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有這樣的先例,但是你想過沒有

最壞的情況?

我生孩子後,朋友就勸我一定要立個遺囑,不為別的,就怕萬一我們出了什麽事,孩子能按遺囑交給家長信得過的撫養人,不然孩子會被政府安排。我當時挺反感這個建議的,但仔細想想,為孩子長遠利益考慮,這個建議還是對的。

當然,這些考慮都是麻煩。。可是,生養孩子就是給自己找麻煩,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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