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母親還是他的監護人,由他母親決定是否簽字放棄治療。這是最好的安排。不知道陳無良糾結什麽?他的愛情觀真有問題。
我的理解是不再打離婚官司,女方即使離婚了,願意負擔所有的醫藥費。但她不用去醫院受到精神和體力的折磨,可雇護工照顧腦S病人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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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母親決定他何時離開合乎情理。我理解
-忘憂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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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2025 postreply
04: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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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可以要求自己對對方不離不棄,即使腦S後還能時時刻刻在邊上細心照顧和精心護理,哪怕砸鍋賣鐵,哪怕不顧對方的尊嚴,但他沒有
-朦朧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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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2025 postreply
0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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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下兩個人不走到一起也不失為一個好的選擇吧(省得某一方心存芥蒂)。隻朋友就不會有過多要求,往往越親近的關係要求越高
-忘憂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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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2025 postreply
06: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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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認為真愛是付出,而不是索取。。。如果愛情觀如此南轅北轍,兩人是無法走在一起的。曾經寫過一首小詩,轉於下:
-朦朧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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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2025 postreply
21: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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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不會要求對方如此,因為愛是無我,隻要對方幸福快樂就是你的幸福快樂!否則那來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許”一說
-朦朧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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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2025 postreply
21:4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