烛光,却是在肯亚蓝色的天空下,质朴的大地上。所以,我这辈子都相信,肯亚是我的福地,因为缇先生直到闭上眼睛的最后一刻,都完美的实现了他对我曾经许下的誓言。

  重归浮华
  把生命中最美好的一部分回忆留在肯亚,我和缇墨非回到了现实的浮华,回到了L市。
  回家的第二个礼拜,西区艺术得到了普杜的形像推广权,在无垠绿野中独奏,印着缇墨非侧面,写着与您共谱治愈之歌的广告牌出现在林立的高楼大厦间,从高速公路交错的高架桥望去,成为银色钢铁都市里抚慰人心的一道绿色风景线。
  我在西区的第一学期即将结束,教授把我们的作品集放进了学校东边的林德塞展览馆。我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小小的白标签上,安安,12号字,黑体,这是我的名字第一次被放在玻璃盒里被人们瞻仰。我站在那副主打海报面前,望缇墨非怡然的侧面,那份平和飞出画面,印在了我心里。
  在古时候,他扮演的角色或许可以是一个只记今朝笑的绝世刀客,我想起了黄沾的“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浮沉随浪记今朝”;在今天,他可以笑傲江湖却只是站在繁华边看风景。古往今来,只有云淡风轻,笑看世事变迁的人,才能站在最顶端。我的丈夫,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中午我给缇墨非打电话,想起明街新开一家穆斯林餐馆,或许可以去试一下。打去他的手机,居然响起讨厌的女声,“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不存在。”我一惊之下,打去了办公室。
  接电话的还是那个像花岗岩一样沉静的老秘书,老秘书先说了恭喜,然后在让我听了十五分钟占线音乐后把缇墨非接通。
  “你上月是不是没付手机费,刚打去说停机了。”
  “我换号了。”
  “你都没跟我讲?”
  “我现在时间紧,见面再说。下班了在办公室等我,我过来接你。”
  电话断线。我满肚子疑惑得不到解释,郁闷担心一下午,直到三点左右,同事小杨拉着我到窗边,楼下不知什么时候聚集了一大帮记者,扛摄像机的,牵话筒的,个个摩拳擦掌。
  我不认为这栋平常的办公大楼有什么值得媒体那么兴奋,难道是某间办公室发生了凶杀案?对了,三楼有家私家侦探事务所,二楼有家律师事务所,还有五楼……
  “安安,”助理小楼一脸兴奋的冲过来,“外面有人找。”
  会是缇墨非?才三点,居然那么早,我还没下班呢。
  小楼凑到我旁边,小脸红扑扑的,眉眼间尽是羞涩,“安安姐,那个男人……帅死了……你男朋友吗?”
  “是我老公!”我叹气,看到小楼脸上的雀斑,忽然想起几年前的自己,只有小鹿才会乱撞吧,老鹿已经多少有些免疫力了。“小楼,干嘛垮着脸,哪天一起喝下午茶,我把老公叫上,你多看几眼就对他免疫了,好不?”
  “不好,看着流口水是折磨,哪天你离婚了再通知我。”小女孩说完辫子一甩走了。
  见到缇墨非的时候,他靠在安全楼道里的栏杆边,灰西装,白衬衫,领带解到了胸口。早晨没注意到,他眼睛周围居然有点淡淡黑眼圈。我走过去,摸摸他的脸,“怎么很累的样子?”
  他握住我的手背轻吻一下,“没事,走吧。”
  这时候我终于知道楼下那帮记者是冲谁来了,大概是因为广告的宣传收效过度的原因,我老公忽然变成狗仔的追逐对象了。
  从安全楼道下来,他的道奇卡车停在后门停车场,跟前门比四周还算清静。上了车,跟门卫打了招呼,我们总算突围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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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到达穆斯林餐馆,是在半个小时后。因为还不是晚餐时间,客人很少。我们找了一个靠窗的角落位置,我点了牛肉烧烤烩饭,缇墨非要了一份沙拉,一份酸奶酪。
  他平时食量虽不算大,也不至于这么小。我又把侍应叫回来,给他重新点了小羊腿。
  饭菜上来了,他看着面前小盆子里的羊腿瞪我。
  我无奈的耸肩,菜单说是小羊腿嘛,我怎么知道原来有小象腿那么大。
  “你自己吃。”他居然用自己的羊腿盆子调换了我的牛肉烧烤。
  他不讲道理的时候脾气比牛魔王还牛魔王,看在他今天是熊猫眼是珍稀动物的份上,我不跟他计较。
  “好吧,缇先生,说说你今天不爽的原因吧。”
  “我没有不爽。”
  “哦,那说说你今天很爽的原因吧。”
  “先把你的小羊腿吃了,饭后我们再讨论。”然后他又重新给我叫了一份沙拉,说是去油脂。
  好不容易我解决了半个羊腿,打好包,一切准备就绪。缇先生,现在可以开始了吧。
  他终于从公文包里掏出一本封面花花绿绿的杂志,低声道:“对不起,他们把你和你父亲牵涉进来了。”
  我拿过杂志看,封面居然是我跟缇墨非在肯亚探戈舞会上的照片,照片上缇墨非从后面搂着我,正是那天我们意乱情迷的时候。画面模糊,很显然,是偷拍的。照片旁是一字排开的黄色大字,“虎父无犬女,老虎堂重出江湖,摆平普杜金刀缇墨非。
  老虎女与贵公子的香艳非洲之行,您不可错过的故事。“
  翻开杂志内页,连我自己也认不出的照片,我爸的,老虎堂的,缇墨非的,用了六页篇幅开始废话。从老虎堂的发家史,作案史,到灭门史;我的火爆生平简介,从15岁在学校打架被记大过,17岁援交搭上有妇之夫,22岁以不正当手段进入XX艺术名校,在肯亚设下桃色陷阱钓到缇墨非……“
  我一页页的看完,把杂志放好。我知道缇墨非从头至尾都在盯着我,我抬头,“杂志上关于我的故事,你信不信?”
