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三事件中周宇馳不是自殺是被謀殺——達崑

九一三事件中周宇馳不是自殺是被謀殺——達崑

(2016-06-14 16:00:02) 下一個
 
 

九一三事件中周宇馳不是自殺是被謀殺——達崑

 

    3685‘飛機飛了二個多小時,被迫降落在荒地裏,一下飛機,我見前艙一個飛行員的頭已倒在玻璃上,於新野下飛機又向座艙打了一槍,一會周宇馳渾身是血走下飛機,罵於新野為什麽亂開槍,這一槍正好打在他手腕上,他還狠毒地說:“那個飛行員故意製造羅盤故障,實際離北京沒多遠,我把他打死了!”周宇馳提著槍,叫我在前麵開路,叫於新野扶著他,走了一段坐下休息,周宇馳又絕望的說:“看樣子走不了,今天我們要死在這裏了”,過一會又說:“有兩個死法,你們怕的話,我先把你們打死,我再自己死,你們不怕,都自己死!”沉默一會於新野對周宇馳說:“還是自己死,你喊一、二、三,咱們同時開槍!”我表示同意自己打。反革命分子周宇馳有氣無力地喊:“一、二、三!”

周、於自殺,我放了空槍,向當地駐軍和民兵投降自首!’

 

  李偉信

  一九七一年十月十一日

 

   以上是李偉信的親筆供詞,它隨著中央1971年的第24號文件發至全國。

 

      自此以後官方關於3685直升飛機叛逃的報道則是:9月13日淩晨3點15分,周宇馳、於新野等劫持3685號直升飛機企圖尾隨林彪外逃。中央及時采取攔劫、迫降措施,6點多該機在京郊懷柔縣境內迫降後,周宇馳、於新野畏罪開槍自殺,李偉信被活捉。從直升機上繳獲了大量國家機密文件和策劃武裝政變的材料,包括林彪9月8日的手令等。當年中央就是依此“事實”對“九一三事件”中的3685直升飛機外逃定性的。

 

      幾十年來我對“九一三事件”的研究,特別是對其中另一架3685直升機飛機的研究發現:周宇馳的死,不是自殺,而是他殺!而且是在直升飛機剛剛起飛幾分鍾後周宇馳就被陳士印殺死在駕駛艙中。

 

周宇馳被陳士印槍殺,根據是什麽呢?有證據嗎?

 

     913淩晨4點多鍾3685直升機向北320度飛行,到達張家口上空,駕駛員陳修文突然向張家口機場呼叫:油量不夠,要下去加油。張家口機場調度室李震舉等聽到呼叫並立即做了記錄。但是幾秒鍾之後呼叫停止。再也沒有聽到直升機上的任何聲音。

 

       現在我們知道,這個呼叫,應該是3685直升機駕駛員陳修文碰到了異常狀況的一種求救。毫無疑問這個“異常”意味著恐懼和死亡!

 

       地麵調度立刻向上級做了匯報。此後地麵再也沒有接收到3685駕駛艙內任何信息。那麽這個恐懼和死亡信息是來自周宇馳還是陳士印呢?

 

     我們來做一個分析:

 

   駕駛艙內三個人,如果死亡威脅來自周宇馳。如陳士印後來交代所說:周宇馳要脅迫他們叛逃國外,這時陳修文和陳士印應該同時受到周宇馳的脅迫。那麽,陳士印此刻一定會與陳修文聯手對付周宇馳;那麽駕駛艙內的對話按鈕就不應在幾秒鍾內迅速被關閉。陳修文、陳士印他們至少應該讓地麵聽到駕駛艙內的聲音,了解駕駛艙內發生了什麽事情,讓張家口機場聽到周宇馳是怎樣阻止降落加油並脅迫他們叛逃蘇聯的。這就是陳修文突然向地麵呼叫的目的。但是沒有,張家口機場沒有聽到周宇馳一點點聲音,也沒聽到3685直升飛機駕駛艙內撕扯搏鬥的聲音,無線電對話按鈕被迅速關閉了。

 

       我們知道駕駛艙內,周宇馳坐的位置在陳士印駕駛座的背後,並且被陳士印的椅背壓得緊緊地,使得周宇馳不能動,所以周宇馳沒有可能做到迅速關閉無線電對話按鈕的。

      能做到這一點的,一定是陳士印,隻有他才可能迅速關閉無線電對話按鈕,因為陳士印坐在副駕駛位置上,3685直升機是聯動係統。所以隻能是陳士印才有可能迅速關閉對話按鈕。也就是說,此刻陳士印並不是陳修文幫手,而是陳修文的對手。因此也可說明周宇馳並不是機艙內的那個死亡威脅。陳士印才是那個死亡威脅!

