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哪國有法律規定的

來源: 顧劍 2019-06-15 10:59:5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56 bytes)

申根的統一法律,簽“主要目的的國”,就是你簽的時候要遞交行程,行程上呆的時間最長的那個國家。如果兩個國家呆的一樣長,其中一個是入境國,那就必須簽入境國。他們會審查你的行程的,不能隨便選國家去簽。當然了,你可以做一個假的行程,和假的可以取消的旅館訂單。僅僅從方便來說的話,西班牙在美國各地的領館多。但旺季西班牙可能網上預約滿了,葡萄牙可能還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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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大俠指教 -stopthinking- 給 stopthinking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16/2019 postreply 06: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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