  “这是个愚蠢的问题,我拒绝回答。”
  我握着他的手,忽然撒起娇来:“老公~~~ ,你到底信不信嘛~~~ ”
  他皱眉头,开始破功,“是真的,我也爱你,是假的,我也爱你,没有差别。我根本就不会浪费脑筋去分析那些无聊的废话。我拿书给你看是打预防针,让你别胡思乱想。”
  “那些人才不值得我浪费脑细胞,就算全天下人唾弃我也无所谓,只要你在我身边。”
  他认真的看我,“希望这是实话。”
  实话,当然是大实话。我这么自私的人,除了自己在乎的,根本不会浪费多余的时间精力。而我唯一在乎的,就只有缇墨非这个人而已。
  我努力点头向他保证我没骗他,完了,又赶紧抓住机会:“老公,你刚才的第一句话再重复一遍,快点!”
  “什么话?”
  “是真的,我也什么什么你,那句啦……”
  缇先生掏出钱夹付账,“不记得了。”
  最后我们提着打包的半个羊腿从餐馆出来时,缇墨非最后看了眼那本五颜六色的杂志,冷哼一声,“‘放大镜’”。说完,把‘放大镜’顺手扔进了垃圾桶。
  “律师信早上发出去的,将来再不会有‘放大镜’了。”
  丁香花开的六月
  几个月飞快逝去,此时我才意识到,我们的简单生活已经完全被那张象征平静与和谐的海报给破坏了。
  我们的隐私开始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我们的行动出入严重受到相机和摄像镜头的干扰;我们曾经以为一切不过是人们的新鲜感作祟,加以时日便会风平浪静;然而在缇墨非为一个先天性心脏病的大财阀儿子成功完成闭合手术后,看不见的流言评论更是尘嚣直上,甚至变成给工作带来困难的实际阻力。
  丁香花盛开的六月,缇墨非跟普杜提前解约。
  他厌倦了办公桌上堆积成山的演出邀请,从广告,剧本,到独奏音乐会;雪片般飞来的舞会,酒会,谈话会,商业活动。院方更是兴奋不已的推波助澜,为了让缇墨非有更多的时间为普杜宣传,他们甚至开始减少缇墨非的手术场次,当然,富人,名人,重要的人除外。
  我开始想起那张为自己带来无限荣耀的绿色广告画,我开始想起那项工程的准备前后,想起刚开始教授说过的话:关于普杜广告案,他们现在万事不缺,只欠东风,需要一位个人光芒足以劈开乌云,让普杜冲破障碍,横空出世的人物。听说有了人选,但是被回绝了,现在正在重新物色中。
  然后在我们小组代表西区提交申请名单的第二天,收到普杜的声明,形像代言人已经确定,是心脏外科的高级医生缇墨非。
  “缇墨非,你当初为什么愿意出任普杜的代言人?”
  “没试过,贪新鲜。”
  “真的?”
  “不然你以为?”
  “你不是会因为贪图新鲜而轻易下决定的人。今天这一切或许你早就预见到了。”
  “你高估我了。”
  “那我是不是也高估了你对我的感情?”
  “……”
  “好吧,是为你。”
  “傻瓜,勉强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是很痛苦的。”
  “最后证明,一切都值得。”
  “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他们的做法已经超过我的底线。我是医生,只负责病人,不负责娱乐表演。”
  “然后?”
  “我只能提前解约。”
  “我支持你。”
  于是,两个礼拜后,缇墨非的律师跟普杜办理了解约手续。普杜在用尽法宝也无法挽留缇墨非后,狮子大开口,索取了五千万赔偿金。与此同时,无数家闻风而至的医院开始争抢缇墨非这块肉厚汁多的馅饼。最后,缇墨非选择了一家默默无闻的小医院,叫新田。新田离西区艺校只有三十分钟车程;新田座落在低收入社区,服务对象是只有低保的贫困家庭,残障人士,和儿童。
  我们清卖了大部分家当,从动产到不动产,从股票到钢琴。然后我们开始了第一次迁徙。搬家那天,我们没有请搬家工人,缇墨非自己把所有的行李家俱装载进我们的道奇卡车。卡车承载了男人的责任,男人的肩膀上承载了我的爱和幸福。
  傍晚夕阳落山的时候,我坐在楼道边给缇墨非磨破的手心上药,那是一双只在指尖指间有茧的手,厚实,修长,因为长期过多的消毒清洗,皮肤细致里透着苍白。弹琴的手,握刀的手,短短几个小时的劳动,开始破皮流血。
  “你为什么就不听说,就不戴手套?”我心痛的说。
  “粉手套,难看死了。”
  “记得你求婚那天自己数落的四大缺点吗,还漏了一条,死要面子!”
  他开始左顾右盼,“男人哪有那么娇气?”
  我抱着他的脖颈,把脸贴在他被汗水湿透的胸前,“在我面前,你喜欢怎样都行,要哭就哭,要笑就笑,要撒娇也行,只要你舒服,只要你快乐。不要一心念着你的男人面子,我是你老婆,我不包容你,谁包容你呢?”
  他摸着我的头发,轻吻我的额头,“好吧,我现在就告诉你一件没面子的事吧,你老公现在变成了一贫二白的穷光蛋,觉得很对不住你……”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何况我还嫁了一头大懒猪,没问题啊,跟着你,住猪圈也行。”
  夕阳的红光印在他脸上,仿佛一尊镀了金的雕像,坚毅中透着让人移不开眼光的美。
  “安安,”他淡淡道:“我不会让你吃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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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新居自然比猪圈好上许多,就在新田医院对街,木兰花道,150 号。
  我自己单身的时候,不做饭不持家,房间要多乱有多乱,从不开火的厨房却是要多干净有多干净。缇墨非搬来跟我住后,虽然有些收敛,不过房子太小,再乱也看不出来。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房子变成二室一厅,藏不住脏。我于是从矢志不渝的潇洒女性,变成了把洗衣做饭打扫房间当责任的家庭主妇。这也许就是男人魔术棒下女人婚前婚后的最明显改变吧。
  他的可移动家产本来就少得可怜,经过身家大清洗后,现在屋子里剩下的只有三大柜原装厚书,电脑,以及衣橱里的两件衣服。我的杂货铺总算发挥作用,包揽了大部分家俱和日常生活用品。
  晴朗的礼拜天,我们到超市进行了一次大扫荡。除了整个礼拜的存粮,剩下的三大包都是他的衣服。不行,我又要开始抱怨了!他以前的衣服都是自己买(潜在自恋表现),全在网上买,(怪不得人到哪里电脑到哪里,猪的武器,哪敢扔。)而且喜欢同种款式颜色一次买十打,(因为十打才够他天天扔),并且!!那些牌子一件都是我半个月的薪水。(唉,越说越心痛,这个超级败家子!)
