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道德正義還是要利益交換?
社會群體,人和人之間,是要講道德正義,還是要講利益交換?回答這個問題,很多人會脫口而出,要道德正義不要利益交換。人類文明幾千年,古聖先賢,都教導人要講道德正義,不要講利益交換。講道德正義的,是好人,為道德正義獻身的,是義人是楷模;講利益交換,即便不是壞人,至少也是為人沒有品味,有些低級庸俗。這其實是大不然。
中國人宣楊道德正義,最有名的一段,是孟夫子的魚和熊掌。魚吾所欲也,熊掌吾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吾所欲也,義吾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身而取義。中國人舍生取義的楷模,古代是文天祥方孝孺,近代是譚嗣同秋瑾。不過刀架在脖子上,能舍身取義的人,少之又少。所以總的說來,事到臨頭,舍生取義的鳳毛麟角,舍義取生的則是不計其數。為什麽呢?因為貪生畏死,是人的本性,是個體的生命法則。
一個人能舍生取義,從根本上,是因為他有信仰,是他堅信,這個世界上有比生命更寶貴,更值得守護的東西。歐洲人舍生取義的楷模,是蘇格拉底。蘇格拉底被雅典政府,判了死刑,他的學生們,計劃幫他逃命,但是他認定了守法比活命重要,拒絕逃亡,從容就死。他堅守的義,是雅典的法律。基督教初起的幾百年,被世俗政權殘酷迫害,無數的基督徒,仰望主和天國的光輝,舍身成仁,他們的義,是對耶穌,對永生的信念。文天祥講的,是民族大義,方孝孺堅守的,是儒家忠孝節義的道德倫理。譚嗣同秋瑾的義,是維新是革命。
人類社會,開頭有好長一段,是不講道德正義的。大家講的,是力大為王。希臘神話荷馬史詩,無論是人是神,打來打去,講的全是力大為王。炎黃子孫,山海經裏,一大堆的故事神話,阪泉之野,炎帝大戰黃帝;然後是黃帝戰蚩尤,共工戰顓頊怒觸不周山,也是打來殺去,力大為王。 春秋無義戰。東周列國,利益勾兌,陰謀詭計,人殺人人害人,什麽都有,就是沒有道德正義。
人開始講道德正義,東西方不約而同,都在兩千幾百年前,這個大約是跟當時的人類社會,有了一定的規模有關。古希臘分成了大大小小的城邦,成了社會組織社會製度的試驗場。於是就有人立法,也有了蘇格拉底柏拉圖;猶太人有了一神教,摩西十戒, 神給人立規矩,不許偷不許搶;在中國,孔夫子講社會組織的禮儀製度,要求大家克己複禮。這以後的人類社會,在力大為王之外,就又有了道德正義。人有了宗教道德倫理,是文明的巨大進步。力大為王加道德正義,政府公權力和宗教社會倫理的有機結合,是人類舊文明的精髓。
接下來的兩千年,猶太人的一神教,發展演變成了基督教和伊斯蘭教。天主教會抑惡揚善,係統地建立以神為本的社會道德倫理,依仗著神和理性的力量,約束對抗世俗政權的野蠻殘暴,用神的權威,維護歐洲社會的總體安定。中國沒有一神教,儒家幹脆以人為本,建立發展以禮義廉恥忠孝仁愛為核心的社會道德倫理製度。儒學不是宗教,子不語怪力亂神。中國集權的社會製度加儒學文化,獨樹一幟,兩千年下來,蔚為大觀,深入人心。歐洲中國,講道德正義,一個以神為本,一個以人為本,內容大不一樣,但是都不抽象,越講到後來,就越具體細微,涵蓋社會生活,個人行為的方方麵麵。
在沒有道德正義之前,人殺人,特別是一群人殺另一群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在成吉思漢統一蒙古的戰爭中,或者更近些,在努爾哈赤統一後金的戰爭中,被打敗了的部落,成年男子一律格殺毋論。一旦有了道德正義,就不一樣了。有了道德正義,人就不能隨便殺,殺人必須要有理由。這個是文明人和野蠻人的根本不同。
