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中國大使館網頁查了,原文如下
自2023年3月15日起,中國政府對外國人赴華簽證及入境政策作了進一步調整,其中2020年3月28日前簽發且仍在有效期內的簽證已經恢複使用。近期,有申請人詢問10年多次有效簽證因疫情影響,有近3年時間(2020年3月28日至2023年3月14日)無法使用,中國駐美國使領館能否給予補償。現就該問題說明如下:
一、持有中國駐外簽證機關於2020年3月28日之前按雙邊互惠協定簽發的多年多次簽證的美國公民,其簽證因疫情原因於2020年3月28日至2023年3月14日間臨時失去入境功能,可申請補償。
我的理解是,拿著以前的有效簽證就可以直接回去了,對嗎?我的有效簽證是在舊的護照上,我隻需要同時拿著舊護照和新護照就可以了,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