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俺們不差錢,其實我們明明是兩個人的。
本文內容已被 [ 碧波漣漪 ] 在 2010-10-27 09:18:38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店家狗眼的,竟然不把俺帶的4歲娃算個人。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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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店小二愚昧啊,沒看出你家4歲娃是個億萬富翁,將來的。。。
-鬆鼠桂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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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010 postreply
19: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