  总之!既然现在我管帐,他就得一切听我的,哪里买衣服,什么牌子的衣服,我说了算。
  我于是带他去普通商场,打算买打折男装。然后我惊奇的发现,缇先生除了不喜欢照相外,最讨厌的就是逛街!我仔细看过表,他跟着我在10:00钟进商店,然后在10:03,他就用透气的借口到外面靠着栏杆看风景去了。衣服想让他试,简直比让他脱层皮还困难,根本没门!最后我干脆吐血放弃,总算他还有当大爷的本钱,身材在那里放着,不夸张,衣服穿在他身上,最后都变成主动配合他,怎么穿怎么搭。
  四个小时的购物时间,对我来说塞牙缝都不够,对他来说简直是炼狱。在他N次靠在栏杆上昏昏欲睡,在他最后一次被某个超级丑女搭讪后,我们终于打倒回府!
  “我发誓下次再不带你出来购物了!”
  “谢天谢地,解脱了。”(面无表情的)
  “知道解脱就好,以后不准乱扔衣服了!”
  “……”(沉默的)
  “听到没?”
  “听到了。”(耷拉着脑袋的)
  “以后我给你洗,在家手洗总行了吧!”
  “我明天去给你买手套,不伤皮肤的,粉色的。”(努力装做不激动的)
  万事开头难,在木兰道的最初时期,我依然半工半读,他开始在薪水,设备都差普杜几个等级的新田上班。
  我的工作跟之前相比并没有太大改变,越做越轻松,越做越容易,所以薪水也只长过一次;他的工作跟以前相比,少了很多交际应酬,却越做越忙,越做越累,薪水一直没长,虽然他的薪水在新田是院长之下,其它所有人之上。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着,直到三个月后,一个A 国人找上门来。
  大人物是A 国部长级人物,罕见且倒霉的集各种心脏病于一身,我说得出来的就有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主动脉瘤什么的……部长先生基本上已经跑遍了所有的权威医院,终于在绝望时刻看到了普杜的广告,于是知道还有缇墨非这号人物,结果好不容易折腾到普杜,又悲愤的发现缇墨非已经“跳槽”到新田。部长先生于是又特别邀请缇墨非到普杜去给他做手术,缇墨非自然是拒绝了。
  缇先生的脾气我已经摸到了七分,他有雷区,雷区的底线不能碰,否则杀无赦。他的观念是众生平等,向来看病不看人。在新田有无数随时会心脏粹死病人的时候,要他专程飞来飞去为专人动刀,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务。
  死神没有时间观念,部长终于妥协的折腾到新田。缇墨非熬了三个通宵,最后确定方案,在不影响正常手术时间表的情况下,在某个周六晚上七点进手术室,直到周日凌晨五点才出来。
  我一夜没睡,清晨为他打开门时,他进来就跌倒在沙发上。他半夜醒来,我端着刚学会熬的党参淮山羊肉汤坐在旁边,“把汤喝了。”
  他本来还有些迷糊,汤一入口就立马清醒了,“安安,这汤里怎么会有淮山药?”
  我没想到他居然对中药一点不陌生,只好老实说是党参淮山羊肉汤。
  然后他就开始表情古怪,再然后他就在大清早变狼把我推倒在沙发上,再再然后的几天晚上他都勇猛精进,而我却落得个奄奄一息的下场。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可恶的山羊汤,不仅滋补强身还附带壮阳,唉,又是缇先生本性难移的男人面子让我成了受害者。
  两个月后,部长先生康复出院,出院那天,捐赠了一张二千万的支票给新田医院。
  一个礼拜后,我在报纸上看到报导,“普杜前御手再鸣惊人”。接着就是一大堆医学评论,从四根搭桥到室间隔修补,从肺动脉切断到生物瓣切换……我总算体会到他那三个通宵一直眉头紧皱的压力。对我来说,只要手术顺利,他满意结果,我就谢天谢地了。
  A 国部长起死回生带给新田的直接好处,是越来越多的病人从四面八方涌来,有钱的,有名的,平凡的,带着最后希望的。令人惊奇的是,所有人都很有默契的按规矩排队等手术台,等时间安排,等缇医生。
  手术台前,众生平等。这条不成文的平等规则,出现在了这个不平等世界的某个角落。我亲眼见证。

  蔷薇花开
  每次看见大床上的白枕头,我都会想起缇先生抱着它睡觉的样子;每次看到橱柜旁边的粉色手套,我都会想起缇先生努力压抑兴奋的表情;每次看到窗台边的玫瑰干花,我都会想到童话般的舞会上,缇先生将花递到我面前,别扭的“一见钟情”的表白。
  每次把目光移到房间里充满缇先生气息的每一个角落,我都是快乐的,平和的,满足的,所以我想我是幸福的。
  年华似水,我们的日子依然像午后阳光下的小溪,温柔的流淌了三年。我们依然住在木兰花道十五号,缇墨非依然在新田,依然坚持他的“众生平等”,依然忙碌,依然仇视购物,依然会靠在橱台边打盹,依然爱好吃饱了睡,睡饱了就让我精疲力竭。
  而我,终于捧着凝聚四年心血的作品集,取经归来般的走出了西区艺术校。毕业典礼那天,我站在演讲台上,在台下万千目光中望进缇墨非的黑眼睛,“今天我只想说一句话,是给我老公的。下面的缇先生,不要打瞌睡,耳朵竖起来了,听清楚了,安安真的很爱你。后半辈子,下辈子,下辈子的下辈子,我都愿意爱你,宠你,疼你,包容你,保护你。”
  台下响起掌声,口哨声,欢呼声。
  众人目光四处搜索的缇先生,面无表情的坐在某个角落一动不动,只有眼角闪动着清澈的泪光,然后对我露出让我老鹿乱撞的白牙。
  清静的小街上,晚上夜风轻拂的时候,我对缇先生说,我已经毕业了,你不用再等了,我陪你去你想去的地方吧。
  缇墨非放慢步子陪我走,大手在我颈后轻轻摩挲,换一份你真正喜欢的工作,我们都还年轻,将来的事将来再说。
  于是两个月后,我开始在离新田四十分钟车程的希顿广告上班。
  某日,空置的公寓对面搬来一对年轻夫妇,和他们四岁的儿子。年轻夫妇登门拜访那天,缇墨非去开的门,小朋友见了他就往父母背后躲,“妈妈!这个叔叔是巨人国的坏蛋,会吃人!”缇先生立刻对人家露出凶猛的白牙,“我最爱吃你这样的小孩!”然后小朋友就开始狂哭,从进门哭到离开,整整十分钟。
  客人走后,缇墨非捡起小朋友掉在地上的塑料恐龙,喃喃自语说:“小朋友跟女人一样,果然都是怪兽!”
