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不是。便衣警察收到的命令是盡量活捉,隻有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才能擊斃。早晨6:20第一個清潔工便衣發現嫌疑人出現

他立刻通知下一個便衣,這些便衣都是串聯電路,一個接一個,他們已經確認嫌疑人就是張克寒,但沒有把握活捉,隻能跟著。跟著跟著……暴露了,張又剛巧走進了死胡同,如果他不掏槍射擊,兩個便衣一定會衝上去活捉他,最好的機會,不需要盤問。

警方是想活捉他的,當場擊斃便宜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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