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國, 上完醫學院, 經過第三次國家考試, 得到畢業證, 你就可以行醫啦, 甚至還得到一個行醫證明。
如果你在這之前。或者之後做完博士論文, 答辯以後, 才可以稱 Dr。Med。
有的學生畢業以後馬上去做住院醫, 忙得渾天黑地, 如果5年內沒答辯, 就變成不是Dr。med 的醫生。
做完住院醫, 通過考試, 你才是專科醫生, 才可能當主治醫生,或者自己出去開診所。
飛機上的情況是飛機上沒有固定醫生, 有醫療資曆的, 甚至急救的, 都可以報名。 後來交接給急救車, 我覺得就可以啦。
美國情況複雜, 不清楚。
但是據說是, 德國是飛行員決定是否緊急降落, 在美國是醫生決定是否緊急降落。 如果做錯了, 要追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