  热话还没凉的几天后,我下班会到家,就看到客厅里大眼对小眼的一大一小,以及餐桌上摆五颜六色的奇怪东西。从跳跳糖到棒棒糖,从牛肉松到巧克力,从可乐到冰激凌,从小天使到蝙蝠侠……还有一大堆不知所谓的乱七八糟。
  缇墨非坐在左边,“你到底吃不吃?”
  小朋友坐在右边,“妈妈不让我在陌生人家吃东西。”
  “那你还跟我去超市,而且超市里的每样都要?”
  “因为每次我要,妈妈都不给我买。”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到底要怎样?”
  “我要回家了。”
  “大门在那边,不送。”
  然后小朋友掀起身上的衣服,把桌上的花花绿绿包在里面,挺着白花花的肚皮,回家了。
  缇先生不知道人家在说什么,我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牛头不对马嘴的巨人对怪兽。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爬到缇先生身上,“觉不觉得怪兽很好玩?”
  他把头一偏,“不觉得。”
  我开始在他身上磨蹭,“觉不觉得怪兽很可爱?”
  “不觉得,”他瞪我,呼吸加深。
  我把手伸进他的睡裤,“真的?”
  “你到底要怎样?”
  “或许我们可以有一只自己的怪兽。”
  “你从来都不喜欢怪兽。”
  “那是以前。现在,你喜欢,所以我喜欢。”
  然后,从那天晚上开始,我们就开始努力酝酿自己的怪兽,最后事实证明。那是一只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的怪兽。
  八月份房产降价的时候,我们在西湾中产阶级聚集的地方买了自己的房子。搬家那天,真正属于缇先生的行李只有一个背包,两个旅行袋;而货车上卸了三个小时的行李,三分之二都是我的。在客厅终于被行李堆满的时候,缇先生从外面牵进一只披著羊皮的黑狗,露出白牙对我笑。那只小黑叫比尔,成了我们家的第一只怪兽。
  九月的时候,第二只怪兽开始在我肚子里慢慢成长。我翻了无数次字典,在网上做了无数次无聊的测验,甚至列了长达十页的名单,还是找不到理想中的怪兽名字。谁叫什么不好姓,跑来姓缇。怪兽!怪兽!难不成要叫你缇怪或者缇兽!
  正在我抓狂的时候,旁边看报纸的缇先生不痛不痒的说:“你真是脑力有限,男怪叫缇薇,女兽就叫缇蔷得了。”
  踢围!?踢墙!?我一巴掌把他PIA 飞到围墙上去还差不多!
  最后,缇先生的大男人面子再次得到最大满足,我生了一个8 磅的男怪兽,名字叫缇薇。
  刚生完缇薇,我满头大汗的问医生,“我先生呢?”
  医生扶扶镜框,“缇太太……刚才你生宝宝的时候,缇医生他一看到血就昏过去了。”
  从此,缇先生的雷区又多了一颗有损他大男人尊严的大地雷,见血就昏。确切来说,是一见老婆的血就昏。
  “缇先生,想当年是谁在产房里昏过去啊?”
  “误传。”
  “对哦,金刀缇墨非见血就昏已经传遍了整个医院,哇哈哈哈……”
  “安安,你不要太过分了!”
  “你别过来,缇墨非,你这个猪头,你要干什么!!”
  “不惩不足以立戒。”
  “啊……儿子……救命啊!”
  ……
  门口探出两只怪兽的头,“汪!汪!”
  “妈妈,爸爸,你们在做什么?”

  牵手到老的日子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千年修得一世情缘。
  今年秋天黄叶再次铺满地的时候,我跟缇墨非的婚姻已经走过了十六个年头。
  家还是西湾的家。绿色的草坪,浅蓝色的屋顶,院子里的心树从不及人高的小树长成了大树,儿子从婴儿房里二尺长的小怪兽变眨眼成了十三岁的翩翩少年。皱纹不知从何时爬上了我的眼角眉梢,星霜不知从何时开始染白了缇先生的双鬓。
  清晨起来,推开窗户,冷风习习,压着厚云的天空灰暗,大雨要来了。缇薇6点30坐校车去学校了。老公5 点的手术,8 点完。
  我换好衣服,淡蓝羊毛衫,厚格子长裙,保温手袋里放上温热的煎饼,拿着黑伞出门了。
  到医院的时候,离8 点还有10分钟,我坐在老公办公室等他。
  办公室不大,黑木桌上的文案从左至右,用文件夹夹好排列得整整齐齐;书架有七层,每层都摆满了书,家里堆不下的都被移到这里,病理杂记,胸水诊断学,医学分子生物杂论……即便放在顶层的书也一尘不染,那样的高度,旁人不搭梯子够不到,他自己应该每天都有在定时清理;衣架上挂着白袍,很久以前,在普杜,同样的袍子我曾经狼狈的穿过一次;旁边还有一件灰色风衣,是二年前情人节给他买的,不贵,我买的都是打折货,缇薇说他穿上后看起来像保罗。纽曼,其实他比纽曼高,也长得比纽曼好看,并没有太大的可比性。
  时针指到8 ,分针指到5 的时候,他进来了。
  他穿着白袍,打着一贯的黑领带,走到桌边,重新带上脱在桌边的手表,说道:“要下雨了,你跑来做什么?”
