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美國綠卡,暑假在上海簽過西班牙的申根。根據規定,領事館隻接受本領館轄區內的常住居民,對居住在大陸的中國人來說,要看你的戶口,我有朋友十幾年來在上海定居和工作,但是戶口在深圳,每次簽證照樣要到廣州去簽。
那為什麽說有時候也可以呢?我那次在上海簽西班牙之前,給西班牙領事寫了信,解釋了必須要在上海簽的理由,領事回email說你可以來簽,我拿了email的打印件去領事館遞交材料。如果沒有這個的話,領事館收材料的人不會收你的申請,你根本遞不進去。還有一種可能性,就是你辦當地的外來人口居住證。我另外一次在上海簽證,不是申根,其實我的戶口在天津,我在上海辦了暫住證,證明我確實是居住在上海,所以也順利出簽了。這種情況,你要去當地街道辦居住證。
總之,嚴格按照規定的話,可能有些國家會不讓你簽,有些國家可以。我建議你決定回國簽證之前,先谘詢你所要簽的國家駐中國使領館,等有確切答複再這麽辦。比在這兒問我們靠譜得多。我們在這裏說話都是不用負責任的!
何況,同一個國家在中國的使領館所要求的申請材料,比在美國複雜,你都要按照中國的要求來準備,很多東西在美國簽申根不需要的。比如,國內德簽要你所訂全程旅館的有旅館抬頭的傳真確認!麻煩不麻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