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字》原型:安妮·哈欽森和宗教自由

來源: 馮墟 2024-03-20 08:30:1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1311 bytes)

十六世紀上半葉,繼德國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發起的宗教改革,英王亨利八世通過《至上法案》(1534)從羅馬教廷奪過對英國教會的控製權。在英國,教會成為政府的附庸,政府任命神職人員;基督教成為國教,全體人民都是英國教會成員、別無選擇。進入十六世紀下半葉,針對政教不分造成的腐敗,在學術中心劍橋一帶興起了清教徒(Puritan)運動,改革教會以求純潔。清教徒堅持上帝、而不是統治者才是最高權威,信眾選舉牧師、淘汰不合格的神職人員。清教徒中的分離派(Separatist)堅持從英國教會裏脫離出來,實行政教分離。從神學角度來講,分離派主張信徒就其個人行為對上帝負責,對日常行為較少限製。而清教徒相信集體正義和清規戒律,對日常行為有嚴格限製。

清教徒尤其是分離派的活動妨礙了政府對於信仰和人口的控製,政府開始對他們進行壓製和迫害。斯克魯比小鎮的分離派在1608年逃到荷蘭。他們中的一部分在1620年8月轉道英國,並於9月搭乘“五月花號”前往北美。他們在船上訂立了《五月花號公約》。12月21日,他們在普利茅斯登陸,建立了普利茅斯殖民地(以下稱“普利茅斯”)。這一批分離派信徒自稱朝聖者(Pilgrims),以區別於其他清教徒。

十年之後,大批清教徒為了逃避宗教迫害,在約翰·溫斯羅普(John Winthrop, 1588-1649)帶領下,也來到北美,建立了馬薩諸塞灣殖民地(以下稱“馬灣”)。他們的誌業,是要建立一個合乎聖經的政區。為保持殖民地的純潔性,他們在原則上排斥民主,高度警惕分離傾向,嚴厲製裁異見者。他們在實踐中采用一些民主手段,行政官員和神職人員由選舉產生。

二者之間的差異,不僅表現在跟英國教會的關係和教義上,最明顯的是人口質量。普利茅斯的朝聖者文化素質不高,不比馬灣的清教徒。到1640年,前者人口也才2,500人,而馬灣有20,000人、占絕對優勢。今天在美國,能分清這兩撥早期移民的人並不多。

但無論是普利茅斯,還是馬灣,都談不上太多的宗教自由。在英格蘭受迫害的人,來到新英格蘭,開始迫害別人。

 

馬灣的安妮·哈欽森(Anne Hutchinson, 1591-1643)是霍桑名著《紅字》主角海絲特·白蘭的原型。安妮出生於英格蘭林肯郡奧爾福德(Alford)。父親弗朗西斯·馬伯裏(Francis Marbury)是倫敦聖公宗牧師,有強烈清教徒傾向。安妮出生前,弗朗西斯因一再挑戰權威,遭教會監禁。

弗朗西斯提供給安妮的教育,遠超絕大部分女子所受教育。安妮曾在倫敦生活,後嫁給故鄉友人、麵料商人威廉·哈欽森。兩人回到奧爾福德生活,並追隨清教徒牧師約翰·科頓。盟約(covenant)是神學的重要概念,改革宗正統堅持行為之約,而科頓主張絕對恩典(grace),差別在於恩典之約應許給所有相信基督的人永生,與信徒的行為無關。科頓因偏離正統,於1633年被迫逃往新大陸,帶著安妮的長子。安妮一年後帶著10個孩子漂洋過海,追隨科頓在波士頓定居。

安妮在英格蘭生了14個孩子,夭折了三個;在波士頓又生了一個。她是極有經驗的產婦和接生婆。她四處接生,為孕婦提供精神指導。裁判官約翰·溫斯羅普讚不絕口,“她日常所言都是天國事跡”,“她的話語通常是用公義和善良傳達”。她利用接生建立的人緣,開始麵向婦女,每周在家舉辦聖經講習會,宣傳科頓布道的內容。後來發展到男人也參加,規模達到60人之多,甚至包括年輕的殖民地總督亨利·範恩。她的家庭聚會引起了教會的注意和警覺。

安妮是科頓所在的波士頓第一教堂的成員。起初隻有科頓主張恩典之約,本地其他牧師都主張行為之約。安妮開始在私下裏、後來發展到半公開,指責地方神職人員隻宣揚行為之約、忽視恩典之約。正統派牧師布道,她甚至會借故離開。一些神職人員開始指責她傳播非正統神學教義。