 

       應該是:因為陳修文看到陳士印槍殺了周宇馳,感到了恐懼後才對張家口機場喊話的。陳修文喊話時周宇馳已經被殺死了。

 

  我們再換個角度來分析:

 

       如果駕駛艙內死亡威脅來自陳士印,那麽,周宇馳一定會與陳修文聯手對付陳士印,因為周宇馳手裏有槍。但是此刻也沒有看出周宇馳與陳修文聯手的跡象,同樣張家口地麵也沒有聽到駕駛艙內周宇馳幫陳修文的聲音。如果陳修文對地麵呼叫時,周宇馳能限製一下陳士印的話,陳士印就不會那麽快速的關閉無線電對話按鈕,地麵就會了解更多的駕駛艙內的信息。所以我判定:周宇馳此時已經被陳士印殺死了,他無法幫助陳修文。

      3685直升機一起飛陳士印就尋機殺死周宇馳,這應該是早已謀劃的陰謀了。如果陳士印不想腹背受敵他必須先殺掉周宇馳。

 

通過上麵的邏輯分析得出結論:

        陳士印在直升機剛剛起飛不到十分鍾就把周宇馳給槍殺了。

 

    這段分析,與我的結論相比並不是很完整,但是加上後麵的幾個證據將會為我的分析判斷做一個完整的補充。

 

      幾年前網友王雲寶在他農家樂的博客上他轉述了四十多年前的一段往事。一篇《航空博物館裏的3685號直升飛機與什麽事件有關?》博文道出了“九一三事件”的一個秘密。

   當年九一三事件中的3685直升飛機就迫降在他的家鄉——懷柔渤海所。

       1971年9月13日淩晨5點多,3685直升機剛剛降落就被兩個起大早的人發現了。一個是景峪大隊負責放牛的老曹。一個是在景峪村蹲點,早晨回機關開會的公社副書記閻炳軒,他騎著自行車正走到這裏。二人遠遠看到飛機落下,就來到飛機跟前。這時大約是淩晨5:40。‘二人先是圍著飛機轉一圈,見飛機倉門是開著的,周圍沒有人,在好奇心的驅使下,二人迅速爬上飛機。在平時飛機是絕對不能讓村民接近的,更甭說爬上去,這次例外,二人心理挺納悶。飛機座位上放著一些文件和器材,老閻和老曹在座位上坐一會,便不經意地往駕駛室看,啊!一看嚇了一跳。駕駛室玻璃濺滿血跡,座椅上斜躺著一個人,身上淌著血。副駕駛座位下還躺著一個人,滿臉是血跡。老閻和老曹頓時嚇得臉色煞白,意識到飛機出事了,趕忙跑下飛機。老閻、老曹兩個人立刻回村裏報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a68637f40101cz5m.html

參看:王雲寶農家院的博客《航空博物館裏的3685號直升飛機與什麽事件有關?——之後記》

 

    網友王雲寶這段敘述,揭開了一個被掩蓋了四十多年的謀殺命案!也為我分析周宇馳是在駕駛艙內被陳士印槍殺的結論提供了一個證據。

 

    1971年9月13日淩晨,有人在3685飛機降落的第一時間大約5:40,看到了駕駛艙裏麵有兩個死人;我們知道,駕駛艙裏麵一共三個人,隻有陳士印還活著,這兩個死的人,一個是陳修文另一個就是周宇馳!

