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音的“愛之書”與儒家的仁愛觀

來源: 傅正明 2018-04-26 00:25:45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2643 bytes)

(瑞典)傅正明

 

珈音的愛之書與儒家的仁愛觀

                                                                    新加坡《聯合早報》2018年4月23日

 

愛,以及在隱喻意譯上的對神的崇拜,不隻是盲目的激情,同時需要慧眼的明察。

要把世俗的愛,例如男女之愛,親情之愛提升為大愛,必須克服自身的無明,修煉出普世同情和智慧。

 

“春鋪原上草,我獻愛之書。”波斯大詩人奧瑪.珈音的這行詩,我經常恭錄於譯著五卷本《魯拜詩詞新譯五百首》(唐山出版社)的扉頁,作為給朋友贈書的題詞,因為它以比興道出了《魯拜集》的核心宗旨。正像燒不盡的原上草一樣,人類之愛和愛的歌聲永遠不會死亡。

 

儒家的仁愛與珈音的愛的宗教

 

《魯拜集》在西方和中國的翻譯及其研究,熱潮一直持續不斷。類似的是,儒學研究在中國已經成為顯學中的顯學。與此同時,西方儒學界亦表現出一係列新動向。但少有人將珈音思想與儒學進行比較研究。儒家的核心宗旨要用一個字來概括,就是“仁”。在《論語》中,孔子認為“仁”就是以“禮”為規範的愛人、助人和體恤別人;“仁”也有“忠恕”之意,這是“仁”的具體運用,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即好事不可獨占,要與別人分享; 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即壞事不可強加於人。“仁”還有“克己複禮”的意思。珈音崇尚的古波斯蘇菲之道(Sufi Way)的“消解自我”,與“克己複禮”有相通的一麵,盡管其指向有所不同,前者是“與神合一”,相當於佛教的破除我執證得佛性,後者的“複禮”,應當指每個人歸於“禮”的內在精神要義。

在古代波斯早就形成了所謂“愛的宗教”。在詩人作品中,充滿宗教修辭。十二世紀波斯詩人尼紮米(Ni?ami of Ganja)早在牛頓之前,就提出了一種類似於萬有引力的說法,這種“引力”,他命名為“愛”。他說,一旦愛神在天輪中失控,地球就會失去它的鮮花和幸福。在另一首詩中,尼紮米以羅馬神話中的小愛神設喻:“用丘比特的煙,我揉成理性的眼睛。”所以,愛,以及在隱喻意譯上的對神的崇拜,不隻是盲目的激情,同時需要慧眼的明察。因此,珈音在一首詩中寫道:

 

真理經書傳大愛,青春詩眼頌純情,

愛情世界多盲瞽,不見高光缺慧明。(Saidi 英譯11)

 

在珈音看來,可以稱為“愛之書”的,不僅僅是他的《魯拜集》,而且有各種宗教和文學的經典,大愛是一切真正宗教和文學的核心宗旨。

 

克己複禮的蘇菲解讀

 

要把世俗的愛,例如男女之愛,親情之愛提升為大愛,必須克服自身的無明,修煉出普世同情和智慧。

當顏淵問仁,孔子以“克己複禮”加以詮釋後,顏淵隨即“請問其目”。孔子答道:“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此處以視、聽、言、動的邪正來概括全部人類行為,其正麵的倡導,與佛家指明的八正道有類似之處。這八種斷滅世俗諸苦、達到解脫境界的修行方法,即正見、正思、正言、正行、正治、正命、正誌、正定。珈音的一首魯拜,可以與“克己複禮”的“仁”和八正道的精神相互闡發:

 

昨夜誰人耍酒瘋?——撩開麵罩見花容,

連忙將汝推開去,劫火洞燒心象紅。(卷III.086)

 

詩的主人公致辭的“汝”,可以理解為釃客,此處是斟酒的美女,在蘇菲詩歌中是被愛者,是最可愛的人。依照世俗的讀法,酒為色媒,詩的主人公借酒調情,顯然是“非禮”的行為,依照伊斯蘭戒律,應當罰下地獄。他意識到這種危險,立即“克己”,即克製了自己的情欲,同時也在提升自己的情愛。這一瞬間的戲劇性鏡頭,使得這首詩情趣盎然。

珈音與釃客 來自網絡,作者不詳

 

珈音致力於伊斯蘭教、波斯哲學和希臘哲學的會通,東方文化與西方文化的融合,發展了他那個時代的靈肉一體的“愛的宗教”。用珈音的精神傳人、波斯詩人魯米的《魯米談愛》中的兩行詩來說,“愛是一團熾熱的火,火勢上炎時,除了被愛者以外一切均焚燒殆盡。”與儒家思想相互闡發,蘇菲詩歌中的被愛者,可以視為“仁”的人格化或神格化,這種意義上的求愛隱含殺身成仁、舍生取義的孔孟之道的內涵。用伊朗學者艾明拉紮維(Aminrazavi)在評論珈音的最新專著《智慧之酒》(2007)中的概括來說,蘇菲之道的“愛的悖論在於:不能殺身成愛的愛,不是真愛”。這種精神,鮮明地體現在珈音的下麵這首詩中:

