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能是啥?

我和初戀分手的原因我從沒提起過。知道的人隻有我家人,閨蜜和那個同時認識我們倆的朋友。這次女兒畢業旅行,剛到上海要登記,所以原來一個朋友的女兒幫忙帶她去了派出所。之後兩個小孩兒一起逛街吃飯挺好的。可有天晚上,我跟女兒視頻時她突然問我,那個朋友的女兒想知道我當時為啥跟初戀分手。我當時就差沒直接叫出聲,猴年馬月的事情有必要再提嗎?最有意思的竟然讓我女兒來問我?分手了,給大家最後的體麵難道不應該嗎?更何況,一段感情裏隻有心甘情願,沒有對錯。過去了就放下,不好嗎?

有時候想想如果當年我說我是被分手的那一個又能怎樣?原來八卦不僅能跨越時間,還能翻山越嶺,也算是一種經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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