不過人類社會,還是力大為王。害人殺人需要理由,和不害人不殺人,是兩碼事。道德正義是善,有善自然就有惡,好人從善,壞人從惡。於是道德信仰,搖身一變,好人殺壞人,反到成了力大為王,人害人人殺人最便利的根據由頭。歐洲中世紀,就有了宗教裁判所送異教徒上火刑架。中國人更是厲害,不忠不孝的罪比天大,對付謀反的人,千刀萬剮滅九族。西班牙人殖民主義征服美洲,屠殺印第安人,打的旗號,是Sword, Glory and God;魯迅讀中國的仁義禮智信,讀來讀去讀到的,是滿紙的人吃人。
到了近代,科學興起,基督教分裂,天主教會的精神權威在歐洲衰落。隨之而來的,是宗教戰爭。大家都信主,都講道德正義,但是要如何信如果講,有了不同意。不同意就你殺我我害你,都要滅了對方。不過打來打去,誰也滅不了誰,最後沒辦法,隻好不打了。講道德正義走極端人殺人,結果所有人的日子都沒法過。於是現代社會,就有了宗教信仰自由。大家同意,人千萬不能再拿道德信仰,做人殺人人害人的理由根據。一個人隻要不犯法,你愛信誰信誰,愛信什麽信什麽。現代社會的兩條最根本的原則,一條是宗教信仰自由,一條是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宗教信仰自由,是歐洲人用無數的性命換來的教訓。
現代文明的智慧,是商人的智慧,是各退一步,利益交換的智慧。 1689年英國的光榮革命,君主立憲,美利堅合眾國的誕生,都是英國人和英國人中庸妥協的結果。不是不打架,不過打到大家都頭破血流的時候,再打下去,就是愚蠢,對誰都沒好處,就各退一步不打了。講道德正義的人,一般是不懂得退讓妥協,也是不講利益交換的。法國人缺少妥協退讓的精神,所以法國大革命,為了自由平等博愛的社會理念,和舊文明的世界,誓不兩立,不死不休,到頭來演變成了革命者自相殘殺,革命反噬自己的優秀兒女的恐怖血腥。
什麽人最懂得最願意利益交換退讓妥協?當然是成天討價還價做買賣的生意人。做生意不是做強盜,做買賣講你好我好大家好。互通有無,合作共贏。有利益衝突的時候,商人會本能地各退一步不打架。一打架,生意沒得做,錢也就沒得賺了。什麽人最不懂妥協退讓?自然是高舉著道德正義的旗號,力大為王的舊文明的英雄。不幸利益交換,妥協退讓的智慧,必須起爭執的雙方都有,有一方沒有就不行。張伯倫的英國政府,為了避免戰爭,對納粹德國,妥協再妥協,退讓再退讓,但是不幸他碰到的,是想征服世界的納粹希特勒。世上最可怕的,是自認為真理正義智珠在握,不講利益交換,隻講自以為是的道德正義,又擁有絕對權力的人。這樣的人,上世紀,列寧是一個,希特勒是一個,發動大躍進前的毛澤東,也算一個。
法律和道德,是人類社會規範個人行為的兩種手段。這兩種手段,在現代社會,性質完全不同。現代社會,是法製社會。法律是用來要求約束全體人的,道德信仰價值觀念不是。一個人講道德信仰,自己約束自己沒問題,但是他不可以拿自己的道德信仰去要求別人。拿自己的道德信仰去要求別人,是道德綁架。 你可以釘唇環舌環,可以同性戀,可以信法輪功信山達基教(Scientology),這些是你的自由。我如果認為這些不是好事情,也是我的自由。社會的道德觀念,不強求一致,是現代民主社會的一大特征。多數人的道德觀念, 隻要沒有形成法律,就不能淩駕於少數人的道德觀念之上,更不能拿來約束要求社會全體。
現代文明,是商業文明,商人不講道德正義,講利益交換。整個社會,沒有強求一致的道德正義。現代社會鼓勵提倡個人主義。在自由交換的商品市場上,人人為錢,為自身利益,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當然力大為王的原則,根植在人的天性之中。利益交換,在商品市場上,自然而然,就又變成了錢多為王。不過錢再多,能害人但是不能殺人。結論就是講利益交換,遠好於講道德正義。講利益交換,不講單一的道德正義,是人類文明的又一次的巨大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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