 

明目燒高燭,偷光點內燈,我心常發呆,汝眼屢傳神。

君子多崇美,佳人最愛真,飛蛾追焰火,身祭若情僧。(卷III.031)

 

詩人所愛的這種美,是無言的大美,是至善至美,與仁和義的含義接近,是比肉體生命更寶貴的最高價值。詩中的兩個隱喻,即蠟燭和飛蛾,是波斯詩歌中常見的比喻。但我們首先應當懂得,相似的比喻,在不同文化中卻可能有不同的意味。中文“飛蛾撲火”常用來比喻自取滅亡,帶有譏諷的貶意。類似的是,也有佛門中人,以飛蛾撲火比喻渴念之人追逐紅火的錢財和美色,結果難以安心念佛,隻會傷害自己。但是,佛門也有像飛蛾一樣投身圓寂的人,據說還能燒出舍利子。《魯拜集》中的比喻,往往有雙重意義。這首詩的巧妙的比喻明指男女之愛,暗指蘇菲之道,是一種可以以身殉道的堅定的精神信仰。由於珈音心目中的神不見得就是真主,而是一種內在於自身的美的品格,因此,珈音表現的殉道精神,並不是倡導為一個外在的位格神犧牲獻祭,而是弘揚為追求美而自我奉獻的精神。這種精神,把凡俗和神聖的眼光糅合起來觀看,就是一種“愚蠢的崇高”(Foolish Sublime)。在這個偏正結構的矛盾語中,作為中心詞的“崇高”,實際上否定了“愚蠢的”這一凡俗的鄙見。英語成語“如蛾圍火”(like moths to a flame)與中文“飛蛾撲火”的意思貌合神離,前者的隱喻意義是:假如一群人圍住一個人,就像一群飛蛾圍著一團焰火一樣,那就意味著他們試圖靠近一個有人格魅力的人。因此,這一英文成語相當於中文的“眾星拱月”。珈音的用法,或英譯的歸化,與這句英語成語的意思比較接近。詩中的“心”,是包括詩人在內的眾多崇拜美的人們的心靈。由此可見,這首詩表達的是一種求美殉道的犧牲精神。

 

珈音與儒家類似的政治理想

 

“仁”在政治上最美的體現,就是曆代中國統治者難以踐行的“仁政”。在中國政治思想中,最早倡導仁政,明確提出“以人為本”的,是春秋時期齊國名相管仲。《管子》“霸言”篇中,管仲對齊桓公陳述霸王之業的言論,有一段話說:“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為本。本理則國固,本亂則國危。”意思是說,霸王事業的良好開端,靠的是以人為根本;這個根本理順了國家才能根基鞏固,搞亂了國家勢必危亡。這裏實際上有兩個本:國之本和人之本。因此,很容易掉進以人為手段的泥潭。事實上,中國的統治者總是用“以人為本”作為冠冕堂皇的幌子。後來孟子強調“民貴君輕”,在管仲的思想基礎上進了一步,同樣有以人為本之意,彰顯了人與國家和君主孰重孰輕的關係。近人譚嗣同在《仁學》中提出,就君民關係而言,“君末也,民本也”,君應當由民“共舉”,也可以由民“共廢之”,使得儒家思想染上了濃厚的近代民主色彩。

在珈音那裏,在詩人對創世紀的解讀中,可以說隻有一個本,即人之本:

 

鴻蒙初創人為本,慧眼明燈辨偽真,

大地渾圓如戒指,愛心鐫刻作銘文。(卷I.026)

 

這首詩彰顯了珈音與儒家思想類似的觀念。有所不同的是,管仲是從帝國建國的角度來立論,珈音是從造物主創造人類的角度來立論,前者帶有鮮明的政治色彩,後者更富哲理和人文精神。珈音雖然不可能有現代意義上的民主思想,但他蔑視帝國,同情民眾,與孟子的民貴君輕和譚嗣同的民本思想非常吻合。類似的是,處在土耳其人入主波斯的帝國,珈音在下麵這首詩中表達了他與儒家酷肖的“天下為公”的政治理想:

 

假如政事逆天行,朝野有權廢國君。

天下為私無節製,難填欲壑保公平。(IV.021)

 

珈音的民權思想同樣根植於詩人推崇的祆教即拜火教信仰。祆教經典《阿維斯塔》宣稱:“作為獨立自主、自由自在的被造物,人類不應受任何命運法則的限製,外力不能強迫他選擇自己的生活道路。世上每個人都有權利,也應該自由自在地生活,盡情地享受符合自己的心願的一切體現真、善、美的東西。”(元文琪譯)

林語堂先生在《孔子的智慧》中說: “孔子差不多可算做一個無政府主義者,因為他的最高政治理想在於社會上大家和睦相處。” 珈音同樣被人視為一個無政府主義者。《魯拜集》中吟詠的美景,既是風景也是人景,往往是一幅幅“無政府”的圖畫,但是,詩人讚美的,並不是混亂、虛無、無道的狀態,而是一種由自由的個體自願結合的互助互愛的社會,是反政教合一,反獨裁統治的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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