  

     半小時後,大約6:10左右,懷柔當地公安員陳鳳春爬上直升飛機駕駛艙時,駕駛艙裏麵卻隻剩下陳修文一具屍體,周宇馳的屍體沒有了。我們知道死人是不會跑的。而且駕駛員陳修文的屍體也從“斜靠”在玻璃窗上變成為“端坐在”駕駛座上了;我們知道死人也不應該動的。而且陳修文的胸前還多了一張《北京——蘇聯伊爾庫斯克航行圖》參看達崑《為什麽說九一三事件3685直升飛機上繳獲的航圖是偽造的》。

 

    所以我認為:就在閻炳軒副書記、老曹回大隊報告的空檔,陳士印、李偉信將於新野騙到玉米地裏槍殺了。然後又返回3685,將周宇馳的屍體搬到了玉米地裏,並偽裝了自殺現場。因為匆忙,陳士印、李偉信在搬動周宇馳屍體時,把周宇馳的一隻黑色涼鞋掉在了從直升機到玉米地的半路上。這一證據也指向周宇馳的屍體是被人由駕駛艙(第一死亡現場),移動到玉米地裏(第二現場或偽造現場)。慌亂中陳士印把自己那把特工專用的69式手槍(死人凶器、罪證)也丟了。

 

    關於陳士印殺周宇馳的證據:69式手槍。這得益於我在網絡上發現的另一篇博文。

 

       八年前的一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的網站上發現一篇關於“九一三”的文章,這是當年懷柔渤海所當地一個叫陳鳳春的公安員寫的回憶文章,文章中有很多章節明顯是參看官方的敘述,可是他親身經曆“九一三”的一些細節使我興奮不已,因為他文章中的一些細節,完全符合我的推論,並為我的關於陳士印殺害周宇馳、陳修文、於新野的推論,提供了有力的證據!

                         陳鳳春文章截圖:

    913那天,陳鳳春來到直升飛機現場比較早,大約6點多鍾。他說:‘當時我正擔任懷柔縣公安局駐沙峪公社公安員,並臨時兼任公社武裝部長。’ (他來到3685直升飛機降落地點時,胡世壽、楊發勳等人還沒有到現場)

 

     陳鳳春回憶說:‘再加上我身穿警服,所以大家看見我來了,就自動給我讓出一條路。我要求他們離飛機遠點,注意保護現場,然後就登上了直升飛機的駕駛艙。’

 

   ‘登上飛機後,首先映入眼簾的是飛行員依然“端坐”在駕駛座位上。這名飛行員大約二十歲左右,眼睛閉著,耳機子斜掛在頭上,頭部被子彈打中,鮮紅的血還往下流著,他的胸前放著一張地圖,機艙中濺了許多血。’

                                            

      ‘我按著公安機關勘查現場的要求,公安人員到達現場後如果發現人活著首先要先搶救人。我用手試了試他的鼻部、嘴部,已沒有一絲氣息,接著我又用手摸了摸他的胸部,並把耳朵也貼到他的胸部,仔細聽聽,發現心髒已停止跳動,再根據被槍擊中的部位,我斷定這個人已經不行了。我又詳細觀察了一下機艙,看見直升飛機的正麵有兩個彈洞,左側有一個彈洞,機艙內還有兩個大提包,一個提包已裂開,裏麵好像是文件之類的東西。根據保護現場的要求,我對屍體、地圖、提包等一點未動,簡單記錄一下就下了飛機。 下飛機後我要求民兵和治保幹部要保護好現場,群眾必須退離飛機一丈以外,任何人不準靠近飛機,更不準登上飛機。我從地上找了一個石子,沿飛機周圍畫了一個大圓圈。’

 

     注意:這裏公安員陳鳳春登上飛機駕駛艙發現了幾個問題:一是,駕駛艙裏隻有一具屍體;二是,駕駛員陳修文從歪倒在駕駛座上,頭倚在玻璃上,變成為:飛行員依然“端坐”在駕駛座上,胸前放著一份地圖。

 

     ‘與此同時,我還聽說有一名群眾在飛機旁揀到一支手槍,我馬上收上來,一看是一支嶄新的“六九”式,裏麵還壓著子彈,我把槍插在腰間。接著就騎著自行車向公社趕去,準備向公社領導和縣公安局、武裝部匯報情況。’

http://www.mps.gov.cn/n16/n1237/n1447/n37380/n42340/n42820/133854.html

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網站《林彪黨羽在懷柔落網記(陳鳳春)》

 

