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沒有那麽簡單。如果學校因為這個判決“嚴打”,本來要去看病的學生因為怕退學而不敢去,拖到病入膏肓,傷人或害己,那會又如何?你說
所有跟帖:
• 你說,要是這個女孩是你的女兒,你還在這這樣說嗎? -yhr- ♀ (0 bytes) () 03/24/2018 postreply 01:55:31
• 要是這個殺人的男孩是你的兒子,你不要他治病,要他瘋狂到殺人嗎,還要逼著病人去上大學,病人痛苦嗎,而且,對被害者公正嗎?什麽邏輯? -yhr- ♀ (0 bytes) () 03/24/2018 postreply 02:01:58
• 而且,法院的裁決是說大學有責任對學生安全負責,這難道不應該嗎? -yhr- ♀ (0 bytes) () 03/24/2018 postreply 02:09:52
• 精神病不會到傷人時才犯病吧。如果精神病不處理,以後誰都可以借著精神有問題去傷人的,你希望這樣。而且有病而不去看,以後應當罪加一等 -土撥鼠撥土- ♀ (0 bytes) () 03/24/2018 postreply 11:4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