  “给你送伞啊。”我逆光看他的背影,宽阔的肩,修长依然,背微躬了些。
  他走过来,坐在我旁边,把我冰凉的手放在掌心里,“天气转凉,别穿裙子。医院很?以后不要来了。?
  我拿出还温热的煎饼给他,看到他微红的眼,皱着脸说:“先填胃,早上放在微波炉里的牛奶煎蛋一点没动,你以后不吃我晚上就不用费大把心思的做了”。
  他接过煎饼,默默的吃,完了,又说:“我以后会记得,你今晚上继续费心思吧。”
  我一听就不高兴了,“缇墨非,别告诉我你明天大清早的又有手术!”
  他不说话。
  我心头一阵冒火,不想理他,起身要走。
  他拉着我的手,“安安,这个病人不能耽搁了,他的心瓣膜……”
  “你自己呢?我管它谁的心瓣膜,我只管你的胃!缇墨非,你听好,你要再像那时候一样给我突然倒在手术台上,我……我就……”
  我不知道怎么继续下去,我只知道如果他再有什么三长两短,我干脆死了也比提心吊胆受折磨强。
  是的,四年前的某天,他突然昏倒在手术台上,结果诊断书出来竟然是胃癌,他是医生,居然连自己身上潜伏了三年的胃癌也敢说不知道,天知道他怎么想的!所幸没过五年期,及时手术进行肿瘤切除。那年他46,不比年轻时身强力壮,术后前前后后用了一年才勉强恢复。刚恢复,他又冲回医院。医院里的医生又不是只有他一人,只有他这个疯子才会抢着身先士卒!
  他走过来把我揽在怀里,“我的申请书早就打好了,这样吧,下午我们一起去交给院长,以后每周手术不超过一台……”
  “每次时间不准超过五个小时!!”我赶紧补充。
  “安安,你知道……”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这次再发病,我就不要活了。”
  “你别一天张嘴闭嘴要死要活!”
  我狠狠盯着他瘦削的脸,沉声道:“缇墨非,做了医生老婆快二十年,真要找死,我的法子多得很,我可以一个一个试给你看。”
  他的脸色开始发青,转身拉着我往院长室走去。
  这件事发生在他48岁那年。从那以后,他总算减少舞刀弄剪,安分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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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了手术台前的压力,他的身体渐渐开始好转。闲来时候或在院子里呵护花草,或是亲自给比尔修毛洗澡,缇薇有表演的时候,他也会穿西装打领带的陪我去看。
  说起缇薇,他今年19岁,是我们的骄傲。
  我从小就是人们口中的小太妹,喜欢说X 字话,喜欢把头发染得乱七八糟,喜欢打架逃学,相信拳头下出真理,直到老虎堂解散,头脑开窍,进了大学,才开始慢慢收敛。所幸我的儿子除了是我生的,其它一点都不像我,从样貌到性子脾气无一不像他老爸。只是缇薇没有玄壶济世,他说他不喜欢白花花的猪肉,不喜欢亮晃晃的杀猪刀。他在学校念的是人类科学,他说总有一天他要走遍全世界,将心比心,体验人性。年轻人的心,总是喜欢飘荡在天涯海角。
  此时此刻,从厨房望去,可以看到落地窗前,夕阳照耀下的两父子。不论从任何角度,即便是世界上最差劲的摄影师,比如说缇先生他自己,也可以把眼前的景象拍成最漂亮的照片。
  站在钢琴前,简单的白衬衫黑西裤的父子俩,一样的修长,一样的眉眼。只除了,年轻的儿子比父亲更挺拔,年轻的儿子没有父亲那头斑白的华发。父亲的最爱是肖邦,儿子的最爱是李斯特,父亲喜欢对儿子说,总有一天你会回归肖邦,儿子说,等我老了再说。父亲每次在家弹肖邦的英雄,都会穿上西装,系上领结;儿子每次在家弹李斯特的拉。坎普贝内拉总是一身T 恤牛仔裤。
  儿子开始坐在钢琴前,琴盖遮住了他的脸,我看到他琴踏上微动的脚尖,我听到华尔兹的旋律在他指下悠悠传来。
  我擦干净最后一处橱台,解下围裙,缇先生已经站在我旁边。他把手放在我腰间,“安安,跳舞么?”
  我把手背在身后抹了抹,用眼神示意他我脚上穿的粉拖鞋。
  缇先生微微一笑,露出让老老鹿乱撞的白牙,领着我往宽敞的大厅走去。
  不再有年轻时候的火热和旋转,我们手指平和交缠,舞步缓慢。我靠在缇先生怀里,“我们好久没在一起跳探戈了。”
  缇先生道:“首先要换身衣服,其次要换个伴奏对象。”
  我想起那条几十年前就被毁灭在肯亚的红裙子,脸开始发烫,“不是说不惩不足以立戒,怎么现在转性啦?”