恩典之約的主張,一度處於上升趨勢。1636年5月,約翰·威爾萊特牧師從英格蘭趕來,加入了波士頓的自由恩典派。讓本來人多勢眾的正統派感受到了進一步的威脅。

1637年3月,政治局勢開始轉向。威爾萊特被控蔑視和煽動,並被定罪。5月,範恩在總督選舉中不敵溫斯羅普,波士頓所有支持安妮和威爾萊特的地方法官均在選舉中失利。範恩在夏天返回英格蘭,一去不返。正統派秋後算賬時機成熟。11月2日,法庭決定驅逐威爾萊特,命令他在14天內離開馬灣。

普通法庭7日開始審判安妮,連續兩天。雖然她是自由恩典派穿針引線的靈魂人物,但是給她定罪並不容易。她有違正統的言論全是私下的、沒有公開,也沒有訴諸文字,難以起訴。指控她唯一的依據,是她跟數位正統派牧師的私人交談。她在法庭上反戈一擊,指出幾位正統派的證詞違背了牧師對信眾的保密義務。她在法庭上沉著勇敢、應對自如,控方並沒占到優勢。溫斯羅普無可奈何:“我們無意跟女人辯論。”安妮慷慨陳詞,表明她隻敬畏上帝,法庭無權審判她。控方得到了指控她蔑視和煽動的理由。當時就有人注意到,溫斯羅普一人既是檢察官、又是審判官,違背法庭規則和程序正義。

法庭宣告,安妮·哈欽森是異端、是魔鬼的代表和“不適合留在我們社會的女人”,處以驅逐,必須在三月份以前離開馬灣。這一判決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熱烈擁護,清教徒們真心相信,趕走安妮就是保護天神的永恒真理。

1638年3月15日,安妮被迫接受教會審判。在兩次審判之間,孕中的她一直被軟禁,不能跟家人見麵,前後達四月之久。審判中,科頓提及安妮私生活不檢的流言蜚語。科頓本是自由恩典派的始作俑者,最終卻選擇了明哲保身。教會法庭宣判:“……將你逐回……魔鬼之手……從此以後你就是邪惡的代表……我以耶穌基督和教會的名義命令你像麻風病人般離開教會。”

至此馬灣政府和教會都驅逐安妮,主要支持者要在三個月內離開馬灣,其他人被教堂解雇或剝奪權利。法庭命令將波士頓58位公民和鄰近城鎮17人解除武裝,直到他們不再“煽動”。許多人拒絕妥協,追隨安妮一起流亡。

他們投奔早先遭到驅逐的羅傑·威廉姆斯(Roger Williams, 1603-83)。威廉姆斯已經建立了普羅維登斯種植園。他們買下阿奎德內克島(後更名羅德島),建立了新的殖民地。1638年5月,安妮生下一個葡萄胎。馬灣的正統派幸災樂禍,認為是上帝的懲罰。威廉在1641年6月過世。羅德島殖民地和普羅維登斯種植園實行政教分離,保護宗教自由。

麵臨被馬灣吞並的威脅,1642年夏,安妮帶著七個孩子和一個女婿前往新荷蘭,一行十六人。他們定居在裂岩(Split Rock)附近(今屬紐約市布朗克斯)。大約在1643年8月,他們遭到希瓦諾伊族原住民屠殺。消息傳到馬灣,人們普遍認為她罪有應得。康科德的彼得·布克利牧師寫道:“讓她這該死的異端死於神之公義複仇,嚇阻她勾引的所有追隨者,不再與她有任何關聯。”

美國立國以後,通過憲法保護宗教自由,實行政教分離。公立學校不許祈禱,政府不能幹預宗教事務。

以安妮·哈欽森為中心的“唯信仰論之爭(Antinomian Controversy)”,是曆史上的重要事件。有諷刺意味的是,安妮的事跡得以在曆史上流傳,主要歸功於迫害者約翰·溫斯羅普持續的關注和不斷的記述。溫斯羅普當然是重要的曆史人物。

而安妮·哈欽森已成為女性的傳奇,永載史冊。她是接生婆,催生了美國的宗教自由和女性權利。

她的後人包括總統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喬治·赫伯特·沃克·布什和喬治·沃克·布什,總統候選人斯蒂芬·阿諾·道格拉斯、喬治·羅姆尼和米特·羅姆尼,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梅爾維爾·富勒和小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哈佛大學校長查爾斯·艾略特等。請點擊看詳情。

她跟《紅字》裏的海絲特·白蘭不一樣,她沒有風流韻事。海絲特吸引的是教區的牧師,安妮吸引的是牧師的教區。小說《紅字》裏的故事發生在波士頓,屬於清教徒的馬灣殖民地。黛米·摩爾主演的電影《紅字》將故事的發生地移植到鯉魚岬,曆史上卻屬於朝聖者的普利茅斯殖民地。朝聖者較少清規戒律。電影改編在這一點上有瑕疵。

 

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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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字是一部偉大的小說 -LinMu- 給 LinMu 發送悄悄話 LinM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20/2024 postreply 14: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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