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北京郊區農村的工分分值問題。我插隊那會恣要您是在北京插,甭管在什麽縣,大致都是每天8個分(10分為1個工)。您瞧出道道來沒有?這和原先10分一天相比,分母小了1/5,分值卻漲了1/4(10分合1塊錢變成8分合一塊錢),這是為了麵子好看把臉扇腫了整出來的。那會兒北京郊區農村的分值大致範圍從效益差的6-7分至效益好的1毛多錢。如按每年平均2000分算,收入每人每年從120元到200元上下。您還別覺著掙這麽點錢這日子沒法過,那年頭物價低啊。北京城裏工廠的一個普通二級工(比如我),一年的工資也就才400多塊。而這200多塊錢的收入差就是那會提倡要消除的“工農差別”。話說回來,說北京文革中後期郊區農村分值僅8厘,這故事編的也忒離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