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節骨眼上,貸方一般不跟借方多廢話,沒錢,又沒有能自圓其說的還貸計劃,就得往外請人。你老弟說得“策略上不還貸”的情形要個案分析。當下主體上斷供的原因還是真沒錢造成的,如果有錢,而且是自住房,市價再低於欠款總額也還是要繼續住下去。如果是投資房,市價大大低於欠款,比如房子值50萬,欠款100萬,而且equity是零或接近於零,那麽擱誰都會“扔房”。
西雅圖規矩有所不同,斷供半年就有趕人的。現在是在“從重從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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