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域見聞(27)加拿大之“怪”七

來源: 大洋彼岸洋插隊 2017-12-23 13:35:4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9195 bytes)
頻繁失竊法理歪
 
        加拿大疆土遼闊,資源富足,人口精簡,社會製度成熟,國家富裕發達。所以,加拿大犯罪率低,社會文明程度高,所有的建築不需要圍牆,居民門窗上沒有防盜網,似乎一派朗朗乾坤。如果僅此就認定這裏竊賊無蹤,那麽你就大錯特錯了!
        不說公元2006年我將自行車鎖在19街附近勞布勞廣場的鐵欄杆上,一夥*****竊車不成,怒而拔刀相向,戳破前後車胎,害得不諳修車辛勞的兒子花不菲價格買配件自己裝置,僅說我四月份五天連丟三輛自行車的經曆就會讓你唏噓不已。
        加拿大的四月份既是冬去春來的開端,又是一年一度的報稅黃金月。為了享受政府的退稅優惠,我與太太4月12日雙雙蹬自行車到米蘭與401交匯處的華谘處報稅。因為太太的“坐騎”是老鄉文藝從朋友處借來的舊車,年久失修的車鏈子經常打滑掛不上擋,所以結束後又直奔肯尼迪與思丟四交匯處的太古廣場修車處進行了簡單修理,回來後將兩車相向落鎖在公寓院內規定的鐵架子上。
        次日,我倆要赴約會朋友,沒想到兩輛自行車竟不翼而飛了。看到鎖車的地方就在監控的錄象頭之下,就認為等到物管上班之後,調取磁盤按圖索驥一定解決問題。誰知兩天後麵見物管經理,填寫了失竊記錄之後,告訴我一應該當時報警,二是物管沒有替業主保管財物的義務;我提出為什麽不依據攝像找回自行車,對方告訴我即便鎖定了竊賊,也要有警察出麵處理,其他人沒有這種資格。
        接受物管的忠告,我掏出手機,立馬撥通911報警。多倫多警局除了告訴我接警的姓名(Lau)、警碼(5288)以及報案號(15--611274)之後,直言不諱地通過現場翻譯對我說:多倫多丟車案件層出不窮,竊賊往往贓物到手,立馬通過車架塗漆、車輪拆卸等方式迅速處理;提醒我買車不要貴的、新的,要配高檔車鎖,加強自我防範等。
        4月15日,沒了交通工具的我隻好徒步到協會上班。領導聞聽我的“悲慘”遭遇,馬上動員老伴讓出了服務多年的“坐騎”。到家後恰好太太在陽台上,她提醒我將車推回家中,我當時雖沒有接納,但還是特意將車落鎖在攝像頭的監控正麵。
        第二天,領導饋贈的自行車又被竊賊順手牽羊了,我隻能無奈地選擇再一次填寫失竊記錄,又一次操機報警,但兩次失竊的三輛自行車至今石沉大海,渺無音訊。
        趁華谘處有法律工作者免費答疑解難之機,我預約到了一位香港女性律師。這位專業的持證律師聽完我的敘述,用專業語言肯定了我對失竊事件的處理方式,告訴我隻有靜聽警察“佳音”。聽完律師無關痛癢的回答,我忍不住頻頻發問:一、加拿大的物管隻收管理費而不管業主財物丟失是否權責對等?二、自行車放屋內房東批評,放陽台物管指責,放指定的地方又連連失竊,加拿大還有沒有安全的地方?三、私人物品放在監控頭下兩次失竊至今不見結果,我的人權誰來保證?在標榜文明自由的加拿大還有沒有天理?聽完我憤怒的詰問,這位久經法場的律師像遇到了天外來客一樣地看著我說:你說的天理我不理解,我隻知道在加拿大遭遇失竊隻能這樣辦。
        失竊發生已近三個多月,接案的警察至今沒有和我通報過破案進程,失竊自行車的下落更是無從談起,我因此趕往多倫多警局的贓物倉庫也因語言問題而無果。
        這就是一個中國移民的加拿大遭遇,一個發生在文明國度的怪事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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