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園姐。你說到關鍵了,那正是我所考慮的。不過,我先生說可以將退休分成不同階段,早期,靠近兒女居住,為照顧初生的孫子輩幫一把;

中期,可以搬離子女遠一些,甚至到中國和英國居住1、2年;晚期,再搬到靠近兒女居住:-)))。我覺得他說得有一定的道理,那也是我們計劃在比較年輕時(我59,他61)同時退休的原因:剛退休時,可以幫忙兒女幾年;到孫子輩稍大一些時,我們還不算太老,玩自己想玩的;等到真的很老,玩不動了,就安安靜靜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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