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代表民生的重大提高。
“殺人償命”已經不適合現在國情,林茂生死案重審,法律講證據不講感情;東萍半枚血指紋通過高科技手段可以讓真凶繩之以法;
林茂生意外被殺死亡案件,在我看來,的確不適合執行死刑立即執行。死緩,如果本人積極表現,過幾十年出來,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這才是國家文明的進步。
高科技的使用,證明我國科技水平遠低於國外。
14歲女孩被奸殺5年,真凶依然逍遙法外,父母抱著女兒遺像看到民警當場昏倒,那段表演讓所有觀眾為之動容。
剛剛看到一則新聞,香港警察剛剛抓捕了一名在逃27年的縱火殺人犯,1997年一場大火燒死17名男女,凶殺潛逃大陸,現已52歲,27年警察依然堅持不懈,令人敬佩。
所以,我是刑警,不是說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