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說披頭士之前美國沒啥band,美國是個大農村而已。但美國有巨大空間給音樂藝術發展。加上現代音樂藝術都是在商業背景下運作,美國的東西對全世界的影響是最大的,所以這種影響轉回到英國,很多英國band還有英國本土歌手很美國化,甚至有人唱歌也是美國腔。他們從小就是這種影響長大的,也算合情合理。
但我喜歡的歌手band都是英國滴。(老頭子們例如beatles, stones, police, pink floyd之類,甚至現代流氓Oasis, 愛爾蘭的O2我都不提哈)
除了幾個比較明顯大家眾所周知的的,coldplay, razorlight,
還有
franz ferdinand(他們第一張非常好,同樣的,第2張開始下坡)
guillemots (我以一個搞音樂的人的老婆的角度推薦他們,你一定要買他們的第一張專輯!!)
the streets (我最喜歡的rapper,英國白人,伯明翰滴,他們前3張都好聽,一定要聽第一張!!)
女的我知喜歡大眾的有名氣的,dido, lily allen, kate nash, KT tunstall等等。
美國因為市場太大,band都是運作下產生發展,好比bon jovi,為什麽英國樂人根本不吊bon jovi就是這個原因。英國是小海盜國,必須極有特色極有創造能力的band可以生存。這就是為什麽,到現在美國人也說好的rock band都在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