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明德妻指謝長廷是特務,喊話法庭唯一的路

來源: crn2005 2021-10-21 01:43:1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2027 bytes)


陳嘉君指謝長廷就是特務,施明德臉書轉發。(取自施明德臉書)

  中評社台北10月21日電(記者 黃筱筠)民進黨特務風波越演越烈,在駐日代表謝長廷公開替創黨已故主席江鵬堅辯解後,前主席施明德太太陳嘉君今天一早再度在臉書長篇文章回應,並且直指謝長廷也是特務。陳嘉君說,“我為什麽敢於公開說謝長廷是特務”,最直接的因素就是前“調查局長”高明輝先生陳述他的親身見聞。高不隻對他這樣說,也在法庭上作證說,謝長廷是自己人,前“調查局長”阮成章曾頒發獎金給謝。

  陳嘉君也對謝長廷說,你若“不是”特務,上法庭是唯一一條路。請無需顧慮我們,無需用冠冕堂皇的言語逃避。否則你就是。

  施明德臉書也轉發陳嘉君臉書,並說,“真相是用表決決定的嗎?和解是以權謀促成的嗎?”

  陳嘉君臉書全文:

  【公開回覆謝長廷】

  一、關於江鵬堅先生向施明德袒露自己的特務身份一事:

  特務工作需要隱匿身份,這是身為特務的天職,親人朋友被蒙在鼓裏非常正常。

  江鵬堅先生的特務身份,一如黃國書先生的線民身份,一如謝先生你自己的特務身份,都需要徹底隱藏身份才能從事情報工作。特務的身份一旦曝光,對身邊的親人、朋友和社會大眾造成震撼,是很自然的事。這也是經曆過半個世紀的特務統治後,台灣社會非常需要真相與和解的原因。

  江太太顯然不知道江鵬堅與施明德先生見麵一事,更不知道江與施談話的內容,也不一定知道江派司機將證物送到施明德先生的“國會”辦公室一事。如今,江太太對自己無法也不能澄清的事情,最好的方式就是像他先生一樣勇敢地“坦然接受”。江太太多說無益,就像妻子說再多也無法替一個外遇的先生澄清他沒有外遇,是一樣的道理。

  江鵬堅先生的特務身份不僅經由他親自向施明德先生告白,他自己還提供“證據”給施先生保管。顯然他用心良苦,思考周慮。任何人難以辯駁。基此,江鵬堅的太太,或是江鵬堅的諸多好友、同事基於任何理由出來替他澄清與辯護,都是沒有證據力的,作為律師的你其實非常明瞭。

  二、關於謝長廷先生的特務身份一事:

  謹提供下列論證與資訊,供台灣社會、媒體和讀者自己仔細判讀。

  1、曆史邏輯:美麗島軍法大審15名辯護律師,請告訴我們誰“不是”蔣經國派來的?

  A、以雷震案為例:(1960年至1970年之間入獄十年)

  梁肅戎律師擔任雷震辯護律師這件事情,從頭到尾都是蔣介石的安排指示。

  根據施明德先生的親身經曆:在黨外總部工作時期,關中與梁肅戎代表國民黨,向黃信介與施先生等人提出溝通的要求,因此吳三連(自立晚報的董事長)作東,邀雙方見麵吃飯。席間,施先生向梁肅戎先生說:“你好勇敢啊!你好了不起!”梁肅戎問什麽事?施先生說:“你敢替雷震辯護。”梁肅戎笑起來:“我哪裏敢,是蔣先生找我的,雷震的法庭是公開審判,會有國際媒體都來。他說,法官我們信任,檢察官我們信任,然後我們一定要有一個我們信任的律師來替雷震辯護。所以就由你來替雷震護。”由此推論,在那樣的獨裁統治時代,根本沒有公平審判的空間,這我們早就知道(法院都是國民黨開的,這句話民進黨喊了三十年。)更遑論不受政府控製的律師。

  B、以“促轉會”公布之資料來看:

  光是從“促轉會”公布的80年後的校園檔案資料,就已經呈現出非常綿密的特務部署係統,“全國”校園有三萬人以上。以下為引用資料與出處:

  a、透過分析監控檔案,發現遭監控的學生社團或宗教團體,經常會被打入或拉出數名線民,這些線民通常與固定調查員合作,同一樁監控案件可能由好幾位調查員共同負責,再透過所屬調查處站向“調查局”回報偵查進度或接收監控指令。至於跨縣市的監控案件(例如台大師生到外縣市活動),會由外縣市調查員利用當地線民回報被監控者的言行動態,再將這些情報直接傳回“調查局”;此外,“調查局”為強化大專院校安定工作,另由“調查局”第二處循保防體係在各大專院校建立重點布建1000人左右。根據統計,“調查局”於1980年代在全國布建的線民總數超過3萬人以上,試圖組成滴水不漏的社會監控網絡。參: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10170203.aspx

  b、根據“促轉會”委托林國明教授所做的報告:《威權統治時期校園與社會監控之研究》:“以本研究關注的1980年代校園和宗教監控為例,主要負責單位便是“法務部調查局”。為了盡可能掌握台灣社會的風吹草動,“調查局”在阮成章擔任局長期間,曾將大量預算投入負責布建業務的第五處,並運用龐大線民/協力者對特定個人與群體進行嚴密監控。當時,“調查局”要求每位外勤調查員要掌握數十名布建人員,希望藉此達成“每五百人之中就有一個布建”的規模。根據“調查局”在1981年3月編印的《布建工作手冊》,布建人員依其工作目標和重要性,可以分為偵破布建、內線布建、重點布建、一般布建(又稱通訊員)四類,而在一般布建之下,還有一批協助“調查局”工作、卻不願參加該局組織的運用人員。”

  c、以曆史情境與條件而論:

