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對於如何使用胡均鶴這樣的人物,在黨內始終存在著嚴重的分歧。1951年,時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長的楊帆就為此作了檢查,不久又停職檢查,同時免去了胡均鶴情報委員會主任的職務,規定他脫下軍裝。胡均鶴回到家裏心存疑惑地對趙尚芸講:“看來共產黨不相信我了。”趙尚芸回答說:“不會吧?你的曆史,你所做過的一切,潘漢年都是知道的。你要經受得起考驗!”

1954年9月,胡均鶴接到上級通知,說是要他去北京公安部匯報工作。沒料到,他一到北京就被扣押起來,一關就是二十八年。1955年4月3日,潘漢年在北京出席全國黨代會期間突然被捕,主要罪狀有二:一是抗戰期間背著黨與汪精衛勾結;二是解放後掩護了以胡均鶴為首的大批中統潛伏特務和反革命分子。1944年底,國民黨特務根據汪偽透露的情報曾向外揭露,說延安曾派李富春到武漢與日偽勾結,華中局曾派潘漢年到南京與汪精衛密談“國共合作”的事。毛澤東指示有關方麵找潘漢年核查,潘漢年沒有交代,失去了一個機會。1945年潘漢年到延安出席中共七大,毛澤東曾單獨找潘漢年談話,了解他在對敵工作中的情況。毛澤東甚至問潘,為什麽大家都稱他叫小開,但據尹騏在《潘漢年的情報生涯》一書中稱:潘礙於知識分子莫名其妙的麵子,又沒有向毛澤東交代,再次失去了一個機會。就在毛澤東接見潘漢年後不久,1945年2月23日,由毛澤東批發,劉少奇、康生共同署名的電報發給了饒漱石,電報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漢年1939年自延安出去時,中社部曾要他設法爭取和利用李士群在敵偽特務機關內為我方作情報工作。香港淪陷漢年到滬後,潘曾經過袁殊關係與李士群在上海會麵一次,進行過爭取工作。此事在事先事後潘均電告了延安中社部,而且當時上海黨負責同誌劉曉也知道的。以後潘由滬撤至華中時,華中局決定派遣他到南京與李第二次會麵,此事你們都曉得。至於敵偽及國民黨各特務機關說漢年到南京與日方談判並見過汪精衛等等,完全是造謠汙蔑。在利用李士群的過程中,漢年也絕無可懷疑之處,相反的還得到了許多成績。這類工作今後還要放手去作,此次漢年來延安,毛主席向他解釋清楚。

(二)劉曉、漢年由滬撤退至華中時,確係利用李士群、徐漢光(即劉毅)的關係作過掩護,當劉曉到延安後即向中央講了敵後交通工作常常 利用敵偽關係,許多華中幹部由彰德至集總,也是如此。

(三)國民黨中統局經常製造謠言說延安派李富春、華中局派潘漢年到南京與敵偽勾結,又常造謠說漢年已被華中局扣押,極盡造謠挑撥之技,望告情報係統的同誌千萬勿聽信此種謠言致中敵人奸計。(張雲:《潘漢年傳奇》,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271頁)

全國解放以後,潘漢年在上海擔任常務副市長。1955年3月15日,他和陳毅、柯慶施等六人從上海到北京參加中共代表大會。4月1日,毛澤東借“高饒事件”再次號召中央高級幹部向黨交代自己未曾交代過的曆史問題。潘漢年、胡均鶴均已去世,筆者無法采訪;以後胡均鶴釋放回家,但已老年癡呆,但大膽推理一下,依照胡均鶴的經曆與性格,作為唯一一個還活著見證“潘汪會麵”的證人,一定會向有關方麵交代得清清楚楚。潘漢年心裏是明白這一點的。自從胡均鶴被抓以後,潘漢年一直憂心忡忡、鬱鬱寡歡。於是4月2日,他將自己這一段經曆寫了一份材料交給陳毅。陳毅自覺事大,連夜將材料交給了毛澤東!毛澤東勃然大怒,親自下令公安部長羅瑞卿帶人前去賓館逮捕潘漢年,並在材料上批示:此人從此不能信用!以後潘漢年案審查了兩年多,一切都已水落石出,尤其是潘漢年與汪精衛會麵一事,更是調查得清清楚楚,但潘漢年還是一直被關押。1956年4月,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作《論十大關係》的報告中,以及1962年1月30日在中央七千人會議上作報告時,都提到了潘漢年,說“不殺他們,不是沒有可殺之罪,而是殺了不利”。“像潘漢年這樣的人,隻要殺一個,殺戒一開,類似的人都得殺。”於是先判十五年,後加判無期徒刑。

潘漢年的兩大罪狀都與胡均鶴有關。殊途同歸,這樣兩個有著完全不同經曆的曆史人物,卻在同一座監獄裏度著各自的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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