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還真難說。我是今年四月回上海的,隨身帶尼康300S相機+鏡頭,朋友委托

來源: 有色眼睛 2011-08-30 12:04:4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41 bytes)

帶一套攝影器材(拍照+兼錄像+鏡頭若幹, 相機包), 考慮再三,就將我原擬隨身攜帶的另一小相機叫先行的領導帶走了,另將朋友托帶的新相機拆去了包裝,還隨手拍了些東西存在裏麵。

是的,一路無礙。 但,是因為上海海關無所謂呢,還是安檢時已經查看詳盡了,知道不屬征收範圍呢? 實在無法判定。

建議,將Ipad處理一下,可能會容易辯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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