  “这要看观赏对象,对象如果是我,不穿最好。”
  所以,缇先生的沙猪思想,是与生俱来,根深蒂固的,就像对我的感情,江山易改,真情永不移。
  闲适的日子又过了三年,直到某天缇先生的老花镜片越来越厚时,他对我说,安安,是时候了,再不走,我就动不了了。
  于是那年,我们交代了儿子,交代了比尔,离开西湾,离开我们的家园,重新回到了肯亚。
  我知道他的遗憾。他在生命最充满活力的时候,因为跟我的结合,因为那句不会让我受苦的承诺,放弃了他的梦想,远离无国界医生组织30年。现在,已经走完了生命的三分之二,头发虽然白了,身体却还能动。在有生之年,他希望着把余热留给或许需要的人,就像当初他的母亲一样。
  我们在肯亚买了房子,就在靠近树顶酒店的小镇。每年有三个月他会外出,第一年的行程是离肯亚最近的卢旺达。离开的前一天晚上,他自己收拾行李。收拾到一半,我把他放在箱子旁的照片拿了出来,那是我的照片,他三十年前在学校办公室为我偷拍的那张,22岁的侧面照,我这辈子照得最好的一张照片。
  他有些莫名其妙的又放回去。
  然后我又拿出来。
  “我又得罪你啦?”
  “那当然。”
  “你有话直说。”
  “我要跟你去卢旺达”。
  “不行!”
  “我就知道你会说不行。”
  “你要怎样?”
  我从衣服贴胸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子,递给他。
  他瞪着我,迟疑的接过瓶子,声音越来越低,“Ketamine,Pentobarbital ”。
  他捏着瓶子几步迈进洗手间,接着传来一阵冲水声。他出来了就狠狠把我压在床上,开始在我衣服里疯狂的搜索。
  我像僵尸一样的躺着,没有任何反抗,任他翻遍。
  最后,他气喘吁吁爬起来,脸色像罩了一层霜,“你跟我去卢旺达,现在把身上剩下的药全拿出来。”
  “我没有了。”
  “你别在我面前撒谎。”
  “我确实没有了。我只是要告诉你,那种东西不论到了哪儿我都有办法找到,这就是我的决心,你上哪儿,我上哪儿,你今天活我今天活,你明天死我明天死。”
  接下来的几年,我跟着缇墨非跑遍了亚非拉美,我们曾一起躲过飞窜的流弹,在火药味跟哭喊声中疯狂呼唤对方的名字;我们曾亲眼看到骨瘦如柴的母亲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将孩子挤出体外,孩子生下来的时候只有4 磅;我们曾经在没有冷气的冬天抱在一起互相取暖;我们曾经在无法呼吸的炎热夏天互相给对方舀水冲凉;我们也曾一起手拉手跟从身体到思想最原始纯粹的村民跳土风舞,我们也曾一起并肩坐在没有尘火色的空气里看天上离我们最近的星星;我们曾经在一起没有任何约束的笑,我们曾经因为悲伤互相流泪安慰,我们曾经满脸血污的亲吻,我们曾经不顾一切的拥抱……
  我很欣慰,我很幸福,所有的曾经都是我们的共同回忆,所有的曾经都在回忆里刻下了两个字,“我们。”
  又过了很多年,在我们的身体达到极限,再也无法自由移动的时候,缇先生说,“这里不再需要我们了,我们回去吧。”
  于是我们重新回到了西湾。
  又是一个太阳落山的日子,我靠在缇先生怀里,跟他一起看斜阳。他抚摸着我的苍苍白发,似乎想了很久的时间,才淡淡的对我说:“安安,我一直都很爱你,从四十年前见到你的第一眼开始。”
  “缇先生,”我亲吻着他布满老人斑的每一根手指,“不要打瞌睡,耳朵竖起来,听清楚了,后半辈子,下辈子,下辈子的下辈子,我都愿意爱你,宠你,疼你,包容你,保护你。”
  缇先生没有说话,闭着眼睛,嘴角泛着浅浅的微笑。这次缇先生没有打瞌睡,他只是睡着了,不会是半夜,不会是明天早上,他只是永远不会再醒来。
  一个礼拜后,安排了所有的后事。我终于可以如愿以偿的合上眼睛去见他,我对缇薇说:“肯亚是我的宝地,把我的骨灰也撒在那里吧。”
  我的生命因为缇先生的存在,画下了一个完美的句点,一个完美的圆。我相信,下一次轮回,下下一次轮回,不论我们彼此多少次擦肩而过,缇先生最后总会露出他的白牙,在世界的尽头等我。
  再见,我的爱。

  番外,我手背上的那滴水
  我今天出门的时候心情不大好。早晨何先生打电话来,说他的儿子偷卖了家里一只古董钟,用三十万为甄娜标到一块破车牌,希望我可以严加管教。
  这种逻辑就跟偷情的男人被老婆抓,把大气出在第三者身上一样诡异。或许何先生更应该好好教育他的儿子。无论如何,出门上班前,我还是对甄娜说,希望她能多加收敛。
  甄娜姓缇,今年十五岁,是一个揉和了所有缇家人怪异禀性的产物。她有父亲的深沉心机,母亲的外柔内刚,以及和我相似的臭皮囊。她总是温柔的笑着诱惑着,然后看你跌得人仰马翻。这种性情让我难以忍受,虽然她是我的妹妹。四年前母亲离开后,父亲留下房子和大部分资产,搬到了哥斯特黎加,听说在那边重新安家,日子过得不错。我把房子转移到了甄娜名下,所有的资产给她建立基金管理,甄娜每月可以从信托基金支领三万,到二十岁可以自主。我可以自己养活自己,甄娜也许一辈子都不能,总得为她打算。
  我在威新兰医学院念书,在死了无数脑细胞,可以用拉丁文记住每一块骨头,每一条神经,肌肉,血管……等等之后,三个月后终于走出十八层地狱,光荣进入十七层,到普杜实习。过去的几年,念书的同时,我也在市公立学校办公室打工,工作是跟医学风马牛不相及的电脑网络管理。这份工作我并不讨厌,我喜欢那间独立偏僻的办公室,我喜欢一边听玛利亚。卡拉斯一边思考心脏微创切口,清静,没有人打扰。
  听说今天有新的办公室助理报到,念电脑科学的女孩子,叫安安。
  如果说医学院是身体超负荷,电脑科学就是大脑超负荷。遇到几个念电脑的女士,都带着雾蒙蒙的眼镜,面部神经老化,像装了精密程序的机器人。
  在我接到甄娜第二通投诉零花钱不够的电话,正被她天使的声音,恶魔的要求弄得头大的时候,安安女士出场了。
  现在更正,是小姐,不是女士。
  很年轻,穿T 恤牛仔裤,没带眼镜,看起来比甄娜大不了多少。
  甄娜说我表情冷酷,小女孩看了会怕。面前的小姐看起来腼腆,我不想吓到她,所以非常友善的对她笑,“你好,安安,听说你的专业是电脑”。
  她很谦虚的挠头发,我注意到她的头发有独特反光效果,她在头上抹了很多发胶。
  我又问她对我的位置有没有兴趣,办公室老板对我不错,我希望在离开前找到一个适合的接替人选。
  然后她就开始“啊?”,这位小姐似乎从进门开始就不在状况。
  我重复我的问题。
  她又开始“哦”,然后面有菜色。网络管理对逻辑思想严密的程式员来说,太简单。
  我想不出她脸上那副下油锅的表情是为什么。难道她不是电脑系,是表演系的?
