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上

本帖於 2024-05-06 08:32:26 時間, 由普通用戶 京男 編輯

在德國, 上完醫學院, 經過第三次國家考試, 得到畢業證, 你就可以行醫啦, 甚至還得到一個行醫證明。 

如果你在這之前。或者之後做完博士論文, 答辯以後, 才可以稱 Dr。Med。

有的學生畢業以後馬上去做住院醫, 忙得渾天黑地, 如果5年內沒答辯, 就變成不是Dr。med 的醫生。 

 

做完住院醫, 通過考試, 你才是專科醫生, 才可能當主治醫生,或者自己出去開診所。 

飛機上的情況是飛機上沒有固定醫生, 有醫療資曆的, 甚至急救的, 都可以報名。 後來交接給急救車, 我覺得就可以啦。 

美國情況複雜, 不清楚。 

但是據說是, 德國是飛行員決定是否緊急降落, 在美國是醫生決定是否緊急降落。 如果做錯了, 要追責的。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