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的第一天

現在想想:如果讓我媽知道我在2025年的第一天幹了啥事,她肯定要焦慮得從墳墓裏爬出來了。

往年過年,無論是公曆年還是陰曆年,我總是記著母親很早時候就給我的家訓:過年之前再怎麽忙一定把要幹的事情全部幹完,這樣新年的第一天就可以穿得漂漂亮亮的,嗑嗑瓜子,喝喝茶,聽聽音樂,做點好吃的。這樣,整整一年都會過得好。

好兆頭很重要。

我在2024年的12月31號那天,的確是極盡所能地和大獅子把該幹的都幹了,忙得晚飯都是草草了事。叢林裏的木屋空置了將近一年,那個打掃衛生的量比我們想象的大多了。兩個人爬上爬下地忙了差不多一周,整個屋子才回到了住著舒服的狀態。

 但是2025年1月1號的那天早上,我看著院子裏瘋長的雜草,決定馬上動手,希望在我假期結束前可以把自家半畝地整得明明白白的。

於是,我在本該度假臭美的新年第一天,套上了長衫長褲,厚重的橡膠靴子和手套,拿著一把墨西哥大砍刀,就大刀闊斧地開始在叢林裏披荊斬棘了。

加勒比海的冬天常溫在26度左右,坐著喝茶讀書是最舒服的,但是是密密麻麻的叢林裏幹活就太熱了,不僅蚊蟲猖狂,那個厚重的濕度在溫暖的陽光下很快就讓人揮汗如雨了。

出汗不是最難受的,難受的是叢林裏有很多 不知名的植物有各種各樣的毒,每次幹完活,再小心,安全工作做得再好,我的手臂總是會傷痕累累地充滿了各種粉紅色的細密的水泡,痛癢不止,一抓就出血。我曾經試過擦青檬汁,擦白醋,擦蘇打粉,還有牙膏。什麽都沒用,一定要痛癢過10天以後才有。

就這樣,我一個人在墨西哥的叢林裏度過了2025年的第一天,看著清理過後感覺幹淨寬敞很多的走道,還有紅紅的火堆,心裏是非常有成就感的。

我今年之所以不顧老規矩,破天荒地反傳統了一把,不是出於叛逆,也沒有人逼迫我必須幹活。實在是度假兩周,想做的事情很多。獅子擅長修理各種水電機車,而我喜歡也擅長拔草種花。各司其職,兩個人合作起來,各有所長,很多一開始覺得讓人窒息的一大串事情慢慢地也就一件一件地被做完了。

一個人在叢林裏幹活的時候非常靜心:身旁的狗一會過來看看我,一會就躺倒在大路中間曬太陽去了。

這個衣食無憂的小狗,隨便想做什麽就做什麽,真實幸福。而我們作為人,似乎永遠在不停地選擇,和接受一個人的選擇之後給我們帶來的不同的生活。

就像我,11年前,遇到了大獅子這樣的人。然後我在知天命的年紀,做了一個任性的選擇,離開了舒適的corporate工作,義無反顧地做起了真正意義上的叢林女。

我一直堅信人做選擇的時候,是一定有個標準的。之前的很長時間,我一直堅信”對“與”錯“是我們很多人的選擇標準。

但是到加拿大久了,就發現對與錯本身就是一個沒有定論的標準,對某些人來說是對的,對另一些人就是錯的。比如我和我的加拿大老鄰居,一對比較富裕的中產白人母女抱怨加拿大政府對石油行業的苛捐雜稅,誰知她們兩人義憤填膺地反駁說加拿大的油公司罪惡深重,破壞資源,剝削窮人,所以才能賺那麽多的黑心錢。政府應該讓他們重稅到沒有辦法賺錢。

我看著這對一直享受著卡爾加裏石油公司福利,卻對石油公司如此憎恨的母女,我的三觀都碎了。這個時候我才知道,對與錯是一個多麽容易被顛倒的概念。正因如此,“對”與“錯”就不是一個極端幹淨、正確的選擇標準。

但是,沒有了這個我一直堅守的標準,還有什麽呢?

一年前我有幸遇到了我商學院老同學的女兒,一個才華橫溢的年輕作家。女孩是個很有見地的熱血青年,在談起中東戰爭的時候,她說她一直在為戰敗國募捐。我當時質問她:戰敗國是個恐怖主義國家,也是不講理的那方,她難道不知道在這場戰爭中誰對誰錯嗎?

她的言論讓我耳目一新,她說:對與錯並不重要,時間變遷,立場變更,都可以改變對與錯。所以她更相信強與弱為標準的選擇。她說無論世界怎麽評價,我永遠會支持弱者那一份。世界需要平衡,隻有當弱智得到支持,世界才有平衡的機會。

我當時覺得我已經沒有那個智力水平去和這個比我年輕24歲的美麗女孩爭論了。這也是第一次真正地讓我認識到人與人可以不同到什麽程度:不是對與錯的差別,而是不同空間、不同維度之間的天壤之別。

但是即便如此,我還是想明白大多數人的選擇標準到底是什麽。然後有一天看了雷-達裏奧的理論,我似乎隱約明白了一個道理:

很多人,在必須做選擇的時候,第一本能是選擇了容易做到的那件事。

隻有極少數的人,會主動選擇難做的事情。

簡單與困難,把平常的我們和不甘平庸的人悄悄地分開了。

比如現在最有爭議的翼龍-馬斯克,他要做的事情都不是容易的:從來沒造過車的人卻建成了世界上估值最高的電車公司,從來沒有造過火箭的人偏偏成了美國航天部指定的火箭供應商,從來沒有從政的人,卻偏偏一擲千金,勵誌要把美國政府的臃腫無能的機構精簡到像管理一流的公司。

那些選擇知難而上的人,如果隻是一時的選擇,也許的確有好勝心在作怪。但是能一輩子能堅定不移的選擇走一條艱難的路,而不是像很多人一樣向往和選擇美妙的“躺平”生活,那就不是好勝、好奇或者衝動可以來解釋的了。

就像我老同學的女兒,她在表明自己的觀點時是不加掩飾的激情澎拜。在那個瞬間,她讓我明白了:對她這樣忘我投入的人,“值得”和“不值得”的人生,才是她真正的選擇標準。

如果值得,哪怕上刀山、下火海,她也會去做。

如果不值得,金錢和物質都隻是短暫的誘惑。

對不同的人來說,“值得”和“不值得”可以是千差萬別的定義,但是有一個定義可以是永痕不變的,那就是人生短短的3萬天,我們每一個都有責任讓自己過一個值得的人生。

我的2025年,我要怎樣做才能讓你成為一個“值得”的一年?

微信公眾號“東張西望”原創,歡迎轉載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