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因水入侵和老舊,部分地方要修建。大致包括下麵的事情:
1. 舊牆體拆除(A)
2. 部分頂棚修補,電線布置,燈檢修,插座安裝 (A)
3. 小臥室、衛生間隔牆和門、洗衣機區隔間牆、 洗衣機矮台木工製作(A)
4. 新牆體安裝 (B)
5. 新地板安裝 (B)
6. 衛生間內的淋浴間(待購買)、洗手池、座便器安裝,漏水檢測(A)
A和B是現在要請的公司。
請教問題:
以上工序的先後是否正確?
具體講:
是否必須先做牆,後做地板?
電線、燈等必須做牆前完成?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