      陳鳳春的這篇博文不僅證實了我的判斷是正確的。而且還為周宇馳的被殺提供了凶器證據。並且揭示了陳士印在直升機降落後在駕駛員陳修文的屍體上放上了一份《北京——蘇聯伊爾庫斯克航行圖》進一步證實了3685直升機所謂913淩晨的叛逃就是陳士印和李偉信槍殺周宇馳、於新野、陳修文並偽造現場、偽造證據,並栽贓林彪、林立果等人。

參看:達崑《為什麽說九一三事件3685直升飛機上繳獲的航圖是偽造的 》

 

     還有一個問題,可以證實69式手槍是一個不敢示人的殺人證據。

 

     公安員陳鳳春於913早晨6:20左右從村民手中收繳的那把嶄新的、槍裏壓著子彈的“69式手槍”,是一把至今都沒有公開資料的秘密武器。我查遍網絡沒有找到官方關於69式手槍的介紹,隻有67式7.62mm微聲手槍與69式手槍比較相近。

 

    有一個資料可證明69式手槍是確實存在的。一個網友在為朋友尋求法律幫助時,在網絡上貼出一條信息:我朋友非法持有一支近似69式的手槍,但沒有子彈,最近被公安機關將人和槍抓獲,請問我朋友屬於犯罪行為嗎?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54452517.html

 

     沒想到,陳士印丟的那把69式手槍,913清晨在3685直升飛機旁被圍觀的老百姓撿到了,送交給了當地公安員陳鳳春。這把特殊的手槍,為周宇馳、陳修文的被殺提供了一個有力的物證!

 

 

67式7.62mm微聲手槍作為一種特殊用途手槍,主要裝備偵察人員及其他特工人員,用於執行特種戰鬥任務。該槍於1956年開始研製,1967年設計定型。該槍消聲原理采用阻性消聲和屏蔽消聲,具有比較好的消聲效果。實際使用表明:槍口噪音較小,小於75分貝,且具有微煙、微光等特性。該槍結構緊湊、外形尺寸較小、攜帶方便、射擊精度較好、操作簡單,是偵察人員及其他特業人員不可多得的一支特種手槍。

67式7.62mm微聲手槍是偵察人員及其他特業人員不可多得的一支特種手槍

關於69式手槍的介紹,過去曾經在作家鄧一光以九一三事件為背景的小說《我是太陽》裏看到過。以為這款手槍是作者虛構的。他是這樣描述的:

 

      69式7.62毫米軍用手槍,這種手槍有六十一種 通用零部件,十五種專業零部件,三種改製零部件,全部拆卸開來擦拭十分麻煩。這種子彈穿透力足,同時又不含特種彈藥,產生的永久性彈道遠小於5.56口徑與7.62口徑的步槍彈,擊中目標後前後創口都能保持得很秀氣,沒有太大反作力、、、。

 

      我找遍了網絡中的中國手槍大全,都沒有找到關於69式手槍的正式介紹。他應該是67式7.62毫米無聲手槍的改進型。

 

為什麽說69式手槍是陳士印的?

 

      這把被撿到的69式手槍究竟是誰的?913淩晨3685直升飛機降落在懷柔渤海所,駕駛艙裏隻有三個人,陳修文、周宇馳已經死了。陳修文應在排查之外;如果這把槍是周宇馳的,它一定會列在周宇馳殺害陳修文的罪證之中!可是在後來的有關“九一三事件”相關的罪證裏麵並沒有這樣一把69式手槍。有資料證明周宇馳、於新野用的是54式手槍。而且他們的手槍都在玉米地裏!

 

    這把69式手槍陳鳳春後來交給誰了,他沒有交代。衛戍區警衛三師也沒有公布這個信息,當年中央也沒有將這把69式手槍作為周宇馳殺害陳修文的證據,就像沒有發生這件事一樣。顯然有人把這個“九一三事件”中重要的殺人證據給隱藏了。我認為這把69式手槍就是陳士印的!

 

至於陳士印的殺人動機是什麽,毫無疑問陳士印與周宇馳、於新野、陳修文是沒有私仇的。當然也沒有公仇。陳士印的殺人動機很簡單——執行命令!

 

執行誰的命令?這就要去問問陳士印本人了。

 

達崑於紐約 20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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