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衣服堆滿了大床,都好幾天了,整理closet。
一邊忍不住買買買了。反正捐掉舊的,添置新的也算是正常。我比較念舊的,所以保留的和捐掉的之前,夏季衣服每天輪穿著,遛狗穿搭打卡。RM的拍照技術有所提高。
很多衣服就穿過一次,比方2000年去新加坡作交換學生買的,一次麵試時穿的,手洗了一次,縮短了些,光澤退了些。還有很多包包沒用過,或用過1,2次的。
我不買大牌的,而是有比較性價比好的longchamp,不是經典款,紅色皮的messenger bag和淺藍色皮的手提包。藍色的小鴨子牌子的Dooney&Bourke(可能成時代的眼淚了,沒人現在用這種款式了),一麵是藍色一麵是綠色的Halston Heritage,這些都還沒用過呢。有4個意大利的gabs,就因為手提包能轉雙肩包。1個用著。我常用Hobo,kipling。還喜歡有毛毛的包包。我對帶點毛毛的東西沒沒抗拒力。
我倒是不在乎,衣物就穿過一次,不覺得是浪費,當然整理好了,有機會多穿就更好了。
買的是心情,穿的是心境。如果買買買,哪怕是臨時解緩了自己的焦慮,安撫一下憂鬱,都是挺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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