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清明節,李振盛在刑場拍攝了一些照片。那次行刑一共槍斃了8個人,其中有兩個人是哈爾濱電表儀器廠的技術員,他們因為散發了一張油印的小報《向北方》,被打成“反革命集團主犯”,因為他們“一心向著北方的蘇修”。(文字來源:《南方人物周刊》2012年第15期,記者:徐梅)圖為1968年4月5日,巫炳源、王永增因散發油印小報《向北方》定為“反革命集團主犯”在哈爾濱被處決。(圖/李振盛)
文革時期處決反革命 -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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