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喜歡“紅歌”,無可非議。但什麽是紅歌,缺乏一個嚴格的定義。百度這樣說:“紅歌”泛指歌頌社會主義、共產黨和無產階級革命運動的歌曲。由於紅色象征著無產階級革命和社會主義,“紅歌”自然代表著無產階級的政治取向和意識形態。
按這個定義,毛時代的很多歌曲,尤其是文革之前的“流行歌曲”並不屬於“紅歌”,他們之所以受到歡迎,不是因為紅色,而是它們大都貼近生活,來源於生活。比如:《劉三姐》,《五朵金花》,《冰山上的來客》,《蘆笙戀歌》等等。
真正的紅歌:
《我們走在大路上》、《革命人永遠是年輕》、《爹親娘親不如毛主席親》、《祝福毛主席萬壽無疆》,毛主席語錄歌等等。
好聽與否,沒有客觀的標準,但是藝術的高低,可以探討。
就我個人而言,不朽的藝術(包括文學)作品,應該發自內心,從生活出發,而不是為了歌頌一個政黨,一個大活人或某一種政治體製,這類作品,都是無病呻吟。那種高昂亢奮的旋律聽多了倒是會得病。
其次,橫向比較的話,同一時期的台灣校園歌曲,美國的披頭士,鄉村歌曲無論從流行的深度和廣度都碾壓“紅歌”。優秀的歌曲是沒有國界的,披頭士的專輯深入幾乎每一個國家的音樂愛好者的心靈,至今,還沒有一首紅歌越過國境線,甚至沒有越過文革這道時間線。無論是卡倫·卡朋特還是約翰·列儂或是邁克爾傑克遜,他們都將永載人類史冊。
紅歌之所以“紅”,一是它的政治色彩,二是其背後的血腥。在那血腥的年代,無論是創作了《蘆笙戀歌》(原來叫蘆笙戰歌)的雷振邦,還是解放軍軍歌的作者鄭律成,《在那遙遠的地方》、《達阪城的姑娘》王洛賓,《英雄兒女》《讓我們蕩起雙槳》的劉熾,或是《爹親娘親不如毛主席親》的李劫夫,統統都成了“反革命”“右派分子”,最慘的是創作了全球華人耳熟能詳的《恭喜恭喜》,《玫瑰玫瑰我愛你》的陳歌辛(梁祝作者陳剛之父),被打成右派,在那個所謂的“三年自然災害”中活活餓死於勞改地安徽白茅嶺農場,年僅46歲。
在那個黑暗的時代,除了8個樣板戲和紅歌,文學藝術真是一片荒蕪。
從純藝術而言,有些樣板戲也可圈可點,特別是由汪曾祺等人執筆的沙家浜,可以說是現代戲曲的經典之一。但是,一枝獨秀,一種旋律的聲音無論如何都是對藝術殿堂的褻瀆和強奸。
至今,紅衛兵那一代人在聚會時還熱衷於唱紅歌,我看是他們對那個年代的懷念,是對逝去的青春的感慨和無奈,同時也說明他們對藝術一竅不通,今天那麽多優秀的作品不懂得去欣賞,守著幾顆陳年爛芝麻自我陶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