  为了让她知道事情是多么容易,我于是耐心的演示给她看。
  她坐在旁边椅子上,离我很近,近到我可以闻到她的发胶,居然不难闻。然后她就越靠越近,我不得不看到她鼻尖上的小黑点,和白皙的脖子。我发现她的脸很红,据说这是女孩子害羞的表现,可我甚至什么也没对她做,我比较相信她有点低烧。
  然后一滴冰凉的东西忽然滴在我的手背上,像冰片,奇怪的清凉从神经末梢直接延伸到我心底,接着又是一滴,两滴,原来不是发胶,是从她发尖滴下来的水,还带着清香,像网路信息沿着头发从服务端被发送到客户端。我心跳加快了两度,觉得自己跟她好像有了某种奇怪的联系。
  我定力不够,被她的不稳定磁场影响。她脸变成红苹果的时候我觉得有不自在的诡异气流在四周发散。她红着脸说“对不起,早上时间来不及,洗了澡忘了吹头发。”
  我的客户端迅速且莫名其妙的自动筛选,只接受到洗澡信息。然后自己组合出某种浴室影像。
  我有些身体僵硬,我无奈的鄙视可耻的客户端。我只好慢吞吞的抽出纸巾擦掉手背上的水,大脑当机的想或许晚上回去还可以闻到手背上的清香。
  唉,这个机器人的程序实在不怎么样,精密谈不上,一团混乱外加短路倒还差不多。
  看着她最后仓皇逃走的背影,我觉得有些无辜。我什么也没对她做,她却好像在我大脑里输入了某种新鲜病毒,后来我想了好几年,才想通那种病毒有个极其搞笑的名字,叫“一见钟情。”
  有点莫名其妙,却好像被上帝点名,点中是谁就是谁的乐透产品。一见钟情容易,再见钟情却很难。第一次被点中,我怨天;第二次被点中,我谁也不怨,喝口咖啡,擦擦嘴,敞开怀抱接受。

  我的春雷不远了
  最近很多老朋友纷纷离世,周围曾经熟悉的景象人物渐渐陌生,仿佛属于你的世界在慢慢消失,突然间没有了归属感。早晨读报,版面印着一排黑色的字体,“隐者的归去,致缇墨非先生。”
  我开始头重脚轻,挣扎着将报纸下面的祭奠仪式地址抄了下来,然后继续回到床上,等待第二天的到来。
  我起了大早,以25的时速颤颤微微的开到平穆堂。清晨6 点,平穆堂外举目所及的黑,男人,女人,老人,小孩,人列从堂口排到了街道转角处。
  我只好到对面的饭馆去等待,我只想静静的给他鞠个躬,烧柱香。
  饭馆的生意不错,老板的脸色却不大好。他看我身上的黑衣服,问我是不是来给缇医生道别的。
  从外人口中亲耳听到“道别”两个字,我终于万念俱灰,他果然真的去了。
  老板说外面那些人大部分都是缇医生的病人,几十年前的,几年前的,他用一辈子让死神远离病人,却无法让自己远离死神。老板说他今天要提早打烊,他没有受过缇医生恩惠,只是想以陌生人的身份去跟值得尊敬的逝者说声再见。
  人们一直静静的来,静静的走,外面那道环墙的黑色始终不散。
  老板问我是不是缇医生的病人,我想了很久,最后只能说,我是缇医生的故人。
  虽然我真正想说的是,我是爱缇先生的人,一个在他生命中只是匆匆过客,却暗恋了他一辈子的女人。那是仿佛旧时黑白影像的四十年前。
  一个没有任何特别的早上。我抱着厚厚的档案去上洗手间,上完后站在盟洗台旁边补妆,有人从外面推门进来。我目瞪口呆的从镜子里看到,一个非常高的年轻男人!!
