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人談憲法與一個中國,那麼就必須談憲法一中。
中華民國1947年製定憲法的時候邀請中共參加,中共拒絕了。後來中共內戰勝利,自己製定了一部憲法。這是中國兩部憲法的源頭。
馬英久與謝長廷都提過憲法一中。然後呢?一個國家如果實行兩部憲法,還是一個國家嗎?不是。所以憲法分歧怎麼解決?召開製憲會議,製定雙方都能接受的憲法,統一在憲法之下。這要看中共有沒有誠意,回不回應憲法一中。
還有中共過去反憲政的問題是不是要解決?拿沒有約束力的憲法來統一,不是忽悠人嗎?與要台灣無條件投降有何區別?憲法要有約束力,就要黨不能淩駕國家機器之上,習近平不能一個人呼風喚雨,而是要被獨立的民意代表機關監督,軍隊要國家化,不能聽中共中央軍委主席指揮,而是要聽憲法規定的三軍統帥指揮。
中共有誠意談憲法一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