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這些,但要有大致行程及在華的酒店等信息。
那時候大部分海華還是申請探親簽證Q2(我也是),還有一種長期團聚Q1,更彈性,每次在華的停留期可以更長。
但也有國內沒有直係親屬了但想去純旅遊的;或者嫌寫邀請信麻煩而申請旅遊簽證的。如果你的就是旅遊簽證,那是完全可能的。
那時候美國中國在外交政策上是對等的,中美兩邊的旅遊簽證也都可以是十年多次往返。我國內的小輩好幾個都有十年有效的旅遊簽證,拿著來美國玩。
現在看網友反饋,我們目前可以申請新的十年有效的探親簽證。過去的十年有效簽證,不論是探親的還是旅遊的,都還沒有恢複。而且,即使是一次性的旅遊簽證,目前也還沒恢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