  男人目不斜视的走到我旁边,慢条斯理的洗手,慢条斯理的把手擦干净,然后语气平稳的说了句“早上好,今天天气不错。”说完,若无其事的推门走了。
  几秒钟后我尖叫着冲出来,跳起来把一怀抱的档案往男人身上砸去,砸完就开跑了。
  几个小时后,办公室里老板带新人来报到。
  那个男人走到我跟前,把手递给我,面无表情,“你好,我叫缇墨非。”
  我干瞪男人眼角的淤青,最后还是掐住他的狼爪,“你好,我叫罗莉。”
  几天后,我故地重游,发现常去的二楼洗手间和不常去的五楼洗手间,绅士标志和淑女标志要对调。我用档案砸人那天,在“绅士领地”的马桶上坐了半个小时。
  从此,每次从后面那间电脑室旁边经过,我都会下意识用眼角余光偷瞄,耳朵也会听得特别仔细;渐渐的,一天瞄不到熟悉的浅蓝色衣角,一天听不到低回的女声或是钢琴声,心头就开始沉闷发慌。我曾在他下班后走进他的办公室,把他遗忘的衣服贴在脸上,用手感受他摸过的鼠标,用手指划过他用过的键盘;我也曾在CD店扫光所有的肖邦和玛莉亚。卡拉斯,然后让屋子里充满让人昏昏欲睡的钢琴声,或是高得要把房梁震落的女鬼尖叫声。
  我是一个容易爱上别人的女人。过去的三年里,我曾经闪电爱上和离开了三个男朋友;我以为,新的闪电再次出现,。
  我开始疯狂的护肤购物武装自己。每天清晨我会在衣橱前来回比划把衣服堆满床,在镜子前轻涂细抹期待有一双眼睛会停在上面移不开目光。我的电脑开始不停的自己关机,我的软件开始不停的染上病毒,我的显示屏开始不停的上窜下跳,我开始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他的办公室,天知道我要读多少硬件本书,看多少本软件资料,才能让我桌上那台强壮的机器一天报废两次。原来,破坏也需要学问。
  他每次出现在我办公桌前,我都会做出最无辜的表情,站出最优雅的姿势,发出最轻柔的声音。
  他总是睁着睡眼惺忪的眼皮在左边靠靠,右边靠靠,不知不觉间我还没看够的时候电脑就已经修好。直到某天破坏再次发生的前夕,我才咬牙切齿的发现电脑箱上的螺丝再也无法轻易拧下来,显示屏的右下角已经装上了杀遍天下无敌手的超级去毒软件。
  在我准备加足马力重装上阵的时候,他等待的半个圆终于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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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安,看似什么都没有其实什么都有的女人,在旁人眼里,什么都没有;在缇墨非眼里,什么都有。从我第一次看到他望着安安背影的迷茫表情,我就知道我的生命和他的,将是两条平行线,永不相交。
  我是有无数次过去的女人,我提得起,放得下。我以为一切又是稍纵即逝的镜花水月,一颗小石子也可以破坏。直到很多年后,我在商店里再次看到缇墨非,和他的太太。我才惊觉,原本以为只是一个挥之不去的影子,不知何时已经被涂上浓墨重彩,深深的刻在心版上。
  那是一间普通的男装店。我隔着挂满打折男裤的衣架看到对面的安安,眼角眉梢多了皱纹,头发花白,神色间却没有一丝生活留下的沧桑。我看到她娇小的身材挤在衣服堆里狂轰滥炸,我看到她抱了满怀的加码男衣男裤,我的胸口狂跳。我走过去跟她打招呼。
  “安安……”
  “罗莉!!”
  “你……买衣服啊……”
  “哦,是,是啊,给我先生买……”
  “你先生……还是他吧?”
  “一直都是他。”
  “你们过得怎么样,他已经从普杜去到新田很多年了吧。”
  “是啊,一切都还好,你呢?”
  “我啊,刚离婚……”
  “对不起……”
  “他前不久是不是动过手术?……不要多心,我是听一个……老、老朋友说起……”
  “没关系。他已经基本康复了……你知道,不比当年,人总是会老的。”
  “你们有孩子了吧。”
  “是啊,叫缇薇,今年十八岁。”
  “长得像你吗?”
  “哦,感谢老天,一点也不像。”
  “这样啊……安安,祝你们幸福,我要先走了,男朋友在外面等我呢。”
  “罗莉,你从没来过我们家,大家很多年没见了,礼拜天要不要来喝下午茶?”
  “不用了,这礼拜五我要跟男朋友去三丁岛度假。”
  “哦,那好吧,我还有你的邮箱地址,晚上我把家里的号码发给你。”
  “好的,再见。”
  “再见。”
  我从男装店走出来的时候,胃有些翻腾,眼睛酸酸的。
  当我看到店门外坐在木椅上的宽阔肩膀时,就像一道突如其来的闪电,把我劈了个晕头转向。我立刻疯狂的寻找洗手间,不顾一切的冲进去,从手袋里狂乱抖出口红胭脂,颤抖着指尖在脸上涂抹。我迅速的拢头发,整理衣服。在我无数此深呼吸,抬头挺胸从角落走出来的时候,我只能看到两抹远去的背影……
  高大的,手里提着五颜六色的大小纸袋;矮小的,细瘦的手臂紧紧挽着他……
  两个人渐行渐远,那是他最后一次出现在我的视线。最后他留给我的,依然是一道背影。
  餐馆的人终于走光了,老板走过来说,“夫人,我要打烊了,要不要一起去平穆堂。”
  我对着墙壁抹掉眼泪,“不用了,我身体不太舒服,今天不去了,你见到他,帮我问声好吧。”
  说完,我慢慢移动沉重的步子,出了餐馆。
  天色渐暗,我靠在餐馆的灰墙边,隔街遥望对面人潮已退的平穆馆。
  我一直望,穿过那道高墙,仿佛望到了安静的灵堂,望到了灵堂中间他最讨厌的黑白照片,望到他的白牙,他高直的鼻梁,他微薄的嘴唇,他浓黑的长眉,他明亮的眼睛……
  一个矮小的身影出现在平穆堂门口,我自然知道那是谁,靠感觉,没有凭眼光。因为她白完了的长发,已经无法直立的腰背,让我无法相信她是那个得天独厚的女人,安安。然后,在一道高大的身影进入我的视线时,我已经看尽人世沧桑七十载的心开始像初生般悸动。我移动着苍老的步子追寻着那个人的脸孔,在他回过头的一刹那,我的心脏停止跳动,过往的回忆像黑白胶片潮水般涌上心头,仿佛用了一个世纪的时间,我把脸贴在墙壁上,静静流泪。
  “那不是他……”一道微弱的声音幽幽传来。
  那是一个裹在黑色大衣里的苍老女人,嘴唇上的艳红仿佛暗夜里盛开的花。
  “你认识缇……墨非……”
  “很早很早以前,在肯亚。”
  “你……是谁?”
  “跟你一样,为他红过眼眶的女人。”
  “他爱过你吗?”
  “没有,从头到尾他爱的就只有那一个。”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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