  基於上述兩點,我們反推回去美麗島事件時代的曆史情境,試想當年國民黨對黨外助選團、黨外總部、美麗島雜誌社、台中事件、高雄事件等群眾運動的特務布建怎麽可能比林國明教授所研究的1980年的校園布建更為鬆散呢。

  特務於1979年發動大逮補,怎麽可能沒有更加嚴密的布建。出乎特務意料之外的是,施明德居然神奇脫逃成功,為了逮補他,除了啟動全台灣軍警特務係統全力追緝施明德,更不斷加碼獎金誘惑線民。逮補施明德到案後,在特務嚴密組織動員監視之下,當局在二二八當天屠殺林義雄全家,緊接著三月在各方壓力之下被迫必須公開審判,在這種特殊情況之下,要讓有理智的人相信“美麗島辯護律師”裏沒有特務布建,根本是天方夜譚。

  呂秀蓮表示,除了他自己的哥哥,所有的辯護律師他都不相信。施明德基於他對特務統治和時代的了解,也表示:“在那個時代,我們應該探究的方向是,美麗島辯護律師誰不是特務?而不是問誰是?所有的辯護律師裏,我隻認識尤清,他是我的初中同學。”

  江鵬堅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很明顯的他是代表“調查局”的辯護律師。當時國民黨特務係統有:警備總部、“軍情局”、“國安局”、警政係統、黨部二組、憲兵係統,而監控不可能是單線進行,每一個係統都需要埋伏至少兩名,係統之間也要互相監視,以確保情資的精確度。在這種情形下,美麗島辯護律師才15個律師而已,全部名額給國民黨的特務布建都快不夠用,是不是各個特務機構為了做業績都搶破頭了。

  講白一點,美麗島事件15個辯護律師,沒有一人曾參與過任何黨外時期的民主工作。除了尤清與呂秀蓮的哥哥之外,都是一些陌生人,根本與黨外沒有淵源。臉也沒看過,名字也沒聽過。當時在審判過程,也沒有人敢信任他們。每一個美麗島辯護律師,除了尤清、呂傳勝,我們都應該合理懷疑是國民黨安排的特務。

  2、人證:

  我為什麽敢於公開說謝長廷是特務,最直接的因素就是高明輝先生對我陳述他的親身見聞。高明輝不隻對我這樣說,也在法庭上這樣做證:

  A、前“調查局長”高明輝跟我本人敘述,1982年間蔣經國先生對時任“調查局長”阮成章表示對謝長廷的表現很滿意,“謝長廷是我們自己的人,於是阮先生約謝長廷到仁愛路招待所,請我也出席,見證阮先生頒發二十萬獎金給謝長廷。這是局裏的規矩。”

  B、台北地院檢察署檢察官餘股98年度偵續一字第179號偵訊,於99年2月25日下午3時傳訊高明輝作證。在偽證罪7年徒刑的具結之下,高明輝的證詞依舊如上。

  三、關於謝長廷為何不提告?

  因為隻要上法庭,我們就有權調閱謝長廷和“調查局”的檔案,謝長廷是特務這件事,就會被徹底地證實,他會立刻失去一切的公信力,名譽掃地。

  一個人很難自證自己沒有做過的事。比如,一個無辜被控殺人者,很難自己舉證沒有殺人。因此必須由指控的人提出論證。

  謝長廷先生若“不是”特務,則他為自己澄清的方式唯有上法庭。因為當他此刻的話語失去公信力,他又無法舉證自己沒有做過的事,法庭是唯一的路。

  上了法庭,他什麽都不需要作,是他的被告必須舉證,要求法官調查證物,這時法官才能調閱國家檔案,讓真相大白。王幸男先生控告我毀謗他,我在法庭請求調查證據,法官調閱國家檔案,裏麵清清楚楚記載王幸男被捕之後自請做內線,如何供出“台獨”聯盟主席張燦鍙住家情報,和“台獨”聯盟在世界各地的組織等等,巨細彌遺。

  1977年因郵包爆炸案被捕時,施明德先生尚在坐牢,監獄的莒光日上課,教官周周在課堂上講述王幸男被捕後的情形,如何供出的情資……等等,試圖瓦解政治犯的信心,打擊政治犯的士氣。王幸男的事根本不需要高明輝告訴我,我們就一清二楚。

  2006年反貪倒扁時高明輝找我,親自對我陳述,是擔心我被王幸男和你當時對施先生輕挑的辱罵行徑,嚇到崩潰。他對我說,施先生是一條漢子,我們做特務在裏麵看太多,沒有人像施先生這樣是一個真正的英雄,你要相信他,你一定要相信他。他對施先生很有信心,他膽心的是我被你們打倒。

  所以,你若“不是”特務,上法庭是唯一一條路。請無需顧慮我們,無需用冠冕堂皇的言語逃避。否則你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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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你,我不是我,他是他? -YJWong- 給 YJWong 發送悄悄話 (66 bytes) () 10/31